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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缠论第65章后,发现有个自相矛盾的地方:
1、用[di,gi]记号第 i 根 K 线的最低和最高构成的区间,当向上时,顺次 n 个包含关系的 K 线组,
等价于[maxdi,maxgi]的区间对应的K线,也就是说,这n个K线,和最低最高的区间为[maxdi,maxgi]
的 K 线是一回事情;向下时,顺次 n 个包含关系的 K 线组,等价于[mindi,mingi]的区间对应的 K
线。
2、结合律是有关本 ID 这理论中最基础的,在 K 线的包含关系中,当然也需要遵守,而包含关系,
不符合传递律,也就是说,第 1、2 根 K 线是包含关系,第 2、3 根也是包含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第
1、3 根就有包含关系。
第一张图中,5根K线,第1根K线的顶底包含后面4根K线,按前面规则1,处理成一根K线【26.85,27.34】(编号21)
第二张图中,前3根K线,按前面规则2,处理成一根K线【26.85,27.34】(编号21),此时这根修改后的K线与后面的第4根K线【27.05,27.50】并不构成包含关系,第4、5根K线按包含关系处理成一根新K线【27.05,27.39】(编号22)
请教下高手,究竟哪一种包含处理方法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