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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投”不设限版通过 大家认为今天的走势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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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专报:台“公投”不设限版通过  2003年11月27日 19:25  


凤凰卫视11月27日消息 台湾“立法院”今日下午四点四十五分开始表决“公投法草案”有关适用事项条款,就最关键的“统独公投”各个政党的版本表决,结果通过国、亲版本的“统独公投不设限”、“公投”由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为之。其它蔡同荣版、台联版、无党籍版以及民进党版的“制宪、公投”通通被封杀。

今天国亲版本是以114票比96票,表决通过国、亲版本,也就是台湾公民投票除重大政策创制、复决外,也适用“宪法修正案”的复决;另外,“公投”业务由“公投审议委员会”主掌。 而其它通过的重要条文还包括“公投”主管机关为“行政院”。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曹景行先生对此发表评论指出,现在的情况看来,有一些变化,通过的“第二条”不是我们早前所认识的版本,而是后来修定的版本,看来通过的还是一个不设限的版本。从北京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危机,这个危机就是国民党也放弃了立场。因为很简单,一个公民投票,怎么能够投到最根本的问题,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那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方式。国民党与民进党做了哪些交换?或者是一个策略的考虑,这个我们还要看,但无论如何,这么一个“公投法”通过以后,对两岸关系是埋下了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不定时炸弹”。

曹景行先生认为,因为既然这样,只要一个所谓的审议委员会同意,就可以把领土变更也放进去(公投),“国号”也可以“公投“,台湾“独立”也可以作为公民投票,那台海两岸永无宁日,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曹景行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国民党和亲民党今天以悄悄的方式修改了自己提出来法案条文最关键的内容。这也有他们自己心理的状态。从昨天到今天出现这么关键的转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党是不应该的。

现在我们看这个事情的发展,关键点应该关注这几个方面,一个是今天最后通过的情况,特别是我们看到第二条的版本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刚刚通过,是按照民进党的版本,也就是说当”台湾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通过用”公民投票“来决定“国家安全”这些问题,这也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既然这一条是按照民进党的条文,而前面第二条是按照已经大幅把原则的东西都拿掉了的国民党的版本,这样的一种条文最后的结果,我想是北京方面不要说是接受,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这两天,整个民调中有一些新的变化,也就是说,半个月前,好象民进党的气势比较旺的情况下,到这两天国民党和亲民党有可能重新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王金平出任竞选主委的情况下,也就是民调气势包括这次如果通过之后,这个情况会怎么样。国民党、亲民党是不是在“统独”问题上把被动的局势摆脱了?甚至可以占主动了?这个都要看。

但是有一点我在想,这实际上也是“台独”方面的力量,包括李登辉,包括陈水扁,用选举这么一个形势来劫持了国民党,而国民党当中的一些本土势力也配合用这个话题劫持了连战,而国民党这样的转变也有胜败,如果是国民党和亲民党不能合的话,不能一起成为蓝军阵线的话,可能就会输掉,选战用这个话题劫持了亲民党,所以这个趋势是非常严重的。

也就是说,台湾岛内的政治势力在“统独”的问题上已经没有一个能够很坚定的站在反对“台独”立场的一个主要的政党。我想这要看清楚的,这不是说谁在这次选举的胜败了,而是整个长期的趋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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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8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1-a 应为 低开低走,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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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8 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立法院”27日晚表决通过“曲限”“公投法”

台“立法院”27日晚表决通过“曲限”“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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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22:46 人民网

  人民网27日综合报道:台湾“立法院”27日晚间表决通过“曲限”的国亲版“公投法”。

  重点条文如下:

  一、“公投”议题范围:未来“公投”仍无法直接涉及“统独”、“国体”变更等“  
宪政”议题,根据通过的国亲版本第2条规定,民众只能进行“宪法修正原则之复决”。预算、租税、投资、薪俸与人事不得为公投项目。

  二、“公投”案成立要件:根据通过的国亲版本第10条规定,“全国性公投”提案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总数千分之五以上,地方性“公投”提案人数应达最近一次县市长、直辖市长选举人数千分之五以上,连署达百分之五以上。

  三、“公投”发动权方面:根据通过国亲版的第13条增列条文规定,“公投”发动权将行政机关排除在外,行政机关也就无法举办“咨询性公投”。行政机关若执意发动“公投”,将涉及刑责,会被处以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追偿因举办“公投”政府所支付的费用。

  唯一例外的状况是,根据通过“行政院”版第15条的“防御性公投”规定,“总统”可因“国家”受外力威胁时,发动“公投”。

  四、举办“公投”时间:根据第19条规定,未来举办“公投”得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因此“公投”将可与“总统”大选同时举办。

  五、“公投”的限制:根据通过的国亲版本,不管“公投”提案通过与否,3年内不得就同一议题重行提出。

  六、 根据国亲版立场,“行政院”必须设立公投审议委员会,专责审议“公投”议题,并审议“公投”提案是否在3年内重复提过。

  大陆学者徐博东指出,“从‘公投’情况看来,似乎可以暂时缓解两岸最近的紧张氛围,不过,也不要过度乐观;因为很多“台独”势力还是会藉由‘公投法’来操作,‘台独’还是有施展空间。因此,还是要高度警惕。重要的是陈水扁当局要正视两岸局势,不要错估形势。”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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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多大影响. 只要不是战争, 还是我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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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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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想造谣还是无知?去看看清楚在来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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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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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已经麻木,台湾已为独立埋下伏笔。而国内媒体的宣传有一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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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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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台湾人要台湾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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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chunren at 2003-11-28 08:41:
你是想造谣还是无知?去看看清楚在来放屁。

-----不要再造谣惑众!!关于国旗,国号,主权等的议案已经被否决,仅仅通过防御性公投!!看清楚!!————最新消息,在凤凰等网站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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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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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已经麻木,台湾已为独立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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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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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如此重大事件上,造谣惑众,危害极大,请帖主公开道歉吧。

确实,起到了搅乱人心得恶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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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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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了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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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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