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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年来“三月两会行情”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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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十年来“三月两会行情”的历史规律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我酷我酷 浏览:2938 回复:13

一、最近十年来“三月两会行情”的历史规律


历史规律:

91-94这4年间,大盘主要以100-400点为低部区域,以1000-1500点为顶部区域,大幅波动,波幅达到3-15倍。这是一种典型的非理性的巨幅波动,规律性差。所以,我们研究时间从开始有规律的95年开始。

95-04年10年间规律:1、每年“两会”前后,必有中级行情,概率100%;2、每年“两会”前,必定探明大盘中期底部,而且中级行情均在“两会”之前提前启动,概率均为100%;3、“两会”期间,大盘上涨8次,下跌2次,上涨概率80%;4、“两会”结束后,大盘从来没有立即见顶,最起码也还有1个月的上涨,即使表现最差的02年,也是在高位振荡2个月后才结束行情。所以,“两会”结束后,大盘继续上涨的概率为100%;5、“两会”结束后,大盘见到的第一个高点,不一定是全年的最高点,但也一定是一轮中级行情的最高点。比如:95、96、99、00、02年,这5年内,“两会”行情之后,均还有下一轮行情,才创下全年最高点。所以,不管全年有多大行情,有几轮行情,但“两会”前后必有一轮中级行情,其概率为100%;6、“两会”前后行情的平均最大涨幅(最低点到最高点)为+35%,接近或高于+20%涨幅的共有9次。故“两会”前后行情最大涨幅高于+20%的概率为90%;7、“两会”前后行情的平均持续时间为4个月,最短持续时间为2个月,最长持续时间为8个月。故“两会”前后行情持续时间超过2个月的概率为100%。

得到启发:

1、“两会”期间可以放心持股。“两会”结束,不必马上出货,但“两会”后再运行1个月左右之后,只要大盘稍有做头之嫌,可无条件出货;

2、“两会”前后行情操作的持续时间,应在2-4个月以上;

3、“两会”前后行情操作的大盘最大获利目标,可定为20%-35%以上;

4、2月1日的最低点1187点,为今年“两会”前的最低点,同时也是已经探明的本轮中级行情启动前的最低点;

5、本轮中级行情目前刚刚启动,而且刚刚进入本轮中级行情初期;

6、本轮中级行情的见顶时间,最早将在4月中旬左右;

7、本轮中级行情的最高点,最低应在1421点以上;

8、如果“两会”后,党中央和国务院能在股权分置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则本轮行情必将走出远远超出预期的大牛行情。

[ Last edited by 我酷我酷 on 2005-2-27 at 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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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今年“两会”行情的不同——实质期待

关注“两法”修改对证券市场的积极意义

其一,《公司法》的修改夯实投资者权益保障基石

施行10年的《公司法》的修改已正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修订草案将在2月25日至28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进行首次审议。一批证券界权威专家、学者长期以来一直跟踪1000多家上市公司,结合这些公司执行公司法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法的修改研究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据说已改动了200多处,此番修改主要着墨于上市公司,以提振长期低迷的股市。

《公司法》修改草案的核心内容已经基本明确,其对证券市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主要条例有:“揭开面纱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扩大股东知情权、确立独董制度”……,另外,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公司法》(草案)对上市公司专设一节予以规定,重点就在对控股股东的约束和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修改后的《公司法》草案把中小股东的权益写得清清楚楚,同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目前的《公司法》草案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把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变成了“铁一般”的法律。不过,将要进行的审议还只是开始,按惯例,《公司法》草案必须经过三次审议才能通过。估计新《公司法》的出台最快也要到今年6月。

其二,《证券法》的修改推动证券市场创新发展

《证券法》是我国最贴近市场脉搏、最触动利益分配的经济法律,也是新中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而不是主要由政府一个行政部门组织起草的、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经济法律。广泛的参与与高度的透明,使其在赢得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又使其每一个调整不可能不慎之又慎。目前已达成共识的有:分业经营与监管、现货交易、融资融券、国企炒股、银行资金入市等条款的修改。

现行《证券法》关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规定,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必须给金融机构混业经营预留法律空间。而且,2003年12月通过的新《商业银行法》已经为商业银行从事信托、证券业务,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预留了空间,《证券法》也应作出相应调整。

现行《证券法》强调资本市场只能搞现货交易,而国务院“九条意见”已正式提出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因此应当为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出提供法律支持。

现行《证券法》禁止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严重阻碍了证券行业的发展,而2004年11月,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

此外,现行《证券法》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条款,其中的“炒作”、“违规”等定义不清、界限不明,使得这些条款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失之过宽或过严,而且也不符合“九条意见”提出的“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的精神,因此,在修改中有必要删除上述条款。

证券法修改预测

(1)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增加:QFII、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新增的投资主体有望确立合法地位;(2)证券品种适时增加:期权、期货全面推出;(3)证券市场分层结构有望形成,创业板和深圳科技板有望明确;(4)信用交易的大门重新开启:股票质押贷款已经启动;(5)国企资金入市获“公平”待遇:“三类”企业入市再次开闸放水;(6)银行资金入市留有余地;(7)证券“T+0”交易峰回路转。



三、我们下周的实战策略

1、我们在以往的周刊中反复提到“制度变革是今年A股市场最大的价值推动力”。目前大盘走势再度印证了“近十年来每年两会召开前后均有较大行情”的历史规律,但我们认为,今年两会前后有证券市场更加值得期待的“利好预期”——《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议案以及“股权分置”的破冰。所以,我们将“双二行情”定义为“政策恢复性行情”,其与9.14行情的“政策脉冲性行情”有较大差别——政策利好的力度更大、深度更深,大盘指数上涨的幅度超过9.14行情的可能性很大。

2、主流资金与非主流资金对今年两会存在较高的预期一致性,我们认为,双二行情的第一阶段特征体现为核心资产与非核心资产的交替上涨,没有特别突出的热点板块和龙头行业,时间上至少将持续到三月中旬左右;两会之后的行情第二阶段将体现为局部机会和板块价值的深度挖掘上,机会与风险同在。

3、综合分析,下周大盘将面临技术层面上多层阻拦,首先是30周均线,接着是10月均线,由于都在半年线上方不远处,因此原则上投资者要重视获利筹码的兑现。下档支撑位在1270-1290点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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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总结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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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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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指教!!!:*29*::*29*::*29*::*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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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不见哦.,谢谢.跑哪去了,现在才蹦出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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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用讨论什么两会,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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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8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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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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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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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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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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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3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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