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楼主: lymanqun

欧奈尔法两年累计收益2268.68倍-今日投资25收益2109.56%-欧奈尔组合2收益158.36倍

 关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18:10 |
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房地产资产价值上涨


[ 本帖最后由 lymanqun 于 2007-5-26 19:4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19:39 |
部分涉足风电产业的上市公司一览表


[ 本帖最后由 lymanqun 于 2007-5-26 19:4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20:00 |
天相投顾-数据周刊B:B股深度回调 基金大幅上涨
发表于 2007-5-26 21:26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26 22:06 |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5月22日(周二)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董事戴永康授权委托董事张文锁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汪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沈福章代为表决。关联董事杜克荣、杜娟、陈麟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2006年成功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股权分置的历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经认真自查,认为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含7,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经国务院相关部门认可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
    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拟以其持有的科技园开发项目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拟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股权如下: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拟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股权如下:
    1、鑫茂集团所持有的全部天津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
    天津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鑫茂集团拥有70%股权的项目开发公司,另外一家股东为非关联方天津西青区杨柳青镇前桑园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30%。公司初步评估资产价值为1.7亿元(以最终经审计评估值为准),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及产品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等。圣君公司现拥有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工业区内、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可开发土地284亩,及地上建筑物1.85万平方米。
    2、鑫茂集团所持有的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100%股权。
    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100%的项目开发公司,公司初步评估资产价值为8000万元(以最终经审计评估值为准),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该公司现拥有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现拥有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工业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可开发土地98亩,土地容积率为1.7,已初步建成1.7万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厂房。
    3、鑫茂集团在已置入上市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59.98%的基础上再置入30.02%股权。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原为鑫茂集团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鑫茂集团已将其持有的该公司59.98%股权作为优良资产注入了上市公司。此次鑫茂集团将在此基础上再置入30.02%的股权,初步评估资产价值为5100万元(以最终经审计评估值为准)。科技园公司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写字楼、公寓共计23.4万平方米,均已达到可销售状态。目前已销售5.89万平方米工业厂房,3.07万平方米公寓。
    对于上述股权预计暂估价值为2.5亿元,拟认购不低于发行总量的25%,最终股权价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第一大股东认购比例以最终确定的上述评估价值和认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其它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其余部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如下科技园开发项目: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该项目属于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置入的天津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工业区内,规划占地面积189,334.28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按照1.5容积率计算,可总共建设28.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26.55万平米。拟建设适应大型生产企业需求的标准工业厂房、适应中小型企业需求的单元式和庭园式标准厂房,形成专业的科技园区。该项目计划投资68,728万元。
    天津市汽车配套专业孵化器
    该项目属于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置入的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工业区内,规划占地面积65,333.66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按照1.7容积率计算,可共计建设11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9.3万平米。拟建设成为吸引成熟汽车工业生产配套企业入驻的科技园区。该项目计划投资26,316万元。
    绿色能源产业基地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内区部分,为上市公司利用原光通信生产基地自有土地储备进行科技园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22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全部开工前的审批工作和规划设计。拟建成吸引绿色能源产业中小型企业入驻的科技园区。该项目计划投资10,517.73万元。
    科技园开发与经营为公司大股东多年来积累形成的成熟产业。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将为上市公司置入第一大主营业务,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利润支撑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从而使公司形成工业地产和高科技产业同步发展、产业结构更为合理的局面。
    (五)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1.0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讨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8日
发表于 2007-5-26 22:23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26 23:00 |
我来也
发表于 2007-5-26 23:06 |
谢老大发资料,来上晚自习了。

长力股份不错哦,也是老大的老熟人啦,这次没进吗?  我进的海欣也要小赚一下啦,哈哈,不过比老大的成大差远啦。

补充一下,涉足风电的好像还有 鲁北化工600727,感觉也挺强的,不知对不对?


-------------------------
-------------------------
韩志国:证监会通知是一个异乎寻常的重大信号



  2007年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关于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是一个异乎寻常、值得关注、值得期待的重大政策信号。

  说它异乎寻常,是因为在2007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刚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不到13天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接连两次对同一问题发出通知,在中国股市的发展与监管中实属罕见。虽然两次通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一次着重于监管部门,后一次着重于证券公司,但如果仅仅是为了对投资者揭示市场风险,那就没有必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连发两份文件,况且前一个文件中已经涵盖了后一个文件中的证券公司经营部分的内容。在我看来,其更深刻的涵义可能并不像市场上大多数人所解读的那样是为了进一步警示市场,而可能有着更深的制度涵义与政策涵义。



  说它值得关注,是因为这个文件的出台有着比较特殊的市场背景。

  其一,最近一段时间,国际投行联袂出场,上演了一出集体唱空中国股市的“大合唱”,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证监会明确导入了“买者自负”原则,这是中国股市发展与监管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买者自负”原则的导入在本质上是把原本属于市场的权利与义务回归市场,这实际上是引导社会与市场把对政策的期待转向对市场的期待与对制度的期待,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政府不会也不能对股市施以重手进行强力打压,而让市场按照自身的规律有节律地运行并逐渐形成市场的自我平衡功能与自我调节功能。如果我的这个判断能够成立并得到市场确认,那就意味着中国股市“政策市”的彻底结束,也就意味着中国股市全面市场化的大门已经洞开。

  其二,从文件的内容来看,两份文件的主旨也发生了比较明显的改变。前一个文件侧重于揭示风险,而对投资机会的把握只字未提,文件的主旨是“堵”;后一个文件则在揭示风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投资机会的提示,“买”就是把握机会,“负”就是承担风险,“自”则是权利与义务主体,文件的主旨则是“疏”,这是一个合乎市场逻辑与发展逻辑的重要转变。

  其三,这个文件特别是“买者自负”原则的推出是在货币政策“组合拳”对市场的警示作用失效与失灵的状况下出台的,是否具有政策调整的涵义就很值得玩味。如果我的这个判断能够在日后的市场运行与市场监管中得到确认,那就意味着政府与管理层对来自市场的声音与市场投资者的行为更加尊重,同时也就意味着政府行为与监管行为都进一步走向成熟。这种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虽然不是尽善尽美,但也确实是可圈可点。

  说它值得期待,是因为“买者自负”原则的引入在市场发展与市场监管中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从本质上来说,“买者自负”原则包含着两重涵义:

  一是,股票市场的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投资者行使自身财产权的自主决策行为与自主选择行为,这本身就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原则。

  二是,既然投资行为是财产所有者的财产权力,那么这种权力就不能为外力干涉也不能为任何外力侵犯。“买者自负”原则在本质上是对“政策市”的反动,在这一原则下的投资行为如果被人为侵犯,那么被侵害人就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一直对“买者自负”原则发出最强烈的呼吁与呼唤。

  再进一步推广开来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到,政府与管理层对待现阶段股市运行的态度正逐步趋于明朗。尚福林主席明确向社会宣示,所谓的“全民炒股”其实没有像有些人所描述的那样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活跃账户的投资者才不过3000多万人,这表明政府与管理层对股市现状的把握还相当清醒,并没有为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持续鼓噪所迷惑。

  中国政府对外宣示将进一步提高QFII额度,从100亿美元提高到300亿美元,不但提高的幅度令人惊讶,提高的时机更耐人寻味。它至少向市场与社会传达了两个信息:

  一是,国际投资者争相进入中国股市,表明他们对中国股市仍然持续看好,中国股市仍然是国际投资者的乐园而不是墓地;

  二是,中国政府对股市的态度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积极”与“发展”。中国不但仍然在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而且随着中国股市制度变革的演进以及对整个经济运行影响力的加深,偏重于市场发展与制度创新的股市政策还可能更加积极也更加完善。
发表于 2007-5-26 23:21 |
原帖由 szlb128 于 2007-5-26 22:23 发表



QQ:5935176



老兄给说说,我也加入一个,多谢。
发表于 2007-5-27 00:14 |
顶点的这些分析报告如何保存啊!



lymanqun 能不能教下。我想用优盘在别的机器上看哈。教下吧!
发表于 2007-5-27 10:23 |
你直接右击鼠标“图片另存为”就可以了啊
发表于 2007-5-27 11:40 |
我的每笔均额公式
CJBS:TICKCOUNT,volstick;
每笔均额:AMOUNT/CJBS,COLORYELLOW;
每笔均额,STICK,COLORRED;
MA5:MA(每笔均额,5),COLORgreen;
MA10:MA(每笔均额,10),COLORblue;
MA20:MA(每笔均额,20),COLORwhite;
MA50:MA(每笔均额,50),COLORred;
每笔均额变化五:MA5/REF(MA5,5);
每笔均额变化十:MA10/REF(MA10,10);
每笔额变化二十:MA10/REF(MA10,20);
DRAWTEXTREL(0,10,extrastring('评级'));
为什么深市的股票能正常显示,上市的只有06年11月有几天的,哪位老大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用的是传统行情,我到创幻下数据了也还是不行,还请老大多多指教!:*19*:
发表于 2007-5-27 12:30 |
好好读一下原帖,答案就在里面。
发表于 2007-5-27 13:53 |
原帖由 szlb128 于 2007-5-26 22:23 发表



QQ:5935176




群满了,进不去,干吗不建一个UC群,可容纳300多人!!!!!!!!!!!
发表于 2007-5-27 14:57 |
明天又要震荡了
发表于 2007-5-27 15:49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7-5-27 16:57 |
原帖由 szlb128 于 2007-5-26 10:21 发表



越甲:非梦已经开了一个欧奈尔群,里面搞的非常好,幽灵兄就在里面晚晚解盘,并分了5个大组,专攻个个不同的行业.你可以去看看....


此群讨论极其热烈,成绩菲然,高手倍出(鬼兄、迷思、Surreal等等),但人数上限只有200人,所以常爆满!
各位有意者不妨先申请加入非梦欧奈尔预备群(37513545),各管理员高手会不定时发表主群的部分信息到预备群,并监督预备群的工作。
   
主群一旦清理成员,则预备群表现突出者由管理员转入到主群!   

请预备群成员预先学习主群的《群规》《管理办法》
发表于 2007-5-27 18:05 |
一直潜水学习,上来冒泡vv
发表于 2007-5-27 20:40 |
老大的资料真多啊
发表于 2007-5-27 21:55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QQ|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论坛

GMT+8, 2025-12-19 14:12 , Processed in 0.056136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