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范非标 资金回流债市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制造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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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5月16日人民银行公告,一行三会和外管局等五部门,于4月2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点评:
去年银监会8号文规范了商业银行非标理财业务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此次《通知》意在加强对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管理,对商业银行同业非标渠道进行规范。
以信托受益权为标的的同业非标业务,涉及过桥银行、过桥企业的同业非标业务,存在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的同业非标业务,都受到此次《通知》的规范。存量业务在到期后结清,但新业务要求自《通知》发布日开始合规。
比较清楚的是,非标理财渠道、同业非标渠道被规范以后,短期内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将更加依赖贷款业务、债券融资业务、自营非标业务以及其他一些创新业务。
然而,贷款业务仍受到贷存比的较强约束,贷存比监管政策似乎没有见到调整的迹象;债券融资业务对企业资质有较高要求,对单一企业发债额度也有限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债权相比,自营非标资产有更高的风险权重,短期快速发展可能使得商业银行触及资本充足率监管红线。
这意味着,部分同业非标业务被规范造成的缺口,短期可能很难全部由贷款、债券融资、自营非标和其他创新业务的扩张来弥补。短期内,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总量信用供应可能出现收缩,从而给本已疲弱的实体经济带来额外的负面冲击。“银监会9号文”迟迟未出台,也许也存在这方面的担忧。
市场对同业监管的加强早有预期,过去几个季度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相应也有所调整,例如部分银行主动压缩同业非标规模、拓展自营非标和其他创新业务等。因此,此次同业监管政策出台造成的负面冲击也许相对温和。我们关注《通知》执行的力度,并关注监管机构可能的对冲性举措。
去年银监会8号文,带来了非标理财资金的回表和商业银行缴存压力的显著上升,对银行间流动性造成严重的冲击。此次《通知》与8号文的核心区别是它不涉及表外资金的回表,对商业银行缴存不构成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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