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终结迎接民营银行的春天(下一波热点展望)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小散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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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工作关系,白天无法看盘,单位外网被限制,所以博客更新极慢。也没有发表有关盘面的看法,当然,盘面的看法在以前博文中就有说,盘面至今仍按照以前的看法在运行,没有出现节点,发表的观点也是重复以前的话,无甚新意。 近期还是有些高兴事儿的,机工社出版,我和股市一些名家合著的《股市名家绝技》终于上架了,讲的是技术分析中的要点,但因为篇幅限制,并未深入核心去挖潜。未来如有时间,或许再写书籍,希望能有状态和思路写出更深入的内容。 三中全会后的金融改革的起点,就对近期火爆异常的P2P进行了规范。央行条法司为P2P业务开展给出了三点风险警示,首当其冲便是明确P2P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文件的要求将P2P公司排出了金融系统,彻底成为了中介性质的公司。未来P2P的公司,如要守法经营,必将面临大规模的淘汰。但是该文件也会冲击现有的P2P公司,预计P2P公司的跑路潮将会进一步加大,毕竟,客户的钱不能进入自己的资金池,仅靠中介费还是无法维持大量的人员开支以及办公费用。 其实我本来就不大看好P2P公司,上半年的时候去过两家P2P公司,听老板介绍,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发展到了在CBD黄金写字楼租了上千平的办公室,招聘了几十上百人用电话销售的方式进行轰炸式销售。如果仅靠中介费用,写字楼的租金和工作人员的费用,需要有几十亿的资金流转才可以维持。根据观察,几个月募集超过十亿资金,明显就有一些问题。面对那么狂热的工作气氛,我冷静了。原计划的合作事宜也不了了之。从此再未同此类公司打过交道。 本届三中全会对于金融改革下了重手。各种新型的民营金融方式,规范发展的,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契机,而如P2P类型的无法规范的民营金融企业,将会被淘汰。支付宝类的网络银行,已经严重冲击了传统银行。民营银行的开闸,也如箭在弦上,蓄势待发。银监会对民营银行设定出台了五大原则: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 纯民资发起,说明了民营银行的设定是不会得到国家方面的资金支持,更甚者可能不允许国企,机关单位参与。这样,就可以有限避免监管套利。(监管套利是指有资格获得合法贷款的企业,贷款后不投资发展,而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再放贷来获取价差)。 自愿承担风险,除了国家的许可之外,得不到国家其他的政策支持。至于存款人和贷款人的权益,国家在原则上已经撇清了自己的责任。不过这点到不用担心,只要不是利欲熏心,疯狂发展,做银行亏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承诺股东接受监管,这条还是说明对风险国家不承担责任,但是依然有监督的义务,只有有条件的监管,才能规范发展。实行有限牌照,意思是不同的资金规模和实力,将得到不同的权限。这条也意味着民营银行将导入竞争因子,发展数年后,必然对国有银行产生强烈冲击。 至于最后一条订立“生前遗嘱”不大明白,忘有明白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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