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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本市场提示:
市场概述
二级市场:
上周市场仍然延续了近期以来的弱势特征,但股指波动幅度有所加大,成交量较前一周也有所放大。周二,股指一度于盘中接近千点,但在金融股、指标股的带动下于当日收出长阳,但随后三天继续回归下跌通道。从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围绕上证综指的千点大关,本周市场中政策面与资金面、政府与市场角力的痕迹非常明显。
与政策面暖风频吹相比,来自半年报业绩方面的信息却是偏冷的。从信息披露的进展来看,市场对上市公司业绩增速放缓的预测正在成为现实,一方面,预亏公司逐渐增多;另一方面,一些公司纷纷调低业绩预期。上述预减或预亏公司中,几乎所有的股票上周无一例外地均以重挫或下跌作出了反应。
一级市场:由于市场持续低迷,以及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推出,发行节奏被控制,自5 月份以来一直无融资项目推出。
首发:无。
再融资:无。
政策动态
稳定市场和推进改革措施近期将付诸实施。为了推动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保证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中国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深入落实“国九条”为主线,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已经国务院同意,正由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允许基金公司用股票质押融资;加大社保基金和国有保险公司入市力度;在现有40 亿美元QFII 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60 亿美元的额度;根据企业自主投资相关规定,将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股市的限制性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的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启动全面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前暂停新股发行,今后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一律实行改革后的新机制;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停止再融资。
推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流通股、吸收合并等以市场为导向的并购重组试点;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实施绩差公司优化重组。对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保荐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同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在抓紧建立。
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已在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分行业持股比例指导性意见,稳定改革的扩容预期;对改革后公司设置单独交易板块,研究开发相关金融衍生产品
上证所新股上市首日价格设限:以发行价为基数,上限为11 倍,下限为50%。上证所7 月14 日发布《关于对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设置申报价格限制的通知》,对原先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的申报价格设置限制。此举意味着原来没有限制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格将受到限制。另据记者了解,增发新股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恢复上市首日的交易将被视作类同于新股上市交
易首日,受同样的价格限制。
根据《通知》,上证所对原先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交易品种的申报价格的限制以该品种前收盘价为基数,没有前收盘价的,则以发行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30%),下限为前收盘价×(1-3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上市首日的基金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上市首日的股票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债券回购没有申报价格限制。
市场聚焦
信贷增速明显回升,外汇储备再创新高。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的今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显示,6 月货币信贷增速明显回升。6 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5.7%,比5 月末高1 个百分点;6 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4653 亿元,同比多增1832 亿元。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7110 亿美元,同比增长51.1%;今年上半年外汇储备增加1010 亿美元,同比多增337 亿美元。
7 月15 日,苏泊尔修改对价方案。公告显示,公司决定修改原改革方案中对价的具体计算方法。同时,还调高了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增福和公司股东、董事长苏显泽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底线,将此三方在规定期限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底线由“不低于9.39 元”修改为“不低于13.50 元”。
此外,修改方案新增规定,在实施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低于每股5.90 元,则苏泊尔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以不高于5.90 元的价格增持公司股票。
“破净公司”趟新路,农产品改革方案终亮相。农产品7 月14 日正式公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在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 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 元/股的价格将所持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同时其他法人股股东承诺,赋予公司建立管理层约束和激励机制的股份。该回售价格相比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股票停牌除息后的股价3.35 元,有26.87%的溢价。
公司其他法人股股东则承诺,将持有的农产品股份的50%,按照不低于公司被批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前的交易日收盘价3.4 元/股且不高于3.66 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管理层,用于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实施有效长期的激励。管理层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同时必须预先交纳0.8 元/股的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此外,纳入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自管理层约束和激励计划开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三年后按中国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农产品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自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周五,农产品公布方案后复牌,股价开盘涨停,买盘巨大,并最终以涨停报收。
鲁西化工10 送3。鲁西化工7 月14 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每10 股送3 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在取得流通权后的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此外,公司唯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控股股东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鲁西集团持有的鲁西化工现有股份三年内不减持;上述承诺期满后两年内,鲁西集团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鲁西化工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5.20 元/股。
7 月13 日,广州控股公布方案,三家试点公司修改对价方案。
广州控股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赠2.5 股对价。根据公告,除遵照的“爬行减持”要求外,广州发展集团承诺将按国家产业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自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亨通光电公告显示,公司决定修改原方案中的对价支付标准,将原方案中的10送3.5 股对价提高为10 送4.5 股。同时,新方案对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增持社会公众股的计划也作了修改,亨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亨通光电股票任意连续2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人民币4.75 元(原方案为4.32 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则亨通集团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亨通光电的股票,直至亨通光电的股票价格高于4.75 元或者累计买足500 万股。”
传化股份修改后的方案显示,传化股份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自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在遵守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5.00 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所持有的传化股份股票。关于每位流通股股东应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修改后的方案规定,按照流通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中持有的传化股份流通股的数量乘以0.45 计算,结果不足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七匹狼公告称,公司决定将原方案中的“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根据修改方案,原方案中的“当股价达到一定条件时不受流通限制的流通股股东有权利将其持有股份的20%按照5 元/股的价格卖给公司控股股东”修改为:当股价达到一定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市场价格”与5 元的差额按不受流通限制的股份的2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不受流通限制的流通股股东。
国有股定价原则有待修改。“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曾被业内人士称为国有股转让的一条“红线”。如今,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这一定价原则正面临着挑战。
国资委2003 年底颁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但在股权分置改革第二批试点的42 家企业中,韶钢松山的股价已跌破每股净资产,但其对价方案突破了“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的规定。业内人士估计,类似情况还会出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已有270 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
市场认为:上市公司国有股这部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标准,应该从静态的净资产转向动态的盈利能力和股票市值。但在国有股不流通的情况下,流通股股东很难参与国有股转让,缺乏充分“竞价”的国有股转让因此难以形成一个真正
合理的交易价格。如今,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一个具有充分流动性的市场将形成,这将为国有股的定价提供一个有效平台。因此,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定价机制变革也将水到渠成。
7 月12 日,郑州煤电、天威保变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凯诺科技修改方案。
作为第二批试点公司中唯一一家提出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郑州煤电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综合方案。
郑州煤电方案显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3 股对价。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郑州煤电拟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通过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煤集团不超过2 亿股股份,然后予以注销的方式达到缩股目的。回购资金由大股东占用款及补偿费两部分组成,回购价格将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连续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6.17%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不高于3 元。同时,郑煤集团承诺在实施定向回购后,对郑州煤电占用资金的剩余部分将用自有资金补足。若股东大会未能通过定向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天威保变董事会方案主要内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4 股对价,高于原来每10 股送3.35 股的预案。同时,公司大股东天威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51%;所持非流通股份在限售期内减持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即7.13 元/股;在适当时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维护股价,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凯诺科技董事会于7 月10 日审议通过了有关修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提高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标准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公司股票的条件。
公告显示,公司调高了原方案中的对价标准,将对价从原来的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2.5 股股票,”修改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 股股份。”另外,提案还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做出了调整。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海澜集团公司及江阴市第三精毛纺厂现承诺: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只有当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10 元(原方案为6.04 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7 月11 日,韶钢松山、人福科技、申能股份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捷股份修改方案。
韶钢松山(000717)将实施每10 股送3 股的对价方案,并提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据了解,该方案的制订没有受到公司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的影响,没有同净资产挂钩,而主要是以流通股股东在改革后所持股票市值不低于改革前持股市值作为对价计算依据。韶钢松山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韶钢集团除了作出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减持价格承诺之外,还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两个月内,如果韶钢松山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或者根据韶钢松山股价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投入不超过2 亿元资金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同时,韶钢集团拟以改革方案实施12 个月后能够流通的6705.6 万股股份(2004 年度每10 股转增6 股后相当于总股本的5%),对公司中高级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
人福科技(600079)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将获得2 股对价。控股股东当代科技补充承诺,5 年内不减持;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公司股价若连续5 日收盘价在3 元以下将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5%的股份;2005 年利润增长若未达到20%,则追送改革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的10%给流通股股东。同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若股价在3.73 元以下则不减持。
申能股份(600642)前两大非流通股股东申能集团和国泰君安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 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此外,中捷股份(002021)控股股东承诺,提高改革后出售股份的价格底线。中捷股份实际控制权人蔡开坚及其关联人蔡冰、中捷控股承诺: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3 年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出售;此后24 个月内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2.99 元。该价格比此前方案披露的8.66 元提高了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