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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历史的方案将进一步摧毁中国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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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视历史的方案将进一步摧毁中国的股市!!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万岁爷 浏览:2935 回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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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参加了韶钢松山的网上改革路演,才第一次发现:原来现在这些保荐人做出的方案是基于“即时”而不是“历史”的前提来做的,是抛开历史来谈改革的,非常可怕!
      按照这种改革,改革只会给市场带来下跌压力而不可能是上升动力!也就是说:一个股票,其价格即使从100元跌到了2元,如果他们认为改革后股票可能会跌到1元,那么,改革的方案是:流通股股东将从非流通股股东那里以10股获得10股作为对价。
       至于历史上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作出了多少贡献?股价由100元跌到1元才是合理定价的原因,是因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使其一文不值还是其他原因?.......这一切均不在考虑之列!!
      中国股市将在这些只顾挣保荐费而迎合大股东的保荐人手中遭到进一步的蹂躏!为改革方案能通过,为愚弄广大中小投资者和蒙混过关而作出各种复杂的方案...这一切将进一步摧毁中国股票市场!!!!!


附网上路演的几个问答:

嘉宾: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投行部总经理 保荐代表人——舒兆云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副总经理 保荐代表人——许 冰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业务董事 保荐代表人——姚晨航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旭明 先生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余子权 先生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树生 先生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 二 先生

第242号问题内容:
  强烈要求回答!一、 关于对价形成的依据,股改方案为什么只字不提韶钢股本的历史构成?如果按照历史成本来算,公司股改对价应该是多少?  (作者:韶钢流通联盟11 问余子权于:2005-7-15 14:43:31)
  
  余子权 :我个人的理解,股权分置,支付对价,更多是一个即期的概念,是大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东即期支付的一个对价,我们确定对价的出发点,是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必须能保护流通股东所持股票市值,至少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不受损失。谢谢!




第160号问题内容:
  我通过翔实的计算,在正确考虑97年到现在10转6派2实施后的历史成本基础上,公平的对价应该为10送8.97股。我随时可以提供详细的计算过程!请问如何解释?  (作者:老张 问刘树生于:2005-7-15 14:26:41)
  
  刘树生 :我个人的理解,股权分置支付对价,是一个即期的概念,是大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不是对历史成本的一种补偿。


第162号问题内容:
  公司股价跌破净资产,投资者损失巨大,公司最终确定的支付对价是否对流通股股东有足够补偿?  (作者:刘小姐 发言于:2005-7-15 14:28:09)
  
  许冰 :(1)10送3是通过与流通股东充分沟通行成的方案。在方案推出之前,我们通过投资者恳谈会、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对价本身是对流通权的定价,不具有弥补流通股股东二级市场损失的作用。首先我们对流通股股东因投资公司股票遭受较大损失而表达出需要补偿的心情表示理解。但同时,我们也要指出,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的因素有很多,如证券市场政策变化、市场投资理念、投资心理、股市整体的估值水平、宏观经济、企业所属行业景气周期、企业经营业绩,以及其他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公司股价下跌,一方面是由于整个股市的价值中枢持续下移,另一方面也包括市场对钢铁行业整体估值水平变化的影响。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并不能构成对不同持股成本的流通股股东损失的全部“补偿”。
(3)此外,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稳定股价,控股股东韶钢集团做出了增持承诺,在股权分置实施完成后,在韶钢松山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或者根据韶钢松山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韶钢集团将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韶钢松山的社会公众股,投入资金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表明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乐观,并有助于维护公司股价保持在合理的区间。
谢谢!



第125号问题内容:
  10送3股的方案是怎么来的。  (作者:刘席东 问黄旭明于:2005-7-15 14:14:05)
  
  黄旭明 :确定对价的出发点是:兼顾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必须能保护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不因股权分置改革遭受损失。
(1)支付的对价必须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截至2005年6月17日,韶钢松山A股股票收盘价格为5.69元,考虑2004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10转增6及年度利润分配10派2后之除权价格为3.43元,以此价格估计流通股股东持股市值。根据韶钢松山已公布之200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韶钢松山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25元(扣除所得税抵免因素为0.193元),据此推算2005年度韶钢松山每股收益为0.83元,考虑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10转增6后除权之每股收益为0.52元。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以5-5.5倍动态市盈率保守估值,则韶钢松山合理均衡股价应在2.60-2.86元之间,取中间值来测算,则方案实施后韶钢松山公司股价估计为2.73元。若以3.43元估计改革前股价,则根据方案实施前、后流通股股东持股市值的变化,为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失,韶钢集团为获得流通权而支付的对价应不低于41,462.4万元的价值区间。
(2)对价价值的衡量
韶钢集团支付的对价为向每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票,共需支付17,769.6万股股份,按照方案实施后韶钢松山估计股价2.73元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份总价值为48,511万元。该对价能够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3)结论
根据上述测算,本方案实施后,韶钢松山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同时,原流通股股东拥有的韶钢松山的权益将相应增加30%,持股比例由44.17%提高到57.42%。在股价合理的波动区间内,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能够保护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不因股权分置改革遭受损失,而在股价上涨的情况下,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更高的收益,流通股股东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谢谢!

[ Last edited by 万岁爷 on 2005-7-15 at 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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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活梅 + 10 2005-7-18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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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5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是改革的支持者,但看到目前的改法,我反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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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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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人类的共性,小泉对中国也是这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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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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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8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dujianxing at 2005-7-16 23:31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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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8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万岁爷 at 2005-7-15 19:02
我本来是改革的支持者,但看到目前的改法,我反对改革!!

同感,现在我对股权分置的预言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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