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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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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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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告方案
代码 简称 预案日期 股权分置方案 方案进度
000717 韶钢松山 20050727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 董事会预案
公司(以下简称"韶钢集团"),向本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支
付3.5股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600018 上港集箱 20050727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 董事会预案
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和现金对价,流通股股东
每10股获付2.2股股票和现金10元。
600507 长力股份 20050727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董事会预案
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3.5股股
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
通权。
002001 新 和 成 20050726 1、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 董事会预案
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
1050 万股公司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票由流通股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其中每位流通股股东分别
按其在股份变更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35%
获付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
3.5股公司股票)。
600121 郑州煤电 20050726 保持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由非流通股股东 董事会预案
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
3.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股份8,208万股,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
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002003 伟星股份 20050725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 董事会预案
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
支付完成后伟星股份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
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为充分保证股权分置改革
中流通股东的利益、坚定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
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追加支付对价
一次(对价支付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如果公司2004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按照200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97.12万元
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未达到3,246.40万元,或2006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4,058.00万元;
(2)公司2005年度或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
600521 华海药业 20050721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股份对价。 董事会预案
(2)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5元(含税),非流
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现金分红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全
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现金所得为每
10股7.143元(税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
金对价4.643元(税前)。
600500 中化国际 20050721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 董事会预案
得流通权而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
每10股流通股获送1.75股股票和5.58元现金。
600900 长江电力 20050721 1.长江电力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 董事会预案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
转增0.42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
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
每10股实得1.421股;
2.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
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流通
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
(含税);
3.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
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4.公司按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对全体
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欧式认股权证,除发起
人股东以外的流通股股东获派的认股权证可以上
市流通,在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
权以每份1.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权证
的行权价格为5.5元/份,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
日起18个月。
002019 鑫富药业 20050720 (1)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 董事会预案
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877.5万股公司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票由流通股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其中每位流通股股东分别
按其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45%获付
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4.5
股公司股票)。获付不足1股的余股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
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规定的方法处理。
(3)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公司股票由非流通股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支付。
600030 中信证券 20050720 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 董事会预案
每10股流通股获付3.5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600595 中孚实业 20050720 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案实施股权 董事会预案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份。在股份支
付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同
时,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
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将给予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
超过5元的现金补差。具体实施办法为:在对价
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如公司股价出现
下跌,则按照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
均值与3.66元(公司停牌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均价3.49元溢价5%)之间差额的50%(精确到厘,四
舍五入),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
超过5元。
600069 银鸽投资 20050719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37160万股为基数, 董事会预案
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5,824万股公司股票对
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取得4股
股票对价)后,银鸽投资的所有股份都成为流通股。
600361 华联综超 20050719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 董事会预案
公司(以下称“华联集团”)、北京华联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非流通股股东”)
一致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
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000061 农 产 品 20050714 截至200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除息后的价格为 董事会预案
3.35元/股,深圳市国资委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做
出承诺:如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则在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
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股
(该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时作相应调整)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
流通股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承诺价格与股
权分置改革前的公司流通股股票价格(2005年6月
17日股票除息后的股价)有26.87%的溢价。
其他法人股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承诺:为对公司
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长期激励,
其他法人股股东将其拥有的农产品股份的50%部
分,按照不低于公司被批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公司前的交易日收盘价3.4元/股且不高于3.66元/股
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在实行股权激
励计划的同时必须预先交纳0.8元/股的风险责任
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
交纳的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
000830 鲁西化工 20050714 以方案实施基准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非流 董事会预案
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股票,非流通股
同时获得流通权。
600098 广州控股 20050713 作为发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董事会预案
的对价,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发展集团支付的2.5股的本
公司股票,发展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
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成为流通股份。
600487 亨通光电 20050713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612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 董事会预案
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支付本公司股份1,575万股,占非流通股总股
本的17.28%,并使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获得4.5
股的股份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
股份的流通权。
600398 凯诺科技 20050712 保持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非流通股股东向 董事会预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
36,720,000股股份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
获付3股股份。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600550 天威保变 20050712 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董事会预案
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4股股票,该等股
份来自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
002021 中捷股份 20050711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股份 股东大会通过
作为对价,使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
通权利。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股获付0.45股的比例
取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
600079 人福科技 20050711 以200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 董事会预案
础,由人福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支付总额为2337.608
万股公司股票,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对价股
份,即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704股对价股份。
600642 申能股份 20050711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2,689,631,654股为 董事会预案
基数,由申能集团和国泰君安向方案实施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97,276,160股
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
股对价。
000623 吉林敖东 20050708 吉林敖东全部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 股东大会通过
份按照1:0.6074的比例进行缩股,从而获得所
持股份的流通权,缩股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
转换为流通股。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每
10股派现金2.14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
应得部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
到现金补偿为每10股1.86元,其全部现金所得合
计为每10股4元(含税)。
600325 华发股份 20050706 非流通股股东及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向 董事会预案
现有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向发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按每10
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
团承诺将无偿代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支
付对价。
600469 风神股份 20050706 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以各自持 董事会预案
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
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2股股份;支付完成后,公
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
流通权。
002024 苏宁电器 20050704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 董事会预案
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
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苏宁电器连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
600817 宏盛科技 20050704 (1)方式:六家发起人股东和控股股东通过支付 董事会预案
对价,使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股票,募集
法人股东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支付完成后
宏盛科技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
维持不变。
(2)支付对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3)支付股份总数:6,745,205股。
(4)获付股份比例: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
通股获得5股股票。
002023 海特高新 20050701 海特高新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支 董事会预案
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8股
股份。
600143 金发科技 20050701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加 董事会预案
派发现金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
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份。同时,为更好地
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
现,每10股派现金0.5556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
将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
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对价为每10股
1.4446元,其全部现金所得合计为每10股2元(其中
来自于非流通股股东的部分无需纳税,来自于公司
派现部分的需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税收。
也即流通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实际可得1.9446元,其他机构投资者每10股
实际可得2元)。
600570 恒生电子 20050701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 董事会预案
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
支付完成后恒生电子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
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600580 卧龙科技 20050701 本方案的测算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基 董事会预案
础。确定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由非流通股
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共支付1960万股的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获得流通权,并按本说明
书“八.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逐渐上市流通,流通
股股东获得的股票对价自方案实施日开始上市流
通交易,对价的来源由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支付,对价的分享由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分
享。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174,566,818股
为基数,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将
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对价的比例进行
分配。
600973 宝胜股份 20050701 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董事会预案
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5股股票,该
等股份来源自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该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
通权。
002032 苏 泊 尔 20050630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 董事会预案
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
股。
600247 物华股份 20050630 公司6家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 董事会预案
公司、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再
生资源开发公司、吉林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
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长春物资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实施本方案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送5股,作为非流
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
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600886 国投电力 20050630 国投公司及其他四家法人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 董事会预案
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
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
股将获得非流通股支付的2.6股股份;在支付完成
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
上市流通权。
002014 永新股份 20050629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 董事会预案
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4股股票对
价,共支付936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002029 七 匹 狼 20050629 以2005年6月17日11,05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 董事会预案
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来尔富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建利塑料彩色印刷有
限公司、厦门维一实业有限公司、晋江市恒隆建
材有限公司)向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流通股股东共支付975万股本公司股票(即每
10股送3股)。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后的2个月内,当股票价格首次达到特定条件
时,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赋予
流通股股东按照规定的价格和每10股出售2股的
比例向其出售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即"流通股
股东出售权"。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出现特
定情况时启动"股份追送"条款。出现特定情况时,
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存量股份按照流通
股股东每10股转送0.5股的比例无偿转送给流通
股股东。;
600352 浙江龙盛 20050628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董事会预案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
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支付完成后浙江龙盛的
所有股份都成为流通股,公司的股份总数、每股
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所有财务指标都将维持不
变。
600019 宝钢股份 20050628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董事会预案
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公司支付的2.2股股份、
1份认购权证,于对价被划入流通股股东账户之
日,宝钢股份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
权。
600832 东方明珠 20050628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963,240,198股为 董事会预案
基数,由六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支付87,856,594股,即流通
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在该
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份即获
得上市流通权。
002010 传化股份 20050628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从其所持有的股份中 董事会预案
拿出一部分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
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1股将获得0.45股对价股份,该等股份来源自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未经公告的方案(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以下仅作参考)
代码 简称 日期 股权分置方案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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