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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5日(星期四)政策消息面情况专贴,欢迎大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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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8月5日(星期四)政策消息面情况专贴,欢迎大家添加。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方圆王 浏览:2948 回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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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工作组紧锣密鼓 全流通面临突破?

据成都商报:专题小组正在紧张工作
 
  证监会官员:小组工作从未停止

  为落实国务院“九条意见”而成立的6个工作小组是近期媒体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专门设立的“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小组”更为证券市场所关注。上周证监会高层关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讲话和“以股抵债”方案的推出,让市场对全流通浮想联翩。这个神秘的“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小组”现在究竟处于何种状态?小组目前在作一些什么工作?

  昨日,中国证监会一官员对记者表示,“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小组”确实存在,而且该小组的工作一直在推进,目前该小组正在紧张地工作中。他介绍,虽然工作小组显得比较低调,其实其工作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这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谢庚亲任小组召集人

  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九条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委已经共同成立了6个专题小组,其中一个专题小组就是“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方面的专题工作小组”。据悉,该小组由证监会牵头,国资委、财政部也参与其中,小组的召集人是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

  7月24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了“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谢庚在会上指出,解决股权分置条件越来越成熟。7月27日,记者获悉6个工作小组全面启动,“九条意见”落实工作有望得到实质性推进。当晚,证监会同意了“以股抵债”试点工作。由于时间挨得很近,不禁让人联想“以股抵债是不是就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小组的最新工作成果?”对此,该证监会官员没有表态。
 
  刘纪鹏:我和小组进行过探讨

  昨日,记者还采访了参加“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纪鹏,询问他关于“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小组”的情况。

  作为最早在全流通方案中提出“以股抵债”的学者之一,刘纪鹏对记者表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小组虽然没有正式召集经济学家进行有关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座谈,但私底下他与该工作小组以及谢庚本人的确进行过多次探讨。刘纪鹏表示,“以股抵债”为解决非流通股可流通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意义非常深远。(记者 白雪)
  成都商报

点评:

   日前,证券市场"股权分置"风声再起 。经济学家对解决股权分置时机是否已来临不断上演"口水战",而证监会有关官员则不失时机的表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伴随着"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再到解决"股权分置"等议题老调重弹,可以看出市场参与个方要求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呼声已愈来愈高,已变得愈加急切?

   据媒体报道由证监会牵头,国资委、财政部等重量级机关参与设立的"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小组"日渐浮出水面而备受证券市场所关注。证监会一官员表示该小组正在紧张地工作中。
 
  事实上国有股减持也好,全流通也罢以及股权分置新的设想,总体而言其核心还是非流通股的流通定价问题。只有通过引入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讨价还价机制,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下,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最终的实施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其次是制定游戏规则即"规则在先、分散决策、分类试点、类别表决"。也就是说,在全流通方案的表决上,要求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类计票,各有半数以上同意才可以通过。再者要从全局出发,按有关官员的话来说:"将改革的力度和发展的速度及市场的承受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唯有这样才能将一直困扰着投资者心中的一块"心病"较好地去除。当然,最终的话语权还在国务院,相信有关部门会切实从"国九条"的纲领性条款出发顾全大局,切实维护好市场所有参与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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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情人士透露:券商集合理财试点即将启锚

   
    细则参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集合理财试点即将启锚?

    集合理财有望小范围启动是近期券商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好消息。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由于集合理财业务久拖不决,为确保《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连贯性和严肃性,监管层将允许2-3家资产质量突出、运作规范的券商推进集合理财业务。最近正在向有关券商征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流程》,以加快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细则的出台,并结合“券商分类”,使业内关注的券商集合理财尽快步入正轨。

    集合理财面临严格审核

    据称,新的集合理财实施细则中将对推行这一业务的券商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将强调验资。未来券商申报集合理财计划时,有可能需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验资报告》,留证监会备案。专家评审制度也将引入集合理财计划的审批程序。

    其次,券商还需要对现有资产管理业务向证监会出具《自查说明》,说明所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内容包括现有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资产管理业务合规说明、高管人员和主要资管人员简介以及相关人员流动性披露。据了解,这方面将参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在集合理财计划的人员控制方面,监管层提出集合理财计划要有专人负责。负责集合理财工作的公司高管人员、项目基金经理、项目负责人都应该相对独立,不能和自营业务有穿插。要做好公司内部的防火墙处理。

    去年5月在集合理财业务叫停之前,有10余家券商在不同区域推出了集合理财计划,市场反响不错。但此番重新启动将只有少数券商获得机会。

    谁将成为幸运儿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据称,目前监管层倾向于选择2-3家券商作为试点,在小范围内推进集合理财业务,资产质量较好、业绩优良且没有遗留问题的券商才有可能入选。目前,中信证券和国信证券入选的呼声较高,另外还有若干家资质不相上下的券商也在做相关的准备工作。

    据透露,“集合理财实施细则”出台的前提仍是今年3月分就提出的“券商分类”的原则,但两个相关规定近期出台公布的时间间隔将很短。“券商分类”政策制定的进展情况将左右集合理财重新启动的时间表,但市场已到了不能再等待的焦灼阶段。有业内人士预测,最晚在今年第四季度,券商集合理财业务将切实启动。

    参照基金销售

    据说,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基金在基金销售上存在的无序竞争的现象,特别是申购赎回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引起了证监会的高度重视。所以,监管层希望通过制定有效的集合理财业务细则,使券商在集合理财产品销售时避免这些类似问题。

    据有关券商透露:监管层非常关注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银行托管费,申购、赎回费用的比例以及会计处理细节,强调券商设计集合理财方案时要注意简洁性与可操作性,要求集合理财试点券商提出简单易行的方案。监管层还非常关注集合理财专项资金的汇集问题,即在多个地区同时发行时,集合理财资金如何能及时通过银行汇集到银行专户上。当出现专户实收数额和账面金额不等时如何处理。另外,集合理财计划在多地区同时发行时,客户档案如何集中管理的问题也受到相当的重视。据称,有关券商提出参照基金公司的基金账户形式管理集合理财客户的账户。

    据称,监管层在制定“集合理财细则”时将大量参考刚刚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虽然该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与销售行为而制订的。但券商集合理财实施细则在很多条款的设置上,包括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内容、信息披露方式、交易限制和账户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将对照其予以制订。另外,集合理财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暂定为每3个月披露一次,这已和基金披露季度相若。

    据了解,有可能入围集合理财首批试点的几家券商目前都在仔细研究《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相关通知和附件,积极备战集合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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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研究保证金有限赔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从新华证券倒闭,到南方证券行政性接管,监管层自宣布十来家问题券商斩立决命令的那刻起,从不曾离开过国家央行再贷款对股民保证金的垫付。

  一旦没有再贷款,证监会将怎样处理大批高风险券商?

  事实上,央行再贷款可能即将停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多次演讲中发出信号:“最差的金融机构必须被淘汰出局”、“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机构套取中央银行资金”。

  “摆在证监会面前的问题十分艰难,必须从国家行政手段摆脱出来,寻找市场化淘汰机制。”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部主任马贤明教授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这点。”

  据他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着力研究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该制度的主旨是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将尽力赔偿,一旦破产清算后依旧无力全额返还,那这部分损失由股民自担。

  唤醒风险意识

  专家认为,一旦处于研究阶段的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真正推出,将彻底打破原本寄存于老百姓心中的“宝大祥”观念。

  “监管层研究有限赔付制度,是要唤醒投资者对券商的风险意识与警惕感,因为并不是把钱放在任何一家券商都是安全的,”马贤明告诉记者。

  此时,监管层确实需要股民切身加入到监管风险券商的队伍中来,与证监会一道,形成市场合力,加快整治与拯救券商全行业的速度。

  这一步必须跨出去。

  市场内有一种观点,高涨的股票市场可以解决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但想要通过等待股市上涨的时间来解决问题,几乎不可能,我们看不到太多上涨的希望,”不少业内人士都持有较为悲观的态度。

  面对证券公司大股东非法挪用股民保证金、内部控制人把公家钱洗到自己口袋中,把证券类资金通过非证券类资产洗出去等种种丑恶罪行,监管层或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券商与监管层玩起了博弈战,注水的2004年券商中报是个典型例子。

  但这样的情形十分危险,原先“拖一拖”、“包一包”、“混一混”的监管手法,使证券市场依旧过不了危机一关。

  “现在到了市场各方必须用拯救大兵瑞恩的速度与齐心合力,来共同拯救证券市场的要紧关头。”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呼吁。

  这也是有关部门呼吁建立保证金有限赔偿制度的真实意图。

  但,证券市场中需要救火的地方太多,首要的是处理一批埋有地雷、随时可能踩响的高风险证券公司。

  “其实,证监会很清楚哪些券商有怎样的问题,苦于投鼠忌器与央行再贷款申请的紧缩,一些早该处理的证券公司还在市场上继续违规、侵蚀着客户资产。”

  据知情人士透露,某家小券商,注册资金只有1亿左右,两年前被证监会查出有远超此数额的窟窿,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公开处理。

  保证金缺口无法调解,是众多问题的关键,“只要股民理解与配合,研究中的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可以使这问题迎刃而解。”他表示。

  在监管层眼中,这是一套全新的市场化解决方案,它通过唤醒股民的风险意识,让市场分担券商的一部分违规破产成本,迫使问题券商不能生存,被市场彻底淘汰。

  而监管层事先要做的是,把委托证券公司做股票的全部风险一五一十地告诉投资者。

  专家指出,这样手法与央行再贷款方式相比,后者更容易助长证券公司的道德风险,而前者是一把双韧剑。

  在有限赔付保证金的制度面前,券商相对不敢随意挪用客户资产,因为一旦消息走漏,投资者势必会结束与券商之间的代理关系,券商会面临灭顶之灾,有关责任人也难逃其咎。

  而央行再贷款的方式,实际上给予券商这样的信号:国家一面说惩罚券商,一面缓解券商压力,好比左手打右手,导致的后果是,把问题券商踢出局的前提是全部问题由国家买单。

  有专家认为,“国内证券公司只有达到40家左右规模,并且分工明晰,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才真正化解。”

  证券公司硬着陆?

  “证券公司的问题决不能再拖,但研究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也值得斟酌。”一些业内资深人士感到一丝担心与恐慌。

  这一制度如果真的推出,会加剧风险暴露、直面矛盾激发,全面拯救券商行动是否会“硬着陆”?

  这样的忧心并非无根据。

  一项券商全行业问卷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受访券商赞成引入淘汰机制,把问题严重的券商淘汰出局。但其中仅有15%的券商则认为,破产成本应主要由市场来承担。此外53%的券商表示,破产成本应由国家和市场分担,有26%的券商认为,国家应承担券商破产的大部分成本。

  尽管研究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的初衷并非是监管层推脱责任,但实际造成的结果是市场中的股民会承受一部分券商破产的损失,原本国家的损失嫁接到市场身上。

  譬如,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股民的100元保证金只剩下50元,如果证券公司没有其他资产可以抵偿,投资者就只能拿到50元。

  申银万国人士认为,这制度会加速问题券商,尤其是小券商的死亡,同时使尚未显形的券商风险突然间集体爆发,那么在不诚信的行业面前,老百姓上哪儿去做股票?一旦出现保证金挤兑,还容易引发区域性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

  问题可能解决了,但过分硬的手段可能会使虚弱的证券市场短期内难以恢复健康。

  有限赔付制度与银行保证金存管制度相比,后者容易被市场所接受。

  南方证券与建设银行的合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最近,这业务在业内推广铺开时遭到了阻碍。

  阻力缘自证券公司。

  马贤明表示:“开展保证金银行存管制度的前提,拿钱把证券公司所有的保证金窟窿填平,做到证券公司代买卖证券额与实际划拨到银行的金额相等。”

  如果央行不出钱,凭券商自身情况,几乎无法推行银行存管制度。

  事实上,一些券商向证监会提议,设立券商内部的独立存管制度,即在券商内部专门设立存管部门,看牢保证金。

  这样的监管方式等同于无效,专家认为。

  因此,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似乎变成了无奈之中的办法。

  专家指出,“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监督必须以严格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基础。”

  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的真实信息是暗箱操作,即使是银行间市场中的券商财务报告也注满水分,股民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因此,股民无法准确了解和辨别证券公司的好与坏。在这样情形下,投资者容易出现惶恐心情。

  “如果要出台这项制度,那么首先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券商信息披露制度,充分披露真实的券商信息。”他判断,“因此,制度出台或许有待时日,真正推行起来还有困难。”

  据悉,在香港证券市场,投资者已习惯于选择性地挑选有信誉的经纪商作为自己代理人,但这样的观念与氛围在国内尚未形成,股民认为把钱放在证券公司与放银行一个样,等于买了国家级保险。

  该100%保险吗?

  国家级保险会永远保险吗?

  把钱放在证券公司或是银行,当然放在银行更为保险、信用等级高。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一项举措会给人们灌输一个概念:放在银行也不是100%赔偿的。

  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与有限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研究,体现了政府一个意愿;在保持金融稳定与防范道德风险之间,注意处理一个微妙的平衡关系,不能因一味强调稳定而不顾道德风险,以致取代了市场约束的力量。

  “这样的制度即使令人担心,也应该推出去,”有专家指出。

  建立有限赔付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存款保险机构只保证储户一定比例的存款安全,而超过保险最高限度的存款则得不到赔付的方式,迫使储户自身也参与到共同监督中,使得监督更为有效。

  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与有限的存款保险制度一脉相承。

  因为,对于银行或证券公司内部来说,自我监管一直是被强调的,而对于外部监督,除了法定的政府监督机构,最重要的是市场老百姓的监督。

  证星点评: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券商03年经营情况显示已大为好转,但进入到2004年,并没有发生转机,相反倒使得一些问题集中爆发,如国债回购黑洞、德隆三驾马车和中房股份的灰飞烟灭更将一些券商再度推到风口浪尖。此时有关媒体报道:相关部门正在着力研究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该制度的主旨是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将尽力赔偿,一旦破产清算后依旧无力全额返还,那这部分损失由股民自担。这就意味着今后有券商倒闭的话那么股民放在倒闭券商里的钱将不会是百分之一百安全。

  众所周知影响券商生存危机的原因有:一、注册资金不到位;二、许多坏账和债务问题并没有如实在财务报告上反映,而是挂在账外;三、严重的柜台债券问题;四、自营亏损累累;五、挪用客户保证金等等。使得这些"百病缠身"的券商处在奄奄一息的状态,但如今一旦券商倒闭若要投资者买单,一方面会引发挤兑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会引发整个金融系统风险,另一方面会波及到社会的稳定等等。事实上有关部门早已知道券商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严重问题,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迫使券商莫将手伸向股民的保证金,从而造成了券商的亏损面越来越大。目前的现实状况是有关部门对券商的"注水帐"也是无能为力,那么要中小投资者来共同参与监管券商行为那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如同客户在银行中租赁了一个保险柜,将所有的家产放在该保险箱内,结果被银行监守自盗,该银行如果一旦经营不善倒闭,那么客户的财产也随银行的倒闭而付诸东流。按照上述逻辑来分析,显然有其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好在有关部门率先在南方证券部分营业部实施了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才使得这一棘手问题稍稍缓和了许多。事实上我们的股民承受的风险实在太多,不仅要提防上市公司平均每两天便会引爆的"地雷",还要提防哪一家券商会即日倒闭?因为在内地证券市场中有问题的券商数不胜数,例如南方证券后、爱建证券、闽发证券、健桥证券、恒信证券、德恒证券患难三兄弟等等。所以有关部门如果真要实施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需三思而后行。 市场化淘汰劣质券商,应是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 ,但要让无辜的且遵守法纪的中小投资者来替券商有限赔付却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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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股东有套现之嫌  

  虽然本次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方案中的价格只比净资产高0.03元,从表面上看,流通股股东将直接受益,但目前如此高的净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可是01年增发的15亿啊,您说中小投资者真的受益了吗?大股东是不是有套现的嫌疑呢?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十分普遍,金额也非常庞大,严重地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去年下半年以来,1175家上市公司中,有57.53%的上市公司(676家)存在被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的现象,被占用资金合计高达966.69亿元,超过2002年市场一年的首发新股融资额度560亿,平均每家被占用资金1.43亿元。而676家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高达966.69亿元,则相当于证券市场一年的筹资总额。

  中国证券市场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来的国企改制而来。不少母公司由于缺乏经营性资产、负担沉重,便理直气壮地将其控制的上市公司当做“提款机”,美其名曰:“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对上市公司而言,最痛苦的事莫过于被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因为巨额欠款从公司的经营、财务和重组的方方面面,紧紧地拖住了上市公司的发展。

  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清欠,管理层曾要求限期归还,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大股东自身经营状况不佳,不能还债。在还款难度大的情况下,“以股抵债”成为一个变通的方法,它是指由上市公司以对大股东的债权来回购大股东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后,上市公司再进行股份注销,从而缩小公司股本、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那么电广传媒公布的 “以股抵债”方案真有那么好吗?截止7月29日通过“证券之星”网站,近700位投资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只有6.41%和14.1%的投资者认为,比起过去上市公司大股东常用的“以资抵债”,“以股抵债” 既可有效解决大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为量大面广的上市公司清欠提供借鉴,又可缩小相关上市公司股本,提高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如上市公司将目前大股东占款的一半采用股权抵债的方式偿还,并以净资产为回购价格,不仅将解决了大股东欠款的问题,而且该上市公司的业绩还将显著提升,市盈率也将下降25%左右。同时也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国有股减持途径,可谓“一箭数雕”。

  而近80%的投资者认为,虽然本次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方案中的价格只比净资产高0.03元,从表面上看,流通股股东将直接受益,但目前如此高的净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可是01年增发的15亿啊,您说中小投资者真的受益了吗?大股东是不是有套现的嫌疑呢?

  治标更要治本,采取“以股抵债”可以解决历史欠款,是一种金融创新,但此后上市公司能不能设计出创新制度,来尽量避免新的关联欠款而不至于越清越多,尤为重要。广大投资者希望,试点上市公司能够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力争从制度上杜绝恶性关联欠款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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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基金“大众情人” 都看好反而有风险

  

   据成都商报:股市连跌三月,前期抗跌的基金重仓股成为了重灾区。昨日,大幅下挫的蓝筹股明显增多,浦发银行、兖州煤业、海螺水泥、国电电力、格力电器、深圳机场、中集集团等纷纷下跌,加上被基金集中持仓的石化股大跌,表明各大基金都在加快减持的步伐。博时基金表示:基金的“羊群效应”已经开始显现。
 
  海富通基金针对近期基金重仓股下跌的现象表示,在现阶段,市盈率的绝对高低已变得次要。以上周大跌的盐田港为例,其20倍左右的市盈率并不算高,但机构却认为盐田港未来一两年内很难再维持过去几年的高成长,因而对其进行了抛售。
 
  博时基金表示,近期基金重仓股的下跌,是机构博弈的结果。博时的研究报告认为,A股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明显高于美国,非常容易出现“一买群买、一卖群卖”的现象,因此,即使机构们手上拿的都是好股票,但一旦有人想撤退,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

  期待增量资金

  民族证券的徐一钉表示,大盘调整初期,蓝筹股整体较为抗跌,因此不少机构错失了高点减仓的时机,而当沪指跌破1400点后,市场期盼的反弹并没有出现。此时,一些机构对一些前期走势好,账面仍有盈余的个股进行了减仓,因此造成了蓝筹股竞相杀跌的局面。从历史经验来看,当大量基金看好一只股票时,往往是该股出现逆转的开始,汽车股钢铁股无不如此,因此,如果没有增量资金进场,蓝筹股很难摆脱低迷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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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券商提升基金业务竞争力的三大途径

   
    越来越多的券商开始认识到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对实现自身经纪业务转型、收入多元化、抢占客户资源等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券商在基金销售和服务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券商怎样才能在这场不可避免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呢?

    一、券商应视开放式基金业务为“常态”业务,充分发掘专业化优势的潜力,做大市场份额。

    1.以高度的专业敏感性,分析开放式基金市场中政策和产品信息,为券商进行有效产品创新及科学决策提供素材和依据;

    2.学习、借鉴权威机构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产品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研究、预测有关不同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不同类型及相同类型不同基金产品的投资特点和投资前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有针对性的开放式基金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满足众多客户对投资决策参考信息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实现基金持续销售,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

    二、券商应高度重视创新工作,以创新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扩大、夯实竞争优势。

    创新是一种对旧规则、习惯的突破,是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对客户潜在需求的激发和满足,目的是占有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或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拥有更为突出的竞争优势。有效的创新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产品创新,还应包括规则创新、流程创新等,而且后者在整个创新中更为重要。因为规则创新意味着新的赢利机会和赢利模式,流程创新则能带来新的服务方式以及更加明确的服务理念。产品创新很容易被模仿,规则创新、流程创新中形成的竞争优势才能更稳固、更持久。所以,券商要更注重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规则和流程创新。

    具体地讲,在规则创新中券商可尝试针对投资者不同人生阶段、不同操作习惯及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下的投资基金组合,并时时跟踪、评估投资组合的收益情况及其与设计目标的偏离程度,及时修正投资基金组合,引导客户进行组合投资,创造新的赢利模式,帮助客户实现科学理财。另外,通过改进信息系统功能架构和拓宽交易途径,便于客户及时把握赢利机会,方便地进行基金及基金组合的投资。

    在流程创新中,券商应从“关注客户资产变化、方便客户投资”角度出发重组业务处理流程,保证如基金净值预约提醒、基金分红通知、基金重大事项通告等新的服务举措推出效果,最终用服务“套牢”客户。

    三、以开放式基金业务推动其它业务的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

    1.全面提升在各项业务中的服务理念。券商应及时总结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中的成功经验,将其推广到其它代理业务中,坚持“为客户理财”的服务思想,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2.基金产品价值的深度发掘。券商可综合市场状况及投资需求、不同基金投资特点等情况,将开放式基金投资纳入自营和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之内,以及推出专门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理财产品,充分挖掘开放式基金市场价值,以满足自身及客户资产管理的需求。

    3.创新思路的融合。近日,国泰君安推出了“组合宝”产品,江南证券也开始向其客户提供针对深证100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的指数化交易服务。透过现象看本质,券商的这些创新是在更高层次上将基金业务与其它业务融合的结果:把握基金市场未来热点,在其它业务中直接引进基金市场中产品创新思路,结合客户需求把握关键因素,及时推出创新产品。如此操作,既满足了客户的现实需求,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又为将来基金市场新业务培育了客户,也实现客户需求的良性挖掘和券商业务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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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股市融资额回落

   
    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股市融资金额为114.32亿元,较6月份的194.18亿元回落逾四成。

    据统计,7月份共有12家公司进行了IPO融资,融资总额32.04亿元,仅略高于1月份的31.96亿和2月份的31.79亿元。其中,9家公司拟上中小企业板,3家拟在上证所主板上市。融资额最高的为航民股份,筹资5.85亿元,融资额最少的达安基因仅1.48亿元。再融资市场方面,7月份各有2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和配股,另有1家公司进行了增发。其中,中国联通配股为7月份最大一单融资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融资净额高达44.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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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创新低五大怪事闪现

   
    沪综指昨日收在1366.26点,下跌6.96点,跌幅0.5%,盘中创出今年最低点1363.69点,验证了本报昨日的“新低将现”的预测。大盘昨日虽然惯性下跌,但盘中的“怪现象”却不少。

    第一怪:分道扬镳黄白线

    周二两市股指震荡盘落,但从分时图上看,代表指数的白线震荡回落,但不带权重的黄线却在上涨。两线呈现分道扬镳的态势,表明带权重的指标股是下跌的主要动力。

    第二怪:创了新低未大跌

    昨日下午一波放量杀跌创出了今年的新低,但奇怪的是破位后股指并没有大跌,尾盘还有所回升并且明显放量。这种现象显示破位有可能是构筑空头陷阱,是为了引出恐慌盘,也预示大盘今日可能收出一个“久违”的小红盘。

    第三怪:涨多跌少个股强

    按常例,大盘下跌,个股肯定是跌多涨少,但昨日两市大盘下跌,个股涨跌家数比却是1.23:1,上涨个股超过下跌个股20%以上。并且有五只个股涨停,只有一只个股跌停。这说明多数个股已开始出现反弹,人气已逐渐回暖。

    第四怪:强势个股补跌忙

    弱市中强势股往往是避风港,而近日跌幅居前的都是前期的强势股,如屡创新高的格力电器、持续走牛的兖州煤业、高价股深赤湾等近日纷纷掉头下滑,“九死一生”中的生者也面临死亡,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市场可能进入最后的杀跌阶段。

    第五怪:*ST弱势奔涨停

    就在中报公布期间,业绩最差的*ST股却出人意料地齐刷刷上涨,涨停的ST股达到8家。最弱一极出现止跌,对个股人气回升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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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大规模发行次级债热引发四重担忧

   
    7月7日,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成功发行100亿元次级债券。这是6月17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之后,由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第一只次级债券。但140亿元的超额认购和4.87%的“超低利率”注定了中国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不会是最后一只,也不会是规模最大的一只,甚至不会是利率最低的一只次级债券。

    紧接着,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一些城市商业银行也都公布了发行次级债券的计划。

    如此大规模地发行次级债,其背景无外乎以下几种:2006年大限日益逼近;外资银行展开“攻城略地”之势;银监会加强资本管理,商业银行面临资本不足之困;各家商业银行意欲加快改革与发展步伐,却受制于资本约束。这样,次级债券所具有的高效、便捷、灵活补充资本的特点就使其注定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热捧的对象。

    不过从国际经验上看,没有任何一家成功的国际银行试图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从根本上解决银行的资本补充难题,次级债券只不过是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暂时下降或不符合监管要求,但仍具备较强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为银行出台改革举措或调整业务结构赢得时间的非常之举。而国内商业银行对次级债券寄予厚望,并近乎“疯狂”热捧的做法似乎与国际大银行有别。在目前的次级债券热潮中,国内商业银行和其他投资者尤其要冷静看待次级债券的作用和风险。

    无法根本补充资本金

    在被问到发行次级债券的目的时,很多银行总会不假思索地将“解决资本充足率低下问题”摆在首位。诚然,发行次级债券是商业银行高效、便捷、灵活补充资本金的方式。但从未有哪家银行将发行次级债券作为主要的资本补充渠道。因为次级债券的纯债务特性决定了其最终需要偿还的属性,这使得发行次级债券只能解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暂时性下降或不符合监管要求。

    按照功能的不同,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可以划分为两类:输血性资本补充渠道和造血性资本补充渠道。输血性资本补充渠道包括公开上市、增资扩股以及发行次级债券。造血性资本补充渠道则是指通过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而带来更多的利润分配和准备计提。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资本补充渠道,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区分其功能。假如将银行补充资本金看作病人补血,如果病人是因为外部受伤而暂时性失血过多,输血可以帮助病人从危险期恢复过来,并逐渐康复;但如果病人是因为造血功能出现问题或肌体病变而导致的供血不足,输血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拯救病人。如果不能提高银行的造血功能—盈利能力,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下问题。次级债券作为输血性资本补充渠道的功能仅限于此而已。

    而且不停地发行次级债券,虽然可以保证银行资金链不至于在短期内断裂,但银行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不过是被暂时隐藏起来。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终究会爆发,到那时银行将不能通过发行新债来偿还旧债,从而出现资金链条的断裂,使银行陷入危机之中。对于此,那些已发行和拟发行次级债券的银行必须要有清醒认识。

    缺乏抗风险功能

    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足够的抗风险能力是银行正常开业和安全运行的基础。衡量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资本充足状况。《巴塞尔资本协议》将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核心资本包括股本金和公开储备,这部分资本是各国银行业唯一相同的部分,在公开的账目中完全可见,它也是市场判断一家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基础,对银行的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影响极大。而次级债券是附属资本,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资本的属性,但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否则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因此次级债不具备核心资本的抗风险功能。这也是巴塞尔委员会在规定资本充足率8%的最低水平的同时,又单独规定核心资本4%的最低水平的初衷所在。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国外大银行更为重视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统计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国外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比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这显然值得国内商业银行深思。

    对银行的市场约束功能不明显

    从理论上讲,发行次级债券有利于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并提高监管效率。因为,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必须定期向市场公布其经营状况,并接受债券评级,这就提高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有利于次级债券的持有人和监管机构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外部监督检查,约束银行的高风险行为。此外,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流通交易,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发行次级债券银行的市场约束,这是因为二级市场上次级债券的价格与发行银行的风险变化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发债银行的经营状况通常会通过其次级债券的收益率变动予以体现,从而使发债银行处于市场的持续监督之中,这有利于银行加强自我风险管理。

    不过上述分析是建立在较为成熟的债券市场基础之上的,在我国目前债券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上述约束功能显然不能充分发挥。而且,由于目前次级债券的投资者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缺少专门的机构投资者,这种外部监督作用能否发挥值得怀疑。

    相互持有潜藏风险

    6月17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相互持有次级债券。这被业界看作是《办法》的一大亮点,认为必将推动国内次级债券的快速发展。但“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券”潜藏着风险。

    首先,《办法》似乎是监管当局为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尽快充实资本金,达到上市标准的无奈之举。因为,在一次次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之后,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能达到监管要求,而国家却早已不堪重负,并陷入被诟病的窘境。发行次级债券显然已成为帮助国有银行尽快“达标”,实现上市梦想的救星。而以保险公司为主力军的投资者受政策和自身实力所限,远不能消化掉国有银行为充实资本所需发行的巨额次级债券。允许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将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从这一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并无太多可圈可点之处。

    其次,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券蕴含巨大的道德风险。在发行利率相同,购买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券仅是一个账面上的数字游戏而已,商业银行之间根本不需要发生实质的资金转移。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相互持有次级债券这条“空手套白狼”的捷径,轻易实现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这将极大地刺激商业银行通过“密谋”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积极性,并使商业银行丧失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从而引发道德风险。

    最后,银行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可能引发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在相互持有次级债券的银行群体中,任何一家银行出现偿付危机,将连锁性地带动其他银行出现危机,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国银行发行的140亿元次级债券的认购结构显示,商业银行是其主要认购者。再联想到4.87%的超低利率,不能不让人怀疑“商业银行达成一致,以较低利率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可能性的存在。这更需要引起监管当局的高度关注。

    无疑,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行次级债券是快速补充资本的便捷方式,有利于商业银行迅速达到最低的资本监管要求;对于监管当局来说,由于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需要向市场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从而有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对于投资者来说,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填补了我国债券市场上的空白,不失为一种好的投资选择。这或许是各方参与者对次级债券青睐有加的原因所在。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夸大其作用,更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风险。毕竟日本活生生的教训和巴塞尔委员会忧虑的眼神就在我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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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披露中报显示QFII选股思路发生变化

   
    随着半年报的公布,QFII重仓股的持仓结构变化也开始浮出水面,如长江电力(600900)、山东黄金(600547)、新钢钒(000629)、安泰科技(000969)和国电南瑞(600406)等。在这些重仓股身上,我们不难发现QFII选股思路的变化。

    瑞银大举增仓长电

    从最初试水四只股票,到现在重点增仓长江电力,瑞银调仓意图才真正体现出来。半年报数据显示,瑞银持有长江电力2601万股,为其第六大流通股东,也是到目前为止,除宝钢股份(600019)外QFII第二大重仓股。从上半年的情况看,长电成为瑞银重点增仓股,这出乎市场所料。

    2003年年报数据显示,QFII之一的高盛公司持有长江电力1300万股,仅为公司第十大流通股股东。从最新情况看,今年上半年瑞银对长江电力至少增持了1300万余股;由于今年上半年长电股价基本在8.50元—9.50元的价格区间进行箱型整理,因此,瑞银对长电大量建仓的成本当在9元附近,与目前股价基本持平。但从目前数据看,投资者仍不能确定高盛的持仓变化;因为长江电力第十大流通股东的持仓量就在2000万股以上,远高于去年年底时的情况,高盛的持仓排名可能已被迫后移。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年底对宝钢股份持仓一增一减的情况不同,QFII和基金在长江电力的投资取向上趋于一致。第二季度基金整体也对长江电力有所增持,增持2.5亿股左右,当期基金持有家数也增加了22家。QFII和基金共同增持长电,究其原因不外乎这样几个:第一,长电作为电力股,属于瓶颈性行业股票;第二,涨幅适中,大多机构投资者盈利不多;第三,没有其它更好的品种。

    从股价表现看,长江电力是A股市场的超级大盘股中,此次宏观调控中跌幅最小的股票,这是QFII和基金在上半年合力的结果。当然,长电在2004年下半年显然将面临两大考验:第一,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第二,股价运行的箱体能否实现突破?扛住这两大压力,是其未来股价能否继续上行的关键。

    “大摩”活跃度提高

    最新的数据显示,除瑞银增仓长江电力、并再度成为山东黄金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外,QFII之一的摩根士丹利成为较为活跃的境外投资者,与2003年年底的情况有了显著差异。

    目前,在新钢钒这只个股上,摩根士丹利和瑞银分别对其进行了增仓,特别是“大摩”在上半年增持该股数量达到432万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同时,摩根士丹利还对安泰科技和国电南瑞进行了投资,其中安泰科技持股199万股,位居第五大流通股东之列;国电南瑞持股达到155万股,位居第七大流通股东之列。值得注意的是,在山鹰转债(100567)这一品种中,花旗已增持至6999万元,瑞银和“大摩”也分别持有3379万元和436万元,三家QFII持债占债券余额比例超过50%,成为QFII第一重仓品种。

    从市场角度来看,摩根士丹利的选股能力值得投资者关注。在上半年宏观调控力度加大、钢铁行业首当其冲的背景下,“大摩”持续买入新钢钒需要一定的勇气,体现其“自下而上”的投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一季度猛吃安泰科技近150万股,大摩的平均持仓成本估计应在12元左右;经过第二季度的洗礼,大摩账面亏损开始涌现,但其仍在二季度吃进50万股,这反映QFII运作中也有认准投资目标、越跌越买的特点。

    有分析师表示,大摩持有股份中除国电南瑞外,安泰科技和新钢钒都没能回避蓝筹股回调带来的市场风险,但这也显示QFII短线操作的可能性较小。一旦买入就坚定持有,这可能演化成为大摩以至于其他QFII的主流投资思路。

    尚未现身中小板

    从目前已披露半年报的中小企业板公司情况看,QFII没有出现在这类股票的流通股股东内,显示该板的流通性可能制约境外资金的介入。

    数据显示,中小企业板上的江苏琼花(002002)、精工科技(002006)、新和成(002001)和华邦制药(002004)已经分别公布了半年报。半年报显示,在华邦制药这只个股上,出现了宝盈鸿利基金和中信万通证券这两家机构投资者,除此之外,即使是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下限达到5万股的数额,QFII也没有出现在相关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行列,显示境外机构对中小企业板参与热情不高。

    据了解,QFII投入中小企业板的可能性比较小,这是因为,从QFII客户的基础来看,其代理客户的投资额都很大,对小的公司进行大的人力、物力付出不太值得,从这个角度看直接投资这类公司股票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当然,按照QFII的解释,这是因为中小企业板股票规模和流通量的制约,并不是说公司质量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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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保险公司集体“色诱” 鞍钢债券遭遇定价难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的企业债发行到了最关键的阶段,而谈判也到了最紧张的阶段。

  据知情人士透露,五家保险公司近期正在与鞍钢集团就债券价格问题进行最后的谈判,希望得到团购的“优惠价格”。

  其中一位参与的人士称,保险公司希望能够得到在面值以下购买的机会,如果最终发行人同意的话,这次的团购行为有可能会延续到其他公司的企业债发行中去。

  “我们希望的价格在97元以下。”他说。

  “团购”的诱惑与力量

  鞍钢集团显然心有不甘。

  7月30日,鞍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刘申明确而干脆地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而从其他渠道得到的消息显示,数家保险公司已经达成联盟,在这次鞍钢债的发行中提出强势要求,鞍钢集团最终也许不得不让步。

  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保险、中国人保和友邦保险的投资部人士于7月底已经通过鞍钢发行企业债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与鞍钢集团进行了数次的“交流”,要求获得鞍钢债发行价格上的优惠。

  消息人士透露,太平洋财险和中国人寿等大的保险公司也很有可能加盟这次团购。

  鞍钢集团显然没有办法忽视这些公司代表的力量,特别在这些力量是目前少量的企业债买家中最为庞大的一极的时候。

  据参与团购的保险公司有关人士透露,鞍钢集团此次拟发行的企业债为10年期,发行额度是25亿元。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估为AAA级,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经由总行批准,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担保,目前已经取得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承诺函。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一家公司的企业债的上限是本次发行额度的15%。也就是说,如果正在与鞍钢集团谈判的这些保险公司豪爽地大笔一挥的话,鞍钢的25亿企业债的发行问题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而这,正是这些保险公司在谈判桌上抛出的“胡萝卜”。

  一位参与谈判的人士称,结果让这些保险公司满意的话,很有可能大家都买到3.75亿的投资上限。由于平安保险是以集团的形式参与的,其旗下的多家金融机构如平安信托、平安证券等等,可以协作购买更多的份额。

  这位人士称,保险公司以团购的形式参与企业债的发行,今后将有可能成为一种常态的合作模式。这种团购的优势在于,在类似买家垄断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优惠。

  双方的焦点在于,鞍钢债的利率和价格折扣问题。

  关于最终的方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称,已经上交到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待审批。

  收益率之争

  尽管有关方面没有透露,上报的鞍钢债最终方案,但从鞍钢集团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谈判可大致进行判断。

  据了解,关于企业债的票面利率,鞍钢集团和国信证券原来准备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是,固定利率为4.98%,附带一次转换权。投资者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浮动利息债,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加上2.3%。

  方案二是,直接发行浮动利息债,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加上2.3%。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称,2.3%的基本利差(浮息债票面利率与基本利率之差,基本利率指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是目前企业债发行中最高的,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目前的《企业债管理条例》中规定,企业债的票面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我国没有10年期存款利率,这一标准难以界定。尽管2.3%的基本利差已经在目前市场上高高在上了,但相对10年期固定利息企业债5.7%的平均收益率来说,鞍钢债竞争力略显不足。

  因此,保险公司希望打折购买,而票面利率则按照方案一来执行,转换权为3年。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称,考虑到央行调整利率的可能性,三年的转换期限既可以保证一定的高收益,又可以充分防范利率波动风险。这样的方案,10年的平均收益率为4.52%。

  保险公司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方法就是以打折的价格购买。

  前述参与谈判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希望的价格是97元以下。”

  鞍钢则希望以原价销售。

  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方案,鞍钢集团25亿的企业债,就要少收入7500万,差别巨大。

  保险公司认为,97元的价格,加上票面利率,10年的内部收益率才达到4.91%,根据保险公司的资产配备,只要这样才能进行投资。潜台词就是,如果鞍钢集团拒绝这一方案,这些保险公司将不买,或者少买鞍钢的债。

  尽管还没有发行,业界人士已经判断,鞍钢可能不得不签下城下之盟。

  企业债的尴尬

  自己发行企业债,还可能要听从买方的要求,鞍钢集团面临的窘境并非是一个因素造成的。

  据知情人士称,鞍钢集团目前并不缺少流动资金,发行企业债相当于是一种“福利”。在目前的企业债市场上,企业是否发行债券,决策权在发改委。发行额度的审批、发行利率的审批……一系列的复杂手续造成了一个企业一旦拿到了发行额度,就一定要足额发行企业债。

  这种发行体制造成的结果之一是,急需资金的企业无法发债,有额度的企业可能未必缺钱。

  鞍钢集团的发行企业债遇上的“天时”也不好。

  目前债券市场低迷,愿意持有债券者寥寥。

  国信证券一位人士称,由于发行体制的非市场化,利率偏低、期限长,目前企业债的发行难度很大。

  多位基金、券商和商业银行资金部人士表示,他们不愿意持有长期债券:在二级市场操作要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长期持有又要面临资金的机会成本和利率风险。因此,保险公司由于资产配备的需要,是少数愿意持有长期债券的机构,是企业债市场上的大买家。

  而这些保险公司之间协作的成本非常低。“做债券的就是这批人,大家都认识。”一位保险公司的人士称。

  保险公司在企业债市场上的话语权的强大,还来自于承销商要绝对避免出现余额的情况。

  国信证券人士称,尽管承销中包含余额包销的条款,但承销商要作出一切的努力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以目前券商的情况说,谁也不愿意包销债券。”

  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很强势,团购的威力可以造成买家垄断。而这样的情况,在整个企业债市场的体制上没有大的调整之前有可能延续。

  数据显示,我国的企业发债筹资额度不足发行股票的一半,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18倍。

  不过,转变的迹象已经出现。据国信证券有关人士透露,新的《企业债管理条例》马上要开始实施,审批制改核准制,票面利率市场化,准入机构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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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年报透露资金新动向

   
    随着半年报的披露,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逐渐引起投资者的注意,因为股东人数的减少意味着筹码的集中,而筹码的集中往往也伴随着股价的上涨。因此,股东人数变化已成为投资者对半年报分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

    股东人数变化特征从已公布半年报公司情况看,股东人数变化特征非常明显,那就是清晰的庄股减仓迹象,凡是被市场认为控股的公司股东人数均出现增长。华立控股股东人数从2003年年报的9582户增至2004年半年报的20253户,幅度达到了111.37%,相应的人均持股也从2003年报的9288股下降至2004年半年报7031股,人均持股的下降意味着筹码的分散,看来,资金的减仓是坚决的。类似迹象还出现在东泰控股、健特生物、中科英华、江中制药等个股身上。

    同时,一些业绩增长不明显的个股也加入了股东分散的行列中,较为明显的有江苏舜天。该公司业绩增长预期不高,所以股东人数由2003年报的23668户增至2004年半年报的28741户,增幅达到21.33%。类似个股还在汇源通信、桐君阁等个股身上出现。也就是说,业绩增长乏力的个股要么是股东人数变化不大,要么就是股东人数大幅增长,前者反映的是资金对业绩增长乏力股缺乏兴趣,后者反映的是场内资金也感到没有油水可捞准备出局。相反,对于业绩增长潜力较大的个股明显有着资金的介入,从而导致了股东人数的剧减。较为明显的有产业转型成功且净利润大增162.52%的福星科技。该公司的股东人数从2003年报的42733户锐减至2003年半年报的25319户,幅度达到40.75%,股价走势在近期也是异常强硬。同时,一些行业明显改善的个股也得到了资金的加盟,比如说西山煤电的股东人数就从2003年年报的109378户锐减至2004年半年报的63306户。由此可见,业绩的变化开始成为资金进出的主要依据之一。

    股东人数变化注意两点当然,股东人数变化与股价走势并不会呈现出必然的联系。因为股东人数的变化往往有个时滞效应,因此,股东人数的变化还要仔细分析。

    一是要结合当前行业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变化程度。比如说华芳纺织由于纺织主营业务面临着配额取消所带来的机遇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将投产等因素,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明显增长,从而使得股东人数从2003年年报的44069户下降至2004年半年报的32482户,下降幅度达到了26.29%。但对于南钢股份、云铝股份等股东人数虽然减少但业绩变化不太好把握的个股则要予以摒弃。

    二是要结合公司基本面与股价的情况。公司基本面再好,但股价高高在上,可操作的意义并不大。所以,西山煤电、晨鸣纸业等个股就要警惕。但是对于凤竹纺织、华芳纺织、福星科技、川投控股等一些股价在底部,同时公司基本面也存在着业绩继续向好变化可能的个股要予以关注。

    重点关注两类个股在这里,我们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两类个股。一类是社保基金新近介入的个股。此类个股大多拥有独特的个股,或者具有自主定价能力,比如说云南白药;或者有新的募集资金项目投产,比如说凤竹纺织。此类个股的未来业绩增长空间相对较为开阔,值得关注。

    另一类是业绩白马股,能够通过规模扩张获得业绩增长的个股。比如说长江电力,该公司虽然目前的股价与其内在价值有点高估,但由于公司能够获得持续收购三峡工程剩余24台机组的优先权,所以,股价仍然有望一年比一年高,因此值得参与。类似个股尚有国投电力、内蒙华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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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金基金管理凸现四大特征

   
    我国首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法规的指导性读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释义》已与读者见面。"释义"对立法的背景和依据、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适用等进行了权威性解析。

    日前,我国首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法规的指导性读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释义》与读者见面。"释义"凸现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四大基本特征。

    确立企业年金基金是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

    根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不能够由企业或职工自己管理,必须交给受托人管理。企业或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遵守的是《信托法》;当受托人将账户管理、托管式投资管理业务委托给其他法人机构时,必须分别签定书面合同,相互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遵守的是《合同法》。

    由于依据法律的不同,使企业年金参与者各方之间的关系不甚明晰。

    "释义"明确企业或职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行为,根据《信托法》,无论是何种情况,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整体上不能够成为清算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和清算财产。鉴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受托人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负有全责任。"释义"还明确受托人与委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是代理关系,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受托人的名义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仅仅对委托合同中确定的义务和责任负责。

    关系的明确就意味着职责和义务权力的明确,对于保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特别是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的利益,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明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性

    "释义"明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性,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和不被挪用。

    "释义"要求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受托人必须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处开立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即受托资产托管专户,并将基金财产存入该账户;二是受托人必须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这项规定是由企业年金财产的特殊性决定的,通过专户管理,方能实现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和不被挪用。

    另外,为了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必须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相独立,必须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相独立,必须与其他当事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财产相独立。一旦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明确企业年金理事会不是法人机构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年金理事会不是法人机构,而是在发起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内部设立,依托年金计划存在,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特定的自然人集合,不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混合体。

    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年金理事会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共同受托人,年金理事会为特定的信托目的存在,企业内其他性质的理事会不得担任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企业外部的自然人组织(集合),如其他企业的年金理事会,不得成为本企业年金受托人。同样,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的企业年金限于本企业,不得受托管理其他企业的年金计划,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担任理事工作都是义务性工作,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对于可能出现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合并的情形,如行业性企业年金理事会或中小企业联合性年金理事会,须经过劳动社会保障部认可。

    "释义"明确受托人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但由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及投资管理业务必须由法人机构承担,因此,企业年金理事会必须将这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事物委托给代理人。

    与国际接轨引入托管人制度

    近年来,经合组织成员国在本国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中,都纷纷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在企业年金基金运作过程中,引入托管人制度。将受托人的基金交给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托管,能够有效地保护受托人利益,促进企业年金基金的发展。我国也采取了托管人制度,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释义"认为,由于托管人在企业年金运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其要求也很高。托管人除遵守办法规定的外,还要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和合同中约定的禁止事项,以及特殊约定。

    目前,担任托管人可以是专门设立托管部门的商业银行,也可以是专业托管机构。

    这本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为主编,其他相关专家参与编写的释义,根据立法的宗旨和本意,以正确反映法规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逐条对立法的背景和依据、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适用等进行了权威性解析。

    该书除收录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释义》外,还附录了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政策。(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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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敬琏:制造金融黑洞的机制并未消失

   
    中国加入WTO后的五年过渡期很快就要步入尾声。再过两年,中国就要向外资银行开放全部人民币业务,这将对中国的金融业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金融危机的阴影


    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体系造成的冲击在于新的储蓄存款一旦被外资银行分流,国有商业银行不再拥有稀释其不良资产的手段,有可能诱发金融危机。

    针对国有商业不良资产日积月累的严重情况,中国政府1998年推出了两大拯救性措施:一是1998年政府发行了2700亿元特种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二是同年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14000亿元不良资产。

    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体制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到2000年末,其不良贷款率又提高到33.37%。从2001年开始,政府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了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指令性指标。在各地组织了专门班子,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逐笔建立专账,锁定基数,按月分析,按季考核。到2003年末,它们报告的不良贷款率下降到20.36%。

    不过,这并不足以使我们高枕无忧。这是因为:(1)它没有计入仍然悬在分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账上的14000亿元不良资产;(2)不良贷款率的下降,一半以上是因为贷款余额的大幅度增加所致,并不直接说明贷款质量的提高;(3)在新增贷款中,由于长期贷款所占比重增加极快,在去年以来的盲目投资建设的经济背景下,还有多少会成为不良贷款,现在还很难说;(4)拨备不足更增加了金融风险。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制造这种金融黑洞的机制并未消失。

    最近南方证券、闽发证券、“德隆系”企业、佛山工商银行等事件暴露出的动辄以十亿、百亿,甚至千亿元计的资金黑洞说明,这种危险的发生并不是没有可能。

    2003年下半年,已经有不少的学者指出过,中国经济的低效率增长之所以能够维持,得益于在高储蓄率条件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和外汇管制。一旦这两个条件不再具备,金融体系的各种漏洞和由此产生的资金黑洞就会显露无遗。因此,在2006年中国向外资银行完全开放人民币业务和2012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到来之前,必须抓紧建立适合于现代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

    银行改革要“两条腿走路”

    银行业改革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方面是加速推进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另一方面是积极创建新的民营银行。

    今年以来,政府加快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改制的进程。

    首先,政府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向中行和建行注资。随后,这两家银行再度剥离不良资产1970亿元。这都是为了给它们改制上市创造条件。更重要的是如何真正建立起好的企业制度和有效的公司治理。这两家银行改制上市存在的问题是:它们的资本金所有者“汇金公司”至今只是一个空壳,因而它们重组工作不是在作为业主的机构投资者领导下进行,而是在作为雇员的经理人员领导下进行。这样就很难避免重蹈不少国有工商企业未能真正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的覆辙,很难达到脱胎换骨地改造为经营货币的真正企业的改革目标。

    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有11家多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约3500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对于这些国有或准国有的信贷机构,也应当进行整顿或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改制,使之成为规范的商业银行。

    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改制这一条“腿”,为什么还需要发展民营银行这另一条“腿”?

    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四大国有银行无论在营业网点、还是在业务份额上都占有绝对优势,只要把国有银行改好了,就解决了我国银行体系的问题,没有必要发展民营银行。

    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看,把主要精力、甚至全部精力都放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是一种效果不佳的策略。中国的改革中没有效法这种做法,而是从一开始就把真正的重点放在非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上。这才是中国改革取得较大成功的秘密。

    根据工商企业改革的这种经验,银行业的改革也应当在进行国有银行和准国有信贷机构改制的同时,引入民营银行;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实现对内开放;积极而稳妥地建立一批民营银行。

    根据以上的分析,应当对新建民营银行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积极而稳健地创建民营银行。管理当局至今对于放行民间创立的银行仍然相当消极。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不赞成放开对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的一个理由,是民营银行财力单薄,资信不足,一有风吹草动,就易于引发或大或小的挤兑等金融风潮。民营中小银行的确存在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但是这一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存款保险等制度安排加以防止和化解的。

    不赞成放开对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的另一个理由,是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和控股商业银行的动机不纯,企图通过关联贷款或其他形式占用银行资金。为了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必须收紧对民营银行与关联人士的信贷以及他们之间的其他金融往来的监督和控制;必要时要由股东做出避免关联贷款的承诺。

    证券市场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低下,而且极不规范,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第一,企业基本上靠银行信贷融资,证券融资在企业融资总额中所占份额很小;其中企业债券所占份额更是微不足道。由于过去一直把企业债券视为政府投资筹资的一种补充手段,由计划机关在做项目审批时一并考虑,它的发行决定权掌握在行政机关手中,发行方式往往也是非市场化的。即使在前年企业债券条例颁布以后,债券发行规模仍然不大。

    第二,由于把股票市场定位于“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和“向国有企业倾斜”的融资工具,并且采取政策托市、“限制扩容”和划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等做法,使获得上市特权的公司得以靠高溢价发行从流通股持有者“圈钱”,这使股市变成了一个缺乏投资价值的巨大的“寻租场”。

    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1)否定“为国企融资服务”的方针和“政府托市、企业圈钱”的做法;(2)加快企业改革,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基础性的前提;(3)采取谨慎稳定的政策,避免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4)采取有关各方都能接受的办法,消除股份分裂,实现“全流通”;(5)加快证券交易立法,改善对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经营单位的监管,在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包括股市在内的证券市场。

    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是信息高度不对称的不完全市场。而且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和蔓延性。金融监管应当贯穿金融运作的全过程,同时建立起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审慎监管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在我看来,在金融监管的问题上,有四个问题特别需要引起注意。

    第一,注重基本制度建设。过去我国金融市场混乱给出的一条基本教训,是因为基本制度不健全,政策多变,导致了逆向筛选,我们必须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市场规则、公司治理、信用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监管才能事半功倍。

    第二,严格监管。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金融市场监管不力,以致市场上庄家操纵、内幕交易、蓄意舞弊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活动盛行。这种状况决不能继续下去。

    第三,实现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现代金融业中信贷、证券、保险等业务难以截然分开;我国的监管机构分设容易由于监管机构之间不协调而留下监管空白和漏洞。要继续探索协调和改善监管的途径。

    第四,防止把对违规与否的监管变成对金融机构的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过度监管和把监管变成微观干预的做法不利于市场的有序运行,应当注意防止。(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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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价底线使以股抵债成中国股市洗钱魔术  

2004年08月05日 11:58:42


  欠债还钱,天经地仪。
  然而在中国股市,控股股东长期以来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不但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据证监会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的侵占 行为;而且一些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在这个时候,作为管理层的证监会与国资委推出“以股抵债”,理应说是旨在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等历史遗留问题的积极举措。然而人们不应忘记,我国股市至今仍是一个“股权分置”的市场,股权分置不解决,扭曲的股权必将使利益继续向控股股东倾倒,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以股抵债”,抵了债却还不了钱,反倒是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真正地获取巨额的“不当利益”。“以股抵债”的结果是,控股股东的长期“?账”倒是一笔勾销了,而社会公众投资者被控鼓股东侵占的权益也从此无影无踪,控股股东的侵占最终的实现变成合法化,如果说这是中国股市的一场“洗钱魔术”,我看也并不为过。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以股抵债”怎么个抵法,象已公布的电广传媒(000917)“以股抵债”方案,是以控股股东只有每股0。42元出资获得的股份,却以7。15元的价格来抵债赎回。这一抵不要紧,5。3亿的债实际上只还了0。315亿元,而另外的近5亿元的占款就在如此的“以股抵债”中被“合法”地?掉了。这?掉的5亿多元,自然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上市公司得核销5亿多元的净资产,而其中就有社会公众股东4。31亿元的出资。
  证监会国资委在“答记者问”中说,“‘以股抵债’是以纠正控股股东的侵占过错行为为前提,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象电广传媒这样的“以股抵债”,能算得上是以纠正控股股东的侵占过错行为为前提的吗?是充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了吗?这也能说是遵循了“三公”原则吗?
  为什么会是如此的结果?正是一个“定价底线”在决定着。电广传媒的方案中是这样说的“董事会在与控股股东协商以股抵债价格时,认为“以股抵债”的定价基础,不同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或者一般股权转让,应当考虑其是纠正占用资金的特殊措施,按照国家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基准点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参考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独立评估机构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以股抵债价格为7.15元”。国家规定“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基准点”,这就决定了“以股抵债”是以扭曲的股权为出发点的。
  有人还担心现已公开的577亿的侵占能否在“以股抵债”中解决,而依我看来,不但这577亿能很快在如此的“以股抵债”中“洗”得无影无踪,而且还有更大的数目在后头。3400多亿的控股股东的股份,它们的每股出资成本平均绝对在1元以下,而如果都允许他们以不低于平均每股2。5元的净资产的价格减持,3?4倍的收益、增值,不正是他们早就想“减持”而垂涎欲得的吗?
  在股权分置下,扭曲的股权仍在吞噬着社会公众的财富,“国家规定”的定价底线就这样使“以股抵债”成了中国股市控股股东的“洗钱魔术”。(鲍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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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宝钢股份大涨有因 再融资消息不是空穴来风  
  



  昨日大盘的强劲反弹,宝钢股份可谓功不可没。昨日上午11点15分之前,宝钢股份的走势还不温不火,但刚过这一刻,宝钢股份突然发威,一路放量直奔涨停板而去。虽然它最终没有收在涨停板上,但以上涨8.08%、成交6516.90万股而收盘,是四个多月来少有的。正是由于它的出色表现,才使得昨日股市下午的表现更加强劲,也正是它的大涨,力挽了众多大盘股的继续沉沦。作为众多基金重仓股的一员,为何基金等机构独独选择它作为发动行情的先锋呢?
  早在今年7月28日,就有媒体称:宝钢将在A股市场融资300亿元。这则消息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但并没有得到证实。而昨日宝钢股份突然发力大涨,记者了解到,宝钢股份再融资消息确实不是空穴来风。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宝钢股份配股价格为3.50元/股,规模没有300亿这么大。此次融资之后,宝钢股份还有后续动作,就是整体上市。
  截至昨日,宝钢股份收盘价为6.69元,若其配股价定为3.50元/股,确实这个价格对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因为其间的价差就达3.19元,即使除权,仍存在较大套利空间。(记者 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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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言宝钢试点全流通


  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市场成交不能进一步放大,那么行情的再度下行将成为现实
  场内投资者对于市场的看法集中于两类:一类认为,市场可能重复去年筑底后走强的模式,在短期内进入新一轮上扬;另一类认为,受制于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因素,市场将无法走出中长期的上涨走势
  8月4日的行情走势,让人仿佛窥见了去年10月股市的影子。
  当天的沪深股市,在前一天上证指数创下1363.69点的新低后,又一次走出单日的暴涨行情。上证指数当天上扬2.8%,报收于1404.51点。深市综指则上扬2.54%,两市成交总额则再度突破160亿元。围绕着上证1400点大关,股市已经历三落三起。
  行情重现
  “现在的市场走势,已经几乎完全是去年10月行情的翻版了。”海通证券的方伊认为。他指出,在去年10月上证指数的筑底过程中,沪深股市也曾经在1400点上下,三落三起。而日K线的走势也同样表现为,阴跌破位后的大阳线反抽。此后,股市在直下1307点后,孕育出跨年度的一轮行情。
  但本轮市场是否会走出另外的走势呢?方伊认为还要继续观察。他认为股市就此连续上扬的可能不大,如去年般再度下探的几率倒不小。“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市场成交不能进一步放大,那么行情的再度下行将成为现实。”方伊认为。
  两种看法
  而渤海证券的张晓君则对近期的市场表现并不意外。“跌久必涨,这无非是市场自身规律而已。”他认为,跌与涨之间始终互为首尾,又互为因果。8月4日的强势表现,和前几日连续的阴跌破位密切相关。而在低位的剧烈反复,本身就说明市场各方看法对立。
  张晓君认为场内投资者对于市场的看法集中于两类。第一类,认为市场可能重复去年筑底后走强的模式,在短期内进入新一轮上扬;而另一类则认为,受制于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因素,市场将无法走出中长期的上涨走势。
  传言试点
  而当日最受关注的个股是宝钢股份。它在盘中的一度涨停成为了激发市场人气的关键步骤。终盘上涨8%的宝钢股份和长江电力、中国联通一起成为引领市场涨势的“三驾马车”。
  据悉,引发宝钢价格剧烈波动的是,有关宝钢可能列入“股权分置”解决试点的传言,有关传言称,宝钢可能以缩股流通的方式,完成其非流通股的流通要求。
  但这个消息遭到了机构的普遍怀疑。上海一位研究员认为,从流通试点的原则上讲,宝钢这样的市场中坚,和国家股比例占到85%的大型公司,列入试点的可能性较小。而仅凭传说,未见具体方案,很难讲利多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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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资委整合央企撬动资产数千亿  


  8月2日,宝钢集团在上海产权市场将旗下的宝钢建设公司成功转让给绿地集团。这是国资委主辅分离战略在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此前,国资委已经开始着手将中央直属企业的房地产业和旅游业剥离给数家专营房地产和旅游业的国企。数千亿国资正在主辅分离的战略下流动。
  主辅分离精干主业
  此次宝钢将宝钢建设公司转让给上海房地产业50强之首的绿地集团,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宝钢集团作为中央直属企业,正在进行国有产权的制度改革,突出主业,加大主辅分离的力度,凡与主业相关度不大的企业资产应该通过规范市场操作退出。
  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说,宝钢的战略目标是2010年争取钢铁主业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三名,并实施适度相关多元化的发展,一些与主业离得较远的产业将逐步分离出去。
  宝钢转让宝钢建设公司并非发生在大型中央国企中的孤立事件。
  2004年6月28日,国资委下发国资函[2004]104号文件《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通报说,"为贯彻主辅分离、精干主业的要求,一些中央企业正在积极探索非主业资产的剥离和重组工作。由于中央企业涉及的经营领域较多,一些企业的辅业可能是其他企业的主业,如能进行重组,将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关重组工作,经对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初步分析,应企业要求,现将拟以房地产作为主业发展的中央企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根据2003年底有关财务数据及主业发展有关情况,中央企业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大、在企业全部业务收入中比例较高,并拟以房地产作为主业发展。拟寻求重组合作方并准备将房地产业作为非主业剥离的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本企业发展战略,可与上述企业联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研究有关重组问题。"
  国资委还表示将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此文件下发,立刻引发房产业的震动。因为中央直属企业的房地产企业资产达到1800亿元左右,现在重组到5家中央企业中,即使平均分配,这5家企业也都会是中国房地产业的龙头企业。
  无独有偶,日前有媒体报道,国资委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计划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航空集团等全部直属央企中非旅游企业的旅游业经营资产,包括景区、景点、旅行社、饭店等从原企业剥离,划拨给中旅集团或国旅集团经营。此计划实施后,新组成的企业将成为我国最大的旅游企业集团。
  在国资委突出主业、主辅分离的战略下,中央直属企业的整合浪潮,已经逐渐呈现出汹涌的态势。
  培育大企业集团
  其实,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早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之初就定下了央企整合的调子。
  李荣融表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职责和义务。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推动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国资委研究中心王忠明博士认为,国有资产要实现两大集中:第一就是要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而不是撒胡椒面,所有领域都要插一手;第二是向优势企业集中,向大集团和大企业集中,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而有分析专家表示,目前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国资委应该具有战略投资职能,从而实现对大企业发展的引导,并通过战略手段,保持对重要领域的控制,为大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战略环境。
  "我想国资委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要把我们管的这些企业办成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企业。我们会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快这个进程,使我们管的这些国有资产质量有明显提高,真正做到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李荣融公开表示,国资委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数字为30到50家。
  打造央企国际竞争力
  资料显示,央企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积累的旅游业经营资产高达数百亿元,仅这些资产组合起来就将是中国最大的旅游企业。而且因为中央企业旅游资产具备一定的后勤和接待职能,每年产生的大量资产闲置,仅酒店一项就高达300亿元。
  剥离央企的旅游产业的消息传出后,分析人士的意见是:剥离、合并计划早已有之,只是现在变得更急迫,目的是应对外国旅游企业的强势进入,增强中国旅游企业的实力。
  这一举措正与国资委打造中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30到50家大企业集团的思路完全吻合。
  但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就中国企业500强与世界500强的差距进行过调查,结果表明三点:一是中国企业500强规模普遍偏小。从资产角度分析,中国企业500强的平均资产规模是相当于世界500强平均资产规模的6.46%;二是劳动生产率的差距极为明显,中国企业500强的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相当于世界500强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的12.95%和29.62%;三是中国企业500强的国际化水平还比较低。
  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经济部部长李明星指出,我国国有大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十分微薄,动用国际市场资源的能力还相当低下。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有效组织和合理配置全球经营资源的跨国经营能力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与世界级的大公司相比,我国企业一个突出的缺陷表现为技术创新能力弱,多数企业处于模仿阶段,不能自主地开发出引导市场需求、领先于同行业的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比如研发能力,跨国公司是技术标准的制定者,而国内一般企业只是技术标准接受者。受益程度上,跨国公司很显然获取的是科技暴利,而国内企业只能领取微薄的"加工费"。
  "既然国际竞争力与国际跨国公司还有差距,国资委的一个任务就是要培养中央直属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宝钢进了500强还要争取在2010年进入世界钢铁业前三,蓝星集团合并昊华化工集团要做到1000亿,这些都是国资委整合打造央企国际竞争力的反应。没有这数千亿的资本流动,也难看到中央直属大型国企对国际市场的灵活反应。"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郑新刚博士说。
  但是香港中文大学著名学者郎咸平表示,"我跟国企的不少老总聊过,他们做好企业的愿望很强,并不是一般想的那样。企业不能只是考虑做大,更主要的是做强。我做过很多分析调查,企业只有做强了才能做大。国资委的这种模式值得关注,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剥离非主要业务,做强主业,另一方面又要求不同公司的非主要业务捏合到一起,这种整合是要经受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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