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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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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法则三要素
对波动法则进行科学定义,填补了江恩研究的一项空白。波动动则就是运动规律,也就是说个别股票及其大势在某一个高点或某一个低点所蕴藏的波动力必然会在某一段时间之后转化成另一个低点或另一个高点。转化是必然的,究竟哪一段时间是偶然的。
波动法则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波动力,二是波动时间,三是波动空间。
例如2008年7月3日上证指数创2562点 低点,该低点蕴藏的初级向上波动力 为10% 和20% ,那么一段时间之后我们一定会看到以下两组K线:一组2878.95,3028.42,
2830.11,2981.18。二组3143.94,3277.00,3090.31,
3255.59,以平均价计算一定会看到以下两个点位:一个点位是2929.66,另一个点位是3199.25,如果以1比1波动率计算,指数站上两个点位对应的时间分别是2008年8月10日和 2008年9月16日;如果以0.75比1波动率计算,指数站上两个点位对应的时间分别是2008年7月31日和2008年8月28日;如果以0.5比1波动率计算,指数站上两个点位对应的时间分别是2008年7月21日和2008年8月10日。也就是说在没有重大利好情况下,指数依然有可能在奥运会期间站上3200点。
在进行大量的论述之后,我们可以对波动法则作出以下定义:波动法则是对波动力转化成为波动空间的确定性和转换过程与时间比例的非确定性作出客观描述的技术方法,波动法则既是股市中的客观存在又是股市研究的主观创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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