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楼主: qinjiayu

第一次买进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1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老大牛,说话底气也足,强烈支持!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9-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說過,不要簡單看待”公司章程”的修改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1-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成本比蒸发价还低啊,我究竟要不要认购啊。。。。。。老哥?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7-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jg0133 于 2006-4-12 22:04 发表
要玩?不想带我玩?那就再去盘面上买,,,,,我要行使我的权利,,呵呵.定向?13元左右的价格?定向给谁?老子在抗战的时候,天威才多少钱?那个时候比这个价格便宜多了,好了,股价起来了,就定向了,不好意思.----反对!!!



550最近行情不怎么样,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主力故意打压?

偶晕……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e_top 于 2006-4-12 22:10 发表
說的沒錯,先策略股東, 再餘下是定向給投行和機構.


我要是委托一家律师行征集普通散户的投票权怎么办?机构,,,现在想得便宜呀?,即使我反对失败又怎么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jg0133 于 2006-4-12 22:13 发表


价格?好好看看董事会议案,,,13多点.基金可以装孙子,我可不是吃钙片长大的

譬如修改为竞价定向如何?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10-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哥的意思我明白,其实我也想过,要配股,这样合适点,对流通股东。

如果定向,我的预期就是竞价,加上限制条款,当然希望本身就是如前面预测的那样,也希望引入的定向对象是有诚意的,价格上,如果高于现价就好了--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是希望看见引入的是好股东,价格上市场化。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10-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什麼名義來告大股東呢,他並沒有侵犯你的權利

況且中國沒有”物權法”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1-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e_top 于 2006-4-12 22:10 发表
說的沒錯,先策略股東, 再餘下是定向給投行和機構.



什么叫策略股东?把国外的优势企业拉近来可以,不是的话,锁定三年---五年也行! 半年?一年?那叫什么策略股东?

[ 本帖最后由 yjg0133 于 2006-4-12 22:29 编辑 ]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條款就是”萬能”條款,
杠杆都在大股東和策略股東手裏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1-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告,A股增发资金的投向是 1)1.1亿新光硅业   2) 2.5亿 风电, 而且增发的价格是13元左右, 3500万股, 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向3期.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哥考虑的,我想大家都在考虑,很多的利益方。

作为我,首先希望是配股,和老哥是一样的。

但是我希望看见增发出现合理的新气象。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10-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liveguy 于 2006-4-12 22:30 发表
根据公告,A股增发资金的投向是 1)1.1亿新光硅业   2) 2.5亿 风电, 而且增发的价格是13元左右, 3500万股, 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向3期.

我理解这是保底数,多多益善,呵呵。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10-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向老股东定向的话,我坚决反对,支持老哥

凭什么让机构拣便宜货,5元、8元时为什么不定向,现在18元了才说定向。。。。。。如果没有向老股东优先配售的话,坚决否决掉增发议案。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1-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ZT) from mfzq

【 原创:惜福  2006-04-02 22:47  多彩总汇   浏览/回复:1564/22】  
  因为重仓持有600550,所以非常关心600550的2006年的增发问题,在仔细阅读G天威的增发公告后,有几个问题和各位天威Fans交流:
  
  1)增发数量
  3500万
  
  2)增发时间
  1年内
  
  3)增发价格和增发筹集资金金额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均价的100%-105%之间确定。
  也就是说,增发价格的依据是20060321-20060220的A股价格,大约是13元左右,增发筹集约4.55亿
  
  4)增发项目
  a. 四川新光硅业年产1000吨多晶硅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11,000万
  b. 风力发电整机项目 25,000万
  这两个项目共投入3.6亿,再除掉增发费用,增发资金还剩下约8000万
  
  5)增发完后天威集团持股比例的问题
  股改中天威集团曾经承诺在3年内持股比例不小于51%,2006年如果增发成功,则550的总股本变为36500万股,
  36500*0.51=18651万股, 天威集团现在持有17671.5万股,按照承诺需要在增发后增持943.5万股.如果按照每股20元计算,则需要投入18870万,这表示天威集团就算利用增发资金的余额8000万,至少还需要1个亿现金的投入来增持股票.
  
  6)向老股东配售的问题
  公告未提及
  
  读公告后的心得和思考:
  1)按照公告所示,此次增发资金并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向Yingli的3期
  2)增发后天威集团必须拿出现金来增持550的流通股,在资金已经很紧张的情况下,不知天威集团如何应对?
  3)目前股价16元多,13元的增发价还是有相当吸引力的,本人计划参予600550的增发,就是不知道能配售到多少?
  4)个人以为这个风电项目在目前不宜上马,资金应该全部投到Yingli的3期建设上.
  
  以上与各位持有600550的股友商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正拿给公司的资金都准备好了,就看公司给我怎么样的解释!我也不告,就是反对,即使失败,虽败依然是赢.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top说的也是,明天咨询律师,看看法律资料.新证券法和公司法还真的没有认真研究.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偶成本11元也有一些筹码,坚决跟着yjg老哥走.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解释,坚决否掉增发.
请问,这个增发议案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吧?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e_top 于 2006-4-12 20:35 发表
China Top Giant Power Holdings Co., Ltd .

"全民"公决,请速投票


好气魄
而且贴近天威的行业形象
赞成!:*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8-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是要还的,把人逼上了"良"山,,索性在逼一次......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10-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8-8 04:43 , Processed in 0.081749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