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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寒江飞雪

2004年11月5日(星期五)谈盘说股茶馆,欢迎大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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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盘直通车:今日市场动态扫描


  宏观消息:

  1、一段时间以来已"名存实亡"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望重新步入正轨。日前,中国人民
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证券公司条件有所放宽,同时,借款人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质押物的种类以及质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长。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该业务的证券公司将不限于"综合类",放宽到依法设立并获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券商。另外,新办法还删去了旧办法中要求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使得亏损券商也可以参与股票质押贷款,通过贷款支持渡过暂时的难关。

  简评:从券商发债到修订新的股票质押贷款,券商融资门槛降低了,融资渠道的拓宽,可以说在国九条的引导下,正在逐步得到落实,这对市场来说,无疑又是一条增强信心的利好消息,但利好的效应究竟如何呢?根据目前的情况,即使券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快速展开,对场内资金的增量补充也极为有限,因此利好不假,但更直接的作用恐怕还是心理上的。而对于当前市场来说,这种推动力似乎还得靠真正的资金启动才能见到实效。

  2、为统一、规范个人债权处理原则,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建立市场纪律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

  简评:意见的出台,旨在以统一、规范个人债权处理原则,来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化解金融风险,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市场纪律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可以说是进一步落实国九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平稳解决问题机构的有效措施。

  周边市场:

  国内黄金价格创下历史新高,昨日,国内黄金交易市场受外盘影响,走势强劲。主要品种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尤以Au99.95表现突出。

  简评:金价的继续上扬受到外盘影响较大,很可能快速传导到股票市场中来,关注相关个股的表现。

  公告看点:

  前期由于违规担保等事项而引起市场关注的鸿仪系两家公司———嘉瑞新材<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和国光瓷业<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昨天又不约而同地爆出巨额的诉讼。

  简评:由此看来,两家公司均存在多起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账外贷款等难题,前期爆发出来的仅是冰山一角,鸿仪系能否步上德隆后尘,尚待观察,但对相关个股来说,控制风险还是第一位的。

  基金动态: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银河基金旗下首只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将于近期发行,托管行为交通银行。

  简评:在利率上升的市场环境下,货币市场基金因其特有的投资组合结构,使其能较好地规避利率风险的同时,更能享受利率上升的好处。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投资一年期以内的短期债券等投资工具,其组合的剩余期限在180天以内,其流动性好。在市场利率上升时,能较好地回避利率风险。该基金的发行恐怕正当其时。

  盘前论市:在蓝筹股放量下跌影响下,昨日股指大幅受挫,大盘缺乏热点板块式的市场失去了应有的内生动力,但结合消息面又推券商抵押贷款的新规来看,政策的护盘意图非常明显,虽然能产生多大的推动力仍不好判断,但至少1300点反复拉锯还有可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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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部委出台意见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

-------------------------------------------------------------------------------- 2004-11-05 07:00       新华社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
  为统一、规范个人债权处理原则,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建立市场纪律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金融机构风险不断暴露。为了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国家采取了大量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化解了面临的金融风险。在风险处置中,国家对个人债权实行全额兑付,虽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也带来不可忽视的道德风险。在利益的驱使下,少数金融机构从事违规经营活动,一些个人投资者为追求高额回报,仍然购买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高利金融产品,甚至不自觉地参与违规活动,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聚。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了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防范道德风险,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在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之前,按照"依法清偿、适当收购"的原则处理停业整顿、托管经营、被撤销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处置金融机构,不包括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中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问题。为落实并规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收购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收购范围
  (一)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
  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
  1.个人储蓄存款。
  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
  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权属不清晰或被挪用的委托财产(含信托,下同)形成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纳入收购范围;权属清晰,未被受托金融机构挪用的委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收购范围。
  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
  (二)收购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范围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指经纪业务的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在证券公司存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金融机构处置以前法院已判决的属于收购范围内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个人债权人可以选择接受收购,并按本意见执行;也可以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同时签署参与清算确认书,如果最终清算受偿金额低于收购额,不予补偿。
  二、其他债权处理原则
  (一)多人以单一个人名义(个人集合)对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按单一个人债权予以收购。
  (二)各种基金会中由个人捐赠的资金,属于基金会的合法财产,基金会将该财产投入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为机构债权。
  (三)收购实行名实相符的原则,凡个人以机构名义或机构以个人名义对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不纳入收购范围。
  三、收购标准
  个人储蓄存款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合法本息全额收购;2004年9月30日(含2004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收购范围内的其他个人债权的本金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收购:
  (一)同一个人(即同一身份证号的个人,下同)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
  (二)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
  四、债权计算标准
  (一)收购本息的人民币债权以金融机构被公告停业整顿、托管经营、撤销之日(以下简称被公告处置日,如被处置金融机构经过停业整顿或托管经营后进入撤销,以 停业整顿或托管经营公告日为被公告处置日,下同)账面余额扣除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高息后的余额为准。
  (二)只收购本金的人民币债权以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日账面本金为准。
  (三)外币债权按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四)被金融机构挪用的个人持有的有价证券,以原有证券在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日的收盘价的虚拟还原市值计算。
  (五)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指定投资产品的委托理财及信托:
  1.可流通有价证券债权金额按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日收盘时的市值计算。
  2.非流通股及其他各类债权的债权金额按市场评估价计算。
  (六)没有指定具体投资品的委托理财及信托,债权金额按本金计算。
  五、收购工作程序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经托管组或清算组甄别确认后提出收购申请,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在实行第三方存管的同时支付收购款。
  对停业整顿、撤销的金融机构和托管经营后需要撤销的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分公告、登记、甄别确认和支付收购款四个阶段进行。托管经营期间的证券公司,托管组可比照下列要求进行个人债权登记、甄别确认。
  (一)公告
  金融监管部门公告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撤销的当日,应当在该金融机构总部、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收购公告。
  (二)登记
  自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之日起,由金融机构停业整顿工作组、撤销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进行债权登记(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除外)。债权登记应按个人和机构债权分别进行,登记期为90天。
  (三)甄别确认
  被处置金融机构法人和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应负责成立相应的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小组,对由清算组登记的个人债权的真实性进行甄别确认。对被处置金融机构公告处置日以前法院已判决的属于收购范围的居民个人债权,视为已确认债权。
  甄别确认小组应包括地方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清算组等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人员。
  甄别确认小组应对债权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债权证明、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查。甄别确认完成时间最迟不超过公告的债权确认期(一般为债权登记期后的90天内)。甄别确认工作也可与债权登记同步进行。
  甄别结束后,对于确认收购的个人债权,应以清算组的名义给债权人出具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债权人应同时签署债权转让书,将其所持有的债权让渡给收购方,由收购方参与金融机构的清算。
  (四)支付收购款
  债权人(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到指定银行领取收购款。银行收回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
  六、收购资金的筹集
  (一)金额的确定
  对需收购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额度,应在金融机构被公告处置日前由监管部门测算,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初步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收购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款项全部由中央政府负责;收购其他个人债权的资金由中央政府负责90%,其余10%由金融机构总部、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政府分别负责筹集。收购资金的最终使用额度以甄别、确认并经过审核后的数字为准。
  (二)中央收购资金的筹集与偿还
  中央政府负责筹集的收购资金在存款保险制度及证券投资者补偿机制建立之前,由人民银行用再贷款垫付,承贷主体由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协商确定。人民银行垫付再贷款后由监管部门行使该债权的受让权,该债权由金融机构的清算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今后建立的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偿还。再贷款的损失由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三)地方政府收购资金的筹集
  地方政府负责筹集10%的收购资金,如地方财力确有困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解决,借款程序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0]148号)执行。如地方政府不能按期如数偿还借款,由中央财政从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或税收返还中扣回欠款。
  七、各方责任
  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公告对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托管经营、撤销的决定,并负责组织成立清算组。地方人民政府一方面要配合清算组作好债权登记,负责个人债权的甄别工作;另一方面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保持社会稳定。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根据需要对再贷款及专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对在债权甄别、确认工作中出现的骗取收购资金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其他
  2004年9月30日前已实施处置的金融机构,原公告中已明确个人债权处理原则的按原政策执行;未明确政策的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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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出台 条件有所放宽

-------------------------------------------------------------------------------  2004-11-05 07:15    薛莉    上海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删去了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
  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1年
  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可作为质押物
  取消一家券商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的规定
  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警戒线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一段时间以来已"名存实亡"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望重新步入正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证券公司条件有所放宽,同时,借款人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质押物的种类以及质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长。
  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该业务的证券公司将不限于"综合类",放宽到依法设立并获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券商。另外,新办法还删去了旧办法中要求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使得亏损券商也可以参与股票质押贷款,通过贷款支持渡过暂时的难关。
  新办法共8章44条,包括总则,贷款人、借款人,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贷款程序,贷款风险控制,质物的保管和处分以及罚则等内容。根据新办法,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将与旧办法所规定的股票和基金一道,成为合法的质押物。新办法同时明确规定,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
  关于借款人的条件,新办法较旧办法的规定更细。除已有的资产具有充足流动性、自营业务符合有关风险控制比率、已提取足额交易风险准备金外,还新增了具备还本付息能力,已按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表、利润表以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等内容。
  新办法还对旧办法中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对于贷款期限,新办法将旧办法规定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修改为1年。对于贷款利率,新办法取消了旧办法"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的规定,只需执行央行的利率管理规定即可。
  新办法在取消旧办法"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规定的同时,强化了贷款风险控制的动态性,将旧办法规定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15%"的规定,修改为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新办法还规定,借款人出现预计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股权变更等情形,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另外,新办法还将警戒线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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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出台:券商窘境能解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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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5 07:33    华笑丛    新闻晨报  


  昨日,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终于在央行和证监会的网站上正式公布,该办法将在即日起开始实施。这个市场传闻以久的利好终于成为现实,市场各方作何反应?
  门槛有所降低
  早在2000年2月,为了解决券商的融资问题,央行和证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老办法,但几年实施下来,这种贷款方式却一直没有热起来,甚至一度处于停滞状态。有关统计显示,该《办法》出台3年后,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总额仅200亿元,远远少于同期通过拆借和回购方式净融入的资金。“究其原因,主要是申请质押贷款的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资金运用渠道限制极为严格,质押对象范围较窄,资金成本较高,参与主体受限较多等。”一位券商高管对记者表示。
  为此,此前市场均猜测,新规定将着力于降低贷款门槛,昨日出台的新办法印证了这个猜测,无论是券商用于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限、利率,还是借款券商的资质都降低了门槛。
  仍是隔靴搔痒
  “昨日发布的新办法,比老办法的门槛降低不少,这是落实‘国九条’的措施之一,如能无障碍实施,对解决券商的短期融资渠道有一定帮助。”申银万国分析师桂浩明表示,因为相比发债,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要强很多,如果质押贷款的比例合理的话,券商手中的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放大50%。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究竟能否为市场带来大量增量资金还值得商榷,因为老办法在几年前就已经实施,但始终未能普及,目前虽然门槛降低,但券商的实力也已经一落千丈,能获得多少贷款仍成问题。另外,目前行情仍处于极度疲弱中,质押贷款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券商赢利能力低下的问题。
  光大证券策略分析师施中华也表示,新办法主要是为了挽救资金困难的券商,可能对那些因资金紧张业务暂时停顿的投行业务有好处。但问题是,好的券商通过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等,融资额度根本用不完,而差的券商即使降低门槛,也难以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尤其在弱市情况下。
  他个人认为,该办法不是太有效,可能治标不治本。目前正是券商优胜劣汰的时期,如何培养券商盈利模式、提高券商信任程度更重要。管理层应让券商拉开差距,而不是扶持问题券商。
  银行也有异议
  业内人士认为,拓展券商融资渠道还需银行配合,加强券商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协调,但实际上,银行界对股票质押贷款也有不少看法。
  一位银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办法即便是将条件放宽,股票质押贷款也难以成为券商重要的融资渠道,“如果全国券商的自有资金是1000亿元,就算是全拿来买了股票,股票质押贷款也只有600亿元,再刨除掉不符合条件的股票,不过是200亿元至300亿元的量”。而且,银行贷款一般都是先评级、再授信,但现在能达到贷款评级标准的券商很有限。何况,在目前股市跌跌不休的情况下,股票质押贷款比例要比6折低得多,甚至会打3折、4折,很多银行甚至已暂时不做这项业务了。
  还有人表示,银行注重的是贷款的安全,一味降低股票质押贷款门槛,很可能还会给银行带来麻烦,这也是银行不愿大力开展该业务的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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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金成为创新试点 率先披露创新券商指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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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5 07:40    林坚    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尽快提交有关开展集合式理财业务的申请
  作为首批三家被确定为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日前率先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披露了公司的"创新动态"、"公司概况"、"高管人员"、"十大股东"、"财务信息"等信息。
  披露的信息显示,中金公司将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提交有关开展集合式理财业务的申请,争取早日开展此项业务。
  中金公司还透露,管理层目前正组织内部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工作,拟于时机成熟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中金公司是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不久前发布的《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的要求披露这些信息的。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这一《公告》的要求,经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确定的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创新动态"、"公司概况"、"高管人员"、"十大股东"、"财务信息"、"公告报告"、"公司章程"等七部分。除"创新动态"、"公司章程"、"公告报告"中的"临时公告"和"重大事件公告"外,其他信息的填报依据为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年报。
  在"创新动态"一栏中,中金公司表示,成为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后,公司将牢牢把握机会,在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强化风险控制,不断推动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等。具体来说,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固定收益和资产证券化、股票市场、激励机制、风险控制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创新经验,并初步形成了一些创新设想。
  中金公司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中金公司逐步形成了以企业年金和地方社保资金为主的资产管理业务特色。为了做好此项业务,中金公司在组织与制度上做了充分的安排,同时在投资决策程序上,公司完善了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等相关流程和机制,确保了企业年金投资决策的理性和有效。证监会最新出台了证券公司开展集合式理财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创新试点券商开展此项业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中金公司同时还建议,根据国内实际情况,成立券商独资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强化业务独立性和监管规范性、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在条件允许时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等。
  中金公司认为,目前国内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法律和市场条件已经具备,中金公司已经在客户资源开发、技术准备、后台系统、内控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只要政策和市场环境许可,即可在较短时间内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此外,中金公司还积极开展了股指期货、衍生权证和住房贷款抵押债券(MBS)等金融产品的研究,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
  在"十大股东"一栏中,中金公司披露了公司各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其中,中国建设银行持股5418.75万股,占43.35%;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持股4287.5万股,占34.30%;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持股956.25万股,占7.65%;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名力集团各持股918.75万股,各占7.35%。
  根据中金公司公布的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指标,该公司总资产248751.61万元,净资产155590.47万元,去年全年净利润19079.51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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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连出利好 三大谜局有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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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5 08:00       北京首放  


  回顾10月份市场表现,总的特征是政策面变化频繁,市场心态无所适从,股指加速下跌后强势震荡,个股较为活跃。结合基本面及市场数据,展望11月份行情趋势,由于困扰市场的因素依然存在,股指仍有继续震荡筑底可能,但幅度有限,1200-1300点的底部区域已经确立,大盘先抑后扬机会较大,逢低建仓是11月份的主要操作策略,其中,得益于行业发展潜力和资金关照的三大板块蕴藏较好的机会,值得重点关注。
  三大谜局有待破解
  虽然受到利好刺激,大盘在9月份一度出现井喷上涨,但时间只有短短的5个交易日,随后股指再次步入持续下跌之中,并重新回到1300点附近展开反复震荡,刚刚得到修复的市场人气再度陷入低迷,而至今尚未破解的三大谜局又加剧了这种情绪:
  谜局之一:一个月连出利好,利好性下跌何时休?自9月14日公布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后,市场相继公布了系列重大利好,主要包括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首次获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等。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出台多项利好,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但市场却出现持续性下跌。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政策的作用产生了怀疑,入市冲动大打折扣,由此可见,在投资者没有重新树立起对政策的信心之前,大盘要想走出理想的上涨行情是比较困难的。
  谜局之二: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利空悬念何日明朗?在市场期盼出台重大利好的情况下,却意外地迎来了9年来的第一次加息。本次加息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一轮加息周期的开始,目前还是一个谜;同时,为了缓解扩容压力,挽救持续下跌的股指,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至今已有2个多月,估计距离实施不会拖得太长,因为停止发行对市场健康发展没有任何益处,而一旦新的发行制度正式实施,究竟会采取什么样的定价机制、对市场又会造成哪些影响,目前均不得而知。更让投资者担心的是,如果恢复扩容,巨额融资的交行以及其他几只大盘银行股何时登场、对市场影响几何等等,目前都是一个谜局。
  谜局之三:市场功能定位遭遇挑战,保险资金入市究竟带来什么影响?争论已久、期待多时的保险资金入市终于在10月25日获得批准,但市场各方都应清醒地意识到保险资金入市其最渴望的不是被"圈钱",而是要实现"保本升值"。这就要求证券市场必须实现由单一的"融资功能"向提供"资本升值功能"转变,就目前市场现状来看,保险资金要想实现"升值功能",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最为棘手的当属部分上市公司不是管理混乱、经营滑坡,就是面临戴帽、退市风险,而一些优良公司早已被基金、券商等把守,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究竟怎样实现保险资金的升值要求,目前仍是一个谜局。
  做多能量正在积累
  对于中国证券市场,1300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0月份以来,包括短线游资在内的场外资金凭借"千三神话"再次发动局部行情和个股热点,做多能量入市十分明显:
  表现之一:成交量变化异常,多方介入迹象明显。10月份大盘总的趋势是快速下跌后出现强势震荡,并且,大部分时间是围绕1300点展开震荡,尤其值得思考的是在震荡期间成交量变化异常,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这可以通过与"9.14"行情前的震荡横盘比较可以看出,在2004年6月28日至8月12日,大盘曾经围绕1400点展开长时间震荡整理,但这次1400震荡与10月份围绕1300点的震荡有着极为鲜明的不同,首先是市场日均换手率相差甚远,1400点震荡期间的日均换手率只有0.8%,而10月份1300点震荡的日均换手率高达1.4%,后者比前者放大了75%,这说明1300点附近资金介入程度远远强于1400点附近的资金介入程度;其次是单日成交量也存在巨大差距,在6月28日至8月12日震荡期间,一共运行了34个交易日,其中,日成交量超过100亿元的天数只有2天,即7月16日的146亿元、8月4日的109亿元,占全部天数的比例只有0.58%。而在10月15日至31日的震荡期间,一共运行了11个交易日,但日成交量超过100亿元的天数高达7天,占全部天数的比例高达63.6%。这种情况表明在1300点附近,由于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看好中长期趋势的资金加快了入市步伐,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做多能量加快积累、中期底部为时不远的一个佐证。
  表现之二:个股行情持续火爆,做多激情依然存在。判断资金是否介入的标志不但要看成交量的变化,同时还有观察个股活跃程度。回顾9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个股表现,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个股十分火爆,尤其短线游资创造的"天山传奇"更是引起了市场的惊叹,其火爆程度与累计涨幅决不亚于一波大行情。在10月份大盘围绕1300点展开反复震荡、股指相对较弱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发现个股活跃程度依然高涨,其中10月15日至29日的11个交易日中,每天都有涨停的股票,其中,27日涨停的股票高达23家,11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过10%的股票依然有95家,个股行情十分活跃,由此也可以感觉出做多资金的信心和实力。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通过10月份个股的活跃程度,我们发现多方资金的选股思路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在选择低价股时,由9月份的一味注重超跌、不看业绩或基本面,逐渐转向不但注重低价,同时也非常关注基本面变化,并把选股重点放在具有重大重组题材或增长潜力的低价股方面;二是在选择品种方面,由9月份片面注重超跌低价股,逐渐转向蓝筹或发展前景看好的"潜蓝"概念股。资金流向的这种变化充分说明,1300点附近积极介入的资金不再单单是以投机为主的短线游资,一些追逐阳光利润的中长线资金也以开始积极入场,这是非常积极的一个信号,预示着大盘已经进入一个低风险区,一些业绩优良、成长明显的蓝筹概念股已经得到中长线资金的关注,有望成为反弹时的领涨板块。
  表现之三:历史表现昭示未来建仓机会正在来临。为了充分判断11月份的行情,我们把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历年11月份的行情进行了统计。通过统计,我们发现历年11月份的行情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涨多跌少,且11月份大盘调整幅度较为有限,有可能在1259点附近再次反弹。即使继续调整,时间也不过1个月的时间,并且,调整幅度十分有限。因此11月份应该属于一个较为安全的建仓时机,此时建仓风险远远小于收益。
  总之,由于目前市场仍旧存在三大谜局,在这些谜局尚未破解之前,11月份大盘仍有继续震荡探底的机会,但我们必须清楚这种状况是任何一个重要底部产生的必备条件,也是主力机构发动新一轮上涨行情之前进行打压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有这些偏空性因素存在,主力就很难完成建仓、调仓、洗盘等必要阶段,股指也就谈不上调整结束、产生反转。通过对多方能量的积累以及历史上11月份股指涨跌情况的客观分析,1300点附近场外资金已经开始进场,在市场一片茫然之中底部区域已经悄然来临,1200-1300点的底部区域基本得到确立,11月份的震荡下跌是调整末期的信号,是分批介入的良机,而不是新一轮下跌的开始,尤其是在系列重大利好政策相继出台的市场环境下,机遇远远大于风险,这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的关键问题。
  三大板块潜力较大
  判断市场有无投资机会以及制定什么样的操作策略,关键是正确判断大盘趋势,同时还要客观分析二级市场表现、基金等主力机构动态、行业景气度变化等,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市场趋势及个股机会。根据这一思路,我们把相关统计进行综合分析,并挖掘出11月份最具潜力的板块及股票:
  潜力板块之一:港口板块。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国际社会,海洋贸易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海洋战略的实施使得港口行业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预计2003-2011年我国港口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增长速度高于同期GDP增长,成为少数高增长行业之一。受港口和海运需求高速增长的拉动,今年集装箱制造业利润持续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实现利润20.97亿元,同比增长228.68%,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3.9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76.2个百分点。该板块同时还成为基金增仓最为明显的品种之一,后期继续看好。
  潜力板块之二:采掘类板块。重点关注煤炭类股票,因为煤电油运紧张成为今年以来的突出问题,继去年原煤产量达到17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后,今年继续以近20%的速度大幅增长,全国煤矿普遍呈超能力生产状态。煤炭开采业利润也呈持续稳定的大幅增长态势,前三季度煤炭开采业实现利润212.49亿元,同比增长12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则提高5.4个百分点。由此也吸引了众多基金的建仓,使得煤炭股票成为三季度基金增仓最明显的品种之一,后期仍值得重点关注。
  潜力板块之三:医药板块。从行业景气度来看, 医药制造业近两年利润一直保持25%左右的稳定增长速度,今年以来增速一度减缓,上半年增速滑落到3.34%,但三季度医药制造业利润出现缓慢回升。前三季度实现利润193.58亿元,同比增长8.1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4.79个百分点。三季度当季利润增长20%,再次回到20%的高速增长水平,一些行业龙头公司的增长速度更是惊人,从而使一些医药类股票成为10月份最受资金追捧的品种之一。10月份涨幅居前和换手率居前的股票有北生药业、昆明制药、康美药业、达安基因、片仔癀等众多医药股票,充分说明医药板块的投资价值值得持续关注。

[ Last edited by 寒江飞雪 on 2004-11-5 at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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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消息对大盘将产生什么影响,对券商股票将产生什么影响?对证券类、银行类股票将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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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什么破网,登十次有九次上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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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市好比站在悬崖边上 市场与政策缘何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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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5 08:02    官建益    国际金融报  


  目前的沪深股市好比站在悬崖边上,勉强能够维持一种平衡。站住了,可以回归安全地带;站不住,就有可能摔下悬崖。沪市的1300点,就是悬崖的边缘,今年以来,我们已经4次掉到悬崖下,仅靠股市政策伸出的援救之手,才幸免了摔下悬崖的悲剧上演。
  这只援救之手就是以国九条落实为核心的种种利好。昨天,市场再次大幅下跌,收市后不久,《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公布。此次所说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对缓解处于危局中的部分券商应该是一种利好,对市场应该是再次伸出了援手。
  无可否认,国九条的步步落实是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最坚决、最彻底的制度性改革。与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小改小革相比,这一次的改革可以说是空前的。但这样多的利好,不能刺激股市走好,除了政策本身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外,实在是有更宏观的因素影响。
  相比作为虚拟经济的资本市场,宏观经济是高层更须重视的问题,或者说虚拟经济要为实体经济服务,当实体经济出现问题时,优先解决的是实体经济的问题。
  当央行10月底突然宣布升息时,实际上已经表明高层加大宏观调控的决心异常坚决,以避免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成果被颠覆。
  更为关键的是,主流观点已经认为中国已经进入加息周期,这样的影响是深远的,只要宏观调控一天不达到目标,手段就不会放松。因此,试图在两三天内消除升息的影响是不可能的,这种影响的消化应该是在加息周期的长度和幅度确定之后才有可能判定。
  客观地说,加息并非针对灾难深重的股市,更多地是针对飞涨的楼市、反弹的钢材、水泥价格和缓解日益紧张的瓶颈行业等,但是加息对股市肯定是利空,除了已经被大家提及的理由外,应该注意到股民中不少是贷款购房、购车族,利息不断提升,尤其是可能出台的房贷升息,必然驱使其提前还贷。没有了散户的跟风,主力会发动行情吗?
  更为重要的是,升息意味着间接融资成本提高,股份公司直接融资的冲动将比任何时候都强烈,看看宝钢股份、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兴通讯以及那些未上市的企业的急迫劲儿,哪一家不把目光盯住资本市场?虚弱的股市能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吗?
  已经有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银行股玩家早已逃之夭夭,3元配股的联通也已沉沦到配股价下方,中集集团的超高收益和增长已对资金缺乏吸引力,网游的主力开始在悄悄抛弃海虹,剩下的只有孤独的长江电力在苦苦支撑大盘———
  站在悬崖边上的平衡还能玩多久,真的很难说。好在关于股市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推出,但这些利好能否真正挽救站在悬崖边上的股市,只能观察。笔者以为,如果没有超出市场想象的关于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方案和严格控制圈钱行为的政策出台,恐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处于升息周期的股市危局。
  希望奇迹发生

[ Last edited by 寒江飞雪 on 2004-11-5 at 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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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600030中信证券高开
000562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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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知行合一 at 2004-11-5 09:27
600030中信证券高开
000562涨停

对于证券类股票

抵押是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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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无弦琴音客 at 2004-11-5 09:39

对于证券类股票

抵押是个利好。。。

暂时冲高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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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港股网站上看到的消息

据香港媒体消息,多次调低招股价的网通已获多家财团青睐,香港李嘉诚、李兆基两大富豪宣布斥资逾10亿港元认购网通股份,而国际配售部分,已经获得超额认购。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电话的用户总数为7760万户,在北方服务区的固定电话用户的市场占有率为94.6%。网通预测今年盈利将不少于91.53亿元,每股收益预计为1.38元,预计市盈率仅为6至6.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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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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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专注 at 2004-11-5 09:43

暂时冲高回落


现观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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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期领涨股之一天山股份再度快速走强,

而创智科技、湘火炬等强势股也走势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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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蓝色网眼 at 2004-11-5 09:47
据香港媒体消息,多次调低招股价的网通已获多家财团青睐,香港李嘉诚、李兆基两大富豪宣布斥资逾10亿港元认购网通股份,而国际配售部分,已经获得超额认购。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电话的用户总数为7760万 ...


表面上看是一些问题

可能后面就不是大众所知的

两大富豪联手?

没那么简单,就只是买便宜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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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 证券抵押 的消息 。

朋友们如何看 ?

对股市短 中 长期有何影响?

请聊一聊~!


[ Last edited by 无弦琴音客 on 2004-11-5 at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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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对证券行业来说

的确是个“重大”利好消息

毕竟从长期角度考虑

抵押有利于圈商腾活资金

更加灵活的运用手里的筹码

变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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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角度,

启示了或者潜台词

便是鼓励圈商市场做多

算是政策引导的一种方向调节

更多的是读到这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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