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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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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位于嘉定区菊园新区(沪宜公路4290 号)原系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拟被政府收回((详见我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2010-023 相关公告)。2010 年12 月21 日,我公司已与上海市嘉
定区菊园新区动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菊园拆迁办”)达成《动拆迁补偿协议》,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动拆迁地块面积
此次动拆迁地块范围为我公司坐落于嘉定区菊园小区107 街坊102 丘地块土
地,该地块房地产权证登记土地总面积为39,698 平方米,该地块范围内厂房建
筑面积41,586.77 平方米(权证建筑面积26,824.77 平方米)。
二、动拆迁补偿情况
我公司应于2011 年6 月30 日前完成该地块上的全部搬离工作,并将土地和
空房完整交与菊园拆迁办。菊园拆迁办同意支付我公司一次性包干动拆迁补偿款
人民币8,534.5396 万元(捌仟伍佰叁拾肆万伍仟叁佰玖拾陆元整),包括该地块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补偿费,附属设施及绿化补偿费,二次装潢补偿费,设备搬
迁及不可搬迁设备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因该地块动迁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费。上述动拆迁补偿款不包含本次动拆迁项目中承租户的动拆迁补偿。
三、动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
菊园拆迁办将分三次支付我公司动拆迁补偿款:2010 年12 月30 日前支付
第一笔动拆迁补偿款人民币5,000 万(伍仟万元整);2011 年1 月30 日前支付
第二笔动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000 万(贰仟万元整);2011 年6 月30 日钱付清
余款。
四、动拆迁补偿协议生效条件
该动拆迁协议将于2010 年12 月30 日前菊园拆迁办支付第一笔动拆迁补偿
款后生效。
鉴于该动拆迁协议仍未满足生效条件,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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