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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bf

[000609] 绵世股份:无限风光在险峰 三年股价一万元 | 08-10 三年每股收益 15 47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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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0 14:11 |
对绵世股价的触发因素不外乎就是土地拍卖 业绩公布 项目投资

而对12月7日郫县郫筒镇土地拍卖的提前炒作,可以很好地解释近来12月5日、6日和7日股价的连续三日上涨。

而12月7日郫县郫筒镇土地拍卖流标,同样也可以解释12月7日股价涨停后的几笔上万卖单。

但是我要说:

 7日郫县3地块位于郫筒镇 比较偏远 中新绵世的项目在犀浦镇 离成都近
  
  决定房地产价格的是 区位 区位 还是 区位 制度不变 价格不变 要着重分析供求 要看贷款从紧的政策能否压制住对房地的需求 3个月内见分晓 明年过年前后一切就都明朗了
  
  绵世的业绩对地价很敏感 最坏的结果都我测算过 影响不大 再差不会回到半年前的每亩400万

最终取决于业绩 2007年的业绩3.8-4之间已经确定 现价48所对应不过是2007年12倍 2008年4倍市盈率而已
 
当然也可以把上涨归因为其他因素

另外流标总比低价拍卖出去要好

不同地块 其含金量是决然不同的

不管怎么样 下周一以资金决胜负

我继续看涨 这次要突破前期高点65

[ 本帖最后由 rbf 于 2007-12-10 14:2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0 17:34 |
[20071210]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65%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成交量:811万股  成交金额:39557万元
异常期间:2007/12/06至2007/12/10   累计涨幅偏离值:25.65%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路证券营业部                 8319039.00      608709.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4659881.74      133045.0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4133708.44           0.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宁路证券营业部       3973438.50     4568916.0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证券营业     3300149.43     2043422.62

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75289.00    15917545.87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0.00     5831435.8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青春路证券营业部                776492.00     5627006.5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宁路证券营业部       3973438.50     4568916.0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3004282.00     3427636.65

10-Dec-07 50.88 53.24 49.01 53.24 4,322,200
7-Dec-07 44.98 48.40 44.98 48.40 1,440,608
6-Dec-07 40.01 44.00 40.00 44.00 2,351,227


[20071210]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33%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涨幅偏离值:7.33%  成交量:432万股  成交金额: 22578万元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路证券营业部                 7826123.00      450451.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4231774.04       42240.0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4112208.44           0.0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         2544859.00           0.00
长江证券北京新源西里营业部                             2489682.00     2898402.00

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26450.00     8403271.9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0.00     5786921.8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青春路证券营业部                667392.00     4213174.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宁路证券营业部         35616.00     3852401.0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587701.00     3129184.40

10-Dec-07 50.88 53.24 49.01 53.24 4,322,200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0 19:25 |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07-72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绵世股份,股票代码:000609)交易价格已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07 年12 月6 日、12 月7 日、12 月10 日)涨停,我公司拟就是
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事项进行核实,为避免二级市
场大幅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于2007 年12 月11 日起停牌,公司将在
核实上述事项后复牌。

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临时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2 月10 日
发表于 2007-12-10 21:52 |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07-72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绵世股份,股票代码:000609)交易价格已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07 年 12 月6 日、12 月7 日、12 月 10 日)涨停,我公司拟就是
  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事项进行核实,为避免二级市
  场大幅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起停牌,公司将在
  核实上述事项后复牌。
  
  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临时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表于 2007-12-11 07:38 |
原来换了新一页 害我浪费一层楼:*29*:

郫县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11号令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郫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以拍卖方式在郫县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宗地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预先公告如下:

 公告号公告时间成交时间公告媒体交易地点交易方式拍卖出
让时间

/
//成都日报郫县郫筒镇一环路东北段140号,郫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
/
成都商报
1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25郫县郫筒镇凉水村二社二类住宅用地≥30%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100米,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空军书面批复≥1.8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30%,住宅≤26%。农贸市场≤50%住宅兼商业
且≤4.5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二类住宅用66148.04平方米;农贸市场用地4366.27平方米合105.75亩//
2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26郫郫筒镇凉水村二、三、四社≥30%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100米,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空军书面批复≥1.8总建筑密度≤30%住宅兼商业住宅70年
且≤4.5住宅建筑密度≤26%商业40年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45825.04//
平方米合
68.73亩
3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27郫县郫筒镇凉水村二、四社≥30%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100米,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空军书面批复≥1.8总建筑密度≤30%住宅兼商业住宅70年
且≤4.5住宅建筑密度≤26%商业40年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56085.2//
平方米合
84.13亩
4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28郫县红光镇合兴村一社、八圣村四、七、八社≥30%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高程),若要突破限高须征得空军书面批复≥1.8总建筑密度≤30%住宅兼商业住宅70年
且≤3.4住宅建筑密度≤26%商业40年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51675.34//
平方米合
77.51亩
5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29郫县犀浦镇龙吟村一社、国宁村七社规划设计条件请咨询地产交易拍卖中心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55182.76//
平方米合
82.77亩
6宗地编号宗地位置规划设计条件
绿地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
及年限
200730郫县犀浦镇五粮村一、二社规划设计条件请咨询地产交易拍卖中心
净用地面积竟买保证金起始价成交价成交金额竟得人
约104亩//



一、以上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时间以正式出让公告为准。
    二、联系地址:郫县郫筒镇一环路东北段140号郫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拍卖中心,  咨询电话:028-87862143。
郫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http://www.cdlr.gov.cn/shwViewNewsHtml.aspx?newsno=6095
发表于 2007-12-11 07:39 |
其实今天可以晚一点起来的 但是不搞清楚绵世停牌原因不安心:*29*:
发表于 2007-12-11 10:32 |
啥时候能复牌啊?
要2~3天吧
发表于 2007-12-12 07:37 |
看来要久一点了 要等土地拍卖后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09:07 |
2008年财经年会任志强媒体专访
任志强:存款准备金率到20%对流动性也无太大影响

  和讯:海通证券预计明年存款准备金率最高上限为17.5%,您觉得呢?

  任志强:我不会做金融预测,但我觉得到20%也有可能,因为利率如果不继续攀升的话,准备金率就会不断提高,因为它没有别的办法限制流动性。但准备金率的提高我没觉得是一个大问题,为什么?准备金率提高的时候,我们银行虽然利率水平低,但他不会亏损,有些国家的准备金率是不给利息的,而我们相反,准备金率是给利息的。经营好的企业(银行)当然没问题,经营不好的银行可以存到央行收取利息,效果是差不多,因为他没有坏账,所以不一定亏,再提高也不一定对他产生太大压力。对市场来说,现在的流动性足够多了,再提高到20%我也没觉得怎么得,影响不大。

  和讯:那你觉得现在买房的人减少了吗?

  任志强:准备金率和买房的和房地产市场没关系,不要以为所有的宏观调控都是对房地产的。

  和讯:对别的行业影响如何?

  任志强:对别的行业紧缩的情况更严重,比如说刚才讲的纺织品,为什么张瑞敏要进入房地产行业?因为他觉得他的电器行业利润率可能不够8%,涨到8%,他先跑了,房地产市场至少涨到十几,涨到8%挣得不多还能活着。所以不一定是房地产先倒霉,所以中央未必改。我们测算大概到8%的时候房地产就坚持不住,买房人就坚持不住,但不太可能迅速涨到8%,不太现实。我觉得不太可能。

  和讯:您认为市场是否处于观望状态?

  任志强:从前几次的情况看,03—06年来看,大概不超过半年,通常是三个月到半年,每个地区反应不一样,最先憋不住的通常不是开发商,而是消费者。比如说六个月不结婚还能坚持,一年不结婚小姑娘跑了。最困难的不一定是开发商。今年房产的销售情况非常好,不会在短期内出现现金流问题,个别公司不一样,但从整个行业情况来看,预售出这么多房子,收这么多钱,不可能一下掉下去,没有钱花。

  和讯:谢国忠说已经有很多房地产商缺钱了,您觉得呢?

  任志强:有。可是缺钱的概念是什么呢?缺钱不缺钱在于他想高速扩张还是想保守?想高速扩张钱永远不够用,万科融了100亿也没觉得够用,一个月之内就花了60亿出去,有钱可不就猛花?要到没钱的时候就不花,少花点,开发商不会出大问题,比如说我现在三个项目,现在我缺钱,我卖了一个项目,那两个项目就没问题了。土地的转让再转让现象很普遍,比如说嘉里上市公司,嘉里最近连续调整了三块土地,有的不超过2个月就卖了,当然卖给他的母公司,但是他作为上市公司,要调整业绩,调整现金流,就卖出去完了。嘉里这样的大企业,郭可年(音)说了,从儿子那到女婿那,从女婿那拨到儿子那是他自己的事,可是外界好象觉得嘉里缺钱,郭可年(音)从来不缺钱。所以,你不能单纯从这个角度,但这个现象说明地产行业完全可以这么调整。

任志强:房价并没有实质性下降

  人民日报:有人说现在是有价无市?

  任志强:我们没觉得是有价无市。现在和高峰期比是下降了,调了10%、20%,下降了10%、20%,但是基数是超卖了50%多,就是比去年增长了50%,现在基数是这个,上个月是好日子,你和上个月相比。但平均比起来没差太多,北京降了一点,北京最高的月份是一天400多套,现在降到200多套,但过去平均数也就200多套,现在全年平均下来还是高增长。不能单说跟400多套比上个月是280,不到300套,差100多套,但跟过去不好的时候比是一个增长的过程,就看你的基数对谁了。如果跟去年的同月相比可能还是增长的。我没觉得熬不下去了。

  和讯:您认为房价会跌吗?

  任志强:股市局部可能会跌,房价局部也是有可能的。一个苹果树上长几个烂苹果是很正常的事,但总体形势是不会跌。我们过去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广东也出现过下跌的情况,杭州也曾经有过下跌的情况,北海也出过曾经下跌的情况。局部下跌的情况并不代表总的趋势,我们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是持续上涨,就在现在持续上涨的过程中有些城市房价也是下跌的,比如说有些二三线城市房价就是上不去。为什么?它那个地方大量的农民进城了,不是进他的城,而是进了更大的城市,那个地区是属于移民向外走而不是向内走的过程,那个地区就是下降的。沈阳说我的房价涨幅很慢,增幅不高,主要是因为有钱人都跑到大连或者北京去了,有钱人不在沈阳待着。乌鲁木齐,更荒僻的人去乌鲁木齐,因为游牧民不游牧了,人口高速集中过程中,房价增长就快了,这很正常。乌鲁木齐涨价的时候,一定是别的城市降价的时候,周边的小城市没人买房子了,要普遍来看一定是这样的情况。就这么多人,不是挪这儿就挪那儿,一个萝卜一个坑。四川有些县房价就在跌,一个县里可能有100多万人,但可能出去60多万人到别的城市,到沿海城市或者别的城市,到深圳买房子,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就上不去,就下来了。

  人民日报:大城市的房价就会无限制上涨吗?没有底吗?

  任志强:德国见底了,德国3600万套房子,但只有330万户人,人口出生率在下降,所以见底了,如果我们只有40%的城市化率不可能见底,到70%、80%以后有可能,没有到70%、80%怎么可能见底呢?我们房价可能会跌一半,比如说我从一万块钱跌到八千块钱,八千块钱不表示开发商没利润,可能开发商还有利润,无非是把20%的利润变成10%的利润,还有利润,还能活下去,再到八千,就跌不下去,因为有人就上来了。到一万块钱的时候不上来,外地人看八千就有人买,因为他要进城,会有波动,这个波动是很正常的。

  和讯:这个波动很快会发生吗?

  任志强:我现在看不清楚,我从来不用一个月数字或者两个月数字证明一定会怎样。比如说任何一次政策出台的观望期在两三个月都有僵持的时候,或者有的城市要到六个月才能反应过来,大家对此消化掉,吃饭也有消化期嘛。

任志强:房地产仍然会供不应求

  人民日报:有人说明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会下降,会改变人们的购房预期,会不会出现预期自我实现的机制?

  任志强:可能会改变一些。我们通常把35岁以下的,就是因为结婚生孩子而买房子的叫刚性需求,涨停也得买,不买就不嫁给你。另外一类是从30—45岁,或者35—45岁之间我们称为柔性需求,就是它有改善性,现在有房子,只是住得不够好,我有钱希望再买一个好房子。柔性需求受宏观政策影响比较大,刚性需求受宏观政策影响比较小。你说涨两个点的利息,两个点的利息就管父母要,不行就赖在父母家里吃饭就够了。

  人民日报:如果父母没有呢?

  任志强:父母没有你原来也付不起首付,所以别考虑一律要用借记方式这种方式,上升一两个点他能接受得点。柔性需求没有靠父母帮助为主的,是改善型的。改善型的,父母一般不会给你出钱的,有钱也不给你出,这种会受政策性影响,如果贷款利率高了,或者首付高了,或者宏观调控过高了,他可以过一段时间再买,但一定有房子住的。不同价位的情况下,像北京1万块钱以下的房子实际上现在销售速度很快,1万5以上的销售速度略有下降,1万到1万5之间基本持平。基本上是这样的情况,刚性需求不行我买便宜一点的房子,刚性需求你堵不住他,柔性需求既然多付贷款了,我先忍忍,我明年后年再说,这是有可能的。

  人民日报:第一部分您刚才会上说只占30%,(刚性需求的人)

  任志强:刚性需求的人很多,总体来说购房量占城市家庭人口中只占3%。我们只能生产这么多房子,全年大概6、7亿的房子竣工,你可以算得出来,今年4个多亿,100平米一套,就是400万套。没有了,也就300、400百万套。按人口城市1.58亿或者1.8亿家庭,可能把超过半年常住都算上,大概1.54亿,3%都不到,二手房交易量按北京来算大概只有百分之一点几,大概全国平均下来不到百分之二,一百个人买房子,这个房子就供不应求,因为我们只能提供百分之四点几。美国一百个家庭里每年平均有十七个家庭买房,当然他二手房交易占了很大量。我们把二手房、一手房都算起来也就5%,5%的供应量是什么概念?是新增城市家庭的50%,我们每年新增城市家庭大概800多万户,将近900万户,我们新增家庭400多万套,加上二手房也就600多万套,满足不了新增家庭的需求。

  但有一些人不需要房子,因为我们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城市化,农民的房子变成城市的房子,是贷房子进来的。最高的一年贷房子就7亿,和我们的生产量是一样的,从统计报表量来看,按新增量和城市总量计算有一个差,那个差就是农民贷房子进城的一部分,比如说石景山变成城市化,农民房子就变成城市房子,土地就变成城市土地,要不然年年新增家庭就供应不起来。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供应不求是数字上算出来的供不应求,满足不了,永远处于供不应求状况。

  问:现在北京很多人指望2008年之后房价会有降低?

  任志强:房价和2008年有什么关系?只不过跟宏观调控有关系。他要说把按揭一刀切死了,房地产就不行,是药方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是按人口分析,人口需求,这是正常需求,按工资收入也没有问题,工资收入增长是14%、15%,北京现在已经上到3万到4万块钱了,完全买得起房子,但按揭一刀卡死了,40%、50%的人都买不起房子,市场一定死亡,不让他买房子怎么行,下一个命令,我抽你30%的税,一下就垮了。和正常的市场化没有关系。

任志强:物业税不会近期出台

  问:他们都在讨论物业税……

  任志强:出不来。我认为出不来,甚至这届政府出不来。

  问:为什么不可行?

  答:我没有说不可行,说它出不来是因为我们的我税收政策混乱,物业税出台的时候一定要替换其它的税,替换什么税不知道,物业税在所有的国家都是地方税,而他要替换的话可能要替换一部分中央税收,中央和地方都打不清的仗,关于税收最后给谁都得打架。我觉得中国政府最不能打架的就是中国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比如说燃油税,打到现在也打不起来,这个税收归谁?肯定应该归地方,但要替换中央税收的税种,那么中央财政肯定不干。第二,也可能最后做的决定是老百姓的住房,老百姓的住房是不收物业税的,跟房地产没有关系,我们现在实行了房产税,但对私人住房是免征房产税,物业税是针对经营型住房开始征收。第三,假定这个税收是住宅,一定投票通不过,因为最先通过的是投票人,比如说曾经对大房子征税,我肯定想都不想,所有投票的人是住大房子人,不可能对我征税,一定会投反对票。

  所有的地方都一样,如果出台物业税,地方政府的意愿一定是希望房价越高越好,绝对不会降低房价,房价越高我收的物业税越高 ,房价越低我收的物业税越低,因为他按百分比算的,大部分国家是按0.85到1.25之间,我们即使定这个,也不会定超过现在这个房产税的标准现在物业税理论上定的标准也就一点几,而房产税定的标准高于它,占销售收入12%,远远高于物业税。如果把房产税替代,不可能物业税、房产税两个都收,替代完了以后可能比以前收的税更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一个专门研究小组。前段时间讲了两次,我们认为它只会降低税率不会提高税率,比现在的税率低,只是每年要交。现在房地产是要交的,只是现在是免税的,不是没有。要执行住宅的房产税高得不得了,但房产税制定的前提当时的土地是无价的,不花钱的,现在花钱,还制定原来的方案不合理,所以一定会趋缓,改成什么样我不知道,我认为不会出台,起码这届政府不会出台。
发表于 2007-12-12 12:49 |
今天成渝板块表现不错 希望对绵世是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13:08 |
扬韬 创业者的福音,股市的实质利好

2007-12-12 08:40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今天,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将同期实行。仔细读条例内容,可以肯定地说,将实质性、大幅度降低中国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是中国创业者的福音,有利于鼓励居民组织创业性企业。对上市公司来说,部分企业的效益将因此而明显改观。以下是几个主要的部分:

1、合理薪金支出允许全额计入成本。此前,中国的企业被硬性规定了薪金税前抵扣的水平,上海这样的地方,允许发生额不过1000多元,使得企业不堪重负。比如,某人月薪1万元,他缴纳所得税后,实际所得大约不足8000元。但是,税务部门规定他的扣除额只有1600元,超过的8400元,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600元(33%所得税率)。这样,企业为此人薪金支出就超过了12600元,再加上三金等福利费用,实际支出超过16000元。一个人,实际到手的钱不足企业成本的一半。这种做法,使得企业所得税负担很重。而外资企业呢,个人薪金即使达到100万元,也允许全额计入企业成本。这是不公平的。新的税法规定,只要薪金是合理的,所有企业就都可以全额计入成本。这一点,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发达地区企业、高薪酬企业(如金融企业)都是显著的、最大的利好。

2、广告费计入成本的比例统一提高到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以后年底抵扣。此前的硬性规定,企业广告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3%以下,超过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一家企业一年销售收入10亿元,广告支出2亿元,那么,按照原来的税法,广告额只有3000万能计入成本,超出的1.7亿需要先交纳33%的所得税,以后年底再抵扣。企业负担大大加重。现在呢,允许的成本扣除额是1.5亿,企业只需要对超出部分0.5亿先缴纳所得税,以后年度再抵扣。这个做法,对于消费、家电、医药等行业是显著利好。对于广告经营企业,也是显著利好。对于小型创业型企业,早期广告投入比较高,现在的做法,也降低了税负。

3、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免税,是持有金融投资资产的企业的显著利好。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可以免所得税,其中特别指出,不包括持股不满一年的权益性收益。这样,有利于鼓励企业长期投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收益,可以免所得税。象岁宝热电持有的民生银行,此前需要按照投资利润部分33%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在呢,因为持股时间超过一年,这个成本就免掉了。类似于中国平安等保险企业、投资企业,将可以因此获得税收减免,利润会因此提高(按照33%的所得税算,利润提高50%,按照25%的所得税算,利润提高近33%)。股市中许多机构投资者将因此转为长期投资。

4、提高了几种支出可以纳入成本的比例。其中,职工福利费可以达到薪金额的14%,工会经费2%,劳保费全部。由于薪金总额的放开,这两个部分实际上也会大幅度提高,企业可以给予职工更多福利,有助于企业留人。公益性捐赠为年度利润的12%,有利于企业对外捐赠,慈善事业将因此受益。折旧期限方面,建筑物20年,设备10年,家具5年、车辆4年、电子设备3年,都比以前有提高,企业可以有更多留存资金。也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

5、税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从事农林牧渔的企业可以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对农业类上市公司构成实质利好。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三免三减,对一些基建类公司利好。对环保类节能节水企业三免三减,利好环保类公司。对技术转让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利于高学历居民创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利于科技类企业发展。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宽松,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对购买环保设备的优惠,有利于降低企业环保成本。

整体看,所得税实施条例将显著增加上市公司2008年利润,估计明年的上市公司业绩因此出现的增幅不会低于20%,是股市的实质性利好。

盛世减税,减税从企业开始。
发表于 2007-12-12 13:09 |
观 察 员:最近区域板块开始活跃,继武汉城市圈获得全国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刺激武汉板块走强外,本周天津滨海新区和成渝特区板块也走强
发表于 2007-12-12 13:15 |
观 察 员:2007年上市公司税率数据统计,综合、采掘、金融服务、房地产四行业现行税率在30%以上,在本次税率调整中受惠最为明显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13: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节 扣    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一条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七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第八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一百零一条 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三条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第一百零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发生地,是指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确定的所得发生地。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一百零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是指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各种来源的收入。

    税务机关在追缴该纳税人应纳税款时,应当将追缴理由、追缴数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等告知该纳税人。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企业可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百一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所称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所称相关资料,包括:

    (一)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同期资料;

    (二)关联业务往来所涉及的财产、财产使用权、劳务等的再销售(转让)价格或者最终销售(转让)价格的相关资料;

    (三)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提供的与被调查企业可比的产品价格、定价方式以及利润水平等资料;

    (四)其他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所称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是指与被调查企业在生产经营内容和方式上相类似的企业。

    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资料。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与其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一)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二)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中国居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就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控制,包括:

    (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是指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的50%。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所称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款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其他各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第一百二十九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一百三十条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规定的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成立的企业,参照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发表于 2007-12-12 13:23 |
观 察 员:今天整个地产股板块中天津地产股表现较为抗跌,象典型的泰达、津滨发展、海泰发展等都逆势走强,地产股内部还是有所分化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18:49 |
《投资有道》2007年12月号

玩转股场 Smart Money   ·2007年8大“谈资股” 真金白银值多少

2007-12-10 16:43   顾冰

 2007年8大“谈资股”真金白银值多少
  不是万众瞩目的中国石油,也不是所谓黑马、白马。它们只是证券市场中“微不足道”的小盘股;它们并不一定会上涨,有的更只是典型的“题材股”。但在茶余饭后,谈腻了中石油、招商银行后,它们是更好的“谈资”。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史上最牛高管——绵世股份(000609)
  2007年,绵世股份(000609)走势堪称惊艳,涨幅在4倍以上。从公开信息分析,绵世股份是纯粹地产股,但其高管绝不简单。绵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和高管是清一色的券商投行人员,其大股东控制人周双盛,原为信盛投资中国公司副总裁;二股东的来头更不可小觑,是香港和记黄埔背景;绵世股份董事长李方,原是高盛亚洲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宽,曾任职海通证券股份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部副总经理。
  这群过去控制上百亿资金的资本运作专家,集聚股本只有1.5亿股的绵世股份,会发生什么故事?或许这是真正值得期待的。
  绵世股份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户均持股
  2006
  2.13
  3.97
  0.25
  7252
  2007前三季
  4.66
  19.6
  0.85
  8682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股票中的“LV”
  ——新宇亨得利(HK,3389)
  别误会,新宇亨得利(HK,3389)的股价并不高,仅徘徊在4港元附近,但其经营的产业颇为特殊。众所周知,中国奢侈品市场蓬勃向上,而新宇亨得利是市场中唯一一只可分享奢侈品市场成长的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LVMH集团以200万欧元向新宇亨得利出售意大利高级书写及皮革品牌奥玛仕的90%权益,并有意将所得资金部分用作增持新宇亨得利股权,现时LVMH持有新宇亨得利约7%权益。或许这将代表新宇亨得利,有意从奢侈品代理业向更上游挺进。
  新宇亨得利代理包括四大手表品牌供应商——LVMH集团、Swatch集团、历峰集团及Desco(达昌)集团旗下共19个世界知名品牌手表,其中15个为独家代理。
  新宇亨得利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港元)
  每股收益(港元)
  2006
  24.04
  0.09
  2007前二季
  19.21 0.06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大闸蟹”概念——洞庭水殖(600257)
  相比绵世股份,洞庭水殖(600257)的涨幅不大。但其最新的变化,堪与绵世股份媲美,可一并当作投资者最好的谈资。
  每到秋季,菊黄蟹肥,从上海专程前往阳澄湖品蟹的人络绎不绝。茅台、五粮液的高估值,某种程度上是因其具备垄断性的消费品性质,那阳澄湖大杂闸蟹呢?
  洞庭水殖日前公告表示,拟收购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公司60%的股份,还将投资23991万元用于龙感湖20万亩大水面大闸蟹养殖和10万亩大水面淡水鱼养殖。
  在完成增发后,洞庭水殖将成为市场上独一无二的“大闸蟹”概念股。但不要期望洞庭水殖在市场上横行霸道。据统计,按照目前大闸蟹批发价200元/公斤计算,60%的阳澄湖大闸蟹权益净利润仅为270万元。
  显然在长时间内,洞庭水殖还只是谈资。
  洞庭水殖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户均持股
  2006
  3.19
  2.01 0.04 15395
  2007前三季
  2.27 1.60 0.0362 5595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影迷必选——嘉禾娱乐(HK,1132)
  还记得李小龙吗?喜欢看成龙的武打片吗?或许谁都不会忘记《精武门》、《新警察故事》片头打出的嘉禾娱乐这四个字。那影迷心中的美好记忆值多少钱?不过2.02亿港元而已。
  日前嘉禾娱乐(HK,1132)发布公告,宣布集团创始人邹文怀及其女陈邹重珩,已与橙天娱乐签订协议,以2.02亿港元的代价,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橙天娱乐由此成为嘉禾娱乐持股24.78%的单一最大股东。
  目前李嘉诚及其关联人士仍然持有嘉禾娱乐17.34%股份,而成龙持有嘉禾娱乐5.11%的股份,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显然香港电影市场长期不景气是此次并购的主要原因,目前嘉禾娱乐的制片业务已萎缩许多,更多营收来自于院线、发行和影片冲印业务。
  江山代有才人出,嘉禾娱乐的李小龙、成龙终将淡出舞台,而橙天娱乐的刘嘉玲、梁家辉、胡军等在投资人心目中更当红。
  嘉禾娱乐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港元)
  每股收益(港元)
  2006
  5.12 0.04
  2007
  5.65 0.73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典当业”第一股——大红鹰(600830)
  这又是一家今年涨幅达4倍以上的股票,而大红鹰(600830)的概念也颇为特殊,堪称两市股本最小的金融类股票。
  2004年4月,大红鹰收购了元泰典当近80%股权,开始涉足典当业。当年大红鹰的典当业务便实现收入2439万元,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2007年以来,大红鹰通过出售或外包旗下包装、旅游、保险和酒店资产,同时增资收购并扩大旗下典当资产(宁波典当、恒毅典当)的控制权,有希望打造成两市第一家典当类公司。
  典当行业被称为“第二银行”。相较于银行,典当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经营灵活与快速放贷,经营得当的典当行足已取得超越银行的利润水平。以大红鹰为例,典当业务的利润年增长速度均在50%以上,目前其利润已占公司当期利润的比例也在50%以上,而同期其收入却只占总收入的不到10%。
  大红鹰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户均持股
  2006
  11.39 2.65 0.102 9992
  2007前三季
  10.29 7.21 0.155 9718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福娃”概念闪闪发光——东方金钰(600086)
  提到北京奥运,很多人会想到吉祥物福娃。东方金钰(600086)是这些吉祥物的制造者之一,目前已开发出十余种奥运黄金福娃摆件。
  尽管“福娃”概念很火,但黄金饰品从生产到批发,毛利率不高,又是中行包销,生产黄金福娃对东方金钰的利润贡献不会很大。
  另一个概念也值得关注,东方金钰是两市唯一一家以经营翡翠为主的上市公司。中国是翡翠消费第一大国,东方金钰控制人赵兴龙,具几十年翡翠从业经验,号称国内翡翠毛料(原石)鉴定第一人。由于赵兴龙独特的背景,与缅甸军方和当地各矿区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在上游原料方面具有一定的控制权,目前在缅甸也拥有4个翡翠原矿。
  东方金钰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户均持股
  2006
  1.58 3.30 0.03 31930
  2007前三季
  1.46 2.12 0.02 6849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无鲍不成宴——獐子岛(002069)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鲍鱼消费稳定增长。不知何时,企业界形成了“无鲍不成宴”的习俗。由于资源的稀缺,鲍鱼始终供不应求,售价持续上涨。
  “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作为国内最大的鲍鱼生产企业,獐子岛(002069)是只令投资者趋之若骛的股票,獐子岛的优势在于养殖海域资源优势,拥有65万亩海域面积。但在某种程度上,獐子岛还难以摆脱靠天吃饭的宿命。2007年浮筏虾夷扇贝大面积死亡,就对獐子岛业绩造成相当损害。
  獐子岛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户均持股
  2006
  6.38
   15.85
   1.82
  17631
  2007前三季
  4.66
  10.51
   1.06
  10189
  谈资指数:
  投资指数:
  作家“首富”——勤+缘(HK,2366)
  新出炉的“中国作家富豪榜”正炒得火热,郭敬明以1100万排名首位。但论财富,郭敬明比自称“九流作家,一流商人”香港女作家梁凤仪要差很多。
  梁凤仪创办了勤+缘媒体服务(2366.HK),拥有梁100部作品的改编权,与内地160个电视台有合作,提供电视剧的构思、制作、发行及上映服务,换取广告时段,再把广告时段卖给广告商,以此为生财之道。
  勤+缘媒体服务正充分受益于中国蓬勃发展的电视广告业(电视剧作品可以交换广告时段),而勤+缘最近亦收购了湖北、重庆和厦门电视频道的广告代理权。
  勤+缘财务状况
  年度
  营收(亿港元)
  每股收益(港元)
  2006
  1.25
  0.17
  2007中报
  0.94 0.1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19:16 |
土地“底价拍卖”开发商很不适应

2007年12月13日08:41 华西都市报  姜军  

起拍价160万元/亩土地拍到263万元/亩仍不能成交,“底价拍卖”考验政企理性

底价拍卖,对于成都房产界而言,在一个月前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名词。但随着这11月以来都江堰、龙泉、郫县几宗土地采取此种方式的推出以及失败,这个词已越来越广泛得为业界关注。

记者获悉,11月27日都江堰首次采用底价拍卖方式推出的6宗土地,但最终因为拍卖最高价未达底价而全部未能成交;11月底龙泉也采用底价拍卖方式推出200多亩土地,但也因最高价未达底价而未能交易。12月7日郫县也尝试采用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交易,其中一块土地起拍价160万元/亩拍到最高价263万元/亩,但也终因没有达到交易底价仍然未能成交。

短短半月

3次底价拍卖无一成功

据了解,在12月7日的郫县土地拍卖会上,所推三宗地均位于郫县郫筒镇凉水村二社,总面积约258亩。第一块地参与竞拍方不足三家,被宣布取消拍卖。另两块地块的竞拍企业各有3家,前来现场观摩的企业有十多家。在第二块土地起拍价160万元/亩,拍卖中三家企业以1万元/次的价格竞争,最终将最高价锁定在了263万元/亩。

但就在人们准备向该企业表示祝贺时,拍卖主持人却宣布263万元/亩并未达到拍卖底价,该地块不能成交。全场顿时嘘声一片。接下来的拍卖让在场企业再度吃惊,第三块地起拍价也是160万元每亩,最高价拍到243万元/亩,但同样由于未达拍卖底价被宣布不能成交。部分不满的开发企业在公证员宣布公证书时,起身离去。

事情并非偶然。根据都江堰国土资源局发布该市2007年第七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告,在该市11月27日的土地拍卖会上,此次拍卖的6宗合计242.3亩住宅用地,全部因为最终报价未达到底价而交易失败。同时另有开发商向记者报料,在12月底龙泉200多亩土地采用底价拍卖,也因同样原因没有成功。

拍卖新规则

开发企业似有些不适

成都正成地产副总经理王文舟亲眼见证了12月7日的郫县土地拍卖全过程。“在第二块地拍卖被宣布无效之后,我们都有些懵了,大家都在向拍卖师咨询新规则问题。”王文舟说。对于新规则拍卖,成都的房产企业显然还不适。

据了解,多年来成都向来都始终坚持采用无底价土地拍卖方式。这种方式的土地拍卖,只有起拍价,不设成交最低价,只要至少有三家参与拍卖,最终价高者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拍卖其实分底价拍卖与无底价拍卖两种方式。底价拍卖与无底价拍卖不同,除有起拍价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会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定一个最低成交价格即底价,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束之前保密。只有当拍卖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土地底价时,交易才算成功;否则交易无效。

据了解,在广州上海等地,底价拍卖当前已经成为土地交易中多次采用方式之一。在四川南充、攀枝花等部分二、三级城市,土地交易也大多采用底价拍卖。成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无底价拍卖方式,大多数企业对底价拍卖也不甚了解。从今年11月开始,成都部分郊县如都江堰、郫县等也开始试着引入底价拍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底价拍卖方式频频遭遇失败。

底价拍卖

考验政府与房企双方理性

成都郊县土地底价拍卖的连续失败,引起了业内外的强烈关注,有人甚至以此得出了“新政之下,土地市场遇冷”的结论。但有专家认为,对成都而言,底价拍卖毕竟还是一新生事物,市场接受有一定过程;另外,也正因为是一新生模式,政府、企业对土地价值的判断方面也难免存在偏差。如果仅仅以这几次拍卖就判定市场遇冷,显然是不客观的。

“底价拍卖对无论政府还是企业都是一种考验。”著名策划人、成都健鹰策划公司董事长杨健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杨健鹰看来,因为底价的限定,以前多次出现的“价格超低于价值”拍卖情况将有望得到规避,从某种程度而言,这对国土资源价值是一种维护。只是相关部门在确定地块底价之时,应该充分结合地块以及参拍企业等情况给予理性考虑。

“就如国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所言,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给出理性底价。心理预期过大会导致拍卖失败,预期过低则将造成国土资源价值流失。合理确定底价,是对国土的负责,对区域的负责,也是对参拍开发商的负责。”

成都正成地产近几年几乎参与成都市区以及近郊的每一场土地拍卖。对于这种新规则的出现,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文舟认为,确定拍卖底价,是维护土地资源本来价值不可少的一种举措。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则是对他们能否理性拿地的一种考验。“因为知道政府有底价,在拿地之前,我们更有必要对地块进行更加理性成分的分析评估,同时根据自身的实力前去拿地。以前可能存在的侥幸拿地心理将不复存在,而必须理性判断举牌才行。”

暂作缓冲

成都土地拍卖仍以无底价为主

在“底价拍卖”连续遭遇滑铁卢之后,记者获悉,在成都郊县随后即将推出的土地拍卖中,大多交易方式都变成了“无底价拍卖”。

明日上午10点,郫县将对犀浦镇五粮村一、二社一宗112亩土地推出拍卖,竞拍方式不再是“底价拍卖”,而是自由竞价,价高者得。龙泉驿区也定于12月26日上午10时对一宗129.2796亩土地进行拍卖,拍卖方式也是“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另外温江、新都、大邑等郊县均有土地推出,但推出方式无一例外都是 “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对于这种转变,都江堰国土资源局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任何一种新的模式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有一个培育期。相信随着政府的进一步促进以及开发企业认识的进一步提升,底价拍卖‘还是有机会重新回到市场的,毕竟,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还是需要’底价拍卖‘这种方式。”杨健鹰认为:“‘底价拍卖’中,由于底价在拍卖之前是不透明的,因此如何保证开发企业竞争真正公平公正至关重要。也惟有这样,开发商才会燃起参与此类拍卖的信心与热情。”

名词解释

起拍价

是指在拍卖会上拍卖师报出的第一个价位,竞买人以此价位开始互相竞争应价。起拍价也叫拍卖品的起始价。

拍卖底价

指拍卖标的的最低价格。拍卖低价一经确定,非经委托人允许,拍卖人不得变更,并在拍卖活动中不得以低于拍卖底价(保留价)的价格卖出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都要对拍卖底价(保留价)进行保密。竞买人应价、加价达不到拍卖底价(保留价)则不能成交。根据国土资源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交易底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且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保密。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19:22 |
http://www.pixian.gov.cn/institu ... mp;secondclassname=工作动态

犀浦镇旧城改造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郫县城镇建设的步伐,促进郫县经济的发展,我县与香港中新集团合作开发的犀浦镇龙梓万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已全面启动,并正式进入拆迁、安置、补偿阶段。其中与梓潼2社110余户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协议,达该社拆迁户的98%;与梓潼5社70余户签订拆迁协议;梓潼4社已有84户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协议;龙吟4社已有90余户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协议,已签订协议的农户正在加紧搬迁。
目前正在加紧与香港中新正泰公司衔接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问题。


郫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20:42 |
3巨头加注东方新城
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7-9-21 4:21: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上周五,蓝光斥巨资拿下东方新城区域内成渝立交旁的一宗土地,让业界再次对东方新城的价值刮目相看,而与之展开激烈争夺的正是蓝光在东方新城的竞争对手——首创。据悉,蓝光和首创在东方新城均有项目开发,此次争夺意味着双方将继续加注该区域,此外,万科在该区域也有可观的待开发土地。万科、蓝光、首创,三大巨头会战成渝立交,东方新城势必再次上演巨头大战。

  三巨头聚首成渝立交

   据了解,蓝光新拿下的地块位于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地处成渝立交桥侧,净用地面积133亩。早在去年12月,蓝光就在该区域拿下78亩土地,开发建设富丽东方。目前,蓝光在该区域的土地规模已有210亩。据蓝光方面透露,蓝光还对该区域的土地供应情况保持关注,不排除继续拿地的可能。业界分析,蓝光极有可能在该区域复制东大街的操盘手法。

  今年5月25日,首创从建设路分身而出,夺得该区域117亩土地。成都首创总经理助理罗东辉告诉记者,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设计中,定位为首创三大产品线中的国际城系列。据了解,首创的国际城系列的标准是超大规模花园景观、地标性建筑和国际人文社区,如北京的阳光上东项目。据首创方面透露,该公司接下来还有在东方新城拿地的计划,以求能形成规模开发。

  万科是最早进入该区域的开发商,2004年拿下660亩土地开发万科·魅力之城,在楼市连创佳绩,成为东三环的大盘代表。目前该项目尚有大量的待开发用地,业界判断万科还能持续开发3年以上。巧的是,蓝光本次夺得的地块和富丽花城以及首创项目,都位于万科·魅力之城旁边,三大巨头将面对面竞争。

  三大巨头聚首成渝立交,使万科·魅力之城不再孤独,楼盘群的出现,将使该区域成为城东地产开发的一个新板块。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区域土地储备丰厚,部分地块将在明年陆续推出。业界人士分析,按照蓝光的操盘手法和首创在拍卖会上的表现,两家巨头必然还将继续加注该区域项目开发。

  楼市东移步伐加速

   万科、首创、蓝光三大巨头聚首的保和乡成渝立交桥区域,属于规划中的东方新城。根据8月中旬出炉的东方新城最新规划显示,保和—万年场片区今后将是东方新城的副中心,未来5年内人口将达到10万,10年内将增加到20万以上,是城东最大的人居聚集地。

  根据规划,东方新城规划定位为集历史、人文、生态为一体的综合性高尚居住区,是成华区规划的保和文化居住功能区的核心部分,其中三环路以东部分,也就是三大巨头的项目所在地用地面积3038.4亩,规划区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他用地主要有商业金融用地、医院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规划居住人口约为4.8万人,居住用地1797.45亩。万科、蓝光、首创等知名房地产开发商丰富的大盘开发经历以及与国际接轨的经验,将给东方新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模式迅速带来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万科、首创、蓝光等品牌开发商聚首东方新城,一方面印证了东方新城目前的土地价值已经被主流市场所认同,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片区未来土地和房产的溢价能力和增值能力,正是品牌开发商在这里大显身手的时机。虽然目前城东的开发重心仍然集中在东二环沿线,但值得注意的是,东2.5环区域几乎是房产断层,整个城东房产开发呈现出由二环外扩、三环内包的局势。在2.5环房产开发要素并不齐备的情况下,拥有良好政府规划和充足土地的东三环,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会受到更大的关注,其中的多个板块会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更多实力开发商会进驻,因房产放量而带来的大量人口也会促使配套设施的完善。伏永安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22:34 |
停牌超3天 不得不推测 明天再不公告 复牌最晚可能到明年1月底

地产股机构正在对决,估计决斗结果类似于前期煤炭股的局面。而根据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最新消息,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5%,创两年新高。

绵世如果明天本周末再不发公告,下周一也不复牌;

那很有可能会等到年终最后一周决算出2007全年业绩后再复牌。

2007全年业绩,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9.14卖地分成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而该具体数额的确定又须等到该地块建设开发工程成本核算及审计工作完成后方可确定。

2006.12.8 卖地收益记入2007年一季度的收益:20070331-20061208=113天
2007.5.25 卖地收益记入2007年三季度的收益:20070930-20070525=128天

根据最近前两次卖地的时间流程来合理推断,核算审计完成并计入隔季收益的时间在120加减8天,也就是3-4个月内,具体即2007.12.14-2008.1.14为重要信息敏感期。

由于涉及公司外部人员,公司难以保证内幕消息知情人不对外透露或利用股价敏感信息谋利,故而长期停牌1个月,就在情理之中。

复牌的大概时间本人推测在这个范围内 2007.12.31 -- 2008.1.31

复牌后的走势嘛,一字涨停突破新高后向百元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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