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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jaaa

[大盘交流] 【寻找高胜率图表】★实现技术分析与交易实战的有机结合专题汇总★兼个人发帖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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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郁闷,看过很多书后,也炒了几年股,总觉得自己好像懂了,但一买就跌,一卖就涨,总赔不赚,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了。郁闷的不行。陈江挺说过,忍无可忍时,请再忍一忍。我就熬着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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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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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认真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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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好的帖子,论坛的技术版是我最爱来的一个,常能发现好帖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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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好贴,永不过时

:*19*: :*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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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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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别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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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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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hao hao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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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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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了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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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占星飞飞浪王波浪研究家园

发表于 2008-8-1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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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贴如见人,握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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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看到这个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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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2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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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学习!谢谢版主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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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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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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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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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农家乐园”冤情惨案(悬赏1000万为求正义和公道!)

“农家乐园”冤情惨案(悬赏1000万为求正义和公道!)

尊敬的国民
令世人关注弱势国民希望的两会于08年3月初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在2007年10月1日颁布执行的《物权法》基础上,国家又再次在全会中庄严向国民承诺,08年国家一定要把依法治国放在首位,并再次警示警告各级政府官员,要秉公执法,不能侵害百姓的财产利益,侵害百姓的“人权”。让百姓看到了光明,感动不已。为此,再次把我所遭遇的不幸,向国家最高权威领导反映。
我叫贾文川,“农家乐园”业主,今年54岁。今再次反映我庄园真实艰难创业及不幸遭遇经历过程并望能及时得到各级权威领导的重视和法律的求助。
2003年1月1日,按照国家所颁布执行的新《土地法》所规定,在国家“三农” “观光农业”精神指引下,我与果园乡赖旺庄32户村民自愿签订了合法的土地承包协议(租地10余亩),本年3月25日破土动工,4月初路北区规划局下达口头通知并责令停工,原因是必须要经规划局批准,无奈停工数日,后经承包我工程(乙方)刘桂忠和我本人的及时奔找,果园乡政府于03年4月16日作出批示,并上报路北区农工部批准后,又由农工部上报市规划局,规划局副局长张淑敏(女)在了解情况后,明确指出“在农业用地上搞观光农业建大棚与规划局无关”。
03年4月18日再次动工。4月25日左右,外号名称唐山市副市长现果园乡赖旺庄村委书记吴兰华、村长曹国善指示该村电工把电又给我停了,原因是该二人想吃我的黑钱,我不埋单,这次停电迫使我再次停工,由于新引进40余万元的名贵花草树木急需用水,很快死了多一半。无奈我只好租用了一台大型发电机组(每月租金8000元),自行救助发电长达4个多月时间。在这期间,我向唐山市供电局提出申请安装一台100千安万伏的变压器,数月后终于得到供电局的批准,但没想到的是在安装时又遭受赖旺庄村委会上述二人的刁难拒绝,不允许供电局安装(目的就是想整我,想逼死我,让我败家)。后经供电局领导的劝说,数日后终于安装好通上了电,但由于该二人的恶劣行为已造成我经济损失30多万元。当时我完全可以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市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罪提起诉讼,但考虑还要在这块土地上生存再加其他人的劝说,我再次忍让了。
03年9月28日,副市长董宝泉、政协主席安邦、人大主席代表唐山市政府为我“农家乐园”开业剪彩,为了缓和与该村关系,我安排大堂经理和20名员工敲锣打鼓到赖旺庄村委会欢迎该村委会参加我“农家乐园”的开业,并准备酒席两桌(该二人没来)。03年年底,该二人为达到其害人的目的,又再次以卑鄙手段向路北区土地局写黑材料检举我,说“我在大棚内经商,触犯了《土地法》。”这一时期,赖旺庄村已改选了新的村长,叫杜国勇,在他的关注下,于03年11月14日分别以赖旺庄村委会和赖旺庄村20余名村民的身份向市政府、向市土地局反映我庄园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农民对我庄园的希望和支持,并望请各级政府领导按照“观光农业”精神给予保护。
04年2月24日,市土地局仍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处罚决定,5月20日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5月底我把上述情况向唐山市政协副主席迟作清、路北区陈区长(现任土地局局长)如实反映,各级领导经过实际调查后,在我人生艰难的时候,又再次得到市、区政府的支持和关注,致使路北区人民法院04年5月20日所作出的裁定未能生效执行,渡过这一灾难。政府的支持让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让我看到了希望。
04年8月为提高我庄园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来观光我庄园,我借款100万元引进一大批名贵果树,当时好多学校闻名而来,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同时还经常免费为西郊农民和消费者放映电影、唐山皮影、唐山评剧、二人转等地方文化。几年来为唐山市再就业工程吸收社会闲杂人员80多人,上缴地税80多万元,本应受到政府的表彰和保护。然而经过我多年的辛勤培育管理,各种名贵果树已果实累累即将丰收巨额贷额也有希望偿还之时,大祸又再次临头……。
05年夏季,天老爷不公下大雨,“农家乐园”马路中断交通数月,再加管理不善和拖欠70多名员工工资不幸关门。由于巨额贷款无力偿还,当年我离了婚。
06年11月7日,路北区规划局副局长王保奎未经市规划局知道批准的情况下,上欺下骗(这一行为市规划局张淑敏局长可以作证),以个人的非法侵权行为又再次向我“农家乐园”发出一份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强行拆除。其目的就是王保奎想吃黑钱。那时我在四川养病,“农家乐园”暂时租给单连春经营。有一天单连春给我打电话说:“贾总,市规划局下达通知了,限你三日内自行拆除‘农家乐园’”。我对单连春说:“让规划局出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就凭一张纸,他无权拆除。”当时我很生气,对单连春又说:“市规划局要拆就让他们拆,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胆子。”说完我放下了电话。数日后单连春又跟我来电话说:“贾总,你快回来吧,现在人心慌慌,员我们都不想干了,都要走,怎么办?”我对单连春说:“你放心,如果真拆了,我赔你损失等等”。
又过了一段时间,通过单连春的活动,最后我与单连春之间达成协议,我少收单连春一个月的承包费(25000元),把这笔钱给路北区规划局副局长王保奎,我再次问单连春这笔钱给了以后,规划局是否还来捣乱。单连春肯定地说:“规划局王保奎说了,这笔钱给了以后,保证以后没事了,就可以合法经营了。”当时我为了在四川养病就默认同意了。事后王保奎更是得寸进尺,经常到“农家乐园”吃饭(因为我在四川),吃完饭不付款就走,连欠条都不打。在07年4月30日,“农家乐园”被拆除之前,王保奎在我庄园又吃了近3000元的饭费,最后由我支付了这笔本不应该我付的钱,太欺负人了。
我本不想向各级领导反映上述情况,因为人都是有良心的有感情的。俗话说:“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短。”但像王保奎这样不懂感情没有人性的人来说,今在痛苦中我不得不向各级领导反映这一真实情况,望调查取证(当事人单连春,手机:13933361188)(证人贾永正,电话:4443969)。王保奎这一行为已构成“敲诈罪”、“滥用职权罪”,应受党纪国法严惩,这一行为造成我巨大的经济精神损失,造成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也是这一行为,更严重地有损了党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他给唐山市政府领导,给赵勇书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也在这一行为误导下,另加路北区常务副区长张占忠偏听地方黑霸之言,在未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忽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误导果园乡党委书记孙志顺出尔反尔,知法犯法,于07年4月18日再次向我庄园签发了更为严重而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限期拆除通知”。
07年4月30日上午9时,路北区常务副区长张占忠以卑鄙的法西斯手段指令执法人员4人强行把我绑架,瞬间造成我精神失控仿佛就要英勇就义情不自禁地高声呼喊:“***万岁”,天旋地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痛苦的泪水中,眼看着自己一生的心血,五百多万元的投资(间接损失尚不可估量),100多万元的各种设施和名贵花草就这样被毁于王保奎、孙志顺、张占忠之手。更为恶劣的是,“农家乐园”被毁20日后,07年5月20日晚2点,张占忠又再次责令路北区城管局动用大型装载机夜袭我庄园,把所有3000多棵名贵果树全部铲平毁之一旦。致使黑霸阴谋得惩,该二人成了黑霸吴兰华、曹国善的遮阴伞和替罪羊,致使美好地鸟语花香、人间天堂和鸟内飞翔的大自然景观“农家乐园”观光园就这样在《物权法》颁布执行之年2007年不幸被毁。财产被“侵权”,人身被绑架,“人权”被丧失。“祖国啊,母亲”,落难中的国民此时多么希望能得到国母的爱戴和保护,惩恶为民还法律于尊严。
07年4月13日,按照唐山国土资源局、路北区分局西山口占地补偿规定,我“农家乐园”根本就不属城市改造拆迁范围,只属南新西道西出口马路两旁政府统一规划搞30米宽绿化带,按照西出口占地补偿规定,我本应得到合法的经济补偿,在此我想请问各级领导回答一个问题,在同样的政策规定下,同一个村庄,同一块土地上,为什么赖旺庄前村长曹国善在马路边开饭店、开旅店、开修理厂,不但没有受到国土资源局的处罚,相反给了100多万元的占地补偿?请问这是哪家道理?公平吗?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恳求各级领导伸张正义,惩恶除霸,为之于民!
07年6月至10月,我先后几次进京**,多次向国家权威领导写信反映,当农业部信访局最高权威领导和河北省省长办公室王主任(代表河北省政府驻北京全国人大信访局全权代表),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反问我说:“你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各权威领导不相信我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并几次下达国家权威信访处理意见。**期间,我为了真正了解观光农业的精神规定,农业部信访局领导对我解释说,“观光农业”国家目前从法律法规上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以当地政府作出的批示为准。包括颁发各种经营手续,视为合法。但按国务院“三农”政策所规定,观光农业允许有商业行为存在(包括餐饮、休闲、娱乐等)。河北省省长办公室(12345)王主任说:“搞‘观光农业’是河北省政府历年所支持的项目”,并继续说:“河北省政府鼓励支持老百姓搞‘观光农业’,但老百姓很难接受,你自愿搞这一合法项目,当初并又得到唐山市政府的支持,并合法经营五年了,五年后怎么会又是这样呢?”当时王主任看完听完我反映的情况后,很生气,于07年11月12日代表全国人大信访局向河北省人大信访局下达了处理指令,责令唐山市政府尽快处理此事。但由于王保奎迟迟不能拿出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故意拖拖时间,致使本冤案不能及时结案。为此,望请国家各级权威领导真正按两会承诺以法治国,让百姓财产利益“人权”不受侵害还我于公道!悬赏1000万为求正义和公道!
此致

                                              落难国民  贾文川  手机:13903374334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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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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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觉得比尔.威廉姆的<<证券混沌操作法>>值得学习吗,谢谢:*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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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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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俱乐部股票实战俱乐部大盘不是我家开的

发表于 2009-1-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d:1* *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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