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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巾贼

[大盘交流] 浅谈房地产走向“崩塌式狂泻,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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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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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joant 于 2007-9-4 16:12 发表
没买房的的就盼着跌吧,不然天天受折磨呀,出来说说也是正常的,买了自住的就更不用担心了,反正已经有的住了,只有买好几套而且是贷很多款买房的才需要担心,我不知道什么理论,只是觉得以中国的人口数量,推动大城市房价上涨的动力还是很充分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整个经济萧条房价才会下降,不过那会以前买不起的还是买不起,因为大家都没钱了,所以还是有了房子最踏实,所以房价也不会下跌,顶多是涨慢点。




我是70年代的,虽然我早有了自己的房子,但是现在买房子,和我们那时候买房子以后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们那时候可能更加多的是兴奋,但是,现在呢?我知道几个年轻的孩子,刚刚买了房子,就是房奴了,自己整天害怕房子跌价,不知道你说的踏实感觉从何而来。

有一个日本的真实故事,东京一个妇女写信告诉她们的日本大臣,她10年前买的房子,结果日本楼市泡沫破灭了,10年以后她同一个楼盘的房子还在卖,就在她家的前一排房子,房价比她还了10年按揭以后的剩余款还要低。她整整白忙活了10年。

98年我到海南去玩,那里楼市破灭以后的景象触目惊心,到处是烂尾楼。导游小姐游说我们去买房子,那时候海南的大房子总价都低于10W。很多烂尾楼,下面住着无奈的居民,没有物业,所以很多空房间被流浪汉占据,他们和乞丐流浪汉为伍,家里毫无安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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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头看看太多的商品房晚上漆黑一片,我的心也昏暗的。"——没错,看看商品房晚上的灯光,就知道需求是否真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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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刚从香港回来,最典型的一个数据,他们的一个房子850平方尺(9平方尺=1平方米),价钱283W港元。

但是报纸上有另外一则新闻,它们的公车司机在闹罢×工,因为他们认为日薪800港元太低,结果ZF和工会协商,可能会把他们的日薪调高到850~900港元,不会超过95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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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有深度,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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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昏倒。到时候岂不是会有一大批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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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结果对否,都是自己思考的结论,有理有据,等待时间去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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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觉得观点比较认同的就转过来看看

      有感于房价房地产

     05年下半年的时候,为广州一家排名前10的地产商策划操作收购珠海拱北中心地段一个大型房地产项目,项目规划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项目公司的净资产3亿元,当时珠海的房地产刚刚有上涨苗头还未算启动,出让方急需资金去救广州一个大型房地产项目,愿意忍痛割爱按净资产出让100%股权,楼面地价折合不到每平方米600元,超值的项目,购并所需包括政府资源都安排好了,但要一次性付清收购款,就等该地产商老板拍板出钱......等呵等......最终都没安排到资金去收购,他们的摊子已够大了,除了融资已到了极限,还有魄力不够,对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信心不足......很可惜,据说该地段楼价现在已在8000元左右,如果拿下来,可是能赚二三十亿啊!
  
  除了珠海项目,和其他的大地产商也不时有接触,感受最深的是房地产很暴利,但他们的资金链都崩得极紧,因而觉得房地产也很危险,在不断有调控的背景下,从而也引发了对地产股的戒心,以至这轮牛市一直不碰地产股,地产股可是红透了半边天......
  
  不少地产商靠一两个项目就发家了,但能不能持续发展下去,要看其土地储备,没有土地就没有未来。以前买下的土地很便宜,不过土地增值税的正式实施也将斩去暴利的一大段,现在主要城市的土地都要通过拍卖取得,楼面地价动不动就每平方米好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地产商的获利只有推高楼价。历史低价土地储备丰富的开发商日子过得不错,而市价地比例大的开发商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楼市的大庄家其实就是开发商,一旦楼价逆转,就会有一大批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反过来又会推动楼价的进一步下跌……
  
  楼价的上涨受益的是房地产开发商、炒家、地方政府,对于住家而言,楼价的上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甚至也是受害者。03年底我在某江畔大型小区买了套160多平方米的房子,没想到竟然是地板价,现在小区的新组团楼价居然卖到了我买的房价的3倍多,1年前推出的房子没有150平方米以下的,现在推出的是没有200平方米以下的,而当时我买的可已是该小区最大套的房子(除了复式)。楼价的上涨,我没有喜悦,只是觉得还算幸运,房子买下来居住后,只有使有价值,市价涨得再多也不关己事。最近小区推出新组团,有500—1000平方米的空中别墅,与未来的城市标志性建筑相隔城市中轴线广场,俯视珠江,隔江正对新CBD……有点心动,但想想楼价,觉得自己不是楼价上涨的得益者而仍然还是楼价上涨的受害者!


   
【 · 原创:frankie.yp  2007-08-30 23:30 】  
  guson兄,关于楼市如果针对个人投资者。我有些看法供诸位仁兄参考。
  1、如果房产作为投资我认为是不划算的。现在银行一年期利息已经3.42了,也就是说基本21年后存入银行的钱就可以翻一倍。(暂不考虑通货膨胀)。换算到楼市而言,如果想靠租金收回投资,应该月租金为房价的252分之一。而且必须为除去物业费用等后的净收益。我看到的周围的房价和租价比都是很不划算的,房/租比超过300甚至500。基本都是房东倒贴钱给租房客。:)
  2、房产作为自住房还是要有一套的。(这也主要是国内观念问题为主)但作为投资的话变现成本以及维护成本过高。况且今后对多套房产的系列政策风险也有些高。3、一直认为土地才算不动产,而土地永远属于国家,物权法对房产私有的维护也有待考虑。
  4、需求不足,人人都想买房。但真正买的起的才算有效需求。房产的有效需求过低,而且随房价不断上涨有效需求正在不断降低。
  5、看周边市场,香港弹丸之地近二、三十年也经历过不止一次房灾。国内资源相比并不算更稀缺
  6、房地产开发的朋友透露的内幕,成本与售价完全不成比例,暗箱操作严重。比国内医药界严重的多。这也是我一直不碰房产股与医药股的原因。
  我认为近期房价大涨或者说房产牛市只能算是开发商的房产牛市。其余应该都是受害者了。



     
【 · 原创:飞天肥猪侠  2007-08-31 17:18 】  
  是的,房价上涨对中国70%以上的家庭是没有带来任何利益的,它只是美化了你的资产,香港人说的纸上富贵。我有一个香港的客户,有价值一千多万的房子,他做的小代理一年最多才挣几十万,还不一定年年盈利,我建议他可以套利,卖掉香港的房子,拿这笔钱可以在大陆买一套豪宅再舒舒服服地用剩下的钱享受余生。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家庭在香港。为你的基本生活需求投入一辈子的收入是很可悲的,不幸的是我们大多数人都要这样做。


      
【 · 原创:guson  2007-08-31 17:31 】  
  闵发也有不少广州的朋友,大家好:)
  
  无论是有一套或二套三套住房,只要你还想住更大的房子,房价的上涨你仍然是受害者,你卖掉涨了价的二三套房,也不过仅够你再买套更大的房子,甚至还不能。房子的涨价正如飞天肥猪侠所说只是纸上富贵,除非你愿意卖了房子到小地方住。
  
  飞天肥猪侠,我对地产股的行情是判断失误的,就不多说地产股了,以免误导。


      
【 · 原创:nimoqi  2007-09-04 17:14 】  
  guson兄的分析总是理智的,这点值得我好好学习。
  
  许久没有来论坛看,持有的锡业依然在手里看着创新高,再次感谢guson给予的信心。
  
  关于房子,真的是对政府的做法无语。我在上海,房子买在靠近外环的闵行区,这是一个乘坐地铁一号线需要30分钟才能到人民广场这个市中心的郊区。在2000年买房子的时候,要2000元,那时工资是6000元,算算需要不吃不喝3年才能买下这么遥远的房子,忍痛买了。
  可是到了现在,周围的新房子开盘卖,价格是1.3万,而工资是1万,已经不吃不喝要10年才能买房了。徐家汇,是离我家最近的市区副中心,房价在向均价5万挺进。也许,有天我会突发奇想去买那里的房子,只是需要祈祷自己能不吃不喝50年换套100平米的房子。
  
  真的难以想像现在大量涌入上海的内地大学生们,以后怎么买房子。要知道,上海现在流行合租房子,因为房租太高,而大学生工资起步太低。相比而言,自己算是幸运的,从内地到上海,总算有自己的房子住。
  
  真的不明白政府对于房价的看法到底是怎么样的。难道真的要大多数新工作的人永远只能租房子吗?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可是很大问题。或许,大陆会有一次香港那样的房市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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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捉妖记大盘不是我家开的

发表于 2007-9-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ngfuguy 于 2007-9-4 18:49 发表
昏倒。到时候岂不是会有一大批负资产?



这就是市场经济。

没办法。

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富人制定的规则,当然也只能有利于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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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是做房地产的吧?家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的高层?朋友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高层?有没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在政府里做高官的朋友或家人?如果没有,你的论点就不奇怪了!告诉你,这些人我都有,你不了解房地产是怎么回事,不了解中央政府真正对房地产的期望,不了解房地产是怎么运作的,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神奇的大地上。不要拿历史,尤其是别人的历史来衡量自己和现在,这个世界就是个不断创造新事物、新纪录的世界!
有空好好仔细研读一下中央有关房地产的政策,客观地了解一下房地产的运作,分析一下房地产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再重新回到这个话题,相信你会有个正确的、务实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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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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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从北京曾经非常著名的“浙江村”说起。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浙江人为主的来京务工人员看中了北京丰台区大红门乡的地理位置和商机,陆续在此落脚,摆地摊做起了服装生意。他们租住农民的房屋,农民获得了不菲的收入。通过复杂的网络,更大数量的浙江人流入此地,对房屋的需求较大。本地农民纷纷在菜地里盖起了房屋,用于商业性出租,浙江人或者居住,或者经商。

  农民的原有住房和菜地由此改变了用途:从仅供自己居住的宅基地和农业用地,变成了工商业用途;而本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也由此融入了现代城市经济,而成为经济意义上的市民。这些农村所属于的这片区域,已经完成了城市化,尽管其基础设施供应较差,所以,那里是出了名的“乱”。

  至于农民们,继续大量翻建、新建房屋,此时,已不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为了自己或他人用于现代商业性经营。可以说,这些农民从事的正是现代意义的房地产业务,尽管他们建的房屋比较简陋,也缺乏某些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这些农民成了现代城市经济体系中的小房地产经营者。

  通过这一过程,这些农民改变了自己的身份,成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市民,尽管法律上他们仍然是农民。当然,通过这种经营活动,土地的产出效率大幅度提高,同样面积的土地,他们现在从其上获得的收入当然要比种菜高多了。

  这样,对于浙江村里的本地农民来说,令各界头疼的“三农”问题已经不再存在了。不用依靠政府的财政转移,他们自己借助于天上飞来的城市化机遇,而摆脱了贫困。而他们摆脱贫困的主要资源就是土地。他们土地转换了用途,而这种转换的收益,主要由他们自己获得——或者是家庭直接得到,或者是村集体获得再向家庭分配。

  我们可以推想,假如这个过程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然进行下去,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张——在地理上,可能是连续的,也可能是跳跃性的,则越来越多的农民就会不再成为需要外部力量解决的问题。

  关于这种模式,还可以举另一个例子,就是通县宋庄“画家村”。城里的艺术家、文人聚居于此,使该村自发地走上了城市化之路,农民则成为房地产经营者,其收入大幅度提高。

  农民被排斥在现代化之外

  但是,根据官方媒体的报道,政府从一开始就认定,这种城市化是违法的,农民的经营获得属于“违法建设出租”。村民违反的是不得私自将农业用地转给其他用途的法律。

  根据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的用途由国家管制。土地被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政府则通过某种方式出让限定一定年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于国有土地的来源,其一是82年宪法规定的,城市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其二就是随时征用农民土地。

  这样,国内就存在两类权利绝对不对等的土地:一类是城市的国有土地,它可以生成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可以出让这种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工业开发、商业使用及居住使用。另一类则是农村集体土地,根据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律,农民的所有权受到了最严格的限制:不得将这些部分私自转为建设用地。

  当然,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意味着原有的国有土地远不够用,于是,城市的范围迅速扩大,但这个扩大的过程,却是一个排斥农民的过程。因为,农民不能自发地满足城市化、工业化的需要,将其所拥有的土地从农业用地转化为城市工商业用地。相反,只有政府有权力垄断性地供应工商业与城市住宅建设用地。因此,城市的扩张是通过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进行的。

  在现有政治与司法框架下,征用从根本上就把当事双方置于绝对不平等地位:被征用的农民不可能与征用的政府进行平等的谈判。政府总是用暴力把自己的条件强加于农民,用极端低廉的价格征用到土地。补偿的标准本身就是荒唐的:政府征用显然是用于工商业,但补偿的标准却是根据农业产值来计算的。依据这样的计算公式,政府即使再慷慨,其实都是在欺诈农民。

  从根本上说,这种征用制度剥夺了农民自我实现现代化的自由与权利。政府这样做,也许是为了保护耕地,但很显然,保护耕地跟保护农民权益,完全是两个不同、有的时候甚至互相冲突的概念。限制农民转换土地用途,迫使农民只能等待政府在其所拥有的土地上进行现代化,但当现代工商业体系在这里扩张的时候,农民却被已经排斥在外了。

  这确实是一副所有国家都没有出现过的怪异现象:当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现代化的时候,农民却完全与其无缘。农民在法律上、制度上就被固定在现代化过程之外。“三农”问题在中国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文化问题、麻烦,根源正在这里。三农问题本身就是过去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隔离制度造成的,目前的二元土地制度则继续把农民排斥在城市和现代化之外。

  市民成为“房奴”

  从市民的角度看,这种土地制度,让他们不得不为了住上房子而付出了高得不成比例的成本,因为,政府垄断了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而房地产商则垄断了商品住宅供应。

  根据现有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也即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拥有的国有土地部分有两大来源:拆迁与征用。

  拆迁其实具有重要的法律功能。尽管宪法以一纸条文宣布城市所有土地属于国有,但在事实上,这些土地却掌握在企业、居民个人手中。但是,通过拆迁,则可以把城市政府对于这些土地的政治上的所有权,落实为法律上的所有权,由此真正由政府支配用于出让。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则是以低廉的价格,把原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政府国有。而尽管法律规定,政府征地只能用于公共利益,但由于法律已经规定,城市工商业与住宅建设用地必须向政府申请,所以,政府征地事实上必然大多数都是用于商业目的。而这一点也会促使政府严格禁止农民自行出让土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供应城市土地的垄断地位。

  这种垄断地位,让城市政府大获其利。在拆迁与征用环节,政府几乎完全利用行政手段,压低补偿标准,但出让土地时推热衷于市场化。因为,政府独家垄断供应,可以非常方便地操纵供应规模与时机,在这种情况下,出让土地的程序越是市场化,价格越有可能被哄抬到非常高的地位。这些巨额地价款当然最终由购买房屋的城市居民承担。

  政府作为垄断性土地供应商,几乎不可能向个别家庭及家庭组建的住宅合作社出让土地,唯一能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的将是房地产开发商。事实上,出让土地的程序越是市场化,有能力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的开发商的数量就越少,一个市场化的房地产市场内在地倾向于寡头化,消费者的可选择范围日趋缩小。

  政府对城市土地的供应垄断,必然导致商品房供应的开发商垄断。这种双重垄断模式,被日本、台湾、新加坡多少采用,在香港最为成熟,再通过香港传入内地。这是对古今中外通行的城市房屋解决模式的一种完全颠覆。在人类历史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在城市化、工业化之后,城市人口解决住房,通常也是家庭拥有土地——不管是所有权是否完整,并自行建设房屋。所谓的香港模式则剥夺了家庭的这种自然权利,让所有城市居民仰赖开发商供应住房。

  中国房地产急需“新模式”

  在内地,土地-房屋双重垄断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双重剥夺机制:一方面,农民没有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这些收益全部被地方政府及开发商占取了,最重要的是,农民丧失了对土地的所有权,也丧失了自我现代化的权利。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则为住房付出巨大成本,这些成本当然也就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收益。城市居民同样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城市化变成了土地国有化运动。

  这种模式导致了一种畸形的财富分布格局:财富向政府集中,向房地产商集中。随着城市化扩展,城市政府的财富大幅度增加,因为,它所拥有的土地规模越来越大。这些土地它可以随便变现。同样,房地产开发商几乎是收益最稳定、也最大的一个群体。因此,在典型的土地-房屋双重垄断的典型——香港、内地,富豪的至少一半都是房地产商。至于居民财富的大部分也沉淀到物业上,其他方面的消费则被迫压缩,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都成为“房奴”,为政府、开发商和银行打工。

  让我们设想,假如城市居民可以直接到城中村、或到毗邻国有土地的农村购买农村土地自行建设住房,其价格肯定会比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低廉得多,即使城市居民支付给农民的土地价款高于政府的征地价格。因为,这里节省了政府征地再出让土地、开发商建设房屋再出售房屋两个逐利环节,而这两个寄生性环节没有为土地附加任何价值,这两个环节无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反倒扭曲土地和房屋价格。

  解决三农问题、解决房价严重偏离城市居民收入问题的治本之道,就是进行一场土地改革,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把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归还给农民,让农民可以像城市政府支配国有土地那样,支配其集体所有土地,实现国内两类土地的权利平等。简单地说,就是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像城镇国有土地一样出让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样,城市化就不会变成土地国有化。当城市扩展到某个农民家门口的时候,他并不会失去土地,成为悲惨的“失地农民”,相反,他可以继续保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将成为他融入现代经济体系的渠道和资本。城市居民也可以通过与农民的谈判,获得了远大于从政府那里所获得的对土地的权利,面对政府,市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而如果面对的是农民,就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在双方的博弈中,市场自然地会生成复杂的土地权利关系,就像明清时代的江南农村。

  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初步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从去年10月开始,广东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据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过,该办法却仍然禁止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这个改革很不彻底。

  中国需要一场触及根本的土地改革,那就是实现地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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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千一 于 2007-9-6 15:59 发表
让我们从北京曾经非常著名的“浙江村”说起。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浙江人为主的来京务工人员看中了北京丰台区大红门乡的地理位置和商机,陆续在此落脚,摆地摊做起了服装生意。他们租住农民的房屋, ...



美国土地私有化不照样房价很高?

香港土地私有化,不也是房价很高?

东京不是这样么?




在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不属于国有,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集体可以对土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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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捉妖记大盘不是我家开的

发表于 2007-9-6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T老坏 于 2007-9-6 09:02 发表
楼主不是做房地产的吧?家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的高层?朋友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高层?有没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在政府里做高官的朋友或家人?如果没有,你的论点就不奇怪了!告诉你,这些人我都有,你不了解房地产是怎 ...



搞市场经济肯定会崩盘,这可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像是人就会有生老病死一样。

你就算再了解房地产的运作,指望房地产不会崩盘是不可能的,这就像你希望自己长生不老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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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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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T老坏 于 2007-9-6 09:02 发表
楼主不是做房地产的吧?家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的高层?朋友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高层?有没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在政府里做高官的朋友或家人?如果没有,你的论点就不奇怪了!告诉你,这些人我都有,你不了解房地产是怎 ...

呵呵,这位朋友写上四只“?”,却没有明确的观点和论据。
确实,我不是做房地产工作的,家里也没有高层,朋友里面参与开发的倒是有几位但也不是什么高层,更没有什么政府高官之类的。
如果你认为以上这些条件都不具备,就认为结论是错误的,未免也太牵强和武断了吧。你的观点无非是想表达,本轮房地产行情的推动者和维护者是政府,不错,这个观点我们是基本一至的。但你或许过分高估了政府的能力,政府可以左右和控制在它管辖之内的某个阶段,但控制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自然规律。
政府的作用并非无数不能。政府是由人组成的,并且是在绝大多数人的拥护下成立的团体组织,所以,它的行为注定了在长远的战略上,要为绝大多数人服务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永保它的组织魅力。换言之,政府必须顺应民意。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某个较短的阶段,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政府的行为和作用似乎违背了民意,逆大众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着,但我相信,这种奇怪的现象是短暂的,一个成熟的政府,一个要在这个社会里继续保持最高领导权的政府,必将扭转这个为大多数人所痛恨的局面。否则,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告诉我们,政府将失去它的应有的作用。请不要小看历史的经验。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是的,这句话的意思应该理解为,在某一阶段所发生的事情是合理的,但不可理解为所有存在的就永远是合理的,不然,这个世界也就没有战争史了。就好比我们在抄股票,认为短线某只股票要涨或跌,而长线不一定就是这种趋势或方向,那么这个眼前看起来合理的东西,就未必永远正确。
欢迎讨论,尽可畅所欲言,但要拿出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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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T老坏 于 2007-9-6 09:02 发表
楼主不是做房地产的吧?家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的高层?朋友里有没有人做房地产高层?有没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在政府里做高官的朋友或家人?如果没有,你的论点就不奇怪了!告诉你,这些人我都有,你不了解房地产是怎 ...

呵呵,这位朋友写上四只“?”,却没有明确的观点和论据。
确实,我不是做房地产工作的,家里也没有高层,朋友里面参与开发的倒是有几位但也不是什么高层,更没有什么政府高官之类的。
如果你认为以上这些条件都不具备,就认为结论是错误的,未免也太牵强和武断了吧。你的观点无非是想表达,本轮房地产行情的推动者和维护者是政府,不错,这个观点我们是基本一至的。但你或许过分高估了政府的能力,政府可以左右和控制在它管辖之内的某个阶段,但控制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自然规律。
政府的作用并非无数不能。政府是由人组成的,并且是在绝大多数人的拥护下成立的团体组织,所以,它的行为注定了在长远的战略上,要为绝大多数人服务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永保它的组织魅力。换言之,政府必须顺应民意。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某个较短的阶段,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政府的行为和作用似乎违背了民意,逆大众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着,但我相信,这种奇怪的现象是短暂的,一个成熟的政府,一个要在这个社会里继续保持最高领导权的政府,必将扭转这个为大多数人所痛恨的局面。否则,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告诉我们,政府将失去它的应有的作用。请不要小看历史的经验。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是的,这句话的意思应该理解为,在某一阶段所发生的事情是合理的,但不可理解为所有存在的就永远是合理的,不然,这个世界也就没有战争史了。就好比我们在抄股票,认为短线某只股票要涨或跌,而长线不一定就是这种趋势或方向,那么这个眼前看起来合理的东西,就未必永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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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事后,好说!去街道登记,排队等待福利分房,年限可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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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twujp 于 2007-8-24 15:21 发表
现在是政府不敢让房市崩呀,房市崩则银行崩,那金融**,政府**,不敢说了:*27*: :*27*:


那房价就继续涨,涨到10万/平米,迟早有一天会崩盘,这种崩盘的风险就是国家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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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崩盘的风险就是国家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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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很少看电视,今天中午无意中看到上海财经频道,一个主持人与几个“专家”大谈“小产权房”,他们一致的观点大意义是:小产权房的产生和热销,打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并指出这种房子没有产权证,对购买者缺乏法律保护,呼吁大家不要买这种房子。其中一个“专家”认为:“购买小产权房是享受零成本土地,是违法行为”。

       看到这里不惊让人喷饭,“人们买到的房子必须要有高昂的土地成本才算合法”,不知这是什么逻辑。

        从这个节目中透露出一点信息,即:这个‘小产权房’是否正威胁着城市里高的离谱的房价支撑。

        估计“小产权房”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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