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管理层和版主也进来一下,给出解释或者删除本贴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lixueli
浏览:29951
回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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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5月15日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我们可以看出能够说出下面我所引用这段话中加了下划线那句(引用链接:http://bbs.macd.cn/thread-1320861-8-1.html 第158楼)的原作者根本是在引诱,或者说欺诈对相关股票交易规定不熟悉的广大股民,可是居然有版主给这个帖子加亮、加分,并且连续加分三次(分别是1楼2楼67楼),作为一个版主,不可能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懂吧,所以只有两个解释,1、版主渎职。 2、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
所以我在这里请管理层给予解释。
本人严重声明。我在这个论坛呆了有5年零3个月了。虽然我一直潜水,但是我和大家同样珍惜这个交流环境,我现在指出这点不是要针对论坛,而是希望更好的维护这个能够给予大家帮助,闲暇时间能够互相交流的平台的纯净。如果此帖给论坛运营造成影响的话,请删除。
原帖由 blackhook 于 2008-1-6 02:45 发表 
嘿嘿, 本忽悠向来尊重事实,数据是本忽悠自己在90楼贴出来的, 没有隐瞒, 表述得十分清楚。
不过我适当怀疑数据的准确性, 不知道你有没有玩过Topview? 我的数据估计比你的全多了。数据有很多毛病滴.比如同一个自然人,在不同证券公司开的资金帐号,Topview数据就不会加起来,不知道你懂不懂?退一步,就算是10000个股东,也非常集中了吧?中体和西单的股东人数一直在增多,拉了多少呢?散户化的帐号是每个私募的必然,你不会不知道吧? ...
付: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方可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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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xueli 于 2008-1-9 02:05 发表 
是啊,虽然那个是荐股贴,如果没有加分,可以不加理会,但是关键有版主加分了,而且不止一次,所以我担心会对一些人形成误导,这样就不好了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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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实发 于 2008-1-9 13:14 发表
不错,那个是荐股贴!人家说的没道理?还是不精彩?
说的有道理又精彩.为什么不能加分?加亮?
况且,说了以后股票也涨了:*22*: 是误导么?(就是没有涨,那个也是个荐股贴呀)
这是我的解释!
QUOTE:
原帖由 趴在地上的庄 于 2008-1-10 09:20 发表 
我看忽悠的水平不高。基本都是在猜嘛。
猜与蒙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技术高低不重要!重要的是赢利!!
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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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列那 于 2008-1-9 15:57 发表 
看了那个贴,对基本面研究挺透的。
也有预期的猜想。
名字张狂些,字体大一些。
楼主的意见主要是针对“指定交易”那些话么?
是不是认为那个贴主这方面的认知错了,进而指责整个贴子的观点就是错的么? ...
:*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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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日幻影 于 2008-1-9 11:35 发表 
不可否认他忽悠的很有水平
而且版主们都是冲着他的"渔"而去的
我觉得加分并无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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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日幻影 于 2008-1-9 11:35 发表 
不可否认他忽悠的很有水平
而且版主们都是冲着他的"渔"而去的
我觉得加分并无不妥之处
比那种只会人身攻击和动不动就立贴为证的人要强多了
至少,他提供了一种思维的方式
本版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贴子多的是,也没见楼主说话
难道那些荐股的就不是在引诱,或者说欺诈对相关股票不熟悉的股民么
别动不动就让版主出来解释
这种贴子有也不要发新贴,直接跟到原贴后面不是更好么
唉,打字好累
落日幻影兄弟,你好,我没有人身攻击得意思。只是一种担忧。
试想,一个普普通通的荐股贴,可能大家看过之后就一笑置之了,但是如果有版主参与进来加分加亮,并且不予指出失实之处得话,那么后果可能会很可怕。因为这个荐股贴荐得是ST股,并且在年报还没有出来之前楼主就断言会摘ST帽,这是不可取的。如果大家仔细查看财务报表得话就可以看出,07年该股得每季度应收未收账款都几乎占了营业收入的一半(不是利润的一半,而是毛收入),谁也不能保证这些应收未收账款不会成为呆账坏账(大家都知道“三角债”被许多经济学家称为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和现象,从而衍生出大笔的呆账坏账。),所以我们应该准确认识到这个股票目前还是ST,即使从目前得季报看来前几季度有盈利未亏损,但是还有很大可能继续保持ST帽子,而版主不应该参与到这种数据不实、错误断言、有误导嫌疑、有可能给广大散户兄弟造成巨大风险的ST股荐股贴中来,从而造成误导广大散户兄弟的可能。
落日幻影兄弟和楼上的兄弟可能认为我有些哗众取宠,我只能说,我没有那么想过,如果我想的话,5年多的时间给我,我早就可以出名了,呵呵,当然,是不管名声好坏,我当时发帖指出时得想法套用一句歌词吧只是“路见不平一声吼,风风火火闯九州”,至于吼过之后可能产生噪音污染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我只是认为我这么做没有错,我是好心,我没有想过其他的,只是怕有人被误导。
罗嗦这么多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说了。
最后再声明一次,本贴不针对人。 不是针对实发版主,实发也是我很钦佩得一个版主。而是针对的版主这个职务,我认为做为版主,在给帖子加分加亮之前要仔细阅读并求证帖子,加分时也应该指出精彩处和不足处。就像法官一样,穿上法官袍就不再是某个人的亲戚朋友而应该铁面无私大义灭亲,脱下法官袍还是至亲好友。
不说了,闯九州去~
[ 本帖最后由 实发 于 2008-1-10 09:3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