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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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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08-3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参股公司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8400 万元银行贷款中的7400 万元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的债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被担保人为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事项已经于2008 年1 月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郫县郫筒镇北街1 号
3、法定代表人:孙鹏翔
4、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于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目前主要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截至目前,我公司持有该公司3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35%的股权,该公司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
6、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中新绵世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99,372.953.99元,负债200,106,834.05 元,净资产99,266,119.94 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商,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拟向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放18,400万元银行贷款,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我公司对其中的740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借款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该担保事项须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旗下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龙梓万片区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为“郫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阅本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收购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的交易的公告》)正在紧张进行,为进一步推动该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为该公司提供前述担保。
目前,郫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项目拆迁与市政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已拆迁370多户,部分市政设施建设进入招投标程序,利润前景看好,公司董事会相信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有可靠的贷款偿还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2%。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徐晋涛、韩建旻就公司为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
公司为参股公司中新绵世(成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8400 万元银行贷款中的7400 万元部分提供担保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担保有助于推动该公司业务的顺利进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表示同意,并提醒公司董事会应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 月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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