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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夕阳武士㊣

⊙⊙⊙⊙⊙ 2005年06月17日实战看盘交流专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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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证 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发[2005]51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
  第三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报送备案材料。
  第四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股份中应当忠诚守信,勤勉尽责。
  第五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就股份回购事宜出具专业意见。
  上述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对备案材料进行核查,并保证其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回购股份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五)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
  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5个工作日或者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第十二条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该等股东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章回购股份的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回购股份预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二)回购股份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估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
  (三)结合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回购方案的可行性;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六)对董事会实施回购方案的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载明“本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
  第十九条上市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后,可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回购股份备案材料,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回购股份的申请;
  (二)董事会决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上市公司回购报告书;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参与本次回购的各中介机构关于股东大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九)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回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三条回购股份预案所列事项;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三)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还应当披露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股东委托办理要约回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公司回购股份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涉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否已得到批准;    (三)公司回购股份是否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中国证 监会自受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回购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无异议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在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前,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帐户;该帐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已回购的股份应当予以锁定,不得卖出。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
  上市公司距回购期届满3个月时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撤销回购专用帐户,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特殊规定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负责办理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份变动报告中披露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第五章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在公告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将回购所需资金全额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应当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中国证 监会有权要求其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对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 监会责令其予以纠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进行欺诈、操纵市场或者内幕交易的,中国证 监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第三十七条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 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业务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Last edited by 草地 on 2005-6-16 at 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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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该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增持股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增持社会公众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可以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二、拟增持股份的控股股东应当将其增持股份计划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公告。
  增持股份计划应当包括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的承诺。
  三、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入该公司的股票。
  四、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股份计划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该股东应当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六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实施维持公司上市地位的方案。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监发[200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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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天600026跌停来看,比较真实的反应基金重仓股的真实意图,就是出货,出货,在出货。而且现在市场不少的票票已经创出新低了。在这个位置出货,可见以后下跌的幅度,所以,大家一定小心加万分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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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明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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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少人都准备早盘冲高出货吗?
那明天直接打压震出恐慌盘,,那还要出吗?
然后再拉起.会有人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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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5亿



  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产支持证券试点的顺利进行,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现予公布。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条 受托机构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资产支持证券发起机构和接受受托机构委托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机构应按照信托合同和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受托机构提供有关信息报告,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受托机构、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机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等相关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拟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受托机构应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的第五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披露发行说明书、评级报告、募集办法和承销团成员名单。
  分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其第一期的信息披露按本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自第二期起,受托机构只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第五个工作日披露补充发行说明书。
  第六条 受托机构应在发行说明书中说明资产支持证券的清偿顺序和投资风险,并在显著位置提示投资者:“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应当认真阅读本文件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证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证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证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第七条 受托机构应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的当日或次一工作日公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情况。
  第八条 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受托机构应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日的三个工作日前公布受托机构报告(编制要求附后),反映当期资产支持证券对应的资产池状况和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对应的本息兑付信息;每年4月30日前公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受托机构报告。
  第九条 受托机构应与信用评级机构就资产支持证券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作出约定,并应于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31日前向投资者披露上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条 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布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并于大会结束后十日内披露大会决议。
  第十一条 在发生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临时性重大事件时,受托机构应在事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提交信息披露材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本条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 发生或预期将发生受托机构不能按时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二) 受托机构和证券化服务机构发生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违法、违规或违约事件;
  (三) 资产支持证券第三方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
  (四) 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五) 信托合同规定应公告的其他事项;
  (六)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规定应公告的其他事项;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不迟于收到信息披露文件的次一工作日将有关文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除适用本规则外,还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9号)等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受托机构报告编制要求
  
  一、受托机构和证券化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各档次证券的本息兑付情况,包括各档次证券入库时点的本金金额、本期期初及期末的本金余额、证券票面利率、本期本金和利息支付情况、本期利息迟付情况、本期本金损失情况以及评级情况等。
  三、本期资产池统计特征说明,包括贷款余额、贷款数目、加权平均贷款利率和加权平均剩余期限等。
  四、本期的资产池本金细项分列(含正常还本金额、本金提前结清金额、部分提前还本金额、处置回收本金金额及回购贷款本金金额等)和利息(含税费支出)细项分列的说明。
  五、资产池提前还款、拖欠、违约、处置、处置回收及损失等情况。
  六、内外部信用增级情况说明。
  七、资产池中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信托资产情况;法律诉讼程序进度。
  八、依信托合同所进行许可投资之投资收入或损失之总金额等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5号
  
  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等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同期各档次的资产支持证券应作为独立券种分别注册。
  二、受托机构申请其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其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同期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三、资产支持证券应以现券买卖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四、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不得认购、买卖其发起或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但受托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或合同)进行提前赎回的除外。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公告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和托管结算细则,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并做好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和本息兑付等有关工作。
  六、同业中心负责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该季度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本息兑付和信息披露等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辖区内机构投资者的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监测、监督与分析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行报告。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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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财网讯:(600031)三一重工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计划如下:三一集团决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之内,将根据三一重工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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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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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顶一下 去睡觉了 明天早上见 祝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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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慢得已经不能容忍了,下了.
这样慢交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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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草地 at 2005-6-16 22:56
论坛慢得已经不能容忍了,下了.
这样慢交流什么?

算了,自我来这里就这样了.除非上边想搞好,否则我们也无奈啊:*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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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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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有趣的现象,现在只要跌一跌就出利好,看来主力跟各部委的博弈中间,主力是占了上风的,要逼出更大的利好足以支持一轮大的行情,看来再来一波下跌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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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空仓期待明天.也是上周一以来第一次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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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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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16日晚间中财证券信息快报  
2005年06月16日 20:00:50 中财网

★中财网讯:(600744)华银电力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71164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扣税后应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中财网讯:(600054900942)黄山旅游黄山B股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302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B股股利以美元支付,每10股派0.12082美元。

★中财网讯:(600537)海通集团公司法人股东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67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质押期限一年。质押到期后,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中财网讯:(600830)大红鹰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627202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中财网讯:(600240)仕奇实业公司自2005年6月9日起正式更名为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自2005年6月23日起更名为华业地产,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中财网讯:(600077)国能集团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百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百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04%。

★中财网讯:(600375)星马汽车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年末总股本12498.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中财网讯:(600520)三佳科技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1130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

★中财网讯:(600368)五洲交通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44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现0.072元。

★中财网讯:(600313)中农资源选举李小平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中财网讯:(600373)鑫新股份公司与华意压缩同意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方式,互为双方在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双方按同等额度、同样方式互为担保金额控制在人民币7000万元以内提供担保,互保期限自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双方为此签订《互保协议书》。

★中财网讯:(600306)商业城公司收购贝瑞德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4386万元。收购沈阳大和持有的世达公司44.5%股权,收购价格为3827万元。

★中财网讯:(600201)金宇集团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18426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8元。

★中财网讯:(600122)宏图高科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用其持有公司的25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用于人民币贷款,并于200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期为一年。

★中财网讯:(600100)清华同方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累计为4.11亿元,其中对外担保解除发生额为3.18亿元,对外担保新增发生额为0.93亿元,因业务开展发生的承兑汇票发生额累计为0.47亿元。

★中财网讯:(600148)长春一东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底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7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10股0.333元。

★中财网讯:(600312)平高电气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3119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中财网讯:(600636)三爱富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2003年度和2004年度合计可抵免企业所得税19004200.4元。

★中财网讯:(600132)重庆啤酒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63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中财网讯:(600497)驰宏锌锗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中财网讯:(600311)荣华实业公布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

★中财网讯:(600237)铜峰电子公司股东上海泓源聚实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泓源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于2004年8月31日予以冻结。现铜陵市鑫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05年6月29日上午九时在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铜讯大厦五楼对该冻结的股份进行拍卖,该笔300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

★中财网讯:(600170)上海建工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年末总股本71929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5元(含税)。

★中财网讯:(600128)弘业股份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199447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中财网讯:(600696)利嘉股份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675)中华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企实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上海东方滩涂造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投资开发上海南汇东滩地块的协议。中企实业与东滩造地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中止上述合作开发上海南汇东滩地块事项。协议约定,东滩造地公司按期支付中企实业已经投资到位的资金款项,同时对中企实业进行补偿。本次交易涉及退回的本金及补偿款总额46562.848万元。

★中财网讯:(600198)大唐电信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806)交大科技选举雷锦录任公司董事长。

★中财网讯:(600794)保税科技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家港保税区保税实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590万股,以及公司第三大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开发总公司通过行政划转的方式划给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公司国家股股份985.2万股。

★中财网讯:(600403)欣网视讯选举张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中财网讯:(600862)ST纵横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702)沱牌曲酒选举李家顺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中财网讯:(600608)上海科技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425)青松建化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度末总股本184927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17元。

★中财网讯:(600248)秦丰农业公司和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民生银行贷款2000万元,期限半年2005年5月30日到期。公司未按期支付还款,民生银行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执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公司(母公司)、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扣留、提取公司、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单位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公司、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查封公司所有的已抵押给申请人的其位于杨凌示范区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查封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所有的已抵押给申请人的机械设备;冻结公司在北京秦丰雄特奶牛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权益及股息、红利;冻结公司在杨凌绿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权益及股息、红利。

★中财网讯:(600984)建设机械公布2005年上半年度业绩:预计200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4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0049981.03元)。

★中财网讯:(600762)ST金荔公司为大股东的关联方广东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220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2001年7月,广东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22000万元贷款时,将自己帐上10000万元存款作为质押,公司大股东广东金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拥有公司的47715200股股票为其22000万元贷款予以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中财网讯:(900951)大化B股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305)恒顺醋业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中财网讯:(600146)*ST大元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宁夏综投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4000万股(占总股本70%)协议转让给实德投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8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9120万元。

★中财网讯:(600001、110001)邯郸钢铁、邯钢转债公司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8元/股;回购数量不高于6000万股;以回购6000万股计算,回购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4.027%,占流通股本的12.161%;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中财网讯:(600031)三一重工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计划如下:三一集团决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之内,将根据三一重工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

★中财网讯:(000613)*ST东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黎愿斌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郑继荣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

★中财网讯:(000676)思达高科公司A股股票于2005年6月14日、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三天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达到跌幅限制。

★中财网讯:(000980)金马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共计250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

★中财网讯:(000980)金马股份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资金占用余额43,592,772.07元。上述担保问题在2005年底前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在2006年底前解决。

★中财网讯:(000401)冀东水泥公司本部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20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去年同期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为2000万元。

★中财网讯:(000635)英力特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PVC和年产10万吨烧碱项目一次开车成功。

★中财网讯:(000007)深达声A,赛格股份于2001年3月30日为本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2003年8月9日因本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赛格股份履行担保责任被罗湖支行扣划人民币1000万元。因本公司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赛格股份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本案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达声地产:1、偿还本金890万元,利息73万元;2、赛格股份就本公司、达声地产提供反担保质押的股票和房产的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申请对本公司及达声地产提供的担保物进行保全。

★中财网讯:(000531)穗恒运A公司调整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91分/千瓦时(含税),不含税提高1.633分/千瓦时。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8928元/千瓦时(含税)、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0.48928元/千瓦时(含税)、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0.4391元/千瓦时(含税)、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7机组,0.49308元/千瓦时(含税)。

★中财网讯:(000959)首钢股份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因派息从4.43元下调至4.03元,公司在2005年6月23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4元(含税)的分配方案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调整为:4.03元=4.43元-0.4元。2005年6月22日公司转债停止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6月23日生效。

★中财网讯:(000959)首钢股份公布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此次派息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2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3.6元)。

★中财网讯:(000520)中国凤凰公布2004年分红派息方案:以2004年末股本519,168,7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扣除10%所得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0.54元)。分红前后总股本不变。

★中财网讯:(000700)模塑科技公布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445900.6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856397.77元(含子公司),5%的公益金3428198.88元(含子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276591.5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7393289.98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30904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海外股市行情

[香港股市] 恒生指数收盘     13,914.30  +9.49
[纽约股市] 道琼斯指数收盘    10,566.37  +18.80
[东京股市] 日经指数收盘     11,416.38  +0.50
[伦敦股市] 伦敦金融时报指数收盘  5,037.60  +18.10


★明日提示
2005年06月17日
(000001)深发展A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
(000787)创智科技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
(000937)金牛能源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000979)科苑集团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111018)02电网15 支付年度利息,每百元面值利息为4.86元,债权登记日;
(125937)金牛转债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600051)宁波联合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073)上海梅林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
(600207)安彩高科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投资建设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等议案;
(600225)天香集团 此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6月28日召开;
(600388)龙净环保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案等议案;
(600623)轮胎橡胶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双钱载重轮胎公司增加25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等议案;
(600678)四川金顶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0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600797)浙大网新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600855)航天长峰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900909)轮胎B股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双钱载重轮胎公司增加25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等议案;
(000530)大冷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除息日;派息日;
(000616)亿城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40元,除息日;派息日;
(000739)普洛康裕 实际每10股派现0.40元,除息日;派息日;
(200530)大冷B 实际每10股派现0.94港币,除息日;
(600008)首创股份 实际每10股转增10.00股,除权基准日;
(600008)首创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96元,除息日;
(600135)乐凯胶片 实际每10股派现1.76元,除息日;
(000731)四川美丰 实际每10股派现3.60元,除息日;派息日;
(000938)清华紫光 实际每10股派现0.56元,除息日;派息日;
(000949)新乡化纤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股权登记日;
(110219)南山转债 实际每10股派现0.96元,派息日;
(200625)长安B 实际每10股派现3.01港币,股权登记日;派息日;
(600018)上港集箱 实际每10股派现2.40元,派息日;
(600055)万东医疗 实际每10股派现0.64元,派息日;
(600064)南京高科 实际每10股派现1.60元,除息日;
(600103)青山纸业 实际每10股派现0.08元,派息日;
(600210)紫江企业 实际每10股派现0.60元,派息日;
(600219)南山实业 实际每10股派现0.96元,派息日;
(600393)东华实业 实际每10股送3.00股,上市流通日;
(600393)东华实业 实际每10股转增2.00股,上市流通日;
(600560)金自天正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派息日;
(600676)交运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派息日;
(900917)海欣B股 实际每10股派现0.12082美元,派息日;
(900929)锦旅B股 实际每10股派现0.19332美元,除息日;
(600068)葛洲坝 股东大会审议2004年分配预案:10派0.3;
(120101)01中移动 支付年度利息,每百元面值利息为3.73元,除息日;
(600031)G三一 因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票简称变更为"G三一";
(100096)云化转债 实际每10股派现3.60元,股权登记日;
(100726)华电转债 实际每10股派现0.63元,股权登记日;
(110036)招行转债 实际每10股转增5.00股,股权登记日;
(110036)招行转债 实际每10股派现0.99元,股权登记日;
(600036)招商银行 实际每10股转增5.00股,股权登记日;
(600036)招商银行 实际每10股派现0.99元,股权登记日;
(600096)云天化 实际每10股派现3.60元,股权登记日;
(600138)中青旅 实际每10股派现1.44元,股权登记日;
(600262)北方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64元,除息日;
(600267)海正药业 实际每10股派现1.20元,除息日;
(600271)航天信息 实际每10股转增9.00股,除权基准日;
(600271)航天信息 实际每10股派现3.60元,除息日;
(600292)九龙电力 实际每10股派现1.00元,除息日;
(600330)天通股份 实际每10股转增6.00股,除权基准日;
(600330)天通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除息日;
(600382)广东明珠 实际每10股派现0.40元,除息日;
(600395)盘江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除息日;
(600480)凌云股份 实际每10股转增3.00股,除权基准日;
(600480)凌云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1.60元,除息日;
(600549)厦门钨业 实际每10股派现1.60元,除息日;
(600558)大西洋 实际每10股派现0.96元,除息日;
(600572)康恩贝 实际每10股派现1.60元,除息日;
(600621)上海金陵 实际每10股派现0.80元,除息日;
(600726)华电能源 实际每10股派现0.63元,股权登记日;
(600997)开滦股份 实际每10股派现2.00元,除息日;
(900937)华电B股 实际每10股派现0.08458美元,最后交易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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