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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再融资原则(流通股东意见讨论稿)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可口乐
浏览:3304
回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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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正准备再融资上市公司,请各位股东踊跃讨论,并互相转告.
一滴水的力量有限,但汹涌澎湃的江河湖海都是由这一滴滴水汇聚而成!
相信群众的力量吧,愤怒的海啸可以吞噬鄙视大海的一切!!!
请大家把我的再融资原则转贴到各个网站,让所有投资人一起讨论,形成合力!!!
----我们就是海洋!!!
1.坚决否决,可转债-----为QFII 赌人民币升值用的,对股票市场投资者没有必要.
2.坚决否决,增发--------为上市公司圈钱用的,对股票市场投资者有害.
3.配股的必要条件-------价格不便太高,配股价格最合理应等价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后的每股
净资产值,这就是说大小股东都不吃亏.
关于再融资配股,我的观点是有条件的同意:
一 大股东不能有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情况。
二 项目要好,报酬率要高,经过充份的论证,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
有技术垄断的其他企业不容易进入的项目。
三 配股价格只应等价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这就是说大小股东都不吃亏.
大股东需按比例配股,但可把配股权按比例转让给流通股股东,
流通股东有优先选择权。
不然就是流通股东向非流通股东输血.
流通股东在上市时已经向非流通股东输过血,非流通股东已经享受到溢价,
不能总占便宜!!!
另外,公司管理层应进行风险抵押.融资项目达到预计效益标准之前每年
拿出公司管理层年收入的一半做为风险抵押金,三年以内融资项目达到预计效益标准,
风险抵押金以三倍返还,以资鼓励;否则风险抵押金罚归公积金,以示惩罚,且公司总裁下岗.
如遇不可预测风险,公司管理层欲免责,须经90%以上股东同意方可通过.
流通股东别犯傻!否则坚决反对,发挥分类表决制威力,投反对票!!!
珍爱自己的表决权力,放弃是不明智的表现!!!
不知其他流通股东意向如何,望大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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