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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lm196

2004年11月05日周五上市公司与经济政策消息专贴,欢迎添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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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捉妖记无影无棕学术交流家园

发表于 2004-11-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位置:中国金融网 >> 保险证券频道 >> 股评在线 >> 浏览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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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官员言论给股市提供口头支持
2004年11月05日 - 13:07:41 HKT
Dow Jones Newswires
中国显然在努力提振疲软的股市人气;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国内三大官方金融报纸均在头版位置报导有关副总理承诺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消息;中国证监会官员也敦促上市公司派发更多股息;监管部门安抚投资者,他们放在陷入困境券商那里的资金能够收回。虽然有连篇□牍的报导,仍然没有推出新的政策,但官员们的保证或意味著政府在近期内将推出救市措施。上证指数自十一长期以来连续4周下跌;目前挫0.1%。(延迟一个小时发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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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官员言论给股市提供口头支持

中国官员言论给股市提供口头支持
2004年11月05日 - 13:07:41 HKT
Dow Jones Newswires
中国显然在努力提振疲软的股市人气;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国内三大官方金融报纸均在头版位置报导有关副总理承诺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消息;中国证监会官员也敦促上市公司派发更多股息;监管部门安抚投资者,他们放在陷入困境券商那里的资金能够收回。虽然有连篇□牍的报导,仍然没有推出新的政策,但官员们的保证或意味著政府在近期内将推出救市措施。上证指数自十一长期以来连续4周下跌;目前挫0.1%。(延迟一个小时发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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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H股指数涨1.1%,航空股表现出众
2004年11月05日 - 13:36:08 HKT
Dow Jones Newswires
H股指数涨1.1%,至4653.05点,走势微幅好於□指(涨0.8%)。多数成份股上扬,不过升幅不大;东方航空(0670)涨2.0%,至1.50港元,南方航空(1055)升2.8%,至2.75港元,因原油价格下滑。BCA Research表示,由於油价及美元走低,H股指数或会形成另一波涨势,因中国经济是出口推动型的,且对原油依赖性大。 (延迟一个小时发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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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自己的信用当儿戏 王连洲质疑中金减持  
2004年11月05日 13:53:27 中财网






  在继中金承销的宝钢股份与中国石化上市一度跌破发行价之后,日前,中金公司承销的中国联通的配股价又跌破了3元。至此,中金公司已经成为承销“破发”的代表,受到市场广泛质疑,尤其是中金公司在中国联通配股前大吹大擂,在配股后却大幅减持的行为,更是受到众多媒体的口诛笔伐。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理事长王连洲先生。
  中金公司某些人员在联通配股前后的所作所为是不是违法违规了呢?
  王连洲认为,《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和其他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否则分别以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论处。
  “本来中金公司单纯地减持因配股包销获得的中国联通股份,只是一个普通、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该公司在配股前后所采取的截然相反的行为却有失常理。既然你公开看好中国联通,又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大幅减持呢?明显不合常理嘛!怎么能让人不怀疑呢?”
  王连洲先生的话说得很中肯。的确,中金公司就像卖瓜的王婆一样,一边夸,一边卖。最后夸完了,自己也卖完了,只是苦了那些买瓜人。希望本来拥有优质品牌声誉的中金公司不要拿自己的信用当儿戏。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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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股市疲弱并非估值惹的祸  
2004年11月05日 11:34:18 中财网


  A股市场整体价格较一些成熟市场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泛泛而谈的话,必然导致这样的结论,即A股市场缺乏投资价值。要改变A股市场的现状,或是提升A股市场的投资价值,或是等待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还有就是股票价格的整体下挫。
  但这仅仅是一个总体印象或是粗浅的看法,未必能完全解释清楚中国股市长期偏弱的事实,更难以说明为何QFII对这样一个市场会有这么大的兴趣。显然,这其中是存在矛盾的。整体估值偏高的判断,并不能阻止一些投资者对部分个股的投资。那么,说A股市场长期走弱是由于整体估值标准的迷失而引起的,就明显缺乏必要的说服力。
  许多投资者应该都会记忆犹新,中国股市曾有相当长一段时期的运作模式是机构做庄、散户跟庄。长期在这样一种运作模式的支配之下,一只股票是否值得买进的判断基础不在于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而是是否有庄家在推动股价,一般而言,这种模式的博弈对象只能是在机构与散户之间进行。
  现在,整个市场的博弈主体正在发生变化,做庄模式正在日渐式微,市场的博弈开始在机构与机构之间展开。从股票价格上表现出来的这种变化,就是个股的两极分化严重。大多数股票由于价格过高无法受到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又遭受到散户的无情抛弃。笔者以为,这才是现在制约大盘整体上扬的根本原因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A股与H股之间固然存在着价差,但A股与B股之间也存在着价差。如果说A股与H股的价差是由于市场的绝对分割所造成的,那么在A股市场与B股市场之间,如今这种绝对的分割是不存在的,但为什么两者之间依然有这么大的价差呢?只能有这样一种解释,那就是B股市场从来就没有被庄家染指过。
  在B股市场没有对境内投资者开放之前,庄家想做庄但由于受到开户等条件的限制,成本太高而无法做。在B股市场对境内投资者开放以后,做庄模式已经受到市场的唾弃,使得做庄得不偿失而失去了做庄的意义。A股市场依然保留着庄股时代的痕迹,而B股市场则没有,才使得两者之间存在着定价上的差异。
  两种运作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做庄模式下的股票价格是以庄家资金的实力来决定的,庄家通过自我运作将股价逐渐推高。而在组合投资或价值投资的运作模式下,股票价格将取决于是否能得到后继投资者的追捧,主观上的估值始终要受到来自于市场力量的支配,估值上的偏差最终会被市场纠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股票价格是市场力量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估值的结果。
  笔者以为,如今A股市场的股票价格,更多的是受到机构运作模式正在发生的深刻转变所影响。而投资者现在所遭受的境遇,正是原来做庄模式所带来的恶果,也是为其所支付的巨大代价。因此,与其说是整体估值标准的迷失,不如说是市场的转型之痛。  
□ 顾子明   昆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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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恒生指数   111.65     国企指数   57.14     红筹指数   16.86      
13,480.74  +0.84%  4,661.16  +1.24%  1,433.39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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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解读:股票质押贷款新办法新在哪 八大看点

★政策解读:股票质押贷款新办法新在哪 八大看点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新办法新在哪
    质押物增加新办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证券公司自营的A股、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
    老办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
    点评:可转债也列入了质押物范围,券商证券质押贷款范围扩大。
    借款条件更宽松新办法:已按证监会规定定期披露的报表等信息;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证监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证监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证监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老办法:在近一年内经营中未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点评:这意味着亏损券商也能进行股票质押贷款,但对客户资金的独立存管有要求。
    期限、利率更灵活新办法: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老办法: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
    点评:期限延长,利率放宽,今后质押双方操作更加机动灵活。
    审核重视净资本新办法: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净资本计算表及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附注)。
    老办法: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点评:从现金流量表改为净资产计算表,表明券商实力更受关注。
    银证不需一对一老办法: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自行协商建立主办行关系,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
    新办法:此规定删除。
    点评:松绑后,券商质押贷款选择银行余地增大。
    警戒线提高新办法: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即时补足因证券价格下跌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
    老办法:警戒线的公式为:(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130%。
    点评:警戒线比例提高,表明银行对风险控制增强。
   
    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凸显八大看点
    记者 于凌波
     券商热切期待的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终于亮相,相较之2000年2月2日颁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质押物范围、借款人条件、贷款期限、贷款警示线比例等方面都有所相当大的修改。值得关注的是,改版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除了增加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外,仍强调高度防范风险,提高了对借款人信息披露的要求,并加强了相关罚则性规定。
     一、质押物范围扩大 2000年2月2日颁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新《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所称的质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统称股票)。
     二、取消了对借款人的盈利要求 老办法第八条第五款要求借款人“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而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条款,在有关借款人条件的六条规定中首先要求借款人“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业内人士指出:这实际上等于取消了对借款人的盈利要求,证券公司只要现金流充沛、具备还本付息能力,并符合其它借款人条件都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
     三、借款人必须履行信息披露和保证金独立存管义务 新办法强调了借款人要遵守新的信息披露原则。“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另外,老办法仅规定借款人“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而新办法强调借款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保证金独立存管已成为证券公司申请股票抵押贷款的重要基础性条件。
     四、贷款期限延长、利率浮动限制变化 老办法规定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而新办法将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但规定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另外,老办法中第十条规定: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而新办法将这一条修改为: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分析人士指出,该规定实际上等于将股票质押贷款借款人视为一般贷款人。
     五、取消了一家券商仅能在一家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规定 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自行协商建立主办行关系,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在一定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而新办法取消了这一规定,这实际上既有利于券商申请股票质押贷款,同时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散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
     六、质押股票警示线比例由130%提高至135% 老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的公式为:(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130%;平仓线的公式为:(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120%。而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0%。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实际上提高了股票质押贷款的预警要求。
     七、平仓线下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质押股票 老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不得单方面处分质押物。但出现(一)质押物的市值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二)贷款合同期满后,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之一,贷款人可单方面处分质押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而新办法第三十三将这一规定简化为:用于质押股票的市值处于规定的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的,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该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八、加强贷款风险控制 老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15%;贷款人对一定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5%。而新办法将这一规定修改为“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15%;贷款人对一家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资本净额的5%”。
     另外,新办法还特别增加了加强贷款风险控制、保障贷款人知情权的条款。要求借款人出现(一)预计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三)股权变更;(四)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四种情况之一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
     券商一直期待提高的股票质押率问题在新办法并未体现出来。老办法十二条规定: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而新办法第十三条仍坚持这一原则性规定。而且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做出重要修改而出台的新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券商的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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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解读: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出台:券商窘境能解几成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出台:券商窘境能解几成
     昨日,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终于在央行和证监会的网站上正式公布,该办法将在即日起开始实施。这个市场传闻以久的利好终于成为现实,市场各方作何反应?
     门槛有所降低
     早在2000年2月,为了解决券商的融资问题,央行和证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老办法,但几年实施下来,这种贷款方式却一直没有热起来,甚至一度处于停滞状态。有关统计显示,该《办法》出台3年后,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总额仅200亿元,远远少于同期通过拆借和回购方式净融入的资金。“究其原因,主要是申请质押贷款的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资金运用渠道限制极为严格,质押对象范围较窄,资金成本较高,参与主体受限较多等。”一位券商高管对记者表示。
     为此,此前市场均猜测,新规定将着力于降低贷款门槛,昨日出台的新办法印证了这个猜测,无论是券商用于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限、利率,还是借款券商的资质都降低了门槛。
     仍是隔靴搔痒
     “昨日发布的新办法,比老办法的门槛降低不少,这是落实‘国九条’的措施之一,如能无障碍实施,对解决券商的短期融资渠道有一定帮助。”申银万国分析师桂浩明表示,因为相比发债,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要强很多,如果质押贷款的比例合理的话,券商手中的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放大50%。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究竟能否为市场带来大量增量资金还值得商榷,因为老办法在几年前就已经实施,但始终未能普及,目前虽然门槛降低,但券商的实力也已经一落千丈,能获得多少贷款仍成问题。另外,目前行情仍处于极度疲弱中,质押贷款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券商赢利能力低下的问题。
     光大证券策略分析师施中华也表示,新办法主要是为了挽救资金困难的券商,可能对那些因资金紧张业务暂时停顿的投行业务有好处。但问题是,好的券商通过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等,融资额度根本用不完,而差的券商即使降低门槛,也难以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尤其在弱市情况下。
     他个人认为,该办法不是太有效,可能治标不伪尽D壳罢?侨?逃攀ち犹?氖逼冢?绾闻嘌??逃??J健⑻岣呷?绦湃纬潭雀?匾?9芾聿阌θ萌?汤??罹啵??皇欠龀治侍馊?獭?br>     银行也有异议
     业内人士认为,拓展券商融资渠道还需银行配合,加强券商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协调,但实际上,银行界对股票质押贷款也有不少看法。
     一位银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办法即便是将条件放宽,股票质押贷款也难以成为券商重要的融资渠道,“如果全国券商的自有资金是1000亿元,就算是全拿来买了股票,股票质押贷款也只有600亿元,再刨除掉不符合条件的股票,不过是200亿元至300亿元的量”。而且,银行贷款一般都是先评级、再授信,但现在能达到贷款评级标准的券商很有限。何况,在目前股市跌跌不休的情况下,股票质押贷款比例要比6折低得多,甚至会打3折、4折,很多银行甚至已暂时不做这项业务了。
     还有人表示,银行注重的是贷款的安全,一味降低股票质押贷款门槛,很可能还会给银行带来麻烦,这也是银行不愿大力开展该业务的一大原因。(记者 华笑丛 曹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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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分析评述--券商融资拓宽 股票质押贷款办法出台
  
信息来源:港澳资讯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政策分析评述--券商融资拓宽 股票质押贷款办法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共同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昨天公布并施行。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
    《办法》共8章44条,旨在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其自营业务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已按证监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已按证监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证监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证监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证监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其所得资金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办法》扩大质押物范围,不再限于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也可以用作质押。但以下几种股票不得作为质物: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
    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15%;贷款人对一家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资本净额的5%。一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办法》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2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即时补足因证券价格下跌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平仓线时,贷款人应及时出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余款清退给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中证网)
   
    简评:券商股票质押贷款办法的出台,较比以往的质押办法放宽了许多,能够从该办法中受益的券商要大大多于前期发布的券商发债办法,这比券商发债来得实在。至于经纪类券商没有得到好处,那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对于券商重仓股及券商概念股而言是利好,那么就可以改变因券商已经无还手之力,而基金在唱独角戏也将唱不下去的的局面。这有利于打破目前市场的尴尬状况。当然,我们一在强调中国股市不是资金的问题,但刚刚恢复起来的信心也经不起来自机构自救的打击。我们依然记得2001年一批券商增资扩股,但股市的大跌大多也受损不轻,也许有人担心会重蹈覆辙,好在目前股市运行在低位,这种担心暂时还不必,经过这三年的洗礼,券商们也在总结经验教训,风险防范是一定要做的。就该办法本身谈不上什么利好,这是市场化进程的一部分,在特殊的时候,在券商无还手之力的时候,说是利好也不为过。只是南方证券的重仓股有不少严重超标,能否得到质押贷款还是个未知数,尽管有些股票质地不错,但从流动性考虑银行也得三思。券商的问题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之一吧!有时也是不能太钻牛角尖。但以后就不会再有谁还可以特殊了。券商得到这次喘息之机后,不要再成为扶不起的“阿斗”,市场全方位的优胜劣汰将展开。把握机遇是关键。
    (本机构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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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元下挫,Comex期金收于430上方但已脱离16年高点
  
信息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美元下挫,Comex期金收于430上方但已脱离16年高点
   
    投资者在美国大选之后买入避险资产,同时美元下挫,Comex期金收于430美元上方,但脱离早盘触及的16年高点434美元。
    12月期金涨5.4元,报430.80美元/盎司。
    美国总统布什成功连任后投资者将关注目光转向美国高企的经常帐赤字,美元遭遇抛压。
    市场现在等待周五的就业报告,经济学家预测10月非农就业人数增加16.9万人。
    黄金在4月份时受到大量的投机买盘提振上摸15年高点436.5美元。
    12月期银攀升22.5美分至7.383美元/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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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计划建设商用快堆核电站
  
信息来源:华尔街日报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副主任沈文权11月4日在上海说,他们计划在2020年建成中等规模的原型快堆核电站,2025年开工建设大型快堆示范电站,2030年后建设具有国际上第四代核电技术特点的商用快堆核电站。
    专家估计,到2035年,中国核能发电比例要达到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的16%,总装机容量将达1.5亿千瓦。
    沈文权说,结合已有的技术基础和潜在用户的意向,大型先进压水堆是适应2020年乃至2030年前中国核电市场规模发展最为现实的主导产品。
    中国发展核电工业已有近20年的历史,已经具备30万千瓦核电站成套出口能力和60万千瓦核电站自主设计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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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运股份(600369)重大民事诉讼公告
  
信息来源: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民事诉讼公告
    日前,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立保字第133-1号、133-2号、133-3号和重庆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4)渝高法民初字第77号。根据《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民事诉讼一:
    1、本案基本情况
    申请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白礼西
    被申请人: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威
    被申请人: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为革
    2003年6月,由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深圳发展分行重庆分行(简称深发展)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于公司资金紧张,该笔借款没有按期归还,造成逾期。2004年10月11日,公司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逾期借款偿还事宜达成协议:由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代公司向深发展偿还借款2000万元,剩余债务990万元(公司已偿还10万元)由公司自行偿还。公司应在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发展支付2000万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偿还2000万元及同期银行借款利息。公司所属旅游船舶长江观光6号、7号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就该笔借款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11月2日,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已代公司偿还了该笔贷款2000万元。
    2004年10月21日,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和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偿还债务义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价值200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裁定结果: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诉讼保全案发出三份民事裁定书。具体为: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立保字第133-1号裁定:查封被申请人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上海市南汇区宣桥镇2街坊3/5丘3181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4)第007514号)的土地使用权。(轮候查封)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立保字第133-2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71.43%的股权。
    (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立保字第133-3号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长江观光6号”和“长江观光7号”两艘船舶所有权。
    二、民事诉讼二
    近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简称光大银行)就本公司、华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提出诉讼。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由本公司大股东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03年10月27日向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为了保证借款的按期收回,2004年4月27日,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将担保方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未按期归还光大银行借款,2004年10月25日,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渝高法民初字第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三被告银行存款406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日,光大银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示如下:
    1、要求本公司立即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计至本金付清时止的全部利息。
    2、要求被告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三被告承担。
    本案将于2004年12月9日上午9:30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已受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太极集团的诉讼保全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民事诉讼。部份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以上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立保字第133-1号、133-2号、133-3号;
    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
    3、还款协议
    4、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代我司还款凭证。
    5、上海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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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4只新核心股淘汰出局 3只新入选
  
信息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昨日新核心股调幅明显加大,17只个股除燕京啤酒、同仁堂微幅上涨外,其余个股有2只跌幅6%以上,4只跌幅4-5%,6只跌幅2-3%,新核心股指数下跌81.23点,收于2415.59点,跌幅3.25%,日K线收出一根长阴,头部迹象明显。如何看待新核心股的调整?收市后,记者就此采访了中证资讯的分析师徐辉。
    平稳心态看调整
    记者:昨日,新核心股突然加速下跌,走势堪忧,你怎么看待新核心股的调整?
    徐辉:回落势在必然。当市场目光汇聚在一点的时候,风险也就悄然来临。记得上周四我就提醒过投资者,新核心股近期涨幅过大,有回吐压力,要注意短线风险。
    不过,从长期投资的理念讲,这种上涨趋势中的正常回档,可忽略不计。投资者应以平稳心态来对待。
    记者:龙头中集集团走得好端端的,突然连续两天下跌6%以上,两根放量长阴线如利剑将股价劈头砍下,看来短期难以恢复元气。
    徐辉:该股今年累计90%以上的涨幅,就注定其必将有一个较长时间的下跌过程。正因为此,前段时间我提醒投资者最好不碰新核心股中年内涨幅80%以上的个股。
    四只个股将出局
    记者:这么说来,像中集集团这样短期走势已经变坏的新核心股应逢高出局?
    徐辉:新核心股近期的调整,有的属于兑现利润,如中集集团、振华港机和佛山照明等;有的属于诱空,如中兴通讯、上港集箱等。因此,投资者的投资组合可以作一些战略调整。说实话,我们已经在考虑将中集集团、振华港机、佛山照明、盐田港剔除出新核心股。
    记者:投资者可能会问:为啥当初涨得欢时不剔除,现在才剔除呢?
    徐辉:(笑)现在都还没考虑成熟呢,何况当初。尽管我们已经研究和跟踪一年多时间,目前仍在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思路。
    剔除这四只个股主要是从三方面考虑:一是累计涨幅过大,中集集团、振华港机年内最大涨幅都达到80%到90%,中期见顶的迹象较明显。二是带B股或H股,如中集集团、振华港机、佛山照明都有B股,关于接轨的讨论使得该类股票走势飘摇,最好回避。三是港口股只留一只,而上港集箱显然更有优势。不过,这只是我们的初步考虑,目前并不是马上就剔除。四川的投资者如果是看了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后才跟踪或买进新核心股的话,应该注意到我们的多次提醒,不会在投资组合中选这四只个股的。
    3只个股当候选
    记者:目前有没有候选个股呢?
    徐辉:新物色的对象有3只:福耀玻璃、宝钢和峨眉山。
    记者:你曾说过新核心股都属非周期性行业,而这三只票都属周期性行业,为什么选它们?
    徐辉:因为这三家公司自身抗周期性风险能力很强,股价大幅回落后已经释放了周期性风险,而且业绩优异,后市持续上涨的机率较大。不过,目前我们还在跟踪和研究中,没有最后确定。
    回调正是买入时
    记者:投资者在操作上应注意些什么呢?
    徐辉:还是那句老话,按比例搞好投资组合,大部分个股仍可继续持有,剔除的四只新核心个股则逢高减磅。其他个股在回调中逢低分批买进。如中兴通讯如果再大幅下挫就可以逢低买入。
    记者:中兴通讯已经获批发H股,也应该在剔除之列,为啥还可以买呢?
    徐辉:据我们所知,中兴通讯H股的发行价可能在20元左右,上市如果上涨10%到20%,也就24元左右了,A股股价即使与H股接轨,对现在的股价也构不成威胁。何况该股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是其他上市公司难以比拟的。破位下跌后,买点将慢慢出现。
    记者:(笑)每次采访你都不愿意说买哪只票,这可是你第一次说中兴通讯再跌就可以买哦!


**据我所知,中兴通讯H股的发行价可能最多在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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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季报解读:绩优群体初显 业绩分化加剧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从业绩预告看年报大局
    上海证券报
    三季报披露已经落下帷幕,据Wind资讯统计,除ST达尔曼、ST宏智以外,沪深两市1376家披露三季报的上市公司中,有372家公司对2004年全年业绩进行了预测。其中,报喜公司216家,占了近六成。包括预增的126家、略增20家、续盈12家、扭亏58家。报忧公司143家,包括首亏56家、续亏45家、预减30家、略减12家。另有13家公司只是发布了预警信息,但表示具体盈亏情况尚无法确定。
    客观而言,从三季报的具体情况以及业绩预告的内容来看,上市公司今年年报整体业绩超过去年全年已是必然。但是,由于宏观经济局部的紧缩政策以及上市公司自身历年业绩的变化规律,各个板块、各个行业的全年业绩将呈现不同程度的差异,及时把握这些差异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极为重要的。
    行业内业绩分化加剧
    从横向比较来看,本期业绩预告中,126家预告业绩大幅增长的公司以金属非金属、石油化工、机械设备、交通运输、采掘业等几大行业为主流群体,占了65%的比例。其中,金属非金属公司有23家,石油化工类公司22家,机械设备类公司18家。此外,因能源紧缺影响给采掘业带来的优势也未中断,采掘业预增公司达10家。同样属于报喜的扭亏公司中,也以机械设备、石油化工等行业公司居多,此外,食品饮料类公司也有不少得以"翻身"。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今年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有效地抑制了相关投资行业产能的盲目扩张,从而为行业内上市公司的重新洗牌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由于各家上市公司本身的基本面、经营方式、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存在差异,也使得各行业并非一损俱损,一荣皆荣。而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一些整体业绩相对优良的板块中也出现了为数不少的报忧面孔,行业内业绩分化现象比较明显。比如在预亏的101家公司以及预减的30家公司中,机械设备、金属非金属、石油化工类公司仍然占了较大比例。预亏的机械设备类公司达15家,其中8家是首次亏损,同时,预减的也有6家,占了预减公司20%的比重;预亏的金属非金属类公司以及石油化工类公司各有12家,同时各有6家首次出现亏损。除此之外,在预亏公司中,则以信息技术业、纺织服装业、房地产业、食品制造加工业公司居多。
    从纵向比较来看,所属各行业上市公司业绩状况改善幅度最大的为社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这两大行业去年因受"非典"影响,行业内公司几乎全军覆没,个别几家实现盈利的依靠的也是政府补贴。今年,随着"非典"这一不利因素的消失,加之各家公司自身的努力,社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公司业绩出现反弹。发布业绩预告的16家社会服务业公司中,5家扭亏、7家预增、2家略增;交通运输业也有16家公司发布业绩预告,2家扭亏、9家预增、1家略增。也就是说,报喜公司占了这两大行业业绩预告公司的绝对多数。另外,采掘业的增长也较快,在所属各行业大类的披露业绩预告的上市公司中,采掘业的业绩预增家数的比重最大,为100%。
    绩优群体显山露水
    通过业绩预告具体内容我们发现,由于第四季度宏观经济的景气周期得以延续,与此同时,三季度GDP增长率、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增长虽有一定程度的放缓迹象,但四季度总体仍处于高位已是必然趋势,这为上市公司全年业绩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情况下,一批三季报业绩优良的公司将在第四季度保持经营上的惯性,其全年业绩的大幅度增长已无悬念。因此,2004年的绩优群体也就提前呈现在我们眼前。
    从前三季度上市公司盈利情况来看,盈利最多的50家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达900.91亿元,约占1376家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1515.76亿元的59.44%。也就是说,这50家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千余家公司盈利总和的六成。显然,上市公司全年业绩状况将主要集中在这批盈利大户上。而在截至目前的业绩预告中,预告全年业绩同比将大幅增长的公司有相当一部分是这批创利大户。如兖州煤业预计累计净利润增长50%以上;上海机场表示全年累计净利润增长100%以上;中化国际则预计净利润将以倍数大幅度增长。
    此外,我们注意到在前三季度每股收益超过0.50元的66家公司中,有更多的预增面孔。前三季每股收益达1.115元的山东铝业称期末累计净利润增长50%;每股收益0.697元的锡业股份称2004年全年业绩增长将在400%以上;每股收益0.52元的武钢股份也表示全年净利润增长400%以上。此外,神火股份、西山煤电、东软股份、上海能源、八一钢铁、中联重科、恒源煤电等公司均发布了全年业绩预增公告,这批公司已然勾勒出今年绩优队伍的轮廓。
    亏损一族拖累业绩
    既然盈利大户的业绩增长将保持惯性,那亏损大户同样将大体维持原有的亏损程度。前三季度亏损最多的ST托普、ST屯河、兰宝信息等10家公司就无一例外地表示全年仍将出现较大亏损,这批亏损族无疑将拖累上市公司2004年的整体业绩。
    总体看来,目前发布预亏公告的101家公司中,新"面孔"较多,这主要表现在首亏公司有56家。而续亏的45家公司,ST家族成员当仁不让地成为主角,占了七成多,个别戴*的高危族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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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券商融资再度受惠国九条 近期落实“国九条”进展一览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  者:      时间:2004-11-05 00:11     
  
  
券商融资再度受惠“国九条”
     □刘兴祥
     落实“国九条”又有新进展。继券商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发债门槛大幅降低后,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日前又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条件,券商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在“国九条”第三条中,被明确提及的拓宽券商融资渠道主要方式有四种,即公开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完善券商进入银行间市场办法、完善股票质押贷款办法,均已得到较好落实。这充分说明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国九条”、解决券商融资难的坚定决心。
     具体来看,上述解决券商融资难题的举措确实各有新意。在券商发债上,今年已有5家券商获准发行长期债,而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则在利率、面值、期限及盈利要求等方面大大降低了发债门槛,从而改变了以往因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券商发债成为极少数公司“专利”的局面;在进入银行间市场上,央行推出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使券商进入了一个广阔的融资空间,其短期融资规模更大、期限更长;而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则为券商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考察深交所时指出,要切实把“国九条”落到实处,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我国证券金融机构和市场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为大力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有目共睹的是,券商融资渠道匮乏早已不是新问题,并由此使整个证券行业陷入了生存危机,还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相当大的隐患,更不利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稳定发展。无论是短期融资开闸放水,还是长期融资门槛降低,都使券商在融资便利上已经逐步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从而能够得到必要、持续的资金供给保证。显而易见的是,在获得必要的融资支持后,整体规模还很有限的券商在抗风险能力上将大大提高。而且,拓宽融资渠道将促进券商规范经营,规避金融风险,从而降低整个证券业所面临的风险。
     据了解,拓宽券商合法融资渠道的一系列举措还将陆续出台,包括券商发行次级债、券商作为一般客户获取贷款等,都在有关部门的考虑范围内。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看,赋予券商合法的融资渠道,并不是简单地给券商注入增量资金,更重要的是使证券业与我国融资体系之间重新构建健康通畅的联系渠道,使券商与金融市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国九条”中“优化资源配置”的最终要求。
     资料链接
     近期落实“国九条”进展一览
     9月1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落实“国九条”,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9月16日,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允许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并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完善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等五大方面,加强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保护。
     10月17日,黄菊副总理会见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时表示,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证监会和各有关部门应抓紧落实“国九条”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券商发债的门槛。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创新试点券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待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
     10月25日,保监会联合证监会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10月26日,证监会受理首只创新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月3日,黄菊副总理在考察深交所并主持召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座谈会时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紧工作,通力协作,切实把“国九条”落到实处。
     9月16日—11月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7家境外机构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QFII投资额度8.75亿美元。
     11月5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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