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操作的对应策略(随笔感想)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m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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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操作的对应策略(一)
最快估计权证推出的时间也应该在8月底,目前来看,最有可能推出权证的公司应该是宝钢和长江电力。ETF也是很有可能推出的品种。
首先看看国家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推出权证这种金融衍生工具?
对比台湾、香港股市,推出权证的时期都是股市处于上升阶段,而发行的最多的也是认购权证(发行的认购/认沽权证比例大概是7:1左右)。
而国内股市还处于熊市低迷的阶段,在这个时候推出权证的确有政府的深意。
权证的首要功能就是一种融资工具,特别是发行认购权证。而中国又面临特殊的情况,就是非流通股份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推出权证方案的基本上以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为主,而最关键的就是虽然是采取第三方发行的方式,表面上是属于备兑权证,实际上标的资产就是以非流通股股份为标的。所以实际上,发行认购权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变相的将非流通股股份流通。从新的权证暂行办法来看,也没有明确说明,认购权证的标的资产到底是非流通股还是流通股,看来有点想蒙混过关。
但是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可以肯定,该公司希望发行标的股票是非流通股,存续期估计在6个月左右(提前变相流通融资),欧式(避免中间价格波动,便于公司操作),认购权证(到期直接变相流通)。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电力和宝钢为什么要推出这么复杂的权证方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给以后发行权证铺路。还有就是容易让投资者麻痹,把流通方案中的权证和以后发行的权证混淆起来!
在长江电力方案中,如果是10股送1份认购权证,那么假设权证的行权比例是1:1,则6个月到期非流通股股东赠送23260万股。说实在,所谓的给予流通股股东的补偿问题本身就是个笑话。现在持有股票的流通股股东凭什么都能得到补偿?最该补偿的是当年天价发行买入的股民,还有就是流通后,以高价买入非流通股股东抛出股票的股民。前者已经多半跑了,后者死了也得不到补偿。奇怪的很啊!难怪国外QFII认为流通方案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但是,如果长江电力推出新的权证发行,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如果推出认购权证23260万份,存续期6个月,行权价格肯定要有一定溢价,假设8.5元,发行价格假设0.9元。结果就是,发行商首先赚到23260万*0.9的发行费。注意,国外的发行商发行权证是要承担风险的,特别是美式权证,要实现风险对冲是很困难的。因为国外发行权证后需要从市场上回购标的资产对冲风险,在国内,如果标的资产是非流通股,则根本不用,而且成本极其低廉。对于发行商和上市公司简直就是不能再好的方案。然后6个月后,假设最后五天平均收在8.5元以上,则上市公司卖出23260万股非流通股,按照净资产成本计算,也有每股6元左右的盈利!简直太好了!
至于股改意见中关于非流通股股东不能在12个月内减持的规定就架空了。而且比较巧妙的架空了。
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就是,发行认沽权证吗?
现在有消息说宝钢会发行认沽权证,而且第一份方案也有包括认沽权证的内容。
我觉得没有认沽权证的权证市场本身就是不健全的。又回到单向操作的老路子上来。而且股市处于熊市,更应该发行认沽权证来对冲风险。
关键就是,发行商发行认沽权证,就是对标的股票积极看多!这个不正是上市公司信誓旦旦保证的吗?既然积极看多,为什么不敢发行认沽权证?
分析下来,也是对的,股市处于熊市中,还要担心一些资金故意打压价格,造成权证的套利。
关键的关键就是,上市公司或者发行商不愿意回购自己的股票,对这个价格位置没有信心。而且发行认沽权证没有办法减持手上的非流通股股票。没有油水的事情上市公司不会干的。
还有就是,如果发行认沽权证对于投资者来说,能够利用起来保护自己的头寸。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行权价格、存续期、行权比例、权证类型的设定问题。
现在现有的权证方案里面,只有在行权价格、行权比例的设定,在存续期和权证类型等方面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出来。关键还有权证的发行价格问题。
从台湾香港的相关经验来看,存续期都在12月以上(我们设定的6月起本身就给权证带来很大的风险),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基本上都要比标的股票价格高出15%左右。权证的发行价格一般会溢价30%左右。这种方法不能直接套用过来。我估计两个上市公司发行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都要比市价稍低些(我们如果是非流通股票,则发行溢价不能用流通股票价格计算,比市价低是绝对应该的),权证的发行价格溢价应该接近0%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权证类型方面估计还是以欧式权证为主,发行美式权证的可能性较小。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内没有市商的规定设计?
这个问题其实上交所权证研究小组提出过,要规定市商的设计,但是最终办法出台缺了这一块内容。如果是欧式权证,加上标的为非流通股,发行商的作用已经降到了很大程度,不需要回购标的资产对冲风险就非常简单了,基本上没有任何风险。因此作为维护流通交易量的必要性就不大了。但是,如果在权证存续期后期,会出现交易不连续的情况,如果没有市商保证交易连续性,可能存在暴跌的极大风险。这个可能为权证的运作带来很大的隐患。
现在看看我们在权证方面的策略如何?
上市公司集中在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上。
假设长江电力发行认购权证,6个月的存续期。那么,可以想象,从上市公司角度来看,肯定希望维护公司股票向上走势来为认购权证营造气氛(如果发行认购权证期间,股价下跌过大,必然严重影响权证的发行)。在权证发行后,也希望股票维持向上走势(也不能过河拆桥,不然下一次发行就容易失败),特别希望通过认购权证的暴涨带动市场的想象空间。长江电力也在方案中提出用40亿资金维持股价的走势。这个小小的要求上市公司还是能保证的。过了这个发行期间,股票的走势就无关大局了。从国家来看,同上市公司的想法基本一样,保证权证发行的顺利进行,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保证,也为吸引游资提供一个良好的操作工具和平台。同时也帮助一部分券商解决点钱的问题。
从游资或大资金来说,有两个方法赚钱,一个是跟随上市公司,积极买入股票,吸收筹码。在权证发行后突然抛出股票,打压股价,造成刚发行的权证走势出乎大多数人的想法,然后低位大量吸收权证筹码,然后再重新在低位重新拉升股票,同时卖出权证获利。这个方法其实不太容易,因为标的的流通盘较大,想控制盘面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而且容易受到上市公司的干扰。但是很出其不意,操作好可以大量盈利。
另一种方法就是简单的在权证上市后直接买入权证,然后同时拉升股票,卖出权证。
从普通股民来讲,应该说,长江电力和宝钢复盘方案通过后都应该具备上涨的要求,可以逐步加仓两只股票(我更喜欢长江电力一些),当然
,要考虑目前大盘的走势和8月10日的中报问题。在权证发行前抛出股票,买入认购权证。
但是,认购权证还要看具体的细节设计。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太差,应该可以积极的买入。但是要注意存续期,例如6个月的认购权证,简单来说,每过一个月手上的权证价值就要减少1/6。(简单计算,正常的计算要用B/S模型计算价值)。
可以预计,这个投机最失败的,就是最后在行权日末期买入认购权证的投资者。他们将真正的为上市公司全流通买单,而且他们是没有任何什么补偿的。当然,国家和这两家上市公司也不会让他们权证价外,成为一些废纸,但是行权后,第二天抛出股票的时候,将面临亏损的局面。
如果同时发行认沽权证就复杂多了,还要想想看看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呵呵。
[ Last edited by mting on 2005-7-30 at 18: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