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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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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6 金山股份生命历程: 2005年9月29日
金山股份:股改方案为每10股流通股获得3.8股
金山股份(600396)董事会通过《关于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议案》: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通过向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3.8股。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计算支付对价的股份数量共计2907万股,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丹东东辰经贸总公司和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同意并将履行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后的金山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向金山股份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使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金山股份的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由东方新能源实际持有的,现仍登记在沈阳金天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170万股非流通股应该支付的对价,不论过户是否完成,均由东方新能源支付;由东辰经贸实际持有的,现仍登记在沈阳冶金工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发公司名下的,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28.9万股非流通股应该支付的对价,不论过户是否完成,均由东辰经贸支付。
2、非流通股股东东方新能源承诺自其所持非流通股(包括由其实际持有的,现仍登记在沈阳金天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170万股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48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出售股份。东辰经贸(其所持股份包括由其实际持有的,现仍登记在沈阳冶金工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发公司名下的,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28.9万股非流通股)和深圳联信分别承诺:自其各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各自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为保持金山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价的稳定,东辰经贸、深圳联信还分别承诺在其各自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及相应限售期满后48个月之内,在保荐机构的监督下,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股份,其出售价格分别不低于每股5.8元和4.8元(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及派现时,按复权价计算)。
4、非流通股股东东辰经贸承诺,将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费等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4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21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19日-10月21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9月28日之前公告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8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本公司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 (024)23229022-320、(024)23229287-358、368
传真: (024)23229139
电子信箱: syjsrd@online.ln.cn
公司网站: http://www.600396.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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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啊,怎么600396承诺卖出的股价低于目前市价啊,这里面可能大有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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