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楼主: slm196

2004年10月22日周五上市公司与经济政策消息专贴,欢迎添加,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0-2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股市:一个令绝大多数投资者厌恶的市场

中国股市:一个令绝大多数投资者厌恶的市场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1:00 新华网

  龚为伟,常州人氏,现年60有5,从事证券投资已经10年,因为喜欢读水皮杂谈,因此将其耗时一月有余写就的5000字长文寄到水皮处。龚先生自述,“文章较长也较尖锐(但都是实话),估计被刊用的概率极低,只是表达相当一批中小投资人的心声,能起到这点作用就很满足了”。龚先生的表述令水皮为之动容,细读龚文更为老先生的辨析所折服,言辞看似偏激,实质中肯,为满足龚文上网的愿望,现略作编辑,抄录如下:

  中国股市:一个令绝大多数投资人厌恶的市场

  9月9日,当上证综指跌破1300点“铁底”,次日,由新华社主办的《上海证券报》头版发表题为《拯救股市》的评论员文章尖锐指出,中国股市成为了一个令绝大多数投资者厌恶的市场。人们也许不会忘记,自2000年5月下旬起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祖国大陆的主流媒体不断报道台湾股市暴跌,金融风暴逼近台湾的消息。但此后不久就轮到大陆沪深股市暴跌,这一跌就是3年多。此时此刻,大陆投资人不禁感慨万千!

  众所周知,股市是一个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的晴雨表。自中国股市建立以来的14年中,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高增长,特别是最近几年,全球经济惨淡经营,惟独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然而,中国股市并未随着政治稳定和经济高增长而步步扬升,反而出现3年多来的不断下跌。与2001年6月13日的历史峰值相比,上市公司从1209家增加到1471家(截至2004年9月13日),但市价总值损失高达1.8万亿元,其中A股流通市值猛降6500亿元,投资人特别是数千万中小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今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未能挽救节节下挫的沪深股市。有人不无感慨地说,在中国,一帮不懂市场经济的人,却在管理和运作一个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股市,这个市场能搞好?那才怪了!

  股权分置无疑是背离市场经济法则及其运行规律的,但股权分置在中国有其历史背景,因而不应指责当年股权分置的设计者。问题是,十几年后,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当政府和管理层意识到解决股权分置“迫在眉睫”时,如能依据市场经济法则,遵循价值规律,以保护为中国股市作出巨大贡献的最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宗旨,那么解决类似股权分置这样的历史重大遗留问题,从而实现市场平稳过度,并实现市场参与各方多赢是大有希望的。

  遗憾的是,我们的政府和管理层,既是股权分置的设计者,同时又是国有股的拥有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最大老板);因而,政府和管理层在解决股权分置,制订国有股减持、流通等一系列涉及财富重新分配的敏感问题上势必继续背离市场经济法则,与民争利。其结果是严重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动摇投资大众信心,股市暴跌势在必然。

  股市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在西方,股市造就了相当一批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回报股东优的跨国公司,而这些公司所在国家大都成为经济强国。

  反观中国股市,自建立之日起,便被定位为,为“国企解困”服务的市场。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多年来,一大批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国企乔装打扮混入股市。对此,早在1997年6月16日,有识之士便在《人民日报》头版撰文指出,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上市热潮仍愈演愈烈。为了上市,可谓千方百计,不计成本。这种长期争上市的现象,在国际上是少见的。文章接着说,相当一批企业把搞股份制等同集资手段……进而把上市募集的资本金看作为“不必还本的无期贷款”。代价如此低廉的资金,谁人不争?……由此容易产生越轨举动,出现虚假行为……文章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上市后往往换汤不换药……根本无法按招股说明书运作。因此其所作所为必将危害企业,危害市场,危害投资者。就在这篇文章发表后的第3天,《人民日报》经济视点栏目又刊登记者题为《稳妥发展直接融资》的文章说,一些专家认为,发行股票、债券固然可以改善企业的负债结构,降低银行的不良资产,但并不必然带来企业经济效益的好转和经营机制的改变。在当前融资行为不够规范,企业资信状况不太理想,社会信用观念不是很强的情况下,不顾现实条件,盲目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时会带来比间接融资更大的风险。

  毫无疑问,今天中国股市的窘境,与长期“大干快上”的指导思想密不可分。而一个“大干快上”的股市必然导致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异化,股市成了国企和上市公司最大的圈钱场所以及盘剥老百姓的最大市场。事实上,目前中国股市几乎所有功能都已丧失,惟有圈钱功能越来越红火,难道不值得反思?如今中国股市沦为一个令绝大多数投资者厌恶的市场。不知政府高层和监管当局对此评价作何感想?!

  其实,与中国股市有着同样悲惨命运的还有中国邮市。原因是政府将股票、邮票当作人民币第二在印制、发行。

  如果说上市公司是股市的基石,那么公司质量又是基石的基石。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从股市募集资金超过8000亿元。无须还本付息的巨额资金并未使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而一年优,二年平,三年亏,四年ST却成为众多上市公司的真实写照。不少企业和上市公司无法在经营业绩上取胜,于是,造假圈钱成了这些企业骗取上市资格和混迹于股市的惟一法宝。而政府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参与造假更是层出不穷。早在1999年6月16日,原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在全国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改制工作会议上就指出,当前会计市场的核心问题是作假。上市公司包装成为“伪装”,“政府授意,企业编造,事务所视假为真或通同作弊”情况相当普遍,并呈发展态势,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见1999年6月22日《服务导报》)。3年后的9月10日,《上海证券报》、《拯救股市》的评论员文章又一次指出,有研究人员曾对沪深两市130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发现含金量高,值得投资的上市公司仅占上市公司总量的1/10……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诚信度很低。坍塌的基石必然动摇投资大众的信心。

  由于多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每况愈下,根本无法回报股东。即使盈利较好的少数公司,现金分红也是少而又少,甚至不分配。尽管回报股东极少,但在政府和管理层宽松政策的支持下,上市公司圈钱胃口却越来越大,少则数十亿,多则上百亿元,圈钱手法更是不断翻新,配股、增发、发转债、整体(分拆)上市等恶性圈钱令投资人不堪重负,纷纷逃离市场,股市哪能不暴跌?!

  人们注意到,上证联合一项研究报告表明,美国上市公司平均18.5年才配股一次,增发数量也极少,时间间隔也相当长(见200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不难想象,监管当局之所以严把再融资关口,无疑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质量和维护投资人利益。中国投资者不禁要问,近年来,政府和管理层不断引进成熟市场的许多监管理念和做法,为何不借鉴美国严格上市公司再融资机制,以遏制中国上市公司圈钱潮?!

  我国证券市场与境外证券市场的另一主要差异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券商、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交易所等,大都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监管机构又从属于政府(正部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群体的利益是一致的。因而,政府和管理层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时,大都有意无意向这一群体倾斜。很显然,这样一个市场,真正意义上的“三公”原则就很难体现(见2003年11月15日《证券市场周刊》第4页《也谈境内外证券市场之差异》一文)。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股市建立以来,占市场90%以上的广大中小投资人亏损累累,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而得不到有效保护。正因为如此,中国股市成了绝大多数投资人厌恶的市场便不足为奇。事实上,在中国股市这样一个组成结构的市场,将保护中小投资人权益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只是一种姿态,很难落到实处。

  如今,绝大多数中小投资人并不要求政府和管理层给于特殊待遇并保证他们在股市都能赚钱。只希望在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里,与政府控股的券商、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等公平竞争;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有效保护。然而,中国股市几乎所有政策法规并不关心中小投资人权益,即使政策法规有规定也只是停留在字面上,而法律的天平也极少向中小投资人这个市场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倾斜。

  美国股市作为全球成熟市场的代表,其监管和司法当局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给中国股票投资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比如美国山登公司1995年—1997年的年报虚报收入,诈骗股东,投资人经历长达3年的诉讼,2001年8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股民获得31.8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见2001年12月《新财富》)。相比之下,红光实业、郑百文、蓝田股份、银广夏等,造假上市,虚假利润给成千上万中小投资人带来的巨额损失至今得不到应有赔偿。

  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员会委员波涛先生,200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发表题为《股市走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不能公平对待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长篇研究文章。文章极具说服力的以大量数据并配以多幅图表向公众显示,自中国股市建立以来,国家财政、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券商、证券投资中介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这五大类市场参与各方都各自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获利总额高达1.7万亿元。而二级市场投资者对国内A股市场从1992年以来的“预期投资收益”为亏损8909.79亿元。如此强烈反差的数据,怎么不令绝大多数投资人厌恶中国股市!

  中国股市走过的14年风雨历程深刻揭示,一个不能代表最广大投资人利益的市场必将陷入困境乃至走进死胡同。近日,笔者重读《人民日报》1999年6月15日头版题为《坚定信心规范发展》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引发颇多思考。不难看出,在二十世纪行将结束之际,我们的政府和管理层多么希望通过一篇顶级权威文章,坚定投资大众信心,将一个规范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证券市场带入二十一世纪。但令政府和管理层始料不及的是,进入新世纪,特别是最近3年多,中国股市连连大幅下跌,广大投资人对股市的信心几乎丧失殆尽。笔者以为,与其说对市场失去信心,倒不如说投资人对管理层的一系列股市政策信心不足,再具体地说,投资人对“一帮不懂市场经济”的人管理和运作的股市失去信心!

  9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受此消息鼓舞,沪深股市仅5个交易日便暴涨16%以上。但多数中小投资人仍然谨慎面对突如其来的暴涨行情,因为类似这样的暴涨,而后又是绵绵不断下跌的股市投资人已经历多次,亏损一次比一次加大。很显然,重振投资人信心决非易事。

  中国股市何处去?谁来拯救中国股市?!已成为经济和金融领域关注的焦点。

  笔者以为,中国股市未来发展似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

  一是继续“大干快上”为国企解困服务;而政府和管理层继续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券商、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等“团结、战斗、胜利”在一起,使“国有股市”继续成为上市公司的圈钱场所。显然,这个无视投资人权益的市场必将继续令绝大多数投资人厌恶,并最终导致投资大众信心崩溃,股市崩盘,从而危及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届时,承担股市风险的不仅仅是7000万投资人,也许整个社会都会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另一条道路是,政府和管理层以最大的勇气和决心,彻底转变监管理念,回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将保护最广大投资人权益放在监管工作的首位,加速贯彻落实投资人寄予厚望的“国九条”,使投资大众真正感受到政府和管理层开始关注和保护他们的权益。比如管理层实施更为严格的再融资机制,宝钢、华夏银行等最新圈钱计划被紧急叫停;类似电广传媒“以股抵债”这种赤裸裸掠夺中小股东血汗钱的所谓金融创新被立即废止;银广夏等造假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受到严惩,投资人获得应有赔偿。凡此种种,如果政府和管理层在短时间里为拯救股市采取强有力措施,那么恢复投资大众信心无疑是有希望的。

  其实,保护中小投资人就是保护证券市场,正如史美伦女士所指出的,一个市场的活力是由中小投资者提供的,因为他们是这个市场人数最多的群体。我时常强调,要是投资者对市场没信心,不进来,其它的再怎么发展也作用不大(摘自2002年第二期《财经》)。人们期盼,我们的管理层能早点明白这一简单道理。

  水皮认为龚文最有价值的分析在于对上市公司“大干快上”的评论,形象、生动、深刻,尤其引用1997年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堪称精彩,如果尚福林同志能读到此文,希望能有所启发。投资者对市场的厌恶,其实是“爱之深,恨之切”。(水皮)(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3-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邦资讯- 《每日经济》研究简报

安邦资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邦资讯-《中港台金融》研究简报

安邦资讯1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邦资讯-《中港台金融》研究简报

安邦资讯1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访:郎咸平高调应诉  
2004年10月22日 12:21:47 中财网








  郎咸平
  “香港律师收费不但贵——每小时在4000元以上,而且必须按小时收费。如果我不能够应付律师费用,那么不管我的论据是否有理,也必定败诉”
  2004年10月6日,郎咸平发布独家授权书:将顾雏军在香港高等法院控告郎咸平的全部过程,及他对案件的相关声明及看法独家提供给《瞭望东方周刊》。眼下官司开庭已如箭在弦上,“郎顾之讼”再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郎顾之讼”虽未正式审理,但早已是暗流涌动、瞩目者如云。
  不仅因其牵连一位最富争议的学者——郎咸平、一位大陆的百强富翁——顾雏军和他旗下的数家上市公司,更重要的是它已经被赋予了更多的象征意义——MBO是否应当叫停、国退民进的进程应否重估等等。
  虽获郎咸平授权成为独家发表他有关观点的平台,但这并不表明《瞭望东方周刊》为郎独家代言。我们也在尽力与顾雏军及格林柯尔方面联系,只因顾氏目前人在国外,而公司方面亦表示因原告为顾氏本人,不便多言。
  故先载郎咸平专访。
  《瞭望东方周刊》:你对这次顾雏军在香港高院控告你一案,有什么可以和读者分享的看法吗?
  郎咸平:刚开始的感觉肯定是吃惊和愤怒。但在许多陌生读者的鼓励启发下,忽然有了新的认识。我认为我应该抓住机运,变诉讼为案例教学的课堂,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技之长,也就是我长于发现、研究的特长,促进社会对企业监管的氛围,培养出千百个张、王、李、赵监管,而非孤独的一个“郎监管”。所以我才授权了《瞭望东方周刊》这样有公信力的官方媒体披露整个案情的经过,随着诉讼的逐步深入,而随时随地的指导读者深入理解企业资本运作的切入点。
  而对我有益的是,这种施教完全是互动的,我个人在互动中受益匪浅。举例而言,法庭还没有开庭,就有陌生的热心读者透过各种方式给我提供了大量的一手信息和证据,而这些证据是我当初研究顾案时,怎么样也找不到的。比如,顾雏军的5000万美元的原始积累来自于何处等等。我当年对顾雏军神秘发家的困惑,随着这些知情人士提供的一手材料一一解开。我简直喜出望外,这哪里是诉讼啊,简直是万众一心“探海底”。
  我还是希望有更多的知情人将一手材料提供给我。请社会大众透过电邮lzhang@ckgsb.com和张小姐联系。我们整理研究好后,会依法定程序提供给香港法庭、内地公检法机关和媒体。
  《瞭望东方周刊》:你能否谈一下,上市公司面对质疑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郎咸平:目前这件案子的意义已经不是简单的郎顾之争,而是中小股民如何对付上市公司的打压。这一次的诉讼充分体现了个别上市公司缺乏信托责任的恶劣行为。依理而言,上市公司面对公众的质疑,应该提出证据消除舆论的疑惑,这是美国上市公司的通行做法。但是当顾雏军面对舆论的质疑的时候,竟然采取了打压的手法,这着实让我感到震惊。以我在内地具有如此话语权的学者质疑顾雏军,都要受到他的打压,我简直不能想像中小股民如果对其质疑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如果我面对这次的诉讼不能给予迎头痛击的话,那么绝对谈不上中小股民的权益保护。因此我一再说,这次的诉讼对于内地改进公司治理的提升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瞭望东方周刊》:你认为顾雏军为何会在香港起诉,而不是在内地起诉呢?
  郎咸平:顾雏军选择诉我,其实本质上想用诉讼行为来证明他这些年商业操作行为的清白。这本身就不合逻辑,甚至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另外,为什么他会选择在香港打官司呢?因为香港的法制系统是保护既得利益者,律师收费不但贵——每小时在4000元以上,而且必须按小时收费。他的企图即在于此,如果我不能够应付律师费用,那么不管我的论据是否有理,也必定败诉。而且顾雏军为了提高我的成本负担,他找了香港屈指可数的几个最贵的御用大律师(Senior Counsel)和我打官司。虽然我只是一个穷学者,但是按照程序,我也必须相对应的聘请御用大律师和一般律师,估计每一小时的收费可以达到上万元。这就是顾雏军的如意算盘,他想提高我的诉讼成本而打垮我。
  但是令我(也必定令他)想不到的是,诉讼消息刚刚见之媒体,就有相当多的民众主动参与,不但替我组织了顾问团,而且也提供大量的经费让我无后顾之忧地和顾雏军打官司,我一定借这次香港诉讼的机会将是非黑白彻底弄清楚。在此,我向关心我的民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瞭望东方周刊》:根据媒体的报道,这一篇研究报告是由郎教授所指导,并由长江商学院的7位学员所完成,而且都是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据你分析,顾雏军会不会把这7位学生也列入被告呢?
  郎咸平:确实,这一次的研究报告,是由长江商学院的7位MBA学员在我的指导下所完成。该报告的选题是由这7位学员所自定,而且文字稿件都是由这7位学生所完成。我们所发表的文字稿件也是完全依照学生的原始稿件而发表,没有做文字变动,只是因为文章太长不同媒体做了小部分删减。
  根据我们律师的了解,顾雏军连这7位学生都要控告。这些学生和顾雏军之间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而且本研究报告所用数据都是由公开渠道而得到的,根本不存在恶意诽谤的动机。但是顾雏军的做法很明显地是想以“高压”的手法强压质疑声音,甚至连无辜的学生他都不放过。如果顾雏军控告这些学生,这些学生哪里有钱打官司。各位读者想一想这就是我们上市公司的素质,这也难怪中小股民不愿意再踏足股市。但是我想告诉社会大众,我会尽我的全力保护这些学生不受顾雏军的伤害和骚扰,我一个人将会承担所有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的结果。-
  郎咸平会不会成为张化桥第二
  郎咸平不会成为张化桥第二——要么拾起张化桥失落的东西,要么比张化桥摔得更重
  “李东生、张瑞敏这些人就比顾雏军聪明多了,任你郎咸平怎么说,反正我低调做自己的事情就是了。郎咸平这样的人,你越告他,他反而越来劲。”
  业内对“郎顾案”持这样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不过这些人都忽略了一个事件——就是两年前的“张顾案”。
  2002年1月30日,顾雏军就曾向香港高院控告瑞银华宝及该公司董事兼中国研究部主管张化桥诽谤罪。同年7月底,瑞银华宝、张化桥以赔偿30万港币的代价与顾雏军庭外和解。
  正是在“张顾案”中的获胜,使顾雏军在“郎顾案”的对垒中显得赢面颇大,因为“郎顾案”与“张顾案”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比较分析两案的异同,会对“郎顾案”的走向有着更为清楚的认识。
  相同的罪名:诽谤罪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中美财经传媒高级研修班毕业典礼上作了名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
  演讲中郎咸平表示,他和他的学生经过3个月的研究后发现,顾雏军先后收购了科龙、美菱、亚星客车以及ST襄轴等4家公司,号称投资41亿元,但实际只投入3亿多元。期间顾雏军采取了多种手法巧取豪夺,郎咸平将顾雏军的巧取豪夺归纳为“七大板斧”——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以及借鸡生蛋。
  这也就是顾雏军指郎“诽谤”的由来,而“张顾案”中,瑞银华宝董事张化桥的“诽谤”对象也正是格林柯尔,而张的“诽谤”也更为曲折。
  在2001年12月前,瑞银华宝和张化桥一直都在极力推荐买入格林柯尔。2000年7月,瑞银华宝对在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股票的评级是“强烈买入”,这也表明了瑞银华宝对格林柯尔非常看好的态度。
  但在跟踪格林柯尔两年之后,张化桥于2001年底转变了对格林柯尔的态度。2001年12月12日,张化桥在发给客户的电子邮件及此后的研究报告称,“从顾先生电话会议及接连的解释中,他似乎承认其产品并非如招股书所称,全部属于无氟类制冷剂,亦有异于管理层过去向投资者和分析员所讲的。”
  当日,格林柯尔的股价比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2.65港元下跌13%,随后股价连续下挫,最低下跌到1.26港元,累计跌幅超过50%,市值蒸发超过20亿港元,顾雏军身价更蒸发掉13亿港元。一直保持沉默的顾雏军,在2002年1月30日向香港高院提交诉状,指张化桥的报告引用的话语和数据未经核实,存在恶意诽谤。
  同一起诉地:香港高院
  “郎顾案”也好,“张顾案”也罢,原告顾雏军都将打官司的地点选在了香港高等法院。
  华东政法学院武胜建教授认为,由于郎咸平对格林柯尔和顾雏军的“侵害”行为发生在上海,因此,顾雏军完全可以在上海进行民事诉讼,当地法院也一定会受理。
  但顾雏军将战场选在了自己的福地——香港高等法院。
  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姚爱华律师表示,香港的民事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而且诉讼费用和律师费都远高于内地,因此不排除顾雏军将诉讼地选在香港是为了从经济上压制郎咸平,从而增加自己获胜的把握的这种可能。
  相似的被告
  在“郎顾案”和“张顾案”的两位“诽谤者”身上,亦有诸多相似之处。
  比如他们都在资本市场浸淫多年,在上市公司研究方面都是建树颇丰,甚至都居住在香港,而最突出的一点是他们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郎咸平的性格可用其桀骜不驯、锋芒毕露来描述。由于 2001年下半年他在国内股市极力推广“辩方举证”以及“集体诉讼”等措施以保护小股民的正当权益。他的观点受到媒体、 学术界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 因此被投资者和媒体称为“郎监管”。
  张化桥的声名在资本市场较郎亦不遑多让。
  张化桥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初进入证券界,先后效力于东方惠嘉、里昂及汇丰证券,现任瑞银华宝董事兼中国研究部主管。张因特别关注内地赴港上市民企而在业界引起争论和震动,曾连续两年当选“香港最佳分析员”。
  张化桥一向对中国内地来港的民企股钟爱有加,曾调研并成功推荐过多家民企,在港被投资者称为“民企之父”。
  张化桥的名言是:“我是投资者的走狗。”问题越尖锐,他斗志越高昂,越挨骂他越快乐。他认为股票分析员要想有权威的话,就必须老老实实做投资者的“走狗”,他以做这样的“走狗”为荣。
  或许正因为郎顾二人所共有的张扬个性使他们在两年内先后成为格林柯尔的“诽谤者”。
  相同的原告
  两案原告皆为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顾氏在日前刚刚出炉的2004胡润百富榜上以14亿元身价名列第80位。
  在以上两案中,顾氏的强硬风格显露无遗——你害我股票下跌,我就告你没商量。在“张顾案”中,张化桥从“诽谤”到成为被告,相隔近50天;而到了“郎顾案”,这一时间已经缩短到了8天。
  结局会不会相似
  “郎顾案”与“张顾案”之间存在着如此多的疑似之处,似乎“郎顾案”的结局较后者不会相去太远,但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比如疑似非典最后不一定确症为非典。
  事实上,两个案件还是有着些许的不同。
  据研究过“张顾案”的一位律师表示,顾雏军在起诉书里列举了被告的12条罪状。其中引述了张化桥报告中的若干原文,指出其报告存在对格林柯尔制冷剂的恶意诽谤;称顾雏军从未发表张化桥在证券报告中所指的言论。更指张化桥蓄意漠视事实真相,且没有尝试加以求证,令格林柯尔和顾雏军的声誉受损。
  双方的矛盾集中在顾雏军是否曾说过某些话上。因为张化桥和瑞银华宝方面拿不出相应的录音证据和文字证据,所以当时形势对张化桥较为不利。
  而郎咸平的情况与之完全不同。郎咸平自己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研究报告所用的数据均为格林柯尔以及顾雏军所拥有的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正因为这一差别,使张化桥最终在法庭提出现金赔偿的和解方案,输了一阵。而郎咸平则高调表示自己最不怕走法律途径,将与顾雏军斗争到底,因为香港支持学者的自由学术推论。
  疑似“张顾案”又与之有着些许不同的“郎顾案”究竟会迎来一个怎样的结局,目前还很难预料,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郎咸平不会像张化桥那样选择和解,至少不会在交锋以前就和解,而这也决定了郎咸平不会成为张化桥第二——要么拾起张化桥失落的东西,要么比张化桥摔得更重。
  当然,这个过程不会短暂——“这样的案子在香港打一两年甚至更长都很正常”,武胜建教授如是说。-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苒洲/上海报道
  香港民事诉讼程序与“郎顾案”
  香港是普通法适用地区,其法律制度的特点是以不成文法为主,所以与内地不同,它没有一部统一的、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其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诉讼主体的地位平等。
  “郎顾案”中,顾雏军是以个人名义状告郎咸平诽谤。
  2.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私权自治原则在香港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与民法的私法性质相适应。
  3.公正原则
  主要体现在:①诉讼与诉求公开。②诉讼程序实行对抗制,确保双方辩论权的实现。③审判公开进行。它要求审判的过程一般应当公开,审判的结果则必须公开,反对秘密审判。
  这一原则也是“郎顾案”精彩对决将完全展现的最大保障。
  4.和解原则
  和解原则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和自愿原则的结合与延伸。双方可以在起诉前依所签订契约的规定自行和解,也可以在起诉到法院之后,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自行和解,从而终止诉讼。
  从目前“郎顾案”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强硬这一点来看,和解的可能性不大。
  香港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香港的民事诉讼,依其所涉金额及性质分类,可在三个不同的法院进行一审。即审裁处、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
  “郎顾案”的原告顾雏军选择的是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诉状,状告郎咸平诽谤。
  1.起诉
  即当事人依据一定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是民事诉讼得以发动的第一步,在香港法律中称为“入禀”法院,这是在香港提起民事诉讼的惟一方式。
  “郎顾案”的起诉时间为2004年8月17日。
  2.送达文件
  根据普通法自然公正的原则,原告必须使被告人知悉被告何事并给予被告人答辩的机会,原告亦须及时知悉被告的答辩理由或反告,方为公允。为此,就要求诉讼双方及时将与诉讼有关的文件送达对方。
  (1)向被告发出诉状或传票。原告入禀法院后,应将诉状或申请及获得的法院传票,由原告送达被告。
  (2)被告答辩及反告(反诉)。被告在收到传票或诉状后14天内,写出答辩书或反告书交原告及受理案件的法院。若逾期不答辩,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被告败诉,法院亦可以直接判决被告败诉。
  郎咸平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他将在10月19日也就是法律规定日之前将答辩送达高院。
  (3)原告反驳或答辩。原告在收到被告的答辩书后,也应在14天内作出反驳,如被告提出了反告,亦应作出答辩。
  3.中途聆讯
  即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就一些程序及非主要事实问题应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庭上审理,但非正式审理,主要解决案件的枝节问题,并即时作出有关程序的决定。这一环节也是香港民事诉讼程序与内地民事诉讼程序较大的一个差别。
  4.审讯与判决
  经过开庭前的充分准备,包括中途聆讯后,并经原告申请,法院即排期确定审讯日期。在开庭审讯时,由法官主持,一般先由原告陈词,呈交有关证据,双方传招证人和盘问证人,展开辩论。
  法官在聆听完所有证据及文件后,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及辩论的可信程度,作出裁决。判决的形式有两种,一种为得直(得直即为胜诉之意)令,注明法庭判决的结论和胜方应得。得直令是胜方据以执行判决的依据,如果双方接受法庭的判决,即可不理会判决书,只须按照得直令执行即可。而如果当事人上诉时,则需由原审法官作出判决书,判决书会详载法官判案的理由和结论,既是法庭争讼的结果,也是上诉时的依据,用以评估法庭判决是否正确。
  庭审的辩论阶段或许是整个“郎顾案”最为精彩的部分。
  香港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
  香港各级法院的民事裁决、令状,一经作出,败诉一方的当事人即须遵照执行,胜诉一方的当事人就可以作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香港法院的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但是,又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一审终审制,因当事人可以在一审判决之后提出上诉,甚至可以在上诉判决之后再次上诉,判决有可能会被改变;在上诉期间,判决也有可能被暂时搁置或停止执行。(记者李苒洲)
  瞭望东方周刊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场冷轧板卷价格持续上涨

[2004-10-22 09:24:44]


    近日上海冷轧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上升通道,由于进口资源日见稀少,加上价格看涨,很多经销商惜售心态较重,造成目前市场资源更显紧缺。目前国产1.0-3.0mm冷轧板卷市场资源相对充裕,市场价格也基本比较统一,1.0-1.2mm冷轧大板市场价格在5920元/吨,1.5-2.5mm市场价格在5880元/吨,2.5-3.0mm市场价格在5850元/吨,由于冷卷资源较少,目前市场价格与冷板价格基本持平或略高10-20元/吨。薄规格冷轧目前价格依然涨势强劲,由于1.0mm规格以下冷轧资源主要依赖与进口,而进口资源的相对集中,使得流通市场报价相对较高;现墨西哥0.4mm冷卷市场报价在7700元/吨左右,0.5mm市场报价在7600元/吨左右,0.6mm市场报价在6400元/吨左右。今日本钢冷轧对小于0.8mm出厂价格上调80元/吨,再次加强流通市场对薄规格冷轧价格预期。据了解,今日部分主营进口冷轧材的经销商已经封库,销售价格积极待涨;但是价格的不断上涨似乎对需求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资源趋紧,“买涨不买落”的心态将对近日冷轧市场再次形成较强的推动力。(mysteel)

(五矿钢铁上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场螺纹钢价格上涨

[2004-10-22 09:24:03]


    昨日开市,本地市场螺纹钢价格上涨,现二线品牌HRB335大螺纹市场主流价在3450元/吨左右,较昨日上涨10-20元/吨;线材与圆钢价格稳定。
   
    截止发稿时止,本地市场建筑钢材主导钢厂代表规格价格如下:上钢一厂产螺纹钢价格上涨, HRB335普涨50元/吨,其中 Φ12mm规格至3610元/吨,Φ18-25mm为3540元/吨,HRB400普涨30元/吨,其中Φ18-22mm规格为3690元/吨,Φ25mm规格为3710元/吨;沪宝产HRB335螺纹钢Φ12mm规格维持在3480元/吨,Φ18-25mm规格较昨日开市涨20元/吨至3450元/吨;2672厂产HRB335 大螺纹涨10元/吨至3450元/吨;南昌钢厂产HRB335 Φ20 -25mm规格螺纹涨10元/吨至3440元/吨;银丰产HRB335 Φ18-25mm涨10元/吨至3430元/吨;外地钢厂产HRB400螺纹钢价格小幅上涨10元/吨,现马钢Φ20-25mm规格为3640元/吨。
   
    线材价格基本平稳,现大众产Φ6.5-8mm普线为3580元/吨,萍钢Φ6.5mm高线市场主流价为3600元/吨,成交正常。
   
    圆钢价格稳定。永钢Φ10mm规格为3730元/吨,嘉钢Φ10mm规格为3680元/吨,成交一般。
   
    当前,本地市场螺纹钢进一步降低,据不完全统计,总库存在10万吨左右,较上周低1万吨左右。
   
    因带钢价格较螺纹钢价格高,无锡地区带钢在4000元/吨左右,故河北地区许多钢厂调整自身产品,改轧带钢;同时因出口钢坯价格较高,唐山国丰钢厂20MnSi钢坯出口报盘480美圆/吨(天津港FOB价)。国内资源量减小,直接影响到本地市场的资源供应量,预计本地市场将进一步上涨。
     

(五矿钢铁上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钢04年第11期热轧价格表(2)

[2004-10-22 09:18:21]


品名 牌     号 标     准 厚             度  (mm)
≥1.2 ≥1.4 ≥1.6 ≥1.8 ≥2.0 ≥2.3 ≥2.5 ≥2.75 ≥3.0 ≥3.5 ≥6.0 ≥12.0 ≥14.0
低合金钢 Q295 BXL133-2004               4060 3900 3890 3890 3890 4000
Q345A               4120 3960 3950 3950 3950 4060
Q345B               4160 4000 3990 3990 3990 4100
Q345C               4200 4040 4030 4030 4030 4140
Q345D               4240 4080 4070 4070 4070 4180
Q390               4190 4030 4020 4020 4020 4130
Q420               4290 4130 4120 4120 4120 4230
KD3 BX93-2003             4150 4090 3930 3920 3920 3920 4030
汽车结构钢 BG510L BX55-2004         5330 4560 4450 4390 4230 4220 4220 4220 4330
BG440L         5310 4540 4430 4370 4210 4200 4200 4200 4310
BG355L BXL49-2003         5410 4640 4530 4470 4310 4300 4300 4300 4410
BG550L BXL37-2002         5410 4640 4530 4470 4310 4300 4300 4300 4410
BG450QK BXL35-2002         5330 4560 4450 4390 4230 4220 4220 4220 4330
BG330CL BXL62-2003         4980 4210 4100 4040 3880 3870 3870 3870 3980
BG380CL BXL58-2003         5020 4250 4140 4080 3920 3910 3910 3910 4020
BG420CL BXL44-2004         4980 4210 4100 4040 3880 3870 3870 3870 3980
BG490CL BXL59-2003         5090 4320 4210 4150 3990 3980 3980 3980 4090
BG440QZR BX75-2001         5210 4440 4330 4270 4110 4100 4100 4100 4210
BG480QZR         5240 4470 4360 4300 4140 4130 4130 4130 4240
CX400 BXL39-2002         5150 4380 4270 4210 4050 4040 4040 4040 4150
CX500         5110 4340 4230 4170 4010 4000 4000 4000 4110
SAPH370 BXL61-2003         5050 4280 4170 4110 3950 3940 3940 3940 4050
StE285 BXL34-2002         5110 4340 4230 4170 4010 4000 4000 4000 4110

热轧产品价格说明:
       1、表中价格为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Q/BB108-2003企业标准,其它标准符合对应标准的卷板产品价格。
      2、热轧平板在卷板价格基础上加价20元/吨。
      3、平整加价30元/吨。
      4、板宽≥1450mm的产品下浮30元/吨,板宽<1250mm的产品加价50元/吨,板宽<1020mm产品加价456元/吨,用现有库存坯轧制的板宽<1020mm的热轧板卷加价256元/吨。
      5、对需用平板车捆绑式运输的卷板,捆绑费为15元/吨。
      6、热轧协议品钢种为Q345A、Q345B、BG330CL、BG380CL、BG420CL的产品在原出厂价格基础上下浮43元/吨,其余钢种热轧协议品在企标普板价格基础上下浮43元/吨。(热轧协议品包括协议I、协议II、协议III)。               
      7、以物顶债订购热轧产品,价格在同品种规格基础价格上加价15%。               
      8、非协议户订货在上述价格政策基础上另加价100元/吨(不含在新产品销售部订货的品种钢)。               
      9、以上各项价格均为不含税价。表中品种钢空白处规格如遇订货,订货价格可参照该品种钢与普板价差同规格调整。               







(五矿钢铁上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山照明掌门人钟信才在股东大会上表示 没激励机制我会拍屁股走人

“我们决不会为了欧司朗13.47%的股份而去牺牲其余80%多股东的利益。同样,也不会因为欧司朗拥有13.47%的股份而丢掉自己的品牌和市场。”围绕欧司朗入主佛山照明后的种种疑问,佛山照明(000541)掌门人钟信才在昨天举行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作出了上述明确表示。
  欧司朗是世界第一大照明巨头,但钟信才称,“欧司朗进来以后,佛山照明绝对不会成为欧司朗一个‘代工厂’,而是会同步发展。”他说:“一个上市公司如果没有自己品牌的话,那样是会很危险的。”
  此外,针对国有股转让成功之后钟信才会否继续掌舵佛山照明一事,钟信才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称:“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里,只要身体许可都会继续留在公司。特别在国有股转让后的头几年,要给股民以充分的信心。也就是说,要让投资者相信,不会出现国有股转让完成后公司就不行了,而是发展速度更快、效益更好了。”“谁做老板,谁做股东,都会希望有我们这么好的打工仔,一心一意把公司做好。”钟信才笑言。“不过,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不可能20年、30年都留在公司,也希望自己能抽出时间来陪一陪太太呀。”
  对于欧司朗入主后,公司此前推行的激励机制能否得到继续实行的敏感问题,钟信才也毫不讳言地回答,“我想,欧司朗进来以后激励机制不会改变,而是只会进一步完善。说得不好听,如果没有激励机制的话,那我就会拍屁股走人,不会做欧司朗的‘看门人’的。”
  由于这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在佛山照明宣布国有股转让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进行的,因此吸引不少包括基金和券商在内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的“眼球”。
 此次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代表的股份数和参加的流通股东人数远远超过了往年,分别达到了1.64亿股和5989万股。其股份数量比往年多出3000万~5000万股,猛增近三成。而且,这次临时股东大会流通股东股份数占到了与会总股数的37.4%,是以往流通股东的3倍。特别是96.5%为机构投资者,有多达38家基金和机构投资者。此外,参加昨天会议的36家基金当中,有34家基金分别委托董事长钟信才和董秘林奕辉进行投票。
  在昨天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钟信才介绍了公司1至9月的经营状况。他表示,尽管面临着原材料与能源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公司还是保住了净利润同比没有出现滑坡。今年1~9月,公司灯泡生产7.1亿只,同比增长12.7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7亿元,同比上升19.71%。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7-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造成国资流失 国企改革改到痛处是产权   

2004年10月22日 09:5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3年底,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达19.7万亿元,涉及15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历时20多年的国企改革,已进入破难攻坚阶段———国企产权改革。不久前,学术界和社会上一场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讨论,再次揭示出国企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有些人借改革之名行侵吞国资之实

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是公认的全球性难题,而国企产权改革更是最难啃的骨头。

当前,国企改革在步步推进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国有资产在产权转让中流失严重,有些人甚至借改革之名,行侵吞国资之实。

今年八九月间,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质疑某些企业经营者侵吞国资,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他认为,“目前应当停止盛行的管理层收购行为,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这一言论在社会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经济学界中更是争论不断,波澜迭起。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等专家表示,国企不改制,国资流失更严重,只有改制彻底,攫取国资活动才会失去土壤。

郎咸平进而提出,“国有资产绝非无主,国企效率不比民企差,现在要做的是行政行为退出国有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而不应该是国企产权退出市场。”不少学者对此表示赞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等专家则认为,“回避掉产权问题,仅在经营权上做文章,这是靠不住的。”

这场讨论折射出的是当前推行国企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如不改制,国企效率低下,亏损包袱越背越重;但盲目产权改革,由于缺乏完善制度支撑和经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改不改,怎么改?这成为当前国企改革必须直面的核心问题。

到底有多少国资流失 记者问不到一个权威数字

参与各方都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一些地方国企经营者和个体老板通过种种手法侵吞国资,是国企产权改革中暴露出的不容回避的问题。

“国有产权转让被很多人认为是最后一次廉价而丰盛的宴席。不少人动用一切手段、关系试图加入这场盛宴。”黑龙江省国资委主任胡祥鼎说。

究竟国有资产在产权转让中流失的真实状况如何?记者了解到不少人所运用的种种典型手法:

——虚假评估。山西运城市焦化煤气厂、运城市船窝煤矿两厂“离谱”改制,有关部门仅卖两厂的资产却不管债务,未依法评估和招标,结果首次拍卖只以6000多万元卖给一家民营企业,经省纪委严查后,重新拍卖卖了2.3亿元。

———自卖自买。有1000多名职工的河南长葛市发电厂,改制评估机构由企业参与委托,产权转让没有进入产权交易市场。30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缩水一半,最终购买方仅以1500多万元的底价买。公司董事长是原发电厂的厂长。

这些年来,到底有多少国资流失,规模多大,记者问遍有关部门,没有一个权威的、系统的计算,业内说法也不一。不过,专家们公认,国资流失的一大原因正是国企改制不规范所导致。大量国资流失到私人腰包,成了一部分人财富膨胀的“源泉”。

十几年前就呼吁人们警惕国企产权改革中的不公正性,提出“掌勺者私占大锅饭”等问题的清华大学教授秦晖今天仍然强调,任何改革,起点公平是保证效率的前提,否则必然会导致不公和社会不满。

管理层收购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环境

在国企产权改革各种形式中,最具争议的是管理层收购。这种行为可解释为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成为公司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

2002年前后,管理层收购被引入国企改革,进而被一些地方视为“改革至宝”,认为这是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不仅可解决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也可解决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问题。

不过,在改革实践中一些管理层收购却走了样。某些国企管理层利用各个环节为自己攫取利益,利用压低经营利润、操纵资产评估,非法融资等手法,使大量国有资产流进自己的腰包。

2003年前后,黑龙江乳业集团改制过程中,审计为资不抵债1.45亿元,集团管理层在评估国有资产时把多年形成的知名品牌不进行评估,意图进行“零价”收购。后幸被省国资委发觉,果断废止了这个收购方案,评估出无形资产后,以竞价7900万元的价格将这个连年亏损的企业出让给了哈工大集团。

“内外勾结,利用银行的钱来购买国企产权,这是我坚决反对通过管理层收购行为进行民营化进程的主要原因。”郎咸平说。

必须正视国资流失 正视职工权益保护

学者认为,必须正视改革中的负面效应,正视国资流失,正视体制转轨进程中的职工权益保护与改革巨变中的社会公平。

“用市场机制、市场价格引入职业经理人,并按照其创造的绩效建立起刚性监管指标,做得好就给你高薪,做得不好就炒其鱿鱼。我相信能有效地增强国企的控制力。”郎咸平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不怕有分歧,期望人们有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奉献国企改革的解决之道。”

10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带队奔赴东北三省,抽查地方国企改制工作。“国企改革已进入破难攻坚阶段,但国企改革总是在探索中积极前进。”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如此表示。(中国青年报 张旭东 陈芳 齐中熙 )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遥望全流通:“同股同权”是个美丽的误会


www.XINHUANET.com  2004年10月22日 16:34:53  来源:中国证券报/新华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进入论坛】 【推荐    】
【关闭】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本来就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股票,流通股东出价远高于非流通股股东,所以流通股东应拥有更多的特别投票权,这完全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就如同我们坐飞机,出高价就理应坐头等仓一样。而非流通股因为出价低,其权利理应受到约束与限制。

    ◇在股权分置问题尚未解决之前,通过赋予流通股东特别投票权,让独董充当流通股东的代言人,强化代表流通股东的独董的"用手投票权",就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大股东侵害流通股东利益的问题

    对于当前股市中有关"同股同权"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如果仔细深究就会发现其中有太多的似是而非,有的甚至产生了逻辑上的认识误区。笔者以为,我们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掉入了未来全流通状态下诉求的"同股同权同价"这个美丽的陷阱。

    "同股同权同价"是个伪命题

    当初我国证券市场设计者为了维护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设计了大约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大约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流通股,结果造成了目前国有股、法人股与公众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态。这种特定的"股权分置"设计,在今天看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股份制公司上市的基本经济学原理,有悖于国际上股票市场通行的"同股同权同价"公理;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没有当初这种创造性的变通发行股票,恐怕连今天这样的证券市场也不会存在。

    在笔者看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现在时态;而"同股同权同价"只是我们大家诉求的一个未来时态。也就是说,"不同价不同股不同权"才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客观现实存在;而"同股同权同价"在今天的中国证券市场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命题不仅是一个"伪命题",而且更是一个美丽的陷阱。为什么我们总感到吃亏的似乎永远是流通股东,而占便宜的永远是非流通股东,关键在于我们掉进了股份制"同股同权同价"这个美丽的陷阱里,让"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凭借《公司法》赋予的简单多数的表决权利,进而无限制的侵犯流通股东的权益。 如果今天我们无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股权分置"的现实,一味强调"同股同价同权",即使股票实现全流通后也根本无助于解决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问题。

    在此,必须进一步指出,如果我们今天无视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简单地套用世界上全流通股票市场"同股同权同价"的原理,来说明评判中国半流通股票市场的问题,同样也犯有中国早期王明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如果我们一味教条地照搬世界股票市场全流通的发展模式,不顾中国股票市场双方早先约定的半流通"游戏规则",完全寄希望于通过股票全流通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际上就是等于说中国证券市场要"推倒重来"。笔者在此不是耸人听闻,如果我们允许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将目前圈在笼子里的虎放了出来,必然会对股市造成如同惊弓之鸟般的窘境,那对于目前本来就积重难返、不堪一击的中国股票市场注定是一场人为灾难。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权利该不该相同目前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应该是"同股同权同价",并认为这是股份制的公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笔者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世界上绝大多数股市的股票是全流通的,其股票自然是"同股同权同价",而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特殊性决定了我们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股同权同价"。 道理很简单,国有股、法人股1元钱1股,而流通股10元钱1股,我们证券市场设计的游戏规则就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价不同,而我们却要求公司所有股东"同股同权"。这显然不合理。正因为国有股、法人股与流通股价格不同,所以性质当然也就不同了。

    笔者在此提出的命题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本来就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股,流通股因为出价高,理应享有权利大;而非流通股因为出价低,其权利理应受到约束与限制。笔者之所以提出否定"同股同权"的理论观点,完全是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客观现实出发,旨在恢复中国证券市场的本来面目;在此关键在于为解决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切实保护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进而为实施制度变革,实行"类别股东表决权"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因而对于今天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否则,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极少有流通股东持股比例能超过一半的,因而我们在实行"类别股东表决权"制度上将无法逾越我国目前《公司法》所遵循的简单多数立法精神(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在本质上究竟有何区别,其实早在100多年前西方一些经济学大师就已经论述的很清楚了,在此有必要重温一下德国早期的经典理论家鲁道夫.希法亭在其所著《金融资本》一书中有关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有本质上区别的论述,以进一步澄清大家对这个问题的一些模糊认识。在鲁道夫·希法亭看来,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者即股东属于产业资本家,而能够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者则属于货币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即流通股东已经不再属于产业资本家了。货币资本家同产业资本家不同的根本标志是,他能够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自由支配自己的资本即货币资本。而产业资本家把他的资本在自己的企业中固定下来,只是在这个企业的生产上发挥作用,在持续经营期间,他不能随时抽回他的资本,除非出卖整个企业,而出卖整个企业则意味着资本家个人的换位,即一个产业资本家为另一个产业资本家所代替。"从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似乎出现了资本的二重化,在股票交易中支付的货币,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股东最初提供和使用的货币,也不是企业资本的实际组成部分,而是资本化收益证券进行流通所必要的追加货币。同样,股票价格也决不是作为企业资本的一部分被决定的,而仅仅是作为按一般利息率资本化的收益被决定的。因此,股价并不取决于实际执行职能的产业资本的价值或价格,他首先取决于企业的收益,其次取决于一般利息率。" 在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解读为,非流通股东交易的货币是实体资本,是企业资本的实际组成部分即净资产,而流通股东交易的货币则属于虚拟资本。如果我们要找出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各自投资的参照系,那么非流通股东投资的参照系应该是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而流通股东投资参照系就不仅仅是取决于净资产收益率,而同时要考虑市场的利率水平,这正是股份公司上市流通后"资本二重化"的结果。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独董充当流通股东的代言人

    宝钢股份的"巨额增发"让我们再次看到现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割裂、一股独大"的特殊环境下,并没有起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作用。有必要重新审视并解决中国现阶段上市公司独董究竟应该代表谁的问题。

    在目前资本市场"用脚投票"的机制不能有效对上市公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割裂"的特殊性及与国外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我们必须对独董这个"泊来品"予以改造和创新。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绝大多数的国有股、法人股均有股权代表及相应的派出董事,而流通股的股东却没有自己的代表及派出董事。笔者看来,在中国股市股权分置问题尚未解决之前,根本没有必要再设立流通股东的代表及董事,完全可以通过修正独立董事的代表权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从目前来看,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方式就是赋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关维护流通股东的权益方面拥有特别权利,以抗衡"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凭借《公司法》赋予的简单多数的表决权利,无限制的侵犯流通股东权益的行为。通过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代表权",在制度上安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只能代表流通股东的权益,这样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事关维护流通股东的权益方面拥有"特别投票权"。 在笔者看来,通过赋予流通股东特别投票权,让独董充当流通股东的代言人,强化代表流通股东的独董的"用手投票权",就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大股东侵害流通股东利益的问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因为这在持股数较少的单一流通股东看来,投入的成本和收益可能是不成比例的,所以流通股东即使自己的权益受损也更倾向搭遍车。因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独董制度安排上,独董应该仅仅代表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而非全体股东利益,因为其他非流通股东有自己的代言人,根本不需要独董来代表。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在保护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方面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在证监会权限范围内比较容易做到的事情。

    至于独董如何代表流通股东行使权利,在笔者看来,一个比较可行的产生方式,是由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出面协调成立一个完全对广大流通股东负责的中介组织,比如"中国上市公司流通股东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专门负责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及对独董有关条件的要求,向上市公司股东会推荐独董人选,并由股东大会予以确认。其实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在推进股份制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种新的公有制问题,而这个问题是证券市场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由监管层出面来协调解决。

    至于独董的报酬来源及决定机制的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既然非独董可以在上市公司中提取管理费,那么独董也可以按公司其他非独董所需管理费的一定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提取管理费;二是按照每个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大小和非独董薪酬标准的一定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提取管理费。为了保证提取的管理费用不被挪作它用和独董的独立性,可以尝试以"协会"的名义,在每个上市公司建立一个流通股东基金专户。这个基金专户交由"协会"来统一管理,并参照上市公司的其他非独董人员薪酬情况,并适当考虑每个独董投入的工作时间多少等因素,由"协会"决定独董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从而建立一种完全由流通股东决定独董的报酬机制。

    总之,赋予上市公司广大流通股东在事关维护流通股东的权益方面拥有特别权利,通过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代表权",让独董充当流通股东的代言人,建立完全由流通股东选聘独董和决定其报酬的机制,在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割裂、一股独大"的特殊环境下,具有双重的现实意义。(赵文广)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H股前景依然乐观 --从机构态度看H股市场走向


www.XINHUANET.com  2004年10月22日 16:50:47  来源:中国证券报/新华网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进入论坛】 【推荐    】
【关闭】

    近期H股市场再现大幅波动,令投资者感到难以适从。而一些知名的投行机构对市场看多或看空的言论更为投资者的决断凭添许多障碍。不可盲从机构的言论,这是大家都明白的。然而,对于H股市场的投资者来说,究竟应如何合理对待诸多机构的言论,以指导自己的投资,却实在是一个相当难把握的问题。

    从目前知名机构对H股重要个股的投资评级和目标价位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机构对H股市场今后的走势还是相当看好的。

    机构言论左右市场

    在香港股市中,一些知名大行机构的言论和观点对投资者的操作影响极大,而且,这种现象在H股市场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比如,9月下旬H股市场短线暴跌。其中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当时荷银证券、美林证券以及摩根士丹利三大机构一致看空的言论。尽管有传闻声称一些大行机构经常通过其公开发表的观点控制市场走向,达到自身资金获利的目的;而且也不乏个别机构的研究人员爆出类似丑闻而被绳之以法;但诸多机构在投资者心中的良好形象依然难以撼动。

    诚然,这些机构多年来在市场上建立起来的良好声誉并非一两次偏差较大的观点言论,或者个别丑闻事件所能损毁的。但盲从这些机构的观点也是非常有害的。比如,虽然国庆前夕上述三家机构的负面言论导致市场一度大幅回调,但国庆假期期间H股市场却短线暴涨,此前出局的投资者就错失了一个良好的获利时机。

    另外,大机构本身的观点也是千差万别的,一致看空或看多的现象并不多见,这也是国庆前夕H股市场受机构一致看空言论影响较大的原因之一。对于H股指数的长期定位,下至不到3000点,上至逾8000点,两者差别将近3倍。这种情况下,即使投资者将机构的观点作为自己投资的依据,也只能是跟从其中的一种,利用平均值的方法处理观点差别过大的情况,显然不是一种很好的做法。

    成分股定价预示市场强势可期

    对于一家机构的观点,投资者不妨追溯一下这家机构在历史上曾发表过什么言论,从其对市场一贯的态度方面加以验证。

    比如荷银证券,其对待H股市场的态度似乎一贯较为悲观。今年4月下旬在H股市场持续下跌的时候,荷银证券曾表示,H股市场去年以来的涨势将被打回原形,H股指数将跌至2700点。事实证明这种言论并不切合实际,而且H股指数跌到这样的低点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与荷银证券相反,美林证券此前对H股市场似乎一直较为乐观。早在去年5月份H股指数还在不到2500点的位置上徘徊的时候,美林证券就预言H股指数将上涨至5000点。此后又曾预计明年一季度H股指数可升逾8000点从H股市场的实际表现来看,美林的看多言论似乎应比看空言论更加值得相信。

    此外,投资者还可从外资机构对主要H股指数成分股的定价方面予以验证。由于H股市场已经持续成为热点板块,市场上的一些机构经常发表研究报告,给出其所关注的H股个股的投资评级和目标价位。

    从H股公司披露中期业绩后的最近两个月来的情况来看,诸多机构对市值最大的10只H股指数万分股的平均定价均在其目前价位之上。按照机构的平均目标价位计算,若市值最大的10只H股指数成分股的股价升至其平均目标价位,H股指数将达到5046点。由于市值最大的10只H股指数成分股在H股指数中的比重超过70%,因此这样的预测点位可较好地代表市场上的诸多机构对H股市场未来走向的平均的和真实的看法。

    对H股投资需谨慎

    参照机构对H股市场的整体看法和对H股个股的具体定价,笔者认为满足三个条件之后,对于H股的投资风险应该是非常小的。

    其一,所选股份~定要质地优良。尽管人民币升值是国际游资炒作H股的重要缘由,但H股最大的看点仍在于其良好的业绩增长性。对H股个股的投资这一点是最为关键的。一些业绩欠佳的股份,短期内可能因概念炒作而涨幅巨大,但没有业绩支撑的涨势终究难以长久。

    其二,就是利用机构的观点进行验证。对于一只H股个股,在很多情况下机构的观点都是分歧颇多的。如果诸多机构对一只个股一致给出正面评级,且平均目标价较其当前价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则可说明一些问题。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

    其三,看看外资基金在这只股票上的持仓变化情况。目前有逾50只H股被外资基金重仓持有,因此H股市场上也显现出明显的基金市特征。在满足前面两个条件之后,如果一只 H股的当前股价在外资基金的重仓成本附近甚至其下,则是一个较好的介入机会。(西南证券 周兴政)


(责任编辑:景宏)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金主动减仓 恶性循环正形成

--------------------------------------------------------------------------------

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
2004年10月22日 16点16分

  周四市场再度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少数质地优良的个股保持持续稳定上扬态势,但大量股票股价已经处于历史相对低位,其中甚至不乏质地缺乏可圈可点的个股。笔者认为,这种两极分化的现象在近几年的熊市下跌浪中极为常见,这一方面反映了价值投资理念下股价的逐步回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市场在持续的弱市过程中,参与市场运作的资金总量正在不断萎缩。

  目前的市场显然是一个弱市,基本面的不利因素依然较多,因此我们对于10月底至11月份的行情并不乐观。高油价将影响全球经济,并且使得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宏观调控变得更为复杂,也给世界经济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本轮行情中基金加仓的动作并不是很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另外,导致本轮行情启动的最直接因素是政策利好及其后续利好预期,但从已推出的利好来看,与投资者的预期仍存在一定距离。加之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的影响正逐步体现,预计2006年之前相当部分行业的业绩增长速度将大大放缓,甚至出现下跌拐点。因此,我们预计市场还将用较长的时间来消化这些基本面的不利因素,多数已经退出的机构资金将采取旁观的态度来应对目前的市场,大多数缺乏业绩支撑的个股将难以得到资金的关照,稍有抛盘就会快速下跌,破位屡创新低也就成为“正常现象”了。

  当国人普遍用一种国际化的估值眼光来审视内地股市的时候,再加上以上种种利淡因素的影响,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就越来越少,也许用“一九现象”来形容依然高估了优秀上市公司的比例。而当我们看到诸如中集集团以及煤炭板块等少数目前基本面相对较好的品种近期持续上攻、屡创新高时,也许市场已到了需要我们保持警惕的时候了。因为少数股票的单边上攻虽然代表了市场有限的存量资金都集中在这些品种上,但在市场总体环境依然偏淡的情况下,这些前期一直没有进行调整的品种还能在高位撑多久确实值得怀疑。我们认为,谨慎的投资者可以在后市上涨过程中选择逐步退出,因为从波浪角度看,包含煤炭股在内的大多数近期强势股已经走完了上升五浪,调整将不可避免。

  从本轮自沪指1259点启动的反弹行情的资金性质来看,先期拉升中小企业板块和超跌股的多数为民间游资,由于大多数个股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建立于价值基础上的估值水平,并且近期市场整体转弱,这类游资势必会选择撤离,相关品种后市也就存在相当大的回调空间。而作为目前市场绝对主力的基金依然处于保守状态,银行、航空、汽车等基金重仓的前期蓝筹股的持续下跌,表明基金已经在为未来大盘股的发行调整仓位,或出对于对宏观经济的担忧而主动减仓。由于目前的市场总体上缺乏资金持续有效的支持,赚钱效应匮乏而亏钱效应屡见不鲜,恶性循环正在形成,并将延续下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少数优质股的逼空上涨蕴涵着较大的回调压力,而大多数低价股的下跌也是其低劣基本面的正常反映,市场总体资金缺失的现状已经在这种两极分化中体现出来,而导致市场资金缺失的原因很多,短期来看,越来越强烈的大盘股发行的预期也许就是其中一个。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应采取的最佳策略无疑应该是观望与等待。  



来源:中国金融网/ 证券时报 编辑:海啸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皮海洲:破产上市公司别拿流通股股东作“垫背”

--------------------------------------------------------------------------------

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
2004年10月20日 13点39分

  或许是因为最近一个时期有一家名为“*ST宁窖”的上市公司一直在破产的边缘挣扎的缘故,因此,即将进行的《新破产法》二审工作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而据《财经时报》记者对《新破产法(草案)》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的采访,这位专家教授的观点无疑让广大的流通股股东担心受怕。这位教授表示,新《破产法(草案)》虽然可能引起二级市场投资者的短期阵痛,却有助于营造健康的投资环境。李曙光认为,“这么多年没有上市公司破产,实际是不正常的,使投资者形成畸形心理。”“这种环境下投资会引起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所以上市公司的破产机制是种信号,提醒投资者风险与利润的匹配程度,促使其更谨慎地选择投资对象,从而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发挥作用,以全部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少数股东或者经营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他还表示,作为自主决策的投资者,流通股东需要具备面对企业破产的承受能力,上市公司的破产机制虽然在初期使部分股民受损,却能在长期内搭建起健全的法律框架与投资环境。

  不知道其他的投资者在看了李曙光的这番讲话之后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但笔者却是心惊胆颤的。李曙光的观点是何等的冠冕堂皇,但他实际上是把流通股股东当成了上市公司破产的垫背,是要牺牲这一代投资者的利益来为破产法开路。

  笔者不知道这位大学教授是否了解中国股市的“中国国情”,不过,李曙光的这番访谈显然是没有顾及到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的。李曙光认为,破产有助于营造健康的投资环境,对此,笔者要问的是,目前这种不健康的投资环境是怎样形成的?难道是因为没有上市公司的破产所造成的吗?


  众所周知,中国股市是一个政策市,股市是用来为国企的脱贫解困服务的,是用来为上市公司圈钱服务的。也正是在这种股市定位下,一大堆的垃圾股被推动了市场里来。虽然这中间也经过了券商的辅导,也经过了管理层的“把关”,但这大都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部分券商甚至在这中间还成了发行人包装上市、造假上市的“高参”。中国股市之所以缺少健康的投资环境,其主要就来自于此。如今,《新破产法(草案)》起草小组成员的李曙光却大肆指责股市的投资环境不健康,甚至要通过上市公司破产的方式来营造健康的投资环境,难道这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吗?这不显然是张冠李戴吗?


  中国股市的投资环境不健康,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个事实不仅李曙光看到了,其实股市里的7000多万的投资者都看到了,还有许许多多的社会人士也都看到了。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对症下药。一方面是要切实提高新上市公司的质量,把好病从口入关,另一方面是要通过相关的各种措施来提高已上市公司的质量。而对于那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通过退市的方式实现“软着陆”。而对上市公司进行破产,显然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象,却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所在。而在没有把好“病从口入关”的情况下,强制性地推出上市公司破产的办法来,不仅难以有效改善股市的投资环境,而且还会给股市带来更大的冲击。这种做法的后果,只能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巨大的损害。


  也许,破产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这一点李曙光是已经预计到了的,不过,在他看来,这种损害是值得的。一方面是营造了健康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是搭建起了健全的法律框架,或许,这在李曙光看来,这就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了。但在笔者看来,即便是牺牲了一代投资者的利益,但李曙光的美好愿望恐怕很难实现。因为我们看到,根据公司法的修改草案,新股上市的门槛还要继续降低呢。如此一来,源源不断的问题股、垃圾股大量上市,这股市的投资环境能健康起来吗?纵然是这“法律框架”搭建起来了,你李曙光总不能把这所有的问题公司都破产了吧?


  从李曙光的谈话来看,李曙光显然是不懂中国股市的。这一点最充分地体现在他的所谓“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发挥作用”的表述里,而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李曙光甚至连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裂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都不知道,他仿佛就是个天外来客一般。因为只要是稍微了解股市的人都知道,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分裂的,不仅有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更有着大量的不能流通的非流通股,而这二者的利益在很多情况下是处于冲突之中的,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受剥削与剥削的关系。而在上市公司的日常事务中,往往是一股独大的大股东说了算,不论是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都是大股东在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流通股股东根本就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能够发挥再大的作用,它也无法体现流通股股东的意志。而作为流通股股东更不可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来发挥出什么作用来。


  笔者以为,李曙光这种拿流通股股东为上市公司破产作垫背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它不仅严重地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与“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这一证券市场的历史潮流相违背,而且还违及到证券市场存在的根基。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当一家家上市公司接连破产,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而随之而破产的时候,还有投资者会进入到这个市场里来吗?因此,笔者认为,在破产过程中拿流通股股东作垫背的做法是非常愚蠢的。而作为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来说,它理应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负责,并切实保护好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一些成熟的国家与地区的股市里也就是这样做的。上市公司破产也许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一定要得到保护,作为政府部门必须拿出足够的资金出来,给流通股股东以必要的补偿。否则,一部《破产法》不仅把上市公司给破掉了,而且还会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也破掉了,甚至还把证券市场本身也破掉了。



来源:中国金融网/tom财经 作者:皮海洲 编辑:海崖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书写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决战”

--------------------------------------------------------------------------------

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
2004年10月21日 10点58分

  中国股市从2001年6月份的2200点开始,迎来了真正走向成熟的考验。要对外开放,就要有阵痛,这 种阵痛,是长期的美好未来和短期的残酷现实的辩证关系。因此,在治理整顿中,许多问题浮出水面。要 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面对动刀子的痛苦。

  不仅中国,几乎所有国家都知道,目前世界上,中国是一只非常具有投资价值的潜力股,高成长股。 因此,国外的大资金纷纷寻求进场的机会。也正因为此,整顿的残酷才显得愈发明显。我们从2200点以来 的种种舆论和动作,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国股市这种大发展前期阵痛的“k线图”。

  可以说,到了今天,股指虽然跌幅近半,大部分股票跌幅过半,股市方方面面的问题也都或者解决, 或者暴露,吸引了很多外资的眼球,但是,中国股市最根本的问题,一些本质性的东西,并没有彻底解决 ,比如股权分置等。

  问题是,今天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些问题即将解决。这样,围绕解决的问题,所有矛盾将会集中释放 ,所有问题将会被非理性放大展示。你将会在看到最大的希望之前,先行体会失望的滋味。

  再比如扩容的问题,这是一个发展大计中所必须做到做好的。我经常说,中国股市大扩容是必然的, 也是必需的。关键就看你怎么完美地处理好这个问题。比如最近,就有交行要上市,这本来没什么,但由 于其发行价与港股接轨,这就出现了大问题:其他银行股的价格怎么维持?现在都是七八元的价位而且都 是十几元惨跌下来的,假如这些银行股也跌到两三元,那中国股市还不崩盘?虽然,中国股市不解决A、B 、H股的价格接轨,也是不可能的,但解决一个问题,不能带来更大的其他问题。这就是矛盾,是一种两 难的课题。解决了,A股受不了,不解决,股市不规范。

  不过,解决任何问题,都要寻求一个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合理的方法。不能把任何矛盾都推给投资者来 承担。比如交行上市问题,2~3元再A股市场发行的方案肯定是危险的,要真的解决接轨问题,不能这样解 决。就好像要动手术摘除腹腔的毒瘤,不能连其他器官一同割下一样。

  像券商问题的解决,尽管政府买单的方法不是最佳方案,但是这个方案的出现,既解决了问题,维护 了稳定,也用打折收购等手段警告了投资者必须注意风险??这就一举三得。交行上市的问题,应该有相 应的解决方案。

  正因为有券商委托理财资金的问题(我18日已经细说),还有交行低价上市问题,现在的股市资金当 然选择以撤退为主。在撤退的时候,每一次政策的利好,都帮了他们的大忙。前几天那么多的利好,昨天 的利好更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副总理讲话鼓励落实国九条、解决券商融资问题等,都是重大利好,却迎来 股市更恐怖的下跌,将重大利好的上涨幅度几乎悉数吞没,今天更是一度恐慌杀跌,就是这个道理。这样 ,做空的大资金与做多的政策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决战。这场决战,做多政策的生死存亡,关乎股市的未来。这场血战,将会书写中国证券历史新有意思的一页。

  政府如果真的不希望股市下跌,就可以从根本上下手,比如在解决券商问题之后,再解决扩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出台一些具有实际意义的实质性利好。比如手续费印花税降低问题,比如交易手段更灵活问题,比如资金问题等等,让股市轻装上阵,那些做空的力量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股市只有持续走强,扩容的任务才可能顺利完成。

  作为投资者,害怕扩容,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扩容能换来股价的上涨,我相信没有人反对扩容。 相反,像交行这样的恐惧的扩容方案,如股哦不让股市崩盘,那就怪了。

  但愿交行方案只是误传,或者是一种恫吓市场的工具,而不是真实。



来源:中国金融网/TOM财经 作者:野山 编辑:孙晓亮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灯具业,品牌是挺重要的。GE、菲利普、欧斯朗的不少产品都在中国直接购买成品,然后贴上自已的牌子,再高价出售。一样的产品,国内卖3元,有品牌的卖5元。欧斯朗和昌佑在国内都有自己的生产线,昌佑前段时间在河北的生产线不知搞得怎样了,还请大家多指正。在季报里好象没提及高明区生产线的进度情况,也不知火花塞和对讲门铃显象管的情况。中金在晨报里简单评了一下:短线谨慎(短期估值合理、长线依然看多)等废话。

[ Last edited by 木卡姆 on 2004-10-22 at 17:52 ]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7-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灾变之后 河南郑煤集团所属煤矿停产整顿   

2004年10月22日 20:45

凤凰卫视10月22日消息 河南大平煤矿灾变后,河南省政府决定从今天起,郑煤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新华社报导,河南省政府同时要求省内其它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对照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郑煤集团每年核定生产能力为六百六十万吨,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企业。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22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Sample Text炒股要听党的话 非理性做空还能挺多久

--------------------------------------------------------------------------------

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
2004年10月22日 9点59分  


  跌跌跌,怎一个跌字了得。从9·14行情发动以来,除了前5个交易日以外,投资者几乎难以看到像样的阳线。即使有,从技术上看,也像是一次次反抽。

  下跌的理由千万条,最重要的还是新股恢复发行后的扩容问题。这期间银行可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类别表决机制出台征求意见、券商发债条件放宽、券商集合理财启动、QFII不断获批,以及可以预期的种种利好,全抵不过一个扩容问题,仿佛扩容就是世界末日。

  客观地讲,融资功能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功能。合理安排扩容节奏,保证市场的供求平衡应该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市场有时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只要听说有某只大盘股要上市,便立即作出大幅下跌的反应;只要哪只股要配股,也不管是否是好项目,暴跌没商量,这实在有点神经过敏。

  前一阶段盛传中石油要海归,中行、建行、交行很快要上市,宝钢增发要迅速实施,但传过以后发现,这些航母上市并非短期内能完成,目前传得较真的也只有交行一家。于是又有人说该股沪港两地同价发行,言下之意,沪港股价即将接轨,那么含H股的A股股价必然暴跌。

  这简直就是幼稚。即使是同价发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估值水平,开盘当天就会不同价,这就像同样的西红柿,在上海一块钱一只,在澳大利亚就会1澳元,相差好几倍。连古人都知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道理,我们的一些机构经理怎么也会“中计”呢?

  更为可笑的是,一位交易所的总监更提出7个月上市200-300家中小企业的宏伟设想。这样缺乏常识的策划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也有可能是媒体误会了这位总监的意思),难怪市场中炒作中小板的民间资金要夺路而逃。但是想过几天以后,才发现这可能是一个愚人节笑话,谁割肉逃命,谁吃大亏。

  想想自4月份以来市场大调整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是担心宏观调控加息,另一个就是股价高企,需要在下跌后寻找上涨的空间。现在宏观调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CPI出现回落迹象,加息已经擦肩而过;而经过长达5个月的调整,沪深两市的市盈率降至8年新低,这样的股价水平还要做空,你除了把好筹码交给主力外,还有什么好果子吃?

  笔者这样说并非说市场没有问题,股权分置、恶意圈钱等问题至今存在,但大家想想,相比去年11月初发动行情时的状况,无论是市盈率水平、政策因素、调整的充分程度、资金来源,哪一点不好许多。怎么会因为有可能恢复新股发行,就夺路而逃呢?

  鼓吹看空的机构中,有不少是在9·14以前市场处于1300点时翻空的,他们当然希望股市重新跌到1300点以下,以便拾回自己想要的筹码。只可惜民间资金根本就不与这些超级机构玩,凡是机构重仓的品种,全部不碰。不是搞歧视,只因为这些大机构多数想当“空军”,搭上他们的战车就等于往水里扔钱。

  既然明白了谁在做空,在做空哪些品种,投资者就没有必要在目前的点位惊慌失措。将肉割在地板上的滋味远比套牢更痛苦,这一点稍有投资常识的投资者都会有切身的体会。

  再说一句最朴素的话,炒股要听党的话,在政策做多信号如此明确的情况下,还要继续失去理智吗?


来源:中国金融网/作者:国际金融报 编辑:孙晓亮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4-30 17:14 , Processed in 0.036297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