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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5-2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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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集团: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等情况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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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1-05-28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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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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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等情况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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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属自愿性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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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披露股东李东生先生为清偿因参与认购本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约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李东生先生拟自 2011 年 5 月 24 日起减持所持本公司部分流通股份,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 4,000 万股( 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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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李东生先生持股变动过程 李东生先生系本公司创始人、发起人之一,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2004 年 1 月 30 日)持有本公司发起人股份(非流通股份)共计 144,521,73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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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予 2006 年 4 月 20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由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5 股对价股份,方案实施后,李东生先生支付对价股份共计 22,568,730 后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144,521,730 股减少为 121,953,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72%。( 详见本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19 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 年 6 月 8 日,李东生先生因财产分割原因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24,390,6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5%)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予其前妻,过户完成后,李东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121,953,000 股减少为 97,562,4001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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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35,060 万股股份;其中,李东 生先生 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筹资金 认购63,1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3 年),认购后持本公司的股份由 97,562,400 股增加至 160,662,4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47%。( 详见本公司于 2009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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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采取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1,178,273 股;其中,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250,000,224 元认购 72,254,4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3 年),认购后持本公司的股份由 160,662,400 股增加至 232,916,8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 详见本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31 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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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实施 2010 年度资本公积 10 转增 10 的分配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李东生先生持本公司股份由 232,916,800 增加至 465,833,6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16,458,400 股,该部分股份已质押;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49,375,2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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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李东生先生参与本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及拟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承诺以不低于 2.5 亿元且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为筹措上述资金,李东生先生通过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TCL 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代码“01070”)部分股份获得价款约 5,921 万元加上其自有资金约 9,079 万元作为部分认购资金的来源,差额(1 亿元)需通过借款筹集。为此李东生先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粤财信托”)于 2010 年 7 月 21 日签订相关协议,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一年,由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融资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李东生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 2010 年度法定可转让额度(即 40,165,600 股)及 2011 年度新增可转让法定额度(即 18,063,600 股)合计 58,229,2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5%)向广东融资再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此,李东生先生分别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2011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8 日、2011 年 1 月 7 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为及时清偿借款,经友好协商,广东融资再担保于 2011 年 5 月 23 日先将李东生先生已质押(116,458,400 股)股份中的 40,000,000 股解除质押,由李东生先生出售股份,出售股份的款项将直接划入广东融资再担保及粤财信托监管的银行帐户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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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李东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李东生先生拟减持上述股份的行为不须履行事前披露义务,只需事前委托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在减持发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李东生先生主动委托本公司发布自愿性信息披露,严于法规的要求。 李东生先生作为本公司的董事长、CEO,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李东生先生本次拟出售的股份为其上市时持有的发起人股份,出售目的只为筹集资金清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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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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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2011 年 5 月 27 日 |
[ 本帖最后由 ant520520520 于 2011-5-27 17:1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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