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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央行新规未专门针对资产池 三类乙类户仍待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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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行新规未专门针对资产池 三类乙类户仍待重启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长白枪皇 浏览:2323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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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日前发布新规,规范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事宜。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新规是去年以来债市整顿治理的延续,理财产品“单个开户、单独核算”不能解决资产池问题。此外,信托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专户三类“乙类户”开户问题仍待解决。

资产池问题仍待解

央行新规要求,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认为,单独开户并不意味理财产品实现了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和净值管理,与公募基金仍有区别。银行理财产品的配置资产一般包括非标、同业存款、债券、回购等多类型资产。非标和同业存款等资产都不需要通过银行间账户进行交易。因此,这些资产的操作仍不受账户的限制。此外,尽管每个理财产品是单独开立托管账户,但托管的实质仅管理的是募集资金的出和入,不对资产进行管理。单独开户的意义在于使得债券的交易更为规范,因通知第十二条禁止银行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以及不同理财债券账户之间的交易。

按照前述“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股份行很大一部分产品都托管在本行,银行理财产品新发数量很大,期限又偏中短期,每个都去开户,操作上有难度,央行新规规定在第三方托管情形下可以以产品系列开户,体现了央行推动理财产品向第三方托管转型的意图。

所谓资金池模式,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而以债券、回购、存款、信托收益权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多款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三类乙类户未重启

在去年的债市风暴核查丙类户过程中,三类乙类户“躺着中枪”。去年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4月25日发布通知,暂停信托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专户三类“乙类户”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中债登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暂停开户对以往产品没有影响,只是为了制定规则以规范市场,规则制定完成后应该会恢复开户。此次央行新规将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入市问题,但三类乙类户目前仍不能在银行间债市开户。

由于监管规则变化,一些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无法直接配置债券类资产,只能将注意力集中在交易所债市。“交易所债市的成交量小,流动性差,满足不了大资金的配置需求。银行间债市涨得好的时候,交易所债市可能只是小幅上涨,但银行间债市下跌时,交易所债市的跌幅往往更大。”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间债市规模大,流动性强,品种多,而交易所债市规模小,品种少。“目前交易所债市每天的交易量在百万元左右,能够满足千万元级别债券理财产品的需求。但理财产品的规模如果达到数亿元,交易所债市的‘池子’就显得太小了。”更重要的是,很多优质的债券投资标的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券商理财产品如果不能开户,就买不到。

业内人士还介绍,一些券商类理财产品选择绕道而行,借助他人通道或通过代持来操作。或者用以前开立的信托户,或者借用其他机构的户,出钱租用或购买通道。此外,部分产品被迫调整投资范围,导致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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