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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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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调控新政当天,3月17日深夜,广州紧随其后,也将限购升级。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和谐和谐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此次广州调控新政的“猛料”包括:社保3年改为5年,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增城、从化仍未纳入限购范围,继续执行此前的政策。新政从3月18日起正式执行。
社保3改5,刚刚度过“穗六条”,只能再等2年
《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广州购房需要连续纳税5年或者社保5年,这一点上,比此前严厉了不少。
2013年11月18日,广州出台了“穗六条”,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和谐和谐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13〕44号),按照“穗六条”的规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简而言之,购房前5年内连续缴社保3年即可。
业内认为,到2016年11月18日,“穗六条”满3年,也就是说,此前受到“穗六条”3年社保限制的外地购房者,只要在该政策出台前后开始缴纳社保,此时已经陆续获得了购房资格。
然而,今日广州调控新政一出,刚刚度过“穗六条”规定年限的购房者,恐怕还要再等上2年了。
认房又认贷,“假离婚”也没有用啦
与此前的限购政策有所区别,广州此番新政明确规定了认房又认贷,并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业内认为,这一做法旨在打击“假离婚”购房者,是填补漏洞的举措。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共同买房并共同申请过房贷,即便通过“假离婚”,某一方净身出户,因为有过房贷记录,在离异期间也只能购买一套房并且“无房有贷款记录”,不能享受首付三成的优惠。根据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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