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楼主: 光子AAA

[大盘交流] ★★★★★3.3实战看盘与交流专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2-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1588?:*10*: :*26*: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2-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行情基金才能发出去,基金发出去就能增发。
享受行情,让别人享受增发。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4-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股指家园道亦有道特训营

发表于 2008-2-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成超级水贴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完善流通股质押登记机制的提案

  [提案摘要]

 股票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但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股权质押登记的渠道不畅。在现阶段,监管部门只对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质物的范围和质押登记程序进行了规定,而对其他主体的股票质押质物范围和质押登记程序皆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法定登记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受理的质押登记的范围也有所区别,导致许多流通股票质押面临无法进行质押登记的情形。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促使登记机构尽快开办包括流通股在内的所有股票质押登记业务,且统一其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受理范围,以推进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2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10*: :*26*: 1588?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2-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费解股啊!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由的天使 于 2008-2-29 21:30 发表
1588?:*10*: :*26*:

:*29*: :*29*: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股指家园道亦有道特训营

发表于 2008-2-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有只看该作者功能,不然.......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2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保证金质押效力的提案

  [提案摘要]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担保法解释”)第85条将保证金质押认定为动产质押的一种,进一步明确了保证金担保的设定方式,有力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只认可信用证开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担保效力,往往以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为由扣划仍在保证期间内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住房按揭贷款等业务中的保证金等,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债权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构成障碍。因此,有必要及时结合保证金业务的发展情况,由最高法院与银监会会商后,以司法解释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保证金质押的担保效力,更好的规范金融秩序。本议案具体针对保证金质押的设定和效力提出了修订的建议和相应理由。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股指家园道亦有道特训营

发表于 2008-2-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标100层,前进....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号召建第一高楼的?:*22*: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cwcwc 于 2008-2-29 21:31 发表
幸好有只看该作者功能,不然.......

:*29*: :*29*: :*2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22*: :*18*: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1-11-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疯了,都疯了:*10*: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股指家园道亦有道特训营

发表于 2008-2-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wff168 于 2008-2-29 21:32 发表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保证金质押效力的提案

  [提案摘要]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担保法解释”)第85条将保证金质押认定为动产质 ...

:*22*: :*22*: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关于提高呆账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的提案

  [提案摘要]

  我国现行金融企业税前扣除呆账准备,至今仍然沿用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4号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按照风险资产1%提取的呆账准备金允许在税前扣除。这不仅与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相悖,而且同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中的适用比例相差较远,增加了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本提案从现行呆账准备制度相关规定切入,结合行业内的相关数据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议。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8-2-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号召建第一高楼的?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股指家园道亦有道特训营

发表于 2008-2-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靠81页了,水王力量大:*22*: :*22*: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9-19 13:34 , Processed in 0.039985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