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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论坛》发帖、回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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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心论坛》发帖、回帖管理规定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知行合一 浏览:5650 回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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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论坛》发帖、回帖管理规定
    根据部分会员的建议,依据网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使《中心论坛》早日建设成主题帖子质量高、回帖交流质量高的“双高”论坛,特做如下规定,敬请光临本版的朋友遵照执行。
    一、   本论坛只准发与证券相关、内容完整的原创及转帖,与证券相关的书籍、音像教学资料,以及《研究中心》、《中心论坛》开展的活动的帖子,其余帖子建议发到其他版面,本版出现与上述内容无关的帖子,版主有权删除、转移、编辑。
    二、为了不影响绝大多数人看到最新发表的帖子,本论坛谢绝没有实质性交流内容的回帖,禁止毫无实质内容的回帖,例如“OK”、“谢谢”、  “GOOD”、“好”等机器简单而无实质内容的回帖,一经出现,版主有权编辑、删除,乃至扣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禁止发言、禁止登陆。
    三、本版对以前的没有实质内容的灌水帖子,以及主题帖子,本版版主要逐渐进行清理。新发的帖子及其回复,版主们请及时对没有实质内容、毫无意义的回帖进行处理。
    四、鼓励有实质内容的回帖和交流,对于回帖中谈出真知灼见的版主可以酌情予以加分。
    五、本版不准恶意灌水,除版主、编辑、记者外,其他会员不准在一个小时内连续顶起5 个以上主题帖子。  
    六、本版对违反版规者在处理时可以不与其沟通即进行处理。违反本版规定者可视情节给予扣分、禁止发言、禁止登陆、禁止IP处理。
    七、为了方便阅读,本版版主将定期编辑优秀帖子目录索引;版主要多使用“提升”功能,推荐优秀的帖子进入第一版。
    八、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不完善的条款将逐渐修订。

[ Last edited by 知行合一 on 2004-3-15 at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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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知行合一 at 2004-3-15 12:07:
《中心论坛》发帖、回帖管理规定
    根据部分会员的建议,依据网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外广大会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使《中心论坛》早日建设成主题帖子质量高、回帖交流质量高的“双高”论坛,特做如 ...



这样的规定好啊!!!坚决支持!我也收到一些会员的建议,这应该是会员的福份,谢谢总编的安排!这样能让真正来交流学习的人节约很多时间,给论坛减少了很多资源浪费!!  要是什么时候能象金融街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高质量帖子,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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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响应《中心》论坛新的规定出台,这个规定可以引领会员提高自己的参与素质,同时,也可以营造新的论坛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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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响应《中心》论坛新的规定出台,营造新的论坛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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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新的规则,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该注意,有些新的会员对一些版规再不了解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引导,还是必要的。但是,通过多种方式的解释和引导,仍然无视者,应该执行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过通过“手段”也能解决很多问题,使“有令禁止”得到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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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雅铭 at 2004-3-15 13:05:
坚决响应《中心》论坛新的规定出台,这个规定可以引领会员提高自己的参与素质,同时,也可以营造新的论坛气氛。



由于不断有新朋友加盟, 对好多事不太清楚. 是否先由大家引导和都做工作. 比如把这些没有多大意义的帖分割开来, 放一个专帖中;  不是恶意灌水的暂时不扣分; 一段日子后,  再直接删帖(使其不能得分); 再以后,要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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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想报答发帖者的朋友的一点建议:
    如果你真的对发帖者心存感念,请您多找点优秀的证券音像资料、精品帖子转帖到本论坛,您也可以抽点时间写些原创,发出来与大家一起交流。
  毫无意义的狂顶是对发帖者和帖子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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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版没有交流的内容可以不回帖,更不要灌无意义的内容
    为了方便大家看帖和交流,本版制定了新的版规,请各位配合。
    如果您没有需要交流的内容可以不回帖子,毫无实际内容的灌水对您,对本版和帖主都是亵渎,也毫无意义。
    如果您对帖主心存感激,就请您多找些优秀的证券音像教学资料、书籍,以及精品帖子发、转到《中心论坛》。
    本版鼓励会员发优秀的帖子,鼓励会员在回帖中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对精品帖子和具有真知灼见的回帖,将给予加分奖励。对于破坏发帖和交流环境的会员,本版的版主将给予其警告、删帖、扣分、禁言、禁止登陆等相应的处罚。
    既然我们大家不愿意生活在垃圾成堆、乌烟瘴气的环境里,那么我们大家就一道建设一个安宁、民主、坦诚、祥和,有益于学习和交流的绿色论坛吧!
    真诚地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持,知行代表《中心》和《中心论坛》的各位同人向一切爱护、支持本论坛的朋友表示诚挚地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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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响应《中心》论坛新的版规出台,为了论坛的兴旺发展、不断提升论坛贴子的质量,应该有一个必要的规范。我也和各位版主有同感,在回贴中除了加分、评论外,还应对新加盟的会员做好引导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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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中心论坛对帖子的认同不再以跟帖数量来衡量,而是点击数来考察,因此不要用简单的认可性文字来回复,版主在跟帖奖励时最好也能说出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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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短枪手 at 2004-3-18 08:11:
在本中心论坛对帖子的认同不再以跟帖数量来衡量,而是点击数来考察,因此不要用简单的认可性文字来回复,版主在跟帖奖励时最好也能说出所以然来。

  这样本身就起到了指导作用,同意短枪手版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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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6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来《中心论坛》交流和发表原创

欢迎各位来《中心论坛》交流和发表原创
    《中心论坛》办栏目的宗旨是以学习和研究为主,交流是学习的一种方式,研究需要提出问题进行探讨。
     交流和探讨是在股市中学习、提高比较有效的途径,欢迎各位想在股市中学习和研究的朋友前来交流和发表原创。
     本栏目有别于技术区的各个栏目,重点在学习和研究上,所以,请光临本栏目的朋友在跟帖的时候一定要有交流的内容,凡是客套的话不要跟帖;有需要探讨的内容,请以原创的形式发出来,要求可以有独立成篇的内容,凡是不能够独立成篇的帖子一律转到相关版面,或者并入《茶馆》、送回收站,请大家理解和支持。
   对于优秀的原创帖子,一律给予加分奖励,比较突出的可以选为精华;对于在回帖中有独到见解的,也将给予加分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会员,可以给予开通论坛的“研究中心”权限,可以享受进入会员区、无容量限制邮箱等待遇。
    《中心论坛》的交流环境日益改善,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倍加爱护,以使起健康地发展和壮大,使越来越多地高手来这里发帖和交流,互利是论坛存在的基础,相信大家都会从中受益的。
    同时真诚地欢迎广大会员对《中心》和《中心论坛》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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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6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来《中心论坛》交流和发表原创!
同时真诚地欢迎广大会员对《中心》和《中心论坛》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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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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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来《中心论坛》交流和发表原创!
真诚地欢迎广大会员对《中心》和《中心论坛》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建设好自己的绿色家园,从我做起!大家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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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98 天

发表于 2004-4-16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想在股市中学习和研究的朋友前来交流和发表原创。

同时真诚地欢迎广大会员对《中心》和《中心论坛》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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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地欢迎广大会员来《中心论坛》交流和发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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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把资料目录索引进行分门别类

能不能把资料目录索引进行分门别类。这样一是便于查找下载,另外也便于上传文件时进行对比,避免重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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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建议很好,我们接受了。在后期工作中,逐步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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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9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落实版规,谢绝没有实质内容的回帖,本版音像和图书资料主题关闭,需要下载的可以到置顶的帖子中寻找。
    如果下载者对上传者心存感激,可以用上传优秀的证券图书和资料来表达。
    请各位上传和下载者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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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知行合一 at 2004-4-19 06:30:
为了落实版规,谢绝没有实质内容的回帖,本版音像和图书资料主题关闭,需要下载的可以到置顶的帖子中寻找。
    如果下载者对上传者心存感激,可以用上传优秀的证券图书和资料来表达。
    请各位上传和下载者理 ...


今晨2时许,又有人(老会员)灌水, 光用3Q. 现只扣了6分. 删了帖. 建议把此题目改为"要在【中心论坛】跟帖发帖者先来看看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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