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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bf

[000609] 绵世股份:无限风光在险峰 三年股价一万元 | 08-10 三年每股收益 15 47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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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2:31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11:14 |
泛亚太在湛江茂名天津三地处置的不良资产合计总价超过20亿 网站上有xls报表

http://www.fanyatai.com/cn/Project_Info.asp

1998年起泛亚太大事表

1998.12 广东省暂停了粵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切到期债务本金,并下令重组公司
1999.12 1999年12月15日,广东省与债权人签订了初步协议,将价值港币140 亿的东深供水工程注入粵海企业
2000.12 广东省与债权人签订了正式协议。与此同时,粤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粤资管”) 正式成立,管理前粤海集团和南粤集团的不良资产
2002.12 粤资管比计划提前3年完全清偿了港币24.78亿的银行贷款 (包括美元2.6亿的银行兑换票和港币4.5亿的非银行债务)此24.78亿债务重组初期市场价格只有账面值的25%
2003.1至2004.2 粤资管继续变现剩余资产包
2003.9 广东控股有限公司(简称:“ 广东控股 ”)董事施盛勲(Steven Shafran)先生成立的AMRI Financial Group(简称:"AMRI") 提议与广东控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为中国大陆不良资产拥有者提供专业服务
2004.1 广东控股与 AMRI 签署了合资协议,泛亚太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简称:“泛亚太 ”) 成立
2004.2 泛亚太与广东控股签署了第一份合同,继续变现粤资管剩余的资产包
2004.3 全体粤资管成员正式调入泛亚太,首席执行布怀恩 (Craig Blomquist) 先生加入
2005.1 获得DNV颁发的ISO 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是大中华地区首家获得此项认证的第三方不良资产服务商
2005.4 合作伙伴广东泛亚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天津代表处
2005.7 获得标准普尔“中上”评级,是大中华地区首家获得标准普尔评级的不良资产服务商
2006.1 泛亚太成立湛江/茂名代表处,处置花旗的不良资产包
2006.3 泛亚太成立厦门分公司,处置美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包
2006.7 标准普尔再次肯定泛亚太大中华地区不良资产服务商“中上”评级
2006.12 Hanbo Limited和Ylime International购买H持有的泛亚太股份,李方先生和石东平先生成为泛亚太的新董事
2007.4 绵世股份购买 Hanbo Limited 持有的泛亚太股份。
发表于 2007-12-1 17:51 |
我曾经26元买过,19元割肉,现44元接回来了
发表于 2007-12-2 15:08 |
楼主怎么不计算棉世股份买地的成本呢?卖地的所得不能完全计算为利润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07:22 |
与政府签的协议是扣除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拆迁建设成本后的净利润分成 不涉及土地购买 是代政府垫资进行土地整理 拍卖后的投资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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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21.32.225.*  2007-12-1 14:04:10  
1  29日本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在说说缩见所闻所感,和各位绵友共享。
29日本人确实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在说说缩见所闻所感,和各位绵友共享。
1、从公告所选独立董事可知:609有仍有向清洁能源进军的强烈意向,请多关注。
2、另一项是增加副总经理,公司表明:原因是业务需要,尤其是各地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很多项目都在洽谈之中。
3、公司表明,目前主要业务仍然是一级土地开发,表示,要开创出一套暂新有效的模式,成为国内的龙头!
4、公司目前正处在年轻上升阶段,属于典型的蓝精灵(身材小能量大)型公司,何况公司拥有大量的未分配公积金,前途无量。
5、公司高管层有良好的出身、丰富的投行经验、科学的运作模式,给人以巨大的想象空间。
总之,本人比较看好000609,坚决继续持有并不断追加投资,各位清密切关注随后即将发布的几个公告!
扬眉剑

作者: 125.70.153.*  2007-12-1 14:13:42
1  透露一点东西
 一切要等攀成钢那块地拍出后(市上很重视前段时间在香港招商据估计会突破3000+万/亩),明年一月底东方新城才会有地挂牌
东方3期肯定是绵世的名义上还是2:2:6实际东西还在商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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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个人渠道了解信息不敢保证100%准确但相信至少比有些人毫无技术含量的叫唤要强

作者: 61.48.59.*    2007-12-02 00:32:44
在表决章程修改议案时,就股东的疑问做了解释。会后,对公司发展战略等股东关心的话题,公司管理人员考虑到对所有股东的公平性,只能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与参会股东做了交流,应该说讨论气氛是比较融洽的。希望广大股东朋友能多参加这样的会议。会后的感觉,基本与楼主所说的一致。

2007-12-01 22:39:30
29号我也参加了股东大会,扬眉剑说的基本符合事实,会后散户以及基金代表和董秘张成以及证券部负责人谈了很久,大家彼此交流了意见,都认为609是一只值得一拿的股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次大会并非年终大会,很多信息需要等待公布,管理层也意会深长的让大家耐心等待,我想后面应该有不少精彩值得期待,据我推测:这次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应该不会放弃609,反正我不会。

作者:nightingale326 回复日期:2007-11-30 21:58:56    
  我认为和公司经常沟通是投资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和步骤。
  今天的电话,我是主要和一位负责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的。通过谈话,我了解到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寻找好的新能源项目,包括风能、太阳能等,大约有10个多亿的资金将介入这一行业。我质疑10个亿的资金在从头做,如何和目前的行业龙头相比。答复是公司主要先进行前期调研确定项目,然后再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介入成长性较好的项目。
  今天绵世仍然下跌,但我所做的基本分析没有发现任何不好的方面,所以长期持有仍是我的策略。但我所做的分析也有缺陷,就是不能亲自到上市公司去看看,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我所依据的仅仅是公司的公开信息和电话交流。
  希望通过基本分析和战略投资来实现我们的梦想,也希望多认识一些有识之士,共同进步
发表于 2007-12-3 15:31 |
我也看好此股,但总觉得不踏实。暴利的一级土地开发能维持的原因是什么?在政府的土地新政出来后(讲话),政府将无偿划拨用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是否大大增加绵世的不确定性?从技术走势看有下破34元的可能(猜的)。若楼主有条件亲自调查一下,毕竟那么大的标题(万元),一手的资料显得太少。期待楼主更新的信息。
发表于 2007-12-3 15:39 |
顶:*22*: :*2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7:33 |
暴利的一级土地开发能维持的原因是政府得钱最多 政府得利最大 政府动力最足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最近出台了 其土地取得为行政划拨方式 但一切建设都是规划在先 对绵世无影响 而在明确了经济适用房非完全产权的属性(比农村宅基地稍高一等)、开发3%低利润率以及X年出卖后增值收益上缴政府之后 必然压抑其价格 政策出来后还取决于执行力度——量 商品房之价格涨落自有其自身规律 http://bj.house.sina.com.cn/2004-05-14/39769.html

有疑问可以给它打电话 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对所有投资者都是公平的 我倾向于不重复做别人已经做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7:35 |
1  609本论轮调整目标位以及冉有的水平和用心
作者: 125.65.53.*  2007-12-2 17:01:55   
本人在股市里摸爬滚打已经17年(从1990年采访当时的申银证券公司总经理阚治东开始),经历的风风雨雨比这个口出狂言的“冉有”多得多。没有很多的所谓“教训”,只是看得多,听得多,做得多。根据我的判断,609本轮调整目标位应当是50元,目前远远跌到50元以下,早已经构成了空头陷阱。主力之所以敢于在11月打压股价,是因为11月期间大盘颓落,绵世股份消息面真空。目前已经进入12月,绵世股份随时都会发布年报大幅预增公告。目前是套牢者的最艰难时刻。至于冉有,我早已经说过:在古代,这就是一个被孔夫子逐出师门的势利小人。现在这个冉有,他的价值观也是极富投机性的。目前的他的唯一动机就是:在绵世股份的持有者心上再撒上一把盐,彻底摧垮持有人的信心,让绵世股份的持有人把肉割在地窖里!他和他的那班利益人便可以轻松捞取绵世股份持有人的血肉!大家对这种古往今来的势利小人的真面目必须认识清楚!他在600059上已经损失惨重,目前就是想超低价买进绵世股份,让他和他的利益人能在绵世股份上把在600059上的损失补回来!本人相信绵世股份所有持有人悟性是能够识别这种小人的鬼魅伎俩的。

至于清仪,他撰文所指的股票不止一个609,还有英力特、新希望等等,所谓“漂亮30”是也。所以本人认为清议不可能是“托”,他不可能“做30个股票的托”!所以本人认为:清议、书呆子一个。他对绵世股份的基本面研究某些方面有独到性,有些方面尚不及这里的老绵友。但是基本面很多时候不敌技术面,尤其在我们这个市场——凡是只要股票一被推荐,之后的股价走势往往不如人所愿。也许这就是国色。但是这种技术面与基本面的扭曲状态只能是暂时的,大家看看驰宏锌锗等大牛股的走势就能放心了。目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绵世股份消息面将愈来愈明朗的112月,我们更要咬紧牙关防小人——以往是防暗箭,如今当挡明!!!不被冉有这种势利小人的妖言所蛊惑,不要让他们的伎俩得逞,决不把血肉割给他们!!!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7-12-3 17:40 |

在好多网站都能看到--------[000609] 绵世股份:无限风光在险峰 三年股价一万元

??????????????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7-12-3 17:42 |

如果股价1000元,该公司的市值为1490亿不敢想象。

如果股价1000元,该公司的市值为1490亿不敢想象。:) :)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8:47 |
[20071203] 跌幅偏离值:-7.42% 南京证券云南北路再次上榜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跌幅偏离值:-7.42%  成交量:226万股  成交金额:8979万元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4763215.00     2020075.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证券营业部           3359259.04      391576.0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华强北路证券营业部             2083598.57           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紫荆路证券营业部               1949545.35           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1715877.00           0.00

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140376.00     2195887.00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4763215.00     2020075.0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山北二路证券营业部            347918.00     1852602.82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青春路证券营业部                     0.00     1806485.00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双林路证券营业部                  8002.00     17994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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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市场主板A股交易公开信息

[2007-10-12]绵世股份:2007年10月11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深圳交易所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成交量:1293万股        成交金额:51424万元
异常期间:2007/10/09至2007/10/11                累计涨幅偏离值:24.67%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19515860.13    4683856.79
Date Open High Low Close Volume
9-Oct-07 34.56 37.79 34.01 37.29 3,005,859
10-Oct-07 38.40 41.00 38.20 40.10 5,636,819
11-Oct-07 40.52 44.11 40.52 44.11 4,283,077

[2007-10-16]绵世股份:2007年10月15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深圳交易所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成交量:837万股       成交金额:40088万元
异常期间:2007/10/12至2007/10/15                累计涨幅偏离值:20.64%

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8499.00    8031763.78
12-Oct-07 45.00 48.52 43.00 48.52 6,107,394
15-Oct-07 50.00 53.37 50.00 53.37 2,259,800

[2007-10-18]绵世股份:2007年10月17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
    ■深圳交易所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跌幅偏离值:-7.80%
成交量:949万股                                    成交金额:55333万元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16995369.85    1162551.00
17-Oct-07 64.58 64.58 53.80 53.84 9,491,644


[2007-10-22]绵世股份:2007年10月19日振幅值达到15%
    ■深圳交易所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振幅值:17.47%
成交量:765万股                                    成交金额:45856万元

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宁路证券   226398.00    24269619.99
营业部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2358361.00   13735983.61
机构专用                                          0.00   13144091.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建设三马路   691997.00    5778084.48
证券营业部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邺路证券营业部 122184.00    5095123.80
19-Oct-07 59.60 64.96 55.30 58.50 7,652,351


[20071203] 跌幅偏离值:-7.42%
绵世股份(代码000609)  跌幅偏离值:-7.42%  成交量:226万股  成交金额:8979万元

买入金额最大的前5名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4763215.00     2020075.00
3-Dec-07 41.07 41.07 39.00 39.21 2,257,700
发表于 2007-12-4 08:52 |
继续自娱自乐,真好玩.

绵世股份借壳于燕化高新,公司定位于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目前,公司有两个一级开发的项目,预计将在近三年内给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公司是沪深两市中唯一一家纯粹进行房地产一级开发的上市公司。若未来能不断获得一级开发项目,则公司的发展前景乐观。但公司也面临着土地储备不足的隐忧:目前除了两个一级开发的项目外,尚未有新增开发储备项目。

大股东再吹捧也没有料,2008年1月29日限售股上市,现在赶紧坚持吧,就剩2个月了。
别跌到10月以下连股改的成本都捞不回来。

散户都是傻瓜吗,有钱就不要搞这么小盘的股票呀。
手上就2、3亿的资金成本很高吧,现在的贴现利率都有10%哦,听说现在高利贷都借不到钱,真的很同情,股市这波要到1月份哦,是不是很难熬啊,光利息每天就好几十万呢。
:*19*: 坚持住!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09:23 |
最近2个政策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1个消息 《能源法》草案

本人全部理解为利好
发表于 2007-12-4 15:26 |
我相信基本面与技术面有偏差,但现在情况是楼主的分析资料显示绵世确实被大大低估,而楼主所用资料有几乎全是公开的信息,这确实不太理解,市场不至于对公开信息反映如此迟钝.如果三期项目(成华区)能确定,我觉得100元应该能值,否则30元左右是合理估值.

另外,在现在点位,大大低估的股票应该不存在,都挖地三尺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6:26 |
耐心等待

① 年报业绩 4

② 天府新城3期开始实施

我当年是眼睁睁看着两面针和岁宝热电一步一步晃悠上来的 这次绵世也会同样如此
发表于 2007-12-4 17:57 |
如果我是庄家,我会把故事说得更动听,业绩编得更漂亮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0:47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要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按季逐级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同级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章 计划与管理

  第六条 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第三章 范围与程序

  第十条 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五)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二条 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三条 根据土地储备计划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国土资源管理、财政部门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机构批准确认。完成收购程序后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四条 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五条 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第四章 开发与利用

  第十六条 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产权清晰、申请资料齐全的储备土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土地证书。供应已发证储备土地前,应收回土地证书,设立土地抵押权的,要先行依法解除。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

  第十九条 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第二十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管理,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设立抵押权的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第五章 土地供应

  第二十二条 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

  第二十三条 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后的土地,纳入储备满两年未供应的,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其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土地储备机构申请贷款时,应持财政部门的贷款规模批准文件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向当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贷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在批准的规模内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得挪用。

  政府储备土地设定抵押权,其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值扣除应当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确定,抵押程序参照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执行。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相关信息。在贷款发放前,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查询贷款储备机构的信息,对有不良记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审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监管要求,合理、科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六条 土地储备机构举借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必须按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 各类财政性资金依法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土地储备机构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会同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土资源部

  财 政 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0:49 |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2007-09-29   

成府发〔2007〕64号
  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的意见
市国土局 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房管局 市财政局

  为推进我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针对部分区(市)县在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一级土地整理中亟待规范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一级土地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新征收土地、旧城改造土地实施成片整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完成地上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初级开发行为。各区(市)县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应建立健全并坚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集体会审制度,按照“全域成都”理念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规模范围。  
  (一)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属于新征土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且要依法报征;属于旧城区成片改造的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旧城改造的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应首先报市规划局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对经审核符合城市规划的旧城改造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其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应报市房管局审查,并严格按城市拆迁管理办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三)郊区(市)县新征土地规模超过500亩的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应首先报市国土局对土地利用规划和依法征收实施方案进行审核。中心城区土地整理和旧城改造范围内的规划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建设,应分别报市规划局、市建委审查。
  (四)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区不得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中心城区范围内旧城改造土地及市政府配置给各区(包括成都高新区)的土地,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工作,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各区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其他区(市)县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工作由各区(市)县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土地一级整理行为
  (一)一级土地整理项目范围、规模、内容明确后,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投标或挂牌方式确定投资商。各区(市)县要建立监察、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法制办等部门参与的招标监督和实施管理机制,防范政府行政责任风险。  
  (二)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规划道路、市政管线管网、市政绿化、市政公交场站、高压线电力通道等;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小学、中学、医院、体育及文化设施、派出所、菜市场、办事处和社区用房、公共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均纳入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投资整理范围,严格土地成本核算,规范操作。
  (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应符合城市分区规划,按国家相关规范和城市配套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和建设。
  (四)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应无偿归政府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的接收、管理主体单位,应针对具体项目在事前签定单项合同,作为一级土地整理合同的附件,明确具体建设数量、规模、标准、投资额度、建设品质、完成时间、竣工移交办法等事宜。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项目,由项目所在区政府在签定协议前,报市公建配套办公室审查同意,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与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签定具体项目建设单项合同,作为一级土地整理合同的附件,由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按具体项目建设单项合同约定进行建设和移交。
  (五)根据年度用地指标,安排具体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报征的土地应首先保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和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然后再安排经营性用地依法上市。
  三、坚持科学测算政府收益,合理确定投资方投资回报
  (一)土地收益是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各区(市)县政府应牢固树立资源是优势,资源是发展动力的思想,在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中,要建立政府、投资方收益评估预测机制、合作项目风险分析机制,根据合作项目的难易程度、风险程度、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合理确定投资回报,并应经区(市)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积极采取土地收益梯度分成方式,对整理形成的经营性用地价格,首先应进行科学合理的市场评估预测,并按预测的市场不同成交价格确定不同的政府、投资方分配比例,形成土地成交价格越高、政府收益越大的动态收益分配机制。
  (三)投资方的一级土地整理开发的合理回报,按财务规定应列入土地综合整理开发的成本。区(市)县政府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任何名义,返还给进行一级土地整理的投资方。
  (四)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的土地整理行为属于企业投资经营活动,其投入的土地整理资金已经给予了合理的投资回报,投入土地整理的资金不应再计算资金利息,并且投资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四、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严格区分一级土地整理与土地二次开发的界线
  (一)一级土地整理形成的建设用地,应首先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然后再根据年度供地计划进行供地。经营性用地要严格按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二)整理出来的经营性用地在招拍挂出让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给予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取得整理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优先权,也不能给予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取得整理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关联政策,或设置有利于一级土地整理投资方竞买土地的条件。
  五、坚持依法依规实施拆迁补偿,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一级土地整理,将涉及到在短时间内对被征地农民、城市居民进行集中拆迁、安置、补偿,触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坚持政府对拆迁安置工作的主体性,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0:50 |
http://www.cddrc.gov.cn/detail.asp?ID=1099

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胜利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市政道路3条,其中胜利东二路宽40米,长约310米;胜利路宽30米,长约650米;胜利东一路宽20米,长约290米;以及配套排水、地下管网、绿化照明等工程。
项目投资  (万元)   2600
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
项目业主 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
成发改投资[2006]294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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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bidding.com/bidding ... 2060401&ID=1784

· 公告名称 : 犀浦镇龙梓万片区一期地块一拆迁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名称 :  
· 公告日期 : 2007-9-28
· 所属大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 所属小行业 :
· 业主单位 : 郫县土地储备中心
· 代理机构 : 四川蜀通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一 : 成都卓众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二 : 成都冠宏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三 : 成都百分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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