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看,银行的嘴脸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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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12年前欠银行0.27元 被诉偿还627.37元利息 2010年08月13日 16:16红网
12年前无意中欠下的透支款项0.27元,没想到12年后“利滚利”暴升2300多倍,甚至连公安经侦部门都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从高明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理了这些案件,认定梁先生12年前欠下的0.27元仅仅是利息,他已早还清了本金。因此,银行在12年后劳师动众打起的这场官司,最后只获得0.27元赔偿。
事件:
欠0.27元 12年后惹官司
1994年9月6日,梁先生到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1997年7月14日,梁先生在偿还了全部的透支本金后,尚欠透支利息8530.27元。1997年9月1日,梁先生向该卡存入现金8530元。对于剩下这小小的0.27元,他并没有太注意。
十年多过去了。2006年至2007年间,银行竟然动用到了律师对梁先生进行追讨,甚至警方经侦部门也立案侦查。银行指出,经过12年后,银行里的透支本金0.27元的利息已经达到了627.37元,他们在2009年年底向高明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梁先生偿还这2300多倍的利息及本金。
争议一:
十二年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银行坚持认为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向梁先生追收欠款,并且从未向梁先生明确表示要放弃债权,因此该债权并未过诉讼时效。
梁先生说,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争议二:
0.27元是本金还是利息?
银行声称,0.27元是本金。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庭提供了《信用卡交易明细》等大量证据材料,试图证明被告在1997年发生透支欠款,虽经还款但还剩余0.27元本金未还清。
梁先生相对应地指出,0.27元仅仅是利息。他说,早已在当年还清了欠款本金。而且,按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的惯例,无论存款、贷款、透支均是一元(含一元)以上才计息。所以,信用卡欠款0.27元是不应计算利息的。
判决:
梁先生应赔0.27元
高明区法院认为,由于银行与梁先生未约定履行期限,银行可随时要求两被告履行债务,因此银行的债权请求权未过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间。
不过,从银行提供的《账户发生明细表》,可以确认属梁先生所有的该信用卡早于1997年7月14日即已偿还尚欠的透支本金7609.50元,即该卡所欠的透支本金已为零,仅剩余透支利息8530.27元还没有归还。后被告梁某又于1997年9月1日向该卡存入现金8530元用于偿还上述所欠的透支利息,即该卡尚欠透支利息只有0.27元。虽原告向法庭提出了梁先生尚欠透支本金0.27元及利息627.37元的主张,但并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0.27元是本金,也不能给出计算出利息的方法。因此,银行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认定0.27元是利息。
据此,高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梁先生仅需向原告某银行偿还属于透支利息的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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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100元钱存9年仅剩60余元 银行收费超利息 2010年08月12日 07:42杨进欣 彭勇人民网
100元钱存上9年只剩下60多元、银行存款余额达不到指定限额就要扣钱……一些律师、低收入家庭最近开始质疑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银行有权单方面收取小额存款账户管理费吗?”,“钱越存越少,合理吗?”
据新华社深圳8月11日电近日,北京市民齐清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存款“缩水”的苦恼:“我1999年开通了账户,存了10元。到2000年2月29日,我账户上的存款数额正好是100元,后来就一直没动。”2009年8月2日,去银行销户时,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却让她傻了眼:一直没动的100元只剩下60多元。
记者在齐清被注销的存折上看到,从2006年3月21日起,银行每季度扣3元钱。到2009年8月2日止,共扣除14笔共42元。而整个存款期间只产生了6元多的利息,远远低于扣除的数额。
据了解,银行每季度扣3元钱与银行开征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有关。某一国有银行北京分行2005年12月发布公告称,从2006年3月20日开始,该银行北京分行开始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500元的人民币普通活期存款账户以及活期一本通账户,每季度收取一次账户管理费,每次3元人民币。
在深圳打工的黄先生也碰到类似的事情。2005年他在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存了600元,2009年12月21日取钱时发现只有523.05元,这么多年了,不仅利息没捞着,没想到还贴钱进去。查询之下才知道,银行这几年一直在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对此,记者联络了这家股份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从个人账户的现状来看,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睡眠账户”,对银行账户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二是通过收取账户管理费,银行希望现有闲置账户客户能够对自身银行账户进行有效合并,积极争取客户能归并在各家银行间的资产,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行。
黄先生表示,不少和他一样的打工者,收入并不高,每个月1000多元工资,除去生活支出,放在银行的钱经常只有几百元。“银行都是从节约自己的成本出发,有没有想过我们储户的利益?”
一些律师认为,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有单方面违约之嫌。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子奇说,银行在储户开户的合同中并没有小额账户要收取管理费的说明,银行以公告的形式收取储户钱款,要看开户协议是否约定银行有单方面变更的权利。部分银行在与储户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收取管理费,违反了合同法。
针对银行“提高服务、节约成本”、“促进个人理财,减少无效和低效账户”的说法,有关专家表示,在网络和数据库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银行应该通过技术革新等人性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9年多来,这笔存款没动过,也就是说银行没有提供过任何服务和劳动,那为什么要扣客户的钱?”齐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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