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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首个楼市调控细则亮相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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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个楼市调控细则亮相广东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niu519 浏览:16646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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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政府网站25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国务院"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广东率先出台首个地方版细则。广东省政府网站25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文件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对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通知称,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通知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解读:市场关心的房产税问题,广东3月推出房产税可能性不大。对政府而言,从长期看,征收房产税可增加政府收入,一旦出台,房价肯定会下降。现在,广州房价还没有到必须靠征收房产税进行调控的阶段。



广东版未细化20%所得税
      25日晚,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广州、深圳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广州、深圳限购、限价继续“双限”政策,同时还强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但对于公众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广东的规定是“严格执行” 国五条相关规定,并未进一步细化,而其对于房产税、二套房首付、贷款利率是否加码均未提及。



京沪楼市3月癫狂
       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在中国人口最集中的两个城市北京和上海,3月份商品住宅成交量均有望创下数年来的新高。不过这种火爆的市场行情可能不会持续太久,分析人士认为,一旦“国五条”新政细则落地,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可能面临断崖式下跌。


开发商捂盘涨价
       “国五条”对开发商来说似乎成为售房助推剂,多数开发商都判断,“国五条”对行业的影响会比较小,甚至对于新盘销售有促进作用。由于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增加,很可能会将一部分刚需购房者挤至新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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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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