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部分会员对论坛“警告”管理未有了解,特此说明如下: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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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为转发坛主对于“警告功能”上线的说明:
论坛警告功能在于对会员一些违规但是不够禁言的错误进行纠正,每次警告都会由系统发送短消息告诉用户警告的原因,以及警告的内容。警告功能设置具体如下:
警告第一、二次,为提示性警告,不会进行处罚
警告第三次,系统将自动禁言五天。以后每增加一次,禁言五天。
警告超过六次,系统将自动禁言用户一个月,以后每增加一次警告,禁言一个月。
警告短消息固定提示语内容:
累计警告3次,您将被自动禁止发言5天。之后累加警告一次,再禁止发言5天。
累计警告超过6次,则被禁止发言30天。
创造和谐交流环境,需要您和我们大家一起努力,谢谢合作!
全文转发完毕
下文是总版关于如何撤销“警告”的要求:
如果“被警告”会员要求撤销警告,请把警告短消息(原文)回复给操作版主,并书面保证不再重犯。版主可以酌情给予撤销警告~~执行撤销警告的版主,请把含有保证内容的短消息到《版主交流区》备案,如果该会员再次重犯,一并处罚!
全文转发完毕
部分会员由于前期对“警告”功能和“撤销警告”的途径不了解或不重视造成了发言时的一些顾虑,现予以说明,希望广大会员可以在发言时严格遵守版规,共同创造繁荣、和谐的交流环境!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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