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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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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度重相逢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苏北人 浏览:5211 回复: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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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近半炒房客无利可图退出住宅市场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07:18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鲁勋

  昨日下午,二次调控后的首场房展会——南京秋交会落幕。

  南京近半炒房客退出住宅市场

  “以往秋交会上,住宅市场的投资需求占比达到15%左右,而今年下降至6.7%,主要是受新政影响,不少投资客将目光转向了商业地产。由于二次调控以及南京限购细则相继出台,近半炒房客退出了住宅市场。”

  ——南京秋交会组委会

  发言人曹维嫦

  昨日下午,二次调控后的首场房展会——南京秋交会落幕。组委会统计,展会4天共吸引6.98万人次前来观展,现场认购257套,比该市春交会均有所滑落,分别下降16%、21%,成交量更比去年春交会缩水一半。

  据组委会新闻发言人曹维嫦介绍,根据调查,二次调控之后,购房者中六成以上均为刚性需求,其**资购房者占比仅为6.7%,与以往15%左右的占比相较而言,“炒房客已逐渐被驱逐出住宅市场 ”。

  七成二次购房者为自住

  “房展会作为市场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一向最能反映市场动向。”南京房地产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从本场秋交会上各方反应看,市场比较平稳,刚需客户充当了市场主力。此外,部分改善型需求也出现在展会现场,虽然有新政的影响,但并未动摇购房者换房的打算。据曹维嫦介绍,截至昨天下午2点,展会共吸引6.98万人次观展,现场成交257套,“成交量还将在秋交会之后逐步显现”。

  据介绍,组委会在该市秋交会现场向观展购房者共发放了1000份有效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62.2%的购房者是首次置业的刚性需求,31.1%的购房者为二次及二次以上置业,6.7%的观展市民为投资需求。在二次置业的购房者中,有71.7%人购房用途为自住。在付款方式选择上,78.2%的购房者仍将选择银行按揭。

  “近期出台的系列新政对住宅的市场影响可能大点,但对我们这种商业性质的挑高公寓没太大影响,从4天的看房情况来看,热情还是很高。”在售楼盘中央金地销售经理余洋表示。

  该市网尚机构市场总监张景华分析,本次新政的出台表明政府稳定房价的决心很大,对住宅市场肯定有一定影响,部分投资者在投资住宅无望的同时,将腰包转而投资商铺、办公及具有办公性质的酒店式公寓等物业类型。

  “直降千元”揽不住客户

  除了在秋交会参展吸引人气外,上周末,该市还有6家楼盘开盘,合计推出1250套新房源。其中,江宁板块楼盘3家,推房700余套,占据一大半。尽管开发商尽量压低价格,但购房者并不买账,新推房源认购仅二成,该市楼市上演了二次调控后最难卖房一幕。

  据了解,由于二次调控的出台,不少开发商选择“降价”刺激购房者的购买欲望。在开盘前两天,该市亚都天元居的销售人员便挨个通知客户“降价了”。在16日开盘当天,开发商又临时推出了直降1000元/平方米的优惠,毛坯房与精装修房的单价分别只有9000元与1万元。即便如此,之前交过诚意金约60多组客户中仍有大半没有到场,当天推出的130套房源中只售出约30套,与新政前不少高价楼盘开盘首日去化率高达八成以上相比可谓“冰火两重天”。

  据悉,在南京“限购第三套住宅”细则出台之后,该市物价局、住建委也于上周五联合发文明确,从10月21日起,该市在售楼盘须在醒目位置对每套商品住房按一套一标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同时规定商品住房申报价格在发放销售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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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交所:把握三个要素 识别内幕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17:54  上海证券交易所
  近年来,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内幕交易日趋增多和复杂化,内幕交易行为更趋隐蔽和具有欺骗性。在充斥各种谣言和传闻的证券市场中,投资者一方面痛恨内幕交易对其利益以及对证券市场公平性的损害,另一方面,却因为对内幕交易行为不了解,无法判断什么样的行为可能会属于监管机关关注的内幕交易。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呢?

  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具体来说,内幕交易的认定需考察三个要素:内幕信息、内幕人(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和内幕交易行为。如果某一行为在这三个要素上都得到肯定的答复,就可能构成内幕交易。

  一、内幕信息

  无论内幕人的认定还是内幕交易行为的界定,都以内幕信息为基础。因此,内幕信息是内幕交易认定中的基础环节。《证券法》对内幕信息的定义为:“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简而言之,就是会影响股票价格而又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具有两大特征:重大性和非公开性。

  重大性一般以消息对股票价格的显著影响力作为判断标准,即在通常情况下,该信息一旦公开,是否导致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在一段时期内与市场指数或相关分类指数发生显著偏离,或者致使大盘指数发生显著波动。《证券法》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列举了部分此类消息,主要包括涉及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公司高管人员的变动等方面的消息。

  非公开性涉及价格敏感期间的计算。价格敏感期从内幕信息开始形成之日起至内幕信息公开或者该信息对证券的交易价格不再有显著影响时止。该期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内幕交易的认定。只有在该期间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才能构成内幕交易。此期间外的行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从现在的实践来看,敏感期间终结的时点较为容易认定,即依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之时内幕信息丧失非公开性。具体而言,若内幕信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或者被一般投资者能够接触到的全国性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或者被一般投资者广泛知悉或理解,则内幕信息丧失非公开性。

  如同人一样,信息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以何时为信息形成的时点直接关系到价格敏感期的起点,就像以何时为胎儿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自然人直接关系胎儿可能享有的法律权益一样。不过,信息的形成时点直至今日,依然未能找到一个类似胎儿呱呱落地一样明确的时点,法律法规中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依据的标准是信息是否已经确定,例如,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公司或控股股东与第三方签订意向书等。具体需要结合不同案件的情况进行认定。

  二、内幕人(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

  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只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人范围的人员,才可能触犯内幕交易这根高压线。依据《证券法》规定,内幕人包括两类:(1)知情人;(2)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从定义上来讲比较容易,即指利用非法手段,包括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者私下交易等,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此类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可以是任何一个人。知情人则不同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其获得内幕信息的途径是合法的,往往是基于职务、亲属关系等得以接触内幕信息。因此,知情人有一个固定的范围。对此,《证券法》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此外,法律还对知情人作了进一步区分。区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法律的一般原则,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考虑到获取证据的难易程度,法律会进行一定的变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法律首先推定有一定的事实,除非当事人提出相反的证据。具体到知情人的认定,为了更好的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同时保护属于知情人范围内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根据知情人与内幕信息接触的密切程度,规定了法定知情人、推定知情人以及其他知情人。对于法定知情人和推定知情人,执法、司法机关只需证明其在价格敏感期内有内幕交易行为,就可认定构成内幕交易,除非行为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悉有关内幕信息。非法定和推定的其他知情人,执法、司法机关应采用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一样的做法,除证明行为人在价格敏感期内有内幕交易行为,还需证明行为人是否知悉内幕信息。法定知情人与推定知情人在行为认定中并不存在差别,仅有的区别在于法定知情人为《证券法》规定的范围,而推定知情人为证监会依据《证券法》授权,在《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规定的范围。

  三、内幕交易的三种具体行为类型

  内幕交易的认定,落脚点依然在行为上。内幕人即便知悉内幕信息,只有从事了一定的行为,才能构成内幕交易。这些行为包括在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内买卖相关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也就是说内幕交易行为包括三种类型:买卖、建议买卖、泄露。

  买卖证券包括以本人名义,直接或委托他人买卖证券,或者以他人名义买卖证券,或者为他人买卖证券。其中,以他人名义买卖证券较难认定。目前采用的标准是以资金来源和收益所得进行认定,即紧盯资金的来源与去向。若提供证券或资金给他人购买证券,且该他人所持有证券之利益或损失,全部或部分归属于本人,或对他人所持有的证券具有管理、使用和处分的权益,则属于以他人名义进行的买卖行为。

  建议买卖指向他人提出买卖相关证券的建议。建议方应为内幕人,被建议方应为非内幕人。行为方面,建议方并不是直接将内幕信息提供给他人,而是基于其掌握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从事证券交易。建议方起到鼓励、推动和指导的作用。

  泄露包括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刑法》中有关内幕交易行为的罪名包括两个: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因此,内幕交易行为的前两种类型和第三种类型在《刑法》中分属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后果。不过,两个罪名同属《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罪名,刑罚也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几类内幕人,不管本身是否从事了买卖证券的行为,若其知晓该信息为内幕信息,则一旦其泄露内幕信息,无论其是否获益,泄露这一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本文由上交所博士后流动站普丽芬博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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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报价之惑 创业板询价6成最高报价为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01:31  证券时报网



  官 兵/图

  证券时报记者 杜志鑫 杨磊

  今年下半年已有41家创业板公司发行,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其中的39家公司公布了机构报价区间,25家公司最高报价来自基金,占创业板公司数的64.1%,基金对部分公司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机构。

  即将实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特别规定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基金研究人士认为,机构详细报价被披露后,基金出现在新股最高报价的比例将会明显降低。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新股发行公告发现,在近期的新股发行询价中,公募基金的报价频频高过券商、保险、财务公司等其他机构。有的公司IPO定价每股70余元,但是有的基金报价却高达100元。

  创业板逾6成最高报价为基金

  证券时报统计显示,截至10月15日,今年下半年已经有41家创业板公司发行,其中的39家公司公布了机构报价区间,25家公司最高报价来自基金,占创业板公司数的64.1%,其中,基金对部分公司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机构。

  以汇川技术为例,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92元,IPO定价为每股71.88元,发行市盈率为78.13倍,90元以上的报价全部来自于基金,分别为100元、95元、92元、90元,以此报价的市盈率分别为108.7倍、103.3倍、100倍、97.82倍。公告显示,基金对汇川技术的报价范围为58元到100元,明显高于证券公司40元到86元,也高于财务公司68.1元到75元的报价和信托公司45元到77.4元的报价。

  一些创业板公司发行报价中竟出现基金所报最高价比其他机构所报最高价高出40%以上。今年8月份发行的华仁药业询价中,基金所报最高价格为23元,而其他机构所报最高价格仅为16.38元,基金高出其他机构40.41%,该股已经上市,最新价格为18.64元。

  业内人士分析,在创业板询价中一般有50%左右的报价来自基金,正常情况下最高价格应该有一半左右来自基金,目前创业板64.1%的最高报价来自基金,这一比例明显比正常水平高。

  基金高报价之惑

  作为机构投资者,基金为何对新股IPO报价如此之高?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对此表示,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A股市场,有新股不败的神话,各路投资者都喜欢炒作新股,一般情况下,新股上市后都会上涨,因此,基金报价报得多高都无所谓,相反,如果基金报价报低了,还申购不到新股,错失获得收益的机会。

  二是由于申购新股的资金量实在太大,新股中签率仅在2%左右,申购500万股,获配不到10万股,基金即使通过报高价获配了一部分新股,但是由于获配股份的市值在基金净值中占比非常小,即使新股上市下跌,对于基金影响也不大。

  上海一家QFII的基金经理则表示,现在对于新股定价,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基金经理往往用市盈率的方法,但是市盈率会受到会计手段的影响,比如折旧、计提、坏账处理、库存计算、税收优惠等,研究员、基金经理一般会假设现在给某公司100倍市盈率,只要今年能增长100%,市盈率将下降到50倍,接下来以此速度继续高增长,目前的高市盈率未来将变得非常便宜。

  但是,在海外成熟市场,对于一个公司的估值往往是用市值计算,以此标准看,目前很多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市值动辄100亿元,但是这些公司营业收入甚至不到10亿元,而一些主板的蓝筹公司营业收入在100亿元,而其市值也仅在100亿元左右,因此,两相比较,一些中小公司定价无疑显得太贵。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表示,基金报价偏高的部分原因还在于基金的钱是投资者的钱,而不是基金经理、基金公司自己的钱。

  信息披露监督基金报价

  此次即将实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内容引起基金的特别注意。

  今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即将于11月1日实施,该意见中第三条规定: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

  这一条款被认为是能够有效遏制基金频频报出最高价,特别是创业板高询价。“基金用的是投资者的钱,而券商、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用的是自己的钱,一旦基金报出最高价,特别是明显高于其他机构最高报价时,将可能引起基金持有人的不满和质疑!”深圳一位基金研究人士分析,“机构具体报价被披露后,预计基金出现在新股最高报价的比例将明显降低。”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对此表示,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前,一刀切的行政定价方式导致二级市场疯狂炒作新股,引发新股二级市场泡沫;在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后,二级市场炒作空间下降了,但是高市盈率发行却使泡沫产生在一级市场,公司IPO阶段即产生了泡沫,由此也使二级市场蕴含着较高的风险。

  近日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荐机构单次至多推荐20个推荐类询价对象,据了解,保荐机构推荐类询价对象包括私募基金。上述深圳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引入一些大的私募基金作为询价对象有助于抑制新股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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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股发行改革能否遏制投机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04:40  京华时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结束征求意见,从11月1日起,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包括“摇号制度”、“扩大询价对象范围”等具体举措届时也将一并实行。

  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主要针对新股发行价格过高以及由此带来的过度投机现象。尽管IPO新政合理设定了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及摇号制度等,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削弱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问题,但不能消除新股上市之后的过度投机问题。当新股发行的原始股作为一种资源,尤其是一种需要摇号才能获得的资源时,机构往往是先确保拿到筹码再说,一旦报价低了,连入围摇号的资格都丧失了,所以指望机构报出理性的价格实在有点勉为其难。

  解决新股泡沫、新股上市遭遇爆炒、新股认购倍数过高、新股发行带来的增量限售股等问题是新股发行改革的初衷,笔者以为,只有从源头上改革当前新股发行的承销方式,出台新的限制炒新措施,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在当前发行体制下,承销商不承担任何新股发行的风险,这是造成新股发行泡沫过大的真正根源。目前,承销商依靠稳定的佣金来盈利,发行价格越高,其获得的佣金收入就越高,根本不用担心新股发不出去。新股发行动辄就是几百倍的认购倍数,这无疑让承销商成为新股发行过程中最大的投机者。要改变这种局面,不妨学习国外的全额承销,由承销商全部买下新股发行的股份,其价格由承销商和上市公司商定并对社会公布,之后再由承销商出售给投资者。如果新股发行价格过高,承销商可能卖不出去股份,则发行失败。如果在全额承销过程中依然出现认购倍数过多的现象,则承销商可以购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进行出售,顺便解决了新股资源短缺的现象,以及未来限售股给市场带来过多压力的问题。

  针对新股上市后被爆炒的现象,管理层不妨出台新的限制措施,比如新股上市之后不再享受首日无上涨幅度限制的特权,一律规定实行最高涨跌幅为10%,缩小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空间,遏制一级市场的过度投机,从而鼓励长期投资行为。□李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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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暂停房企重组并购申请 坚决遏制高房价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07:23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记者黄利明 近日,证监会披露,为了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 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此外,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研究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并购重组政策, 待相关政策规则推出之后,将根据新规则确定的标准和程序恢 复新项目的受理与审批。

  今后,证监会还将与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积极配合,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房地产政策,平稳有序、依法合规的推进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并购重组项目,推动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健康 稳定发展。

  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拟进行并购重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范性及持续经营能力。2008年为配合国务院关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证监会专门制定了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的一系列 标准,对拟借壳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产品的类型、户型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取得土地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拟借壳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资质、行 业地位等予以详尽规范,同时对拟借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历史经营业绩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从而限制运作不规范、盈利能力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证券市场。

  2009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土地出让、税收、信贷等产业、金融政策。2010年4月,国务院又发布了《通知》,明确要求暂停批准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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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贸易委员会确认中输美无缝管存在倾销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14:22  一财网
  美国贸易委员会(USITC)当地时间10月15日确认,中国输美无缝管“双反”损害调查终裁显示,其在美销售产品低于成本,构成倾销和补贴行为。

  根据美国商务部9月中披露的中国输美无缝管“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认定强制应诉企业天津钢管公司和衡阳华菱钢管公司的倾销税率分别为48.99%和82.03%,5家获得分别税率企业的税率为65.51%,中国境内其他企业的税率为98.74%。

  2009年10月,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上述产品发起“双反”合并调查。今年2月,美国初裁征收11.06%-12.97%的反补贴关税,4月又初裁征收32.39%-98.37%的反倾销关税。

  公开资料显示,无缝钢管主要用于自来水、石化、石油产品以及天然气等工业输送管道系统;2009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总价值约1.82亿美元。

  此前第一财经就从多家企业了解到,2008年美国共进口价值约27亿美元的油井管,由于美国“双反”调查,国内多家企业从去年开始就调整了油井管的出口国方向,甚至一些企业对美国已经是零出口,因此对行业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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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奥巴马呼吁国会终止海外企业减税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10:56  一财网
  北京时间10月18日上午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奥巴马总统向国会呼吁终止海外企业的减税政策,因该政策向美国企业的海外子公司提供财税优惠,鼓励它们在别国创造就业机会。

  奥巴马上周六在每周电台讲话中称:“我们的税法积极为创造海外就业机会的企业服务是毫无道理的。我们应当运用它来鼓励那些在我国境内创造就业和开展业务的企业。”

  尽管奥巴马指出共和党对结束该法案持反对意见,但部分民主党人士也不支持奥巴马的主张。如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鲍卡斯(Sen. Max Baucus)就指出,结束该减税政策将使美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此外,全国制造商协会等美国企业团体也反对终止该减税政策。

  奥巴马指出,在海外开展业务的企业确实对美国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美国国内企业举步维艰,难以走出经济危机的情况下给予海外企业减税优惠是不合理的。

  他还希望由终止该项减税政策带来的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减税优惠,并能使企业明年能减冲所有的新设备成本。

  共和党议员彭斯(Mike Pence)也敦促众议院发言人佩洛西(nancy pelosi)要求国会尽快针对是否延长布什时期的减税政策进行投票表决。他认为,“美国人民的富足比任何政客或政党的政治财富更为重要。”

  减税政策将成为中期选举中两党的争议焦点之一。共和党希望延长所有的减税政策,包括针对高收入群体的减税政策;而奥巴马政府则希望仅延长针对中产阶级的减税政策,即那些年收入少于25万美元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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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可能将出台一系列政策 将限制陶瓷制品出口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08:47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伊宁讯(记者 刘建锋)10月16日上午,在新疆伊宁·中亚国际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陶瓷产业发展论坛上,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名誉会长丁卫东称,由于国内要求对于陶瓷产品出口设限的呼声渐高,国家可能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限制陶瓷制品的出口。

  丁卫东介绍说,2009年中国生产了各类陶瓷砖64亿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11.68%;卫生陶瓷1.57万件,略有增长,双双居世界第一。陶瓷砖出口量仍处世界第一,超过世界陶瓷砖贸易总额的1/3,超过意大利、西班牙两个出口大国的总和。虽然陶瓷产业体量很大,但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中,中国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所以陶瓷产品的出口实际上是卖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牺牲了中国的环保、污染留给了自己。

  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大多是贴牌,给外国经销商做嫁衣裳,出口价格低,陶瓷砖出口价格仅为进口价格的23.36%(进口价18.69美元/平方米),卫生陶瓷出口价为进口价格的20.36%(进口价61.00美元/件)。而且,低价导致时常遭遇国外的反倾销,先后遭到了印度、韩国、欧盟等国家的反倾销。

  因此,丁卫东说,鉴于上述情况,国家今后可能要出台一系列政策,限制陶瓷制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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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建议

  回顾以往的调控政策,对需求面的关注远远超过供给面。由于需求通常是短期因素,一旦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减弱或者没有新的政策出台,会出现快速反弹,从而再次成为推高房价的动因。我们认为: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更多地从供给面着手,重点是合理的城市规划布局和扩大房屋供给。

  增加供给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优化现有城市规划设计。例如,对于北京、上海等房价较高的城市,其中心市区范围内依然存在大量低效利用的土地(比如北京四环内,甚至是长安街两侧到处可见的城中村)。如果能够重新整合这部分土地,房屋供给将得到有效增加。另一途径是控制闲置土地的面积。例如,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国闲置土地总面积超过9772公顷,合同总价款共约256亿元。闲置土地中70%以上为住宅用地,约为6840万平方米。假设这片土地上只盖上五层住宅,每一套住宅平均100平米,忽略容积率,那么将可以造342000套房子。如果一套房子能够解决4口人的居住,那么这些房子能容纳1350万人口,约为我国每年全部新增城市人口。

  在立足扩大供给的基础上,应积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满足人们多元化的需要。以车市的供给体系为例,公交、低档车和豪华车均可以解决交通问题。因而,如同多层次交通体系能够满足人们出行需要一样,住房也需要形成多层次的供给体系,既要有多层次的保障房体系,也要有多层次的商品房体系,通过多向分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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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8:56:33 中财网  
  记者18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要求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有权检查与督察工作有关的银行账户。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今年联合实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有权根据需要列席有关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会议;听取被督察单位与督察工作有关的汇报,参加与督察工作有关的会议;查阅或者复制被督察单位有关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阅或者复制与督察工作有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文件以及其他资料;检查与督察工作有关的银行账户;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要求就督察工作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进入与督察事项有关的现场进行查验;组织召开与督察事项有关的专题会议以及相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措施。
  《办法》还规定,督察员在实施督察过程中应当编写督察日志。督察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督察日志,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其他人不得删改。
  督察员开展工作必须同时两人以上,并实行回避制度,原则上不派往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城市工作,不对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单位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执行督察任务。
□ .杜.宇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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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紧急督办函:安静的华夏基金并不安静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08:00:51   一位基金公司总经理称,范勇宏在这场博弈中,并不如其所宣称的弱势
  在总经理即将挂靴离去的消息纷纷扰扰时,风暴中心的华夏基金公司却表现得异常平静。
  "我们最近的工作重点在于分红和加强客户服务。"华夏基金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在过去的三个季度中,这家中国最大基金公司的市场和渠道部门成为其他基金公司同行谈笑的对象--在中国新发基金最多的一年,他们一只新基金都没发,也未做任何持续营销。
  而华夏基金权威人士向理财周报表示,总经理范勇宏、副总经理王亚伟,都依然在正常工作。
  在平静的外表下,管理层和股东的博弈,依然暗流汹涌。
  中信证券(600030)北交所挂牌售股
  9月1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曾经挂出一则股权出售公告:转让某北京地区基金公司20%股权,该公告的具体描述为"该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左右,管理资金规模500亿元以上,最近几年基金公司排名前十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有强大的基金经理人管理团队,目前所发基金产品均有较高的年回报率。"
  一位接近北交所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这家待售公司就是华夏基金。
  而华夏基金和中信证券负责媒体部门皆表示,不清楚此事。
  截至10月15日,这则公告依然可在北京所网上查询到。北交所工作人员表示,这说明该笔股权转让仍然未完成。
  这一挂牌令不少业内人士感到困惑,此前业内普遍认为,以华夏基金获取高额利润的能力,会吸引大量实业资本争夺其股权,根本没必要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寻找买家。
  前述接近北交所人士拒绝评论,以该则股权转让公告措辞的含糊不清,是否说明买卖双方已有意向。
  而中信证券在宣布将通过产权交易所解决华夏基金问题后,一直没有公开挂牌。
  10月,证监会基金部在发给中信证券和华夏基金的第四道督促函中,建议相关部门对中信证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但迄今为止,证监会机构部并未表态。中信证券也称,并未收到进一步通知。
  范勇宏艰难得分
  华夏基金股权问题解决的复杂之处,被业内普遍认为,症结在于强势股东和强势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一位接近华夏基金人士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范勇宏为代表的华夏基金管理层无法体现话语权,也就是无法通过股权变更实现管理层持股,是其萌生去意的主要原因。
  而中信证券内部人士私下表示,作为100%控股的单一股东,中信证券在处置华夏基金股权时拥有绝对话语权,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股东利益的原则。
  2010年年中,华夏基金一则不起眼的改变,尽管未公之于众,但仍引起业内关注。华夏基金的法人代表,从凌新源,变更为范勇宏。
  凌新源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华夏基金董事长,尽管从此职位上已经离任多年,但工商资料一直未变。
  按照一般基金公司的惯例,法人代表均由来自股东方的董事长担任。
  因此,范勇宏是目前基金行业中唯一一个以总经理身份担任法人代表的。
  "这算是范勇宏的得分。"一位别家基金公司总经理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他由此判断,范勇宏在这场博弈中,并不如其所宣称的那么弱势。
  但是范勇宏团队在华夏基金现有体制内寻求更大突破,显然甚为艰难。不但中信证券作为股东,有充分理由处理公司股权事项。而且基金公司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层持股迄今无先例可循。
  不止一位业内人士怀疑,华夏基金管理层可能有两手准备。如果博弈结果不如人意,集体出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早在当初中信证券收购华夏基金,并且将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合并时,华夏基金也传出过范勇宏有可能离职的消息,事后证明可能是故意放风。"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
  稳定客户应对可能变化
  华夏基金最近的一系列大手笔分红,也被外界解读为,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管理层变动,而稳定客户群体。
  据统计,华夏基金今年以来虽然未作营销活动、大部分基金长期处于限制申购状态,规模有所下滑,但累计分红已经超过260亿元。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华夏基金大规模分红只能被看做是稳定客户,而绝非看空后市。"如果一家公司看空后市,不可能同时分红和加仓。"
  而华夏基金近期的客户服务工作,则包括众多讲座,以及渠道的维护反馈,力度为今年以来所未有。
  一位接近中信证券人士表示,作为股东方,中信证券并不愿意出售华夏基金,因此反复权衡也在所难免。尽管外界盛传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和范勇宏有隔阂,但是中信证券时期,正是华夏基金发展最迅速的几年,证明单一股东并未阻碍基金公司发展,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股东合规的规定难以令业内信服。
  最近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在一次座谈会上的谈话引起业内关注。洪磊说:"今天的基金公司,特别是大型基金公司所形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固然有团队的付出,但实际上更多的是整个社会给予的。而他们得到的报酬和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对社会的贡献。如果把基金公司私有化到他们手上,对社会是不公平的。如果这些高管真有能力,应该自己开一个公司,干出来是自己的,这样社会是能够接受的。"(.理.财.周.报 .滕.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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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投放30万吨菜籽油 平抑国内食用油价格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06:30:18 中财网  
  近期,国内食用油价格爆涨,一级豆油从上周五到本周一三天之内爆涨了500-800元/吨,受大宗散油价格上涨的推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包装食用油价格也纷纷大幅上涨,涨幅达12-15%。
  为了稳定国内食用油价格,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10月20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各有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销售交易会,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国标四级菜籽油30万吨,存储地点分别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
  为了实现调控目标,达到更好的调控效果,防止个别企业或资金囤集居奇,使政府投放的菜籽油能尽快的流通到终端,而不是滞留在中间环节,交易规则规定: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食用植物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每个企业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10000吨。买受人必须承诺:所购买的食用植物油尽快投放市场,以增加市场供应量。同时,为了防止自卖自买,出现回流,交易规则还规定: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食用油,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买受人不得将购买的食用油转卖给出卖人承储库。
  2008年的临储菜籽油早已转为国储,此次投放的菜籽油为2009年临储菜籽油,2009年的临储菜籽油成本在8500元/吨附近,远底于目前市场价格。因此,国家在实现顺价销售的情况下,竞价交易的销售底价仍会对国内菜油价格起很好的打压作用;目前国内临储菜油的总量在220万吨左右,占我国年产菜籽油总量的一半,国家手中有油,有能力、有手段实现调控目标。虽然此次投放数量仅为30万吨,但这更多是一政策信号,表明国家不希望看到国内食用油价格快速上涨、维护国内食用油价格稳定的态度。联系到2008年二季度国家一系列调控手段,有效抑制了当时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的态势,使得2008年4月至7月初国内食用油市场走出与国际市场相对独立的行情,30万吨的临储菜油的销售将对当前看涨的市场心理将起到有效打压。
  不过,国家将抛售临储菜籽油的消息在内业已传了近一个月,市场已提前消化,具体表现在,此番上涨中,菜油的上涨幅度远小于棕榈油和豆油,四级菜油和一级豆油的价差不断缩小,从9月初的400-600元/吨缩至目前基本持平,购销活跃度也远低于豆油和棕榈油市场。
  如果20号临储菜籽油的成交价低于目前菜籽油的市场价,则也会低于当前一级豆油价格,这将抑制豆油消费和豆油价格。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油厂和贸易商手中食用油的库存充分,国储和地储食用油的储备也较充足,此次的上涨更多是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输入,而不是基本面好转,因此,一旦政府抑制住上涨势,使市场心理由强转弱,则囤集在中间环节的食用油将会加速流入市场,实现政策调控"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 .陈.艳.军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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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行19日将招标发行43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6:20:54   据央行网站消息,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央行10月19日将发行今年第九十期央行票据。
  该期央票为期1年,发行量430亿元,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
  本期一年期央票发行量较上期大增2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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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21日招标300亿元国库定存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8:22:42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18日公告,为提高中央国库现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9:30,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进行201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十期)招投标。本期操作量300亿元,期限6个月(182天),起息日为2010年10月21日,到期日为2011年4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面向2009-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标团进行利率招标。
  本次国库招投标有关事宜按照《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2009-2011年)主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央行和财政部共进行了九期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投标,共计3000亿元。上一期国库定存招标于9月21日进行,为9个月期300亿元,利率为4.60%,该利率创下2010年来各期限国库现金招标利率的新高。而前一期6个月期国库现金定存款招标则是7月15日进行的第七期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投标,当次操作量为300亿元,利率为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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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非居民用水将推"阶梯水价" 超计划最高加价5倍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8:45:59  
  为节约水资源,广州将以月度用水计划为基础,对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部分实行1倍到5倍不等的"阶梯"加价收费。
  记者18日从广州市水务部门了解到,广州市已出台《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从12月1日起,广州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半年对非居民用水户下达一次月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根据城市供水能力、以用水户近3年同期用水量为基数计算的加权平均值、用水户用水量增长趋势确定。其中,用水户如获得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或完成用水整改,用水计划增长量可按一定比例调高。
  在制定月度用水计划的基础上,广州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以2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计划用水考核,对用水户当月实用水量超出月度用水计划的部分用水,除按标准水价收取水费外,还需按超出比例,加收1倍到5倍于标准水价不等的加价收费。如超计划不足10%的,按标准水价1倍加收水费,超计划40%以上的,按标准水价5倍加收。
  该办法要求用水户定期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并对用水户调整月度计划用水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规定。
□ .邱.明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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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瞭望》:疯狂的棉花 国家调控“弹药”几近告罄
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4:21:03




  进口量难以填补供需缺口将持续存在,中国可能因此进入"高棉价时代"
  2010的棉花市场注定波澜不断。早在今年5月,国内棉价就开始节节看涨。新棉开秤之后,棉花价格更是以惊人的速度飚升,几乎每天每吨都上涨百元左右。受到灾害天气影响,今年内地棉花品质大大下降,很难产出三级以上棉花,纺织企业用棉对新疆高等级棉花的需求更大。
  而且由于存在人工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变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等不确定因素,逐渐回暖的纺织行业发展形势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逆转。此番景象,让人不禁联想起6年前的情境,棉花价格在经历了暴涨之后,随即落入谷底。那么,今年再次疯狂的棉花市场是否又会重演大起大落的一幕。
  因此,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和市场人士认为,当前国家对市场的调控既应预防抢购、囤积棉花和棉农惜售。此外,还需对高价位之下的市场风险有足够的准备,防止棉价"高开低走"再次造成农民"卖棉难"。
  棉价再创历史极值
  自9月20日以来,我国棉花的市场价格和期货价格双双创下历史新纪录,其中期货价格经过多次涨停,目前徘徊在每吨24000元左右。《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在新疆南部产棉区了解到,尽管棉花收购尚未大规模展开,但"价格战"的"烽火"却越烧越烈。目前,阿克苏市的收购价已达到每公斤12元,突破了2003年秋每公斤10元的历史极值。
  由于民营棉花经营企业高度集中,在过去几年中,阿克苏市已成为新疆南部棉花交售的集散地,当地形成的价格成为新疆棉花收购价的风向标。随着棉价不断攀升,新疆南部各主要棉区的棉花加工企业和棉花贩子纷纷展开价格战,竞相抬价抢收棉花。
  据新疆阿克苏天山棉业总经理方红岩为本刊记者测算,按目前的收购价,每吨棉花的收购加工成本已超过25000元,而目前新疆棉花当地交货价每吨24000元。方红岩说,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如果现在不收,后期收不到棉花,损失就更大了。"
  价格战不仅增加了当地棉花经营企业收购的风险,也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据一些棉花经营企业反映,往年3000万元资金,一次可以收购近2800吨棉花,而今年只能收到1400多吨。目前,新疆南部各收购企业都不同程度面临资金紧缺的困扰。
  调控"弹药"几近告罄
  为稳定国内棉价,解决纺织企业原料短缺的难题,今年8月初,中储棉开始抛售国家储备棉,计划在两个月中,抛储60万吨棉花。但抛售并没能遏制棉价继续上涨的势头,到9月中下旬,国储棉的竞拍成交价格甚至超过每吨21000元。
  随后不久,为缓解市场供应紧张和遏止棉价持续上涨,中储棉再度抛售了40万吨国家储备棉。尽管已连续"出招",本刊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却认为此举对市场影响有限。据山东菏泽市棉麻储运站站长赵建法分析,首次抛储后,国家可以掌控的储备棉只剩不到70万吨,这甚至还不够国内纺织企业20天之用。而再度抛储后,国家可利用的储备棉不过20万吨左右,对市场几乎难以造成影响。据中国棉花交易市场调查,截至9月中旬,我国大型纺织企业的棉花库存普遍不足20天,大部分中小型纺织企业的库存已告罄。让纺织企业焦虑的是,眼下,国际市场上已没有可供进口的棉花。
  据一些手中还有进口配额的纺织企业反映,现在再高的价格也买不到进口棉。即便是今年最后两个月,解决我国纺织企业原料危机也不可能寄希望于进口。从事进口棉花业务的国际棉商来宝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梁斌杰为本刊记者解释说:"由于运输限制,明年1月之前,国外棉花都不可能大批量运抵我国各港口的保税区。另外,美国各港口码头的吞吐能力有限,输往中国的棉花,船期基本上都定在3月下旬以后了。"这意味着今后3个多月内,中国国内将不可能有大量进口棉。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副总经理李诚分析,在没有棉花可进口的情形下,国家储备棉严重不足,已在国内纺织企业中引起恐慌。更让这些纺织企业感到紧张的是,国内今年即将上市的新棉短时间也难以满足众多企业的需求。
  由于近年来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高品质棉花越来越少,供出口和内销的高档纺织品的原料主要靠新疆棉和进口棉;而新疆棉花由于受灾害天气影响,至少要等到10月底,大规模收购才能开始,加上受到出疆运能的制约,新疆棉到纺织企业手中至少也要到11月底。当前,在新疆各地等待收购棉花的不仅是来自浙江的棉花贩子,内地的纺织企业也很多,都希望能先人一步收购到更多的棉花。棉花储备和进口是我国调控市场、平抑棉价的重要手段。
  现在,这两种手段已经基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了。长期关注国内外棉花市场的华南农业大学教授谭砚文告诉本刊记者:"寄希望于我国现有的储备系统来调控市场是不现实的,我国当前的储备棉总量有限,这一调控手段根本无法与强大的国内外市场波动相抗衡。"由于国家在棉花储备方面投入的资金不足、加上各地仓储规模的制约,我国当前的棉花储备规模有限。我国棉花市场放开后,国家收储规模最大时,总量也不过270多万吨,而我国每年的棉花消费总量却超过1000万吨。
  谭砚文说:"近两年,不仅是抛储,就连收储对于市场的影响都极为有限。"例如,我国于2008年8月下旬和10月底两度收储共130万吨棉花,但从实施的成效来看,由于收储数量未达到影响市场供求关系的底线,虽然减缓了棉价跌速,但未能控制继续下滑的局面。
"高棉价时代"到来
  由于今年我国棉花频遭灾害天气影响,增产无望,在纺织行业逐渐回暖的情形下,国内纺织用棉需求缺口进一步扩大。
  据中国棉花协会调查,今年8月,长江流域持续高温天气和黄河流域强降雨天气,已对当地棉花品质和产量造成较大影响。此外,由于今年播种期推迟,对新疆北部棉花产量的影响也不容低估。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研究员毛树春告诉本刊记者:"三大棉区棉花生产形势同时不容乐观,这在历史上也是极为少见的。"由于今年棉花实播面积同比基本持平,生长期不利天气较多,全国棉花总产量较难实现同比增产。
  农业部种植业司副司长马淑萍近日表示:"即便9、10两个月无重大灾害天气,我国棉花也难有增产的可能。"据农业部统计,今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为7400万亩,同比基本持平,总产量预计为640万吨。随着纺织行业迅速发展,我国棉花供给压力也越来越大。据农业部统计,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纺纱用棉量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而同期棉花产量增速只有5.8%。
  目前,我国每年纺织用棉总量都在1000万吨以上,而国内产量始终徘徊在700万吨左右,供需缺口不断增加。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纺织业逐渐走出低谷,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对棉花的需求也增多加快。国际棉花咨询委员会(ICAC)的最新预测数据显示,2010/2011年度,我国棉花产量低于消费量304万吨,缺口远大于上两个棉花年度。
  目前,全球每年可供出口的棉花不超过800万吨,土耳其、孟加拉国、越南等国每年进口棉花总量为500万吨左右,国际市场可供中国使用的棉花已不足300万吨。而今年受到洪灾影响,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和信德省多数棉田被洪水浸泡,虽然损失暂时无法统计,但据国际棉花咨询委员会估计,巴基斯坦今年棉花至少减产15%。为弥补因洪水造成的至少30万吨棉花缺口,巴基斯坦势必需要在国际市场上采购,这更减少了可供我国进口的棉花数量。
  事实上,今年上半年我国保税区内进口棉异常紧缺就预示着在今后一年中的供求形势。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涛说:"在过去几年中,中国沿海港口的保税区内,任何时候存储的棉花都不低于10万吨,但到了今年7月,不管出价多高,都买不到了。这意味着到明年7月,中国棉花供求形势将比今年更为紧张。"由于进口棉花也难以填补我国棉花供需缺口,一些人士认为,我国可能因此进入"高棉价时期",国内棉价在今后一年中将保持高位运行,不仅加大纺织企业的压力,还会增大国家对棉花市场的调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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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将调查6000多家部属央企家底 今后纳入监管
时间:2010年10月16日 08:00:25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将从10月开始开展对6000多家部属央企的摸底调查,而这些部属企业将在今后明确由财政部监管。
  "首先全面摸底了解这些企业的数量、资产状况、债务情况、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在今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相关司局官员对本网表示。
  财政部将要求这些企业今后将有关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申报资料一律报送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该司认为,管理部属央企肯定与过去财政部主要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很大不同,后者是基础管理,而部属央企毕竟是企业,有其自身特点,管理办法也将有很大不同。
  财政部相关官员称,"现在还无法说清楚将来会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但可以肯定的是与国资委监管央企有很大不同,考核办法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均与国资委管理央企有区别"。
  据了解,此次摸底调查与央企上交红利扩大范围到部属央企也有很大关系。(.经.济.观.察.报 .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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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部委:别墅和大户型将征房产税 2010年10月18日 17:12 法制晚报 【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三部委:大户型将征房产税

已启动会签程序 目前有3套方案 住宅类型按别墅、大户型等划分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启动了对房地产税会签的相关程序,并已接近尾声,并对房产税相关政策进行会签,针对住宅类型的划分进行了修改,而在未来,将对别墅、大户型等不同类型住宅品类征收房地产税。

另一方面,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以保护自住需求。

对大户型征收房产税

在此之前,向住宅恢复征收城镇房地产税的前期工作,主要由财政部进行。

从2010年3月开始,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就已经开始对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其中关于对城镇住宅免征城镇房地产税的优惠待遇。

目前,暂行条例的修订已经基本完成。

财政部官员证实,对大户型、非自住和高档房征收房地产税,是对暂行条例进行修订的基本精神。

财政部公开发布的对房地产税费政策调整的解释材料中称,对住宅恢复征收税赋,“是有必要的”。“为了达到保护自住需求的目的,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但是采用免征面积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大。”一位消息人士说。

会签程序已经接近尾声

“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天,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对房产税相关行政规章和文件的会签工作,目前已经接近尾声。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均已报备至此次参与会签的财政部、国税总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消息人士称,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房产税政策,包括了对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修改的内容。与此同时,记者获悉,国税总局在此之前也已拿出了另一套房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

●名词解释

会签:是指撰拟公文的过程中,主办单位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并核签的程序,一般当公文的内容涉及本单位的多个部门或与其他单位有关时,需要进行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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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业板311亿解禁市值预备跑 725人55机构创业板阳谋2010年10月18日 07:31理财周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11月1日限售股解禁的时间窗口,首批27家创业板公司遭遇11.93亿股、311亿市值的“阳谋”。

魔瓶打开看到什么

理财周报本期机构投资者专题,聚焦27家创业板公司(宝德股份(300023)股东承诺3年不减持)的股份解禁。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直捣股东减持意愿。

这是一个大话题,关系许多利益方。如果画一个同心圆,圆点是创业板公司;3条半径的圆圈交点分别是创始人股东(实际控制人)、风险投资者(创投机构与公司高管)、市场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的机构与个人)。

从创业板公司角度看,其头顶光环开始褪色——26%的中报业绩成长甚至不及主板,最初的“高成长”定位遇到不小尴尬。

我们不希望风险投资的短期行为,伤害到创业家。我们也相信创业家的勤奋和智慧,不能把股东减持对股价的负面效应,全部算到他们头上。

风险投资者、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他们是创业家的商业伙伴,更多为了财务投资回报之目的而持股。如果纯粹从商业角度看,低点入股高点套现,是很聪明的行为。但目前的舆论质疑主要对准他们,包括公司高管精确选取时间辞职套现、高管辞职不离岗、创投套现的迫切性、创投持股的暗箱操作如代持等。对于这些人来说,尽管利用的是现有规则,但为了短期套现而蓄谋、甚至私下勾结的行为,自然不齿。市场上下对此要高度警惕。

一般投资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聪明的投资者懂得一个简单的逻辑,如果一家创业板公司高管都选择提前辞职准备套现走人,那么还是赶快用脚投票。

我不愿意将创业板比作潘多拉魔盒,毕竟现在还是创业板的“初级阶段”。将解禁称为魔瓶似乎更合适,因为魔瓶打开释放纠结的利益各方,各路资金的真实脸孔一览无遗。
我们如此还原

由于获利不菲,投机者自然纷纷跑路。我们要做的,就是聚焦27家创业板公司背后的PE、自然人股东,查找它们的入股路径、成本,计算它们带来的释放市值,计算它们的套现收益。并通过京沪粤三路记者实际采访,给出股东减持的可能性判断,并最终对中小投资者给出公司价值信任度的判断。

谭婷编辑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她在巨灵金融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逐家查看了上市公告书,找出最准确的11月1日首批解禁的机构与个人。(现有的金融信息平台,并没有具体的解禁股东名单)她还逐家查找了分红扩股的情况,更新解禁股东上市后获得的分红、股份转增,根据最新股价计算出“释放市值”。与此同时,通过对比目前的流通市值,给投资者以最清晰的公司流通市值管理数据。

详细查看解禁明细(解禁对象及其性质),可以看到许多信息。比如安科生物(300009)、华测检测(300012)本次解禁的自然人股东都超过100名,俗语说“人上一百、五颜六色”,这些人的持股心理差异化一定很大,故事也一定很多。

保持清醒认识

首批27家创业板公司限售股解禁,衍生出许多经济、社会,乃至人性的问题。

我曾写如此微博:“创业板要股票还是钞票?水皮脑筋转得蛮快,其更提出创业板是否优化了资源配置问题。吴晓求毕竟代表官方立场,说创业板是能办好的。而那位西式思维的研究员,不知买过股票没有,在当下中国特色体系语境下,其市场导向的简单思维终究难以服众。”

一名知名券商保荐代表人和我交流后认为,首批创业板公司11月1日解禁后,质地不好的股票将迎来3个跌停。其透露,现在管理层审核创业板公司上市时,更注重合规性,业绩成长性一般的公司也能上市。我理解其所说的是创业板“包装上市”的意思,市场的力量终会将股价打回原形。

贴着“三高”标签出世的首批创业板公司,目前平均市盈率仍高居70倍,远远超过市场水平。它们的复权股价仍旧“高处不胜寒”。从风险角度看,测量它们的“贝塔”,理论上必然受到高管离职因素的影响。而最最紧要的是,创投、高管面临并非“持盈保泰”的时代,而是数百、数千倍投机收益的风险收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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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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