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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FAN16888

新太的最新消息,大股东破产被受理,拍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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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拉起来的涨停又数次被打开,而且量都不大,其中有什么问题,难道只是流标?谁人知道后市会怎么走,大家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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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向部分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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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3.45,0.10,2.99%)编号:临2006-045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向部分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 设计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资金占用及清欠、公司管理层等提出质疑。公司认为其发布信息严重失实,并在与相关媒体联系后已经做出了澄清,在此公司郑重公告澄清以下事实:

  一、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股东”)所质疑的新太科技近两年来经营业绩下滑、持续巨幅亏损的原因。

  新太科技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上半年度的亏损原因,公司在2004、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度中期报告中已有详细说明。其中2005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对审计师之所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因为公司涉及的贷款诈骗、担保诉讼案件、因巨额资金占用和担保导致的资金严重短缺带来的对经营的影响,致使审计师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是依据审计准则和审慎原则做出的。

  事实上,新太科技近两年来资产大幅减值、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直接原因正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并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致使公司承担巨额的担保责任及或有负债,且到现在未作任何偿还。由于巨额资金占用以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商誉、业务严重受损、无力还贷罚息增加、贷款及担保诉讼不断影响正常经营)导致了近两年的巨幅亏损。如果不是被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大肆掏空3.7亿元,公司资金会很充足,经营业绩不会是今天的状况,完全会正常发展。大股东无视自己对上市公司的巨大利益侵占和偿还的责任,反就经营业绩亏损原因推卸责任,公司认为这是完全不讲事实、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大股东所称已多次向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二股东”)提出股改动议,但未得到二股东的回应。

  公司目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两大障碍:第一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3.7亿没有清偿,也未给出任何还款计划,证券监管部门股改备忘录明确规定:对于存在没有清欠的公司,要求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及明确的清欠时间表,方可进行股改。第二是公司目前股权归属不清晰,大股东股权正值拍卖、大股东本身也即将破产,谁有权来参与提出股改动议尚不明确,有待股权权属通过拍卖或破产清算得到明晰后进行。事实上,如果尽快股改,对二股东向外资方泽明公司转让股权事宜也是有利的。

  同时,公司了解到二股东于2006年10月13日曾向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发出股改联络函,表示支持公司股改,愿意与大股东一起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改方案。而大股东回函虽称曾多次向二股东提出股改动议,并称因二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股改方案的制定请二股东尽早提出初步方案云云,但公司及二股东实际并未收到过大股东的任何股改动议函件。据了解,二股东已向广州中院申请大股东破产还债,目前法院正在审批中。

  三、公司大股东所质疑的其对公司的3.7亿资金占用不实,并称公司不让查帐就不能清欠。

  事实是,这3.7亿占用资金的确认是经过公司自查、核对,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要求,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专项审计后做出的,并由证监会派出人员对我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做出了认真详细的核查,每笔占款都是依据非经营性往来事实、凭证及大股东或其关联公司的收据而确认的,同时凡因关联方担保造成的公司损失按监管部门要求都视同资金占用,该结果也正式向社会披露。

  公司从2005年开始一直在做清欠追偿工作,2005年3月大股东提交的书面计划中没有任何具体、实际的清欠安排,当年公司通过向司法机关举报涉嫌挪用资金、私刻公章、伪造签名对外担保的嫌疑人邓龙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对银行划扣存单起诉等方式追偿。2006年2月27日公司向大股东发出函件,询问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在公司多次催促下,2006年4月25日大股东回函说由于该公司涉诉50余起,该公司所有资产及银行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该公司业务基本陷于停顿状态,目前难以确定归还所欠我公司款项的计划(以上事项公司已在2006年4月29日公告的《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公司法》第98条和公司现行章程第40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没有赋予股份公司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公司认为,大股东关于查账的要求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为维护法律尊严、体现对全体股东的公平,公司不能同意包括大股东在内的个别股东提出的查帐要求。

  四、大股东所质疑的员工举报公司管理层通过签订合同侵占公司利益。

  实际情况是,大股东与公司原部分离职后与公司进行同一业务不正当竞争的员工(部分已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已举报,司法机关正在刑事调查中)勾结一气,为不可告人的私己目的,抓住“2004年安徽电信96800/168扩容工程”合同,大肆攻击高管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润。

  该合同签订的背景是,大股东在2004年瞒住董事会大肆侵占公司资金,并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周转资金严重匮乏,影响到公司的正常业务,2004年底开始众多供应商追债断货,不拿100%现金就拿不到货,为避免项目合同定单流失,公司高管层决定采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方式承接个别硬件垫付资金较高的重要客户合同,由合作方垫付资金承担合同硬件设备部分,公司承担软件部分[在公司2004年度报告第八、(二)、4、(3)中曾说明过公司为保证正常经营采取了相关措施]。

  据公司了解,大股东向公安机关就此事举报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并未对此事立案,足以说明其举报之失实。

  事实上,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决策和支持下,在如此恶劣的经营环境和公司声誉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中从2005年坚持到今天,保持住公司核心业务、核心能力,维持住公司的市场和信誉,艰难地试图一步步扭转被动局面,保住上市公司的地位,这个过程中承受的压力和付出的艰辛是非常巨大的。

  五、大股东所质疑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被“管理层”架空,其理由是公司没有按大股东的意见对董事会换届。

  事实是,2006年7月14日,大股东向公司书面提议要求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注:按新公司法修订,在2006年5月29日的股东大会审议时因大股东反对未获通过)和董事会换届选举(未提具体候选人,也未提监事会事宜),公司接到提议后,按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有关规定,于15日内即7月28日书面回复了公司董事会意见:交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月14日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8名董事同意通过了延期换届的决议,需报股东大会审议;重新选举董事的议案只有1名董事同意(附了侯选人提名)因此被否决,无须报股东大会审议;同日监事会决议全票通过监事会延期换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2006年9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修订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因大股东的再次反对未获过2/3与会股东同意而未获通过。以上审议程序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之所以同意延期换届议案,是因为公司二股东辽渔集团于2006年4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而公司大股东的股权也必将于年内被司法拍卖,考虑到公司大部分非流通股权即将变动,新股东必将组建新的董事会,为避免在过渡阶段频繁更换董事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保证上市公司治理环境的相对稳定,公司暂未对董事会换届,按《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董事任期届满,在新董事到任之前,原董事应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规、公司《章程》各司其职,何来公司被管理层“架空”之说。为此,大股东的无理指责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公司认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严重违法犯罪、侵害公司权益,且不履行清欠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如此混淆视听,恶意攻击诋毁公司,意在给公司正常经营制造麻烦,最终满足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坚决回击,必要时将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特此澄清。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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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ST新太僵局凸显法律空白大股东希望司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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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6:38 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例大股东状告上市公司追踪报道:

  张梁

  “我不会去拍卖竞买公司的股权。” 新太集团代理董事长卢金树昨天在电话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局面已经很复杂,如果自己去买下股权,只会引来更多猜测,使


   



局面更乱。

  11月14日,新太科技(S*ST新太(3.45,0.10,2.99%), 600728.SH)大股东新太集团发难,在公开指责公司管理层涉嫌掏空上市公司资产,架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阻挠股改,并将公司告上法庭之后,新太科技16日发布公告,称大股东被冻结的27%公司股权,将于12月1日在广州被拍卖,并表示以上拍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

  泽明收购还在等批准

  卢金树与现任新太科技总裁梁平,都是新太科技的创业元老之一。但无论是卢金树还是梁平,都否认将通过拍卖,获得上述这部分股权,但这部分股权的去向,将极大地改变目前的股权结构。

  2006年4月,美国Xtera通信公司通过注册在塞舌尔群岛的“泽明公司”,发出要收购新太科技的信息。据报道,Xtera通信公司总裁还曾经到新太科技考察,并三次分别对公司高管、全体员工召开会议,表达要进驻并对公司进行重组的意愿。但此后,一直进展缓慢,据梁平表示,主要因商务部、证监会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于2006年9月8日生效,该文件要求外资并购股权转让工作需与股改结合进行。梁平说,目前申请已经商务部批准,在等国资委批准,至于何时能走完全程,难以预计。

  而这也是卢金树质疑其借故拖延股改和董事会换届的原因。卢金树表示,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对外公布的法定期限是今年4月26日到期,但是直到8月16日的董事会上,才提出延期换届的议案,而新太集团的董事曾经在这次董事会上提出换届和重新选举董事的议案,但是被公司管理层以“与延期换届议案相冲突”为由,没有纳入董事会讨论范畴。

  梁平与大股东交恶

  事实上,新太集团之所以提议换届,根本原因在于梁平与大股东的交恶,虽然在采访中,双方都声称个人之间没有什么恩怨。但由大股东推选的梁平现在被大股东向警方举报并告上法庭,却是不争的现实。

  卢金树认为,梁平现在不仅不能代表大股东利益,而且成为管理层利益小圈子的头领,所作所为侵害股东利益,梁平则称,大股东还在试图干预公司运作,而自己是代表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卢金树说,安徽工程(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并不是孤立的,以梁平为首的管理层从当时到现在,一直是在有步骤、有计划地掏空上市公司,他说,据他了解,在邓龙龙出事之后,时任新太科技副总的梁平曾经私下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并拉拢公司其他主要技术骨干等一批人,准备集体出走。后经辽渔集团董事长张毅出面劝说,才留任,并出任公司总裁,由于辽渔集团对广州这家IT业务公司实在是鞭长莫及,所以也给管理层的掏空创造了可能。卢金树称,举报信列举了管理层五种掏空公司的手法,安徽项目只是其中一种,安徽项目中,超过93%的收入进入一家与此业务毫不相干的壳公司,而新太科技只得到6%的收入,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一般在32%以上,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梁平反驳说,当时新太科技出事之后,“谁都有走的想法,跟是否实际离开是两码事情”。他声称,公司业务主要价值在机器设备等硬件,而不是软件开发,所以上市公司得到24万元并无问题。

  卢金树承认广州市经侦支队没有立案,但表示己方还会有进一步的行动。

  法律空白的僵局

  梁平认为,打破目前僵局的契机,正在于大股东被冻结股权的拍卖。

  无论谁拍得这27%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会换人。这次27%股权起拍价1800多万元,而此前泽明公司与辽渔所签股权转让协议,26%的股权转让价是3200万元,梁平说,此前已经将拍卖的信息传达给泽明公司,但尚不能确认他们是否会参与拍卖来获得这部分股权。

  而卢金树认为,梁平等人通过连续两年的巨额撇账,将新太科技的优质资产打压到最低,最终目的就是借拍卖这样的机会,低价收购,进行实际上的MBO,最终实现管理层控制,所谓泽明公司不过是个幌子。

  卢金树认为,打破目前僵局的契机,在于法律的介入。卢金树表示,曾经就此向当地证监局举报和寻求意见,对于公司管理层涉嫌犯罪的举报,证监局建议报案,而对于查账的要求,证监局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办。经过咨询法律意见,虽然目前公司法和相关规定没有列明大股东可以查账,但是也没有禁止,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经获得受理,正在等待开庭。

  卢金树再次否认大股东对所有债务确认的说法,认为只有其中1个多亿经过确认。他表示,作为新太集团的债权人之一,新太科技曾于今年4月申请集团破产,但于9月被法院驳回,此后不久,辽渔集团因1000多万元的债务又提出新太集团破产的申请,目前还没有下文。

  卢金树称,即使27%股权被拍卖,集团还拥有大约3%的股份,依然是第三大股东,而在此时公开矛盾,目的就是要引起外界关注,希望司法和法律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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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营销一线传来喜讯:浙江电信2006年声讯扩容合同于2006年11月16日正式签订,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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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新太签订的合同.详见新太网站.

[喜讯]:热烈庆祝浙江电信2006年声讯扩容合同正式签订 2006-11-20 16:24:34

[喜讯]:“新太TS-ADSL宽窄带综合测试平台”项目喜获广州市科学技术奖 2006-11 -9 14:23:05

[喜讯]:热烈庆祝深圳亿通呼叫中心系统扩容正式签订 2006- 10-30 16:41:41

新太科技离职员工疑盗商业秘密(转自《信息时报》) 2006 -10-28 8:46:15

新太科技软件被剽窃,损失上千万(转自《羊城晚报》) 200 6-10-28 8:35:20

[喜讯]:热烈庆祝广东电信联网节目集中接入及平台扩容正式 签订 2006-10-20 16:50:41

[喜讯]:热烈庆祝2006年广东电信11 2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系统集成合同正式签订 2006-10-20

[喜讯]:热烈庆祝山东青岛 网通112系统扩容正式签订 2006-10-9

[喜讯]:热烈庆祝广东深圳160集中平台 新建项目正式签订 2006-9-29

广州市科技局领导亲临新太考察,亲切关心新太增值通信 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 2006-9-11

[喜讯]:热烈庆祝广东江门本地网200 6年语音增值业务平台扩容合同正式签订 2006-9-6

[喜讯]:热烈庆祝浙江电信无线市 话OSX及灵通秘书业务平台项目工程合同正式签订 2006-9-5

[喜讯]:热烈庆祝北京 信元电话会议扩容正式签订 2006-8-8

[喜讯]:热烈庆祝河北网通2006年全省16 0/168声讯系统升级正式签订 2006-7-27

[ 本帖最后由 WUFAN16888 于 2006-11-20 15: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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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股价没有反映公司业务的欣欣向荣,,股价正处在一个微妙的观望期。

未来几天,我希望看到的是一座压不住的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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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3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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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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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S*ST新太:两个人的“战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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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5: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袁立波

  S*ST新太(3.44,0.01,0.29%)与大股东新太集团之间“交恶”早已成为公开的事件。但曾经有过蜜月般合作关系的S*ST新太与新太集团,为何会走到今天相互翻脸的田地?

  任何变化都有深刻的内因,透过两个公司外化的身影,可以看到两个关键人物——


   



—时任S*ST新太总裁的梁平与新太集团代理董事长卢金树之间关系的演变。昔日,他们曾经是共同的创业元老与老朋友;如今,他们却因为种种原因走向对立面。两人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是否是大股东与上市公司间相互责难的真正原因?

  朋友到“对头”

  卢金树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1989年进入新太科技,那时他才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卢加入新太科技后,梁平也进入新太科技,负责当时公司的搬迁工作。

  “梁平那时做事比较踏实,并且生活检朴。”直到前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卢金树仍然对梁平有较高评价。卢说,梁平因此得到公司的赏识,并不断得到升迁。公开资料显示,梁平于2001年10月至2002年12月担任S*ST新太副总裁,2003年1月至2005年2月任执行总裁,2005年2月至今任总裁。

  卢说,在1989至1994年之前,他主要负责新太科技的技术与产品研发,与梁平是较为熟识的老同事,而且当时两个人住房相邻,关系也较好。之后,卢金树离开新太科技。

  2005年5月,在新太集团前董事长邓龙龙的要求下,离开新太已经十年的卢金树空降新太集团,后出任新太集团代理董事长。

  “我进入新太集团后,新太集团已面临严重危机,诉讼缠身、拖欠员工薪水、员工情绪激动、人才流失。”卢金树说道,“进入新太集团后的首要工作是处理员工欠薪问题及一些银行债务、私人债务问题。在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之后,我们便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问题。”

  今年5月,卢金树以新太集团代董事长身份第一次参加了S*ST新太的股东大会。“但在此次股东会上,我和梁平产生了公开的矛盾。”卢金树说道,“由于对前两年S*ST新太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问题的疑问,我在该次股东大会上投了反对票,而且梁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邓龙龙身上。”

  “之后,S*ST新太一位管理层举报了S*ST新太安徽电信项目违规。我们集团就此派人赴安徽取证调查,梁平对此也有所察觉,并在后期派人阻拦我们的取证工作。”卢继续说道,“这件事情使我们的矛盾更加激化。”

  “梁平虽然只是S*ST新太的总裁,但公司董事会是三三三结构,即新太集团推荐的三名董事,辽渔集团推荐的三名董事以及三名独立董事。新太集团推荐的三名董事中,有一名在加拿大,梁平也是集团推荐的董事,但辽渔集团虽然远在辽宁,对梁平也是支持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梁平就是S*ST新太的实际控制人。”卢最后总结说。

  查账与安徽项目之争

  目前,卢金树与梁平间的矛盾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新太集团要求对S*ST新太清查详细账目,二是安徽项目是否违规。据介绍,查账与安徽项目都已提起司法诉讼,正等待司法裁决。

  据卢金树说道,S*ST新太最近两年共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了8亿多元,除2004年计提的5亿元多元外,2005年又计提了近3个亿。“前5个多亿是在邓龙龙时代计提的,而这次3个亿是由梁平负责计提的,而且计提基本上是全额计提。在这其中,有1.3个亿是对设备的计提。计提的理由是资金缺乏,这部分设备过时了,而且只能做一些项目,而必须停掉另一些项目。”

  “但懂行规的人都知道,这些设备到目前仍然是很值钱的,而且这些设备的去向不明。”卢金树同时说道,“我是做技术出身,对设备市场非常了解。”

  由于有许多对财务上的疑问,卢金树便提出对S*ST新太的查账要求,但查账的要求被S*ST新太所拒绝。“虽然那时财务室在集团办公楼内,但我们并没有强行查账,而是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数日之前,S*ST新太将财务室从集团搬到了上市公司。“这可能是防止集团对他们的强行查账。”卢金树说道,“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大股东可以清查上市公司的账目,但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查账。上市公司拒绝查账,从另一方面证明存在着账务违规的可能。”

  另一方面,据卢金树提供的材料,2004年安徽电信96800/168扩容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79万元,有355万元最后转给了广州市锐智科技有限公司,而仅余24万转给S*ST新太。锐智科技取得大部分利润,但从合同的获得到工程的实施都是由S*ST新太员工完成。而且,锐智科技的法人代表谭民伟是梁平的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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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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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5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判还贷 S*ST新太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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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建军

  S*ST新太(3.58,0.17,4.99%)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要求公司归还1600万元贷款诉讼案的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立即归还贷款和支付98000元的律师费。




   



  S*ST新太认为,这笔贷款不是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贷款,而是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以私刻公章和财务章、私开公司银行账户,伪造董事会决议私自贷款所致。这些款项直接转入邓龙龙控制的关联公司,公司并未使用。由此,公司 认为此贷款属邓龙龙个人贷款诈骗,对此项贷款的合法性一直未认同,并于2005年3月进行了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审理中。同时,公司对以上贷款涉及的借款合同、董事会决议等公证文件进行了撤销公证的起诉,并且已经获得相关公证书撤销的行政判决。因此,公司对以上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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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面太烂了。两人都够黑的,一个好东西。看来,还会有不少官司在后面等着了。这样的公司股票你敢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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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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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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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参与拍卖企业的消息呢?谁交纳了拍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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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1、某投资咨询公司/财务公司--集团公司+辽渔集团+泽明公司3200万元受让公司5581.4万法人股--Xtera
2、5664.8594万股法人股将于12月1日进行公开竞价拍卖-1800万
3、同业:华为、中兴、高阳、青牛
4、非流通股12706万,如果10送3,余8894。流通股价格目前3.58,约3.2亿。如果为7元,值6亿,15元为13亿。
5、如果某股东在2级市场委托投资公司预先买入5000万,均价3.5,需要1.75亿。将来股改时的送股等于左手倒右手,注入合理题材,股价做到15以上。
6、此股技术上看已被控盘,3.8左右曾经10分钟没有成交,是一路被大单打压至3.04的。
7、基本面不算太烂,行业前景看好,业务势头不错,完全可以结合股改进行包装炒做。121看谁得到那拍卖的股权了,拍卖价格不会太低。有些人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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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8、担忧:拍卖价格远高于4000万元,使前期转让泽明股权有价格过低的嫌疑,会导致国资委、商务部审批的麻烦。但是如果是泽明得到了股权,一切又变得简明,不必等待原来转让的股权审批了。如果是华为、中兴同业得到股权,只要实力够也是很好的事情。
9、最理想的局面是泽明拍得股权,同时委托他人在二级市场购入流通股,作出整体计划,将可能一个很好的收购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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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10、泽明公司走在前台,其实背后应该还有辽渔集团、某辽宁集团公司做幕后合谋操作。这个应该是从辽渔股权转让前已开始合谋的局。
  11、涉及法院可能判决的款项已全额在04、05年做了计提,法院判决后,有些没有要求全额赔偿的就会被冲回,也会增加06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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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公司谁能搞清楚?搞不清楚,你还敢买?难怪有个吴老怪说中国股市是个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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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的原因在于它的技术形态,然后是可能的做局.做局者都不怕,我们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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