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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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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连爆丑闻 投行苦苦抵抗保荐责任
2011年 6月 21日 星期二 12:46 BJT
保存为书签 | 打印 | 阅读全文[-] 文字大小 [+] * 香港证监会面临IPO保荐人责任归属压力
* 中资企业会计丑闻迫使当局加强把关
记者 Rachel Armstrong 编译 蔡美珍/隋芬/肖群英
路透新加坡6月20日电---香港投资银行业者长期以来一直争取不必为担任保荐人的企业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文件负责,但在中资企业接连爆发会计丑闻後,投行业者的努力可能将受到重创.
香港投行及企业金融业者多年来成功地游说传达主张,如果某家企业经他们协助在香港公开上市,之後被查出在财务或营业活动方面有误导投资人,投行等业者不应该连带受罚.
这套说法现在将更难获得认同.
在北美挂牌上市的中资企业接连传出丑闻,让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面临外界巨大压力,要求在不久後的制度检讨中纳入保荐人责任.
"一家公司完成IPO,投行的责任就到此为止,这种想法毫无道理,"亚洲公司治理协会秘书长Jamie Allen指出.
"如果你向市场推荐一家公司,你就是提出某种程度的保证.如果这个保证甚至不能比IPO多持续一天,当然它一定远低于之前要我们相信的那种价值."
由于香港过去两年高居全球最大IPO市场,投行及其他本地的保荐业者,光是靠着IPO集资的一小部分,就赚进数以百万计的费用.
证监会估计,截至2008年9月底及2009年9月底的两个年度,香港IPO案保荐总收入分别为48亿港元及22亿港元.
《特别报导》中国概念股,只是看上去很美[ID:nCN1800571]
2011年亚洲IPO图表请点击(link.reuters.com/qyk89r)
证监会认为,上市热潮造成有时为追求速度,而牺牲品质.
虽然律师及审计员都要参与尽职审查,但投资银行--也就是IPO保荐人--才是负责研究企业、推销服务、最後承销并且向投资人推销上市案.
3月时,证监会视察17家保荐人,结果发现部分保荐人的工作有缺失,包括尽职审查有欠妥善、上市申请过程中向联交所作出有问题的资料披露.
香港金管局4月时表示,对摩根大通(JPM.N: 行情)、瑞银(UBSN.VX: 行情)、汇控(HSBA.L: 行情)(0005.HK: 行情)、苏格兰皇家银行(RBS.L: 行情)、及德意志银行(DBKGn.DE: 行情)的新股保荐工作,作出具体建议.[ID:nCN1750947]
因认定标准未见改善,香港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5月时宣布,今年夏季证监会将就保荐人责任开展新的谘询讨论.
"证监会已屡次关切IPO申请的审查工作,因而认为有必要加强监管这个过程,"Clifford Chance的诉讼业务合夥人James Wadham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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