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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天

关于公开处理忘情剑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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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ok,I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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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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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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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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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版说错了!!!如果忘忘的水平低还可以谅解,问题在于看他的文采,水平确实很高,但以这样的高水平作出这样低水平的预测准确率,除了别有用心就很难用其他理由解释,因此才更可恶!更该杀!

坚决拥护封杀忘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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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嘴无聊!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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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Sample TextSample Text但凡骗子,其文采都很有一些的。
比如汪梦飞,比如严为民,再比如早期的赵笑云,比如当今活跃在各个电视台股评栏目中的前台骗子。

比起那些黑嘴,忘情剑,“北京小妞”(现在她终于把性别变回来了——北京小妞朋友正是本来的北京小妞),甚至老法师,他们的口才文采都还只是徒子徒孙辈分


[ 本帖最后由 回到未来 于 2006-3-5 2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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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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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   呵呵  杀他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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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5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决定  ,呵呵,顺便看看我有表决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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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本身就是一个宽舒的地方,畅所欲言可以活跃气氛,至于正确与否在什么地方都是靠自己来判断.作为楼主权利是靠大家奉献,能够公开来征求大家的意见,说明你是一个识大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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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狗头军师 于 2006-3-5 13:18 发表
忽悠别人买权证抛股票,已经超出一般股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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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叫忘情剑再发个帖子上来,把它的操作马上贴出来,看看他是不是按他说的那样操作,这只是一种愿望,其实我感觉他的错误就是心口不一,在一波很好的行情中搅乱了人心,这就是他的错误所在。禁止他也是不得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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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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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93年入市,关注本坛也有三年了,只是一直做为游客。观棋不语。因投票不够资格,特在此表达!论坛本是开放言论之地,多空各由人说。如果说误导了谁,那也是活该。这不由人想起天下无贼刘德华对傻根的评语、、、、、、、
对弱智者,保护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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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新来,发现原来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不了解当事人及事情的经过,但对这事我想说:

对于通过投票来决定对一个人的处理,这种方式太原始了吧,人类的文明要倒退多少年?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希望论坛经这事后也定出相应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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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自己的见解,不应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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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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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权限在40,我的只有30,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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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对那些水平不高,误导俺们的人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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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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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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