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华: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华尔街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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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ST 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 2013-01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06 年度、2007 年度连续两年亏
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中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公
司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5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ST
厦华”。
2009 年 5 月 18 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09]48 号)。因公司 2006 年、2007 年、2008 年三
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 14.1.1 条、第 14.1.5
条和第 14.1.9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09 年 5 月 27 日起暂停上市。
2010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 2009 年年度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09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09.90 万元,但是公司的股东权益仍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厦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0 年 5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
公司 201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即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52,380,950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96,000 万元,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1487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
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的闽华兴所(2013)
审字 G-016 号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已由 2011 年 的
-87,846.08 万元转为了 8,283.21 万元。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 G-016 号)。经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320.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73.42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为 8,283.21 万元。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彩电及配件销售;坚持“盈利优先”与稳健
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经营规模与效益、风险、成本的平衡,使公司得以良性发展和持
续经营,现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治理依法合规,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会议都能正常召开
并形成决议;不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13.2.1 条之规定,对照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
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公司不存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通过,为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申
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厦华”变更为“厦华电子”,证券代码仍为600870。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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