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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加大监管力度 严控潜在风险
事件 7 月末,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及《关于征求〈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思稿)〉意见的公告》。8 月初,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对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的公告》。
点评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则规范商业银行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所有公司类贷款业务。这两个办法,皆从贷款业务流程入手,细化了每个操作环节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两个办法均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须委托贷款银行进行款项支付,如:固定资产贷款支付金额单笔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支付金额超过借款合同金额30%,并且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支付未超借款合同金额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等等。对于企业自主支付的贷款款项,也要求商业银行进行严格监控。这一系统规定的出台,旨在防范银行业信贷资金漏出实体经济,转而投向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加重银行业的系统风险。《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若能得到有力执行,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对信贷资金的灵活运用,从而减少企业的投机行为。对银行业本身而言,由于抑制了信贷资金向高风险领域的流动,将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潜在的资产质量风险。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专门规范了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中的项目融资业务。今年上半年银行信贷的超速增长,引发了市场对商业银行放贷谨慎度的普通质疑。银监会该指引的出台,则明确了商业银行在项目贷款过程中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设定担保、项目资本金须充足到位、设立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等等。该指引的执行,将促使商业银行加强对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
《关于对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的公告》是银监会为在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关规制,对其制定的一系列监管文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公告。有关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准备工作,银监会自07 年起就已着手开展。此次征求意见只是该项工作正常进行中的一个步骤,银监会在08 年底及今年上半年,均发布过类似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告的发布由于在时间上处于一个市场猜测宏观政策是否会转向的敏感点,同时与银监会其他监管办法的发布重合,部分市场人士将其理解为银监会意图通过资本充足率控制当前超额的信贷投放规模。但就本次征求意见的相关指引内容来看,仅是在之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完善,并无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出的重大变动。另外市场近期传闻的对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限制,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未被提及。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对本次银监会就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的行为不必过于担忧。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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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6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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