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4.3999996185303px] 四、健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及监管机制 [size=14.3999996185303px] 信息披露是解决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帮助投资者决策的基本制度安排。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其内涵就是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人负有信息披露的强制义务,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对市场主体披露的信息履行保荐或鉴证职责,如未勤勉尽责,就应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监管部门不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背书”,不对信息披露作实质性判断,但要确保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如果信息披露丢三落四、前后矛盾、语言晦涩,影响投资者作出理性决策,监管部门就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监管措施。当然,“不背书”不代表“不打假”,对于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追究相关义务人的责任。 [size=14.3999996185303px] 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必须有一整套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提供支撑和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建立20多年来,始终重视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由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共同构成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在规范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行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不断推进,问题也逐渐凸显,比如,规则的整体架构和层次有待完善,不同层次规则之间内容交叉重复、未逐层细化;同一层次不同规则之间逻辑不尽一致;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为全面和具体,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存在“短板”。再如,规则具有较为明显的监管需求导向,注重财务信息披露,对企业发展战略、业务模式、核心竞争力、风险因素等非财务信息披露关注不足,市场主体披露的信息未能真正满足投资者需求。又如,现行规则整体逻辑不强,带有“拼接式”痕迹,一定程度上造成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零散化、片段化,未能完整、全面、前后连贯地反映公司经营面貌。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一,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重点处理好十个关系。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一是处理好信息披露统一性与投资者需求多样性的关系,努力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的需求。二是处理好信息披露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减少信息披露冗余,增强信息披露的简明性和可读性。三是处理好信息披露可比性与有用性的关系,制定和完善针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信息披露规则。四是处理好会计准则与披露规则的关系,根据会计准则,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和投资者特点,对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调整。五是处理好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关系,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并探索非财务信息标准化,增强通用性与可比性。六是处理好市场主体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关系,使信息披露真正满足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七是处理好发行信息披露与持续信息披露的关系,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同环节、不同层次信息披露的有效衔接。八是处理好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关系,鼓励市场主体遵循自愿原则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九是处理好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关系,提高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逻辑一致性,增强一体化程度,避免不同维度的信息重复披露或相互矛盾。十是处理好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增加新行业、新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二,在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之下,按照三个层次,优化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的总体框架。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一个层次是部门规章,包括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建设及监管办法,构建覆盖多维度、多产品、多市场层次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个层次是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规则进行充分整合,分别形成不同市场层次、不同市场环节的具体信息披露规则。第三个层次是自律规则,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行业协会等要根据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应的信息披露自律规则。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三,明确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制定与实施的职责分工。 [size=14.3999996185303px] 证监会信息披露领导小组要抓紧研究制定分工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制定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方面的具体任务,尽快启动这项工作,力争2015年内基本完成。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不同规则之间协调匹配,避免内容交叉重叠、要求畸重畸轻。信息披露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不同业务条线归口管理,主要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标准划分边界。 [size=14.3999996185303px] 五、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工作 [size=14.3999996185303px] 2013年8月,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将稽查执法明确定位为我会的一项主要业务与核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系统多层次、全方位稽查执法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刑事侦办指定管辖、行政与刑事联合办案等有效方式,增强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坚持和完善查审分离制度,深化行政处罚机制改革,执法效率与公正性不断提高。2014年,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共受理线索678件,同比增长11%;新增立案调查205件,同比增长8%;移送公安机关74件,是前5年平均数的2.3倍;审结案件163件,收缴罚没款7.04亿元,对31人实施市场禁入。总的看,稽查执法作为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在维护市场“三公”和平稳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依法治市的最直观、最有力的保障,也是增强市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size=14.3999996185303px] 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仍然易发多发,新型案件增多、违法手段交叉、案情隐蔽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都对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稽查执法工作自觉性。一般来说,现在各方面对稽查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在思想深处,是否真正重视,是否真抓实干,情况就很不一样了,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矛盾就比较多了。一些派出机构还没有把主要精力转到稽查执法上,一些日常监管部门、交易所、会管单位发现问题和移送线索的能力不强,证据意识淡薄,有的存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甚至以日常监管替代稽查执法。因此,强调和深化对稽查执法的认识,是做好稽查执法工作的前提。要正确处理“促发展”与“强执法”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统一,但随着形势变化,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到抓稽查执法上来。要妥善对待立案调查给相关市场主体带来的隐性成本,合理区分机构与个人的责任,提高精准打击能力。要逐步解决“查案件”影响“过日子”的实际困难,努力保障正常的经费,加大异地交叉办案的力度。要努力克服怕得罪人、不敢管的思想,增强敢于担当、顶住压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size=14.3999996185303px] 二是着力增强稽查工作的整体合力。新的稽查工作格局建立后,人员数量增加了,但各稽查单位自成一体、各自办案,工作中存在指挥督导不畅、组织协调不够、资源共享不足、协作配合不力等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要按照统一指挥、科学分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的要求,调整稽查局的职责定位,剥离立案、复核等职能,突出指挥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保障的职责,加强问题分析、标准制定和决策执行。要充分发挥稽查总队和沪深专员办专司稽查大要案的作用,走专业化的精兵之路,打造成为办理大要案的三支“铁军”。交易所受托执法是对我会执法力量的有效补充和强化,要承担涉及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违法违规案件、债券市场案件、与沪港通相关涉外案件的调查,并发挥信息、装备和资源优势,承担执法协作职能。目前36个派出机构稽查人员占全系统的54%,承办了近70%的案件,但忙闲不均的现象十分突出,2014年深圳、上海、广东、江苏4个局承办了派出机构新增立案调查总量的43%,但也有3个局为零,12个局仅为1起。对派出机构稽查工作要实行条块结合,采取稽查业务以条为主、日常管理由块负责的模式。建立派出机构局长、副局长主持稽查执法专题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执法中的疑难问题。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三是下大力气完善稽查执法规则体系。要集中组织力量梳理现行执法规则,通过立、改、废,完善有关调查取证、审理处罚的标准,明确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基本原则,切实解决执法标准不明确、要求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及时归纳总结案例,凝聚共识,形成类案惯例和指导意见,逐步提炼形成各类执法规则,丰富执法手段与经验。建立常态化的以稽查执法为导向的各类专项检查制度,提高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能力。交易所要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内部线索发现部门之间的协作,深入挖掘各类违法违规线索。要调整线索移送和查处案件的结构,在继续对内幕交易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欺诈发行类、虚假信息披露类和市场操纵类线索及案件的发现与查处力度。加强对新型复杂案件的预研预判,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调查路径和方法。 [size=14.3999996185303px] 四是继续深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改革,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对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实行简易审理程序。对重大疑难案件要进一步健全会商机制。全面实施五人主审合议制,加快充实专职审理委员力量,建立兼职审理委员制度,探索巡回审理工作机制。建立退案制度,明确退案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建立调查人员列席审理会制度,强化调查与审理的相互沟通、监督和制约。研究建立针对不同案件的“先行后刑”、“行刑同步”等处理模式,实现行政责任与刑事追责并行推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及时高效的特点和优势。依照行政公开的基本原则,探索阶段性披露案件查处信息,将执法震慑力和案件警示效应及时传导至市场,更大程度发挥案件查处的综合效应。 [size=14.3999996185303px] 五是增加执法经费和科技投入。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发运用各类违法交易模型,筛查锁定有价值线索。尽快建成稽查电子取证实验室,全面配置电子、财务取证类、执法记录类等现代取证设备,推进系统内外信息互联互通。深化与有关部委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解决通讯、资金、身份信息等涉案资料调取问题。研究建立稽查案件补贴制度,改善稽查人员待遇。探索建立经费分配使用与案件查处工作量挂钩的机制。 [size=14.3999996185303px] 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 [size=14.3999996185303px]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创新和促进监管转型的重要保障。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构建了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文件发布以来,全系统、全市场凝聚共识,积极行动,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投资者保护开始渗入监管工作的各环节与全过程,在并购重组、退市以及创业板、“新三板”改革中全面嵌入投资者保护要求,全面强化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等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管,落实填补回报措施,健全利润分配披露制度,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与分红比例都有增长。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2014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和实施累积投票的分别为2208家和1250家,共5078次和1431次,同比增加159%和19%、244%和38%。取消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限制的公司360家。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公司1662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4%,共3333次。 [size=14.3999996185303px] 2014年,12386热线共接收投诉9897件,达成和解8610件,占87%。证券业协会及地方协会受理调解案件1007起,调解成功934起,占93%。投资者服务中心经法院委托或当事人申请受理案件125起,成功调解74起,赔付金额925万元。推动建立先行赔付机制,支持违规公司大股东主动补偿投资者。海联讯(300277,股吧)案件中,9823名适格投资者与4名股东达成有效和解,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7%,获得补偿金额近8883万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8.8%。 [size=14.3999996185303px] 随着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也陆续反映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制度的配套细则有待健全,相关要求尚未落地;投资者保护与日常监管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现象;纠纷解决与赔偿救济刚刚起步,离投资者要求还有差距;投资者保护统筹不足,资源利用不够合理。 [size=14.3999996185303px] 2015年,要在继续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下功夫,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尽快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优化回报、保障行权等专项文件,做好投资者保护有效性评估,将投保要求全面嵌入各项业务制度设计中,实现投资者保护工作与各项监管业务的无缝对接。建立健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过程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在多层次市场建设和市场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中,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做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风险揭示工作。研究出台持股行权试点管理办法。 [size=14.3999996185303px] 二是抓好投诉处理。把投诉处理结果作为投保工作的一个切入口,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出台投资者投诉处理办法,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奖惩分明,对落实好的,支持其发展,对执行不到位的主体要追责。建立投诉备案管理制度,形成投诉“大数据”,服务监管,服务投资者。继续完善投诉处理协作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投资者满意度。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三是抓好纠纷解决。发布纠纷调解规则,引导调解机构规范发展。推动投资者服务中心加快建立全国性调解组织,鼓励派出机构指导辖区行业自律组织设立调解中心,扩大调解覆盖面,把调解工作做出进展、做出水平,增强实力。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和解金及时赔偿投资者的保护功能。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工作标准和流程,推动有关责任主体先行赔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size=14.3999996185303px] 四是抓好督促评价。督促评价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对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进行评估评价,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建立投资者权益保障检查制度。开展投资者调查和权益监测,形成多元化的投资者权益受损预警机制。 [size=14.3999996185303px] 五是抓好典型案例。借助典型案例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普遍使用的有效方法。要抓好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及时分析总结,以小见大,从案例中梳理法律、制度、文化、监管、教育等各个层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抓典型案例,树立投资者保护的标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市场影响力。 [size=14.3999996185303px] 六是抓好统筹协调。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涉及系统各单位和各部门、市场经营主体、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投保局作为我会的投资者保护专门职能部门,要代表证监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系统资源。依托投保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一体两翼”作用,组织系统开展投保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发挥优势、各有侧重,又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七、继续推进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size=14.3999996185303px] 2014年,我们全面启动了资本市场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一年来,平台建设团队从零起步,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在平台建设过程中,也陆续反映出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量不足,没有如期提出业务需求,或提出的需求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影响了平台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有的单位和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作祟,习惯于各搞一套的老办法,以种种借口拖延系统与数据整合,导致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为此,必须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size=14.3999996185303px] 首先,切实提升业务需求质量。业务需求质量决定平台建设质量,事关平台建设成败。提出高质量的业务需求是业务部门的责任,会机关各业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按照监管转型的要求进行本条线业务流程再造,科学提出业务需求,并经过本条线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论证后,再提交需求立项报告,切实避免沿用老思路简单拼凑需求、因缺乏沟通而导致各部门需求交叉重叠等问题。上市公司监管、统计监测、证券公司监管、稽查执法等业务监管系统因牵涉单位多,更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各方职责,这本身也是监管转型的内容。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需求统筹,指导和引领各条线的业务需求。 [size=14.3999996185303px] 其次,实现数据集中统一。中央数据库是整个监管平台的心脏,数据信息资源是监管平台的血液,只有数据信息集中通过中央数据库归集和循环,监管平台才能良性运行。会机关各部门作为各业务条线的数据统筹单位,要加强对数据集中统一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明确数据需求范围、数据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入库数据管理制度;各数据源单位要建立准确、可靠、及时的数据报送机制,所有重要数据都要集中,不能留有自留地;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维护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使用规范合理。 [size=14.3999996185303px] 再次,落实平台建设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摒弃本位主义,坚决杜绝在需求提供、数据集中、统筹协调等方面出现敷衍和推诿现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总体规划,提出2015年工作计划,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任务落实到项目,每季度汇总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将平台建成架构清晰、标准规范、技术领先、安全可靠、好用管用的监管设施。对于质量不过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要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招投标和采购环节科学透明合规,加强监督,坚决杜绝腐败、利益输送等行为。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是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是持续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各单位、各部门监管转型的一把尺子,务必齐心协力,在2015年内取得一些重点突破,实现平台建设初见成效。一是要建成中央数据库一期项目,达到全市场数据集中统一的阶段性目标,为业务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全面推进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会计信息、稽查执法、打非与清整等重要业务监管系统的开发建设,争取2015年底前实现一批业务监管系统试运行。三是要严格按照平台建设规范,提前做好其他业务监管系统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开发。 [size=14.3999996185303px] 八、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为监管转型提供切实组织保障 [size=14.3999996185303px]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2014年以来,中央下发了十几个文件,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全系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突出一个“严”字,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size=14.3999996185303px] 总的看,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是好的,是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也是团结、务实、清廉的。大家工作很辛苦,处在市场最前沿,受到各方面批评和质疑比较多,委屈和压力比较大。面对这种情形,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重业务工作、轻队伍建设,重市场发展、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比较突出,对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失之过宽、失之过软的现象比较普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坚决整改。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法宝,扭住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理论武装,抓好思想教育这个从严治党的根本。 [size=14.3999996185303px] 按照中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宪法的学习,重点是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2014年,我们分期分批组织了处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大家普遍感觉收获很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蕴含着一系列独创性的思想理论观点,体现了形势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我们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解决学而不信的问题;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解决学而不化的问题;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解决学而不用的问题。通过学习,真正做到习总书记强调的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size=14.3999996185303px] 中央提出,2015年要在县处级及以上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在“七一”前后召开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系统各级党委要以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二,从严管理系统班子和干部队伍。要围绕素质、能力、专业、年龄等方面优化班子结构,充实和提拔优秀干部,配备好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要加强班子任期管理,建立完善班子任期内比较研判和调整优化机制,形成干部任期刚性,强化干部任期内管理。要大力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总结几年来的做法经验,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不同层级的干部进行定期轮岗。同时,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综合运用考核、巡视、纪检等手段,设置能上能下的触点阀值和一票否决的情形,形成长效机制。 [size=14.3999996185303px]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管理,核心是解决平时管理不严的问题。着力加强对“一把手”在人、财、物支配权上的制约,完善问责制度。要做好对“一把手”任期内的履职评价和动态管理,既要克服“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又要防止“不作为”、“和事佬”。要强化硬性约束,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从2015年起,对系统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副厅级及以上后备干部人选,都要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干部日常管理是个难题,需要有效抓手,实践证明,人事、审计、纪检、巡视等各个方面都管得紧一点,形成约束合力,就容易取得效果,要继续强化这种管理合力。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三,拓宽干部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渠道。当前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比如,干部成长空间受限,晋升路径单一,干部缺乏稳定预期,队伍整体进入职业活跃期等。对此,系统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一方面,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实绩晋升原则,让素质高、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用武之地。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对于一些岗位,可以开展竞争性选拔,通过比实绩、比能力,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要建立多元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大系统内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拓宽到地方和金融机构挂职锻炼的渠道,搭建职业生涯发展的平台。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有效开展党团日活动、读书日活动,促进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工作上、生活上和情感上关心干部职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size=14.3999996185303px] 要落实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正。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实。在防止带病提拔方面,要强化问责,倒逼各级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把关责任。 [size=14.3999996185303px] 第四,狠抓作风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压力层层传导不够,有的甚至我行我素。一些单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好,机构、干部、薪酬、住房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过多过滥,开展活动铺张浪费,出国违反规定。作风建设贵在抓紧、抓细、抓常。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若干规定,认真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提高执行力,决策前积极建言献策,决策后切实贯彻执行。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把开拓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统一起来,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敢于坚持原则,在人情多、诱惑多、利益复杂的环境下,始终按程序和规矩办事。要敢于攻坚克难,提倡“钉钉子”精神,决策好了的,就要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地稳步推进。 [size=14.3999996185303px] 各级纪委要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切实把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对容易出现风险点的权力部门、关键岗位和特殊领域,尤其是行政许可、稽查执法等跟市场直接相关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以及交易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与市场联系紧密的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要落实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案件查办,落实“一案双查”。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制定行政监察办法,并组织开展试点,加强对监管转型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再监督。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对会管单位纪检监察的垂直管理。要完善巡视工作组织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巡视的力度和密度,做好常规巡视和不固定目标的专项巡视。 [size=14.3999996185303px] 同志们,今年春节比较晚,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启动这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确保2015年市场改革发展和持续推进监管转型实现顺利开局,并为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最后,提前给全系统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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