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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交流] 炒股心得(62)—评“李志林: 振兴A股的五项建议 坚决反对搞扩容大跃进”(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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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炒股心得(62)—评“李志林: 振兴A股的五项建议 坚决反对搞扩容大跃进”(2016/3/5)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bakerzhan 浏览:26186 回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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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股市26年来总是熊长牛短?为什么在2009年以后全球股市都屡创金融危机前的新高,唯独中国股市熊冠全球至今?为什么中国股市好不容易发动11个月的牛市却又很快又回到起点?为什么26年股市中,有10次因股市低迷而不得不暂停IPO?为什么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共计13次,仍然没能改变股市的生态,不断地走回头路?为什么半年来发生3次股灾,国家队动用巨资救灾,股市仍救不起来?这是市场各方长期探索却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
若撇开最近注册制的困扰因素之外,我以为,A股最大症结在一二级市场利益失衡.
从源头上看,从新股发行上市之日起,股权结构就存在天然的重大缺陷:大股东的持股比例75%,而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25%,几乎是一刀切。
这就为以后股市的种种问题埋下了祸根:大股东一股独大,前十大股东具有天然的股权优势和成本优势。只要上市,就可在一夜间造就一批亿万富翁。由于新股发行量小,中签难,奇货可居,且新股的利润高,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厚,高送转潜力大,加上市场热衷于炒新,这样,新股上市后的定位奇高,动辄七八十元、一二百元。这就为大股东进一步圈钱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方面,可以通过多次高送转,拉高隐性股价;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高价大比例再融资而大肆圈钱;再一方面,解禁期一到,就可以高价变现,谋取暴利。
随着上市公司数量越来越多,由2005年股改前的1050家,变为现在的2800家。流通市值越来越大,由2005年6月股改前8900亿,变为现在的40万亿。
而市场的新增资金进场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上市公司一遍又一遍抽血的速度,供严重大于求。造成每隔一段时期,股市就会发生持续暴跌,出现危机甚至股灾。广大投资者长期被深度套牢,而市场唯一的无风险暴利者、大赢家,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包括前十大原始股东.
因此,中国股市若要想真正救市成功,让股市能够长治久安,吸引广大投资者做中长线投资,营造各方共赢的局面,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就必须从一级市场的重大改革入手,动大手术。
特提出5项建议:
1、 应坚决反对搞扩容大跃进,严控新股发行节奏. 对上市公司数量扩张,应该加以总量控制。
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三大交易所,至今只有50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本土上市公司不足4000家。而只有20多年历史的中国股市,已经有了2800多家上市公司。照理,不能再拔苗助长,一味追求数量,而应通过购并重组,加强质量.
对每年新股的扩容节奏,也应视国情、市道(牛市或熊市、强势或弱势、流动性充沛或匮乏)不同,而区别对待。
注册制或核准制,不能成为IPO可以加速或放慢的理由。只要加强有效监督,核准制未必不适合中国国情,如欧洲国家至今仍实行核准制。
规模比中国大得多的美国股市,2001-2012年,年均发行新股只有110家;2013和2014年,分别发行179家和261家,刷新了本世纪以来的最高纪录,并且这都是在美国连续6年的牛市的氛围中实现的。
中国的IPO峰值是2010年和2011年,即便在熊市中,也分别发行新股347家和277家,2014年发行新股96家,2015年发行新股180家左右。考虑到这半年来已发生三次股灾,因此,2016年发行新股,以100家左右为宜。
2、 按公众公司要求,改革上市公司结构。
即在上市前,就按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将第一大股东的比例限定在33%以内,将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大幅度扩大,使之成为公众上市公司。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一股独大、大股东没完没了地减持的不合理现象。
3、 对大股东减持进一步作从严规定。
鉴于目前大股东减持,频频引发投资者严重担忧和股市动荡不止,借鉴美国的经验,建议作进一步限制规定:
第一, 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股份之前,必须先在财务季报中预告减持计划,信息发布三个月后,才能减持。
第二, 大股东,董、监、高每年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平台,以及其他场外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第三, 大股东,董、监、高每年减持股份的总交易额,若大于50万元人民币,或交易量大于5000股,需向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
4、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设置更严格的条件。
第一、 新股上市需满两年后,方可申请再融资。
第二、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得低于利润的30%,方可再融资。
第三、 两次再融资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 再融资的价格,不是按上报申请方案所确定,而应以证监会批准文件下达后的股价为参照系,不得低于前20天股价的90%,以防止上市公司与机构获取暴利,平衡一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
5、 当控股股东的减持比例达到5%之后,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方能继续减持。因为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也属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凡重大事项,都须经股东大会通过,才能实施。
在我看来,以上5点建议中,最重要的是第1条和第5条。
第1条是把全年的新股扩容节奏,提前向市场安民告示(如2014年证监会宣布年内发行新股发行不超过100家那样),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就能预先掌握全年市场的供求关系,作出正确合理决策,就敢积极大胆进行投资。
反之,若管理层患得患失,担心市场好了,但既定的新股数量不能再增加,而感到太可惜,就搞模糊策略,搞黑箱操作,大资金就不进来,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市场持续低迷,连100家都发行不了。
第5条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最具震撼力,是检验你的新股上市,究竟有没有长期的成长性?大股东是真心搞实业、长期搞经营,还是上市圈了钱之后,打一枪就跑、抓紧变现,另谋出路。
第5条对市场也最具振奋力,可一劳永逸地解除广大投资者对大小非没完没了减持的恐惧,从而增强中长线投资的信念,远胜过其他利好的作用。
第1条和第5条,对管理层而言,无疑找到了解决26年中国股市积弊已久,积重难返的症结的钥匙,有可能成为振兴中国股市的突破口、重启慢牛的进军号。
1. 我是在中国股市摸爬滚打20年的老兵,对于中国股市的发行机制和处罚机制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感悟,很早就想写一篇“中国股市制度必须改革”的文章,因为即使是牛市我也深刻感受到股民最终都是亏损累累的下场(而且国家和企业也没有获得什么好处)。但是由于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实在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股市制度的柬言首先要了解欧美成熟股市的先进经验,然后要了解中国发展的客观现状,这样才能找到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股票投资的“游戏规则”。毫无疑问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做这样的工作,所以我只是在2013/6/26炒股心得(42)-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处罚机制”的文章中,借着中国股市决定推进“注册制”的思路来谈一下我的粗浅的,但是非常紧迫的看法。很遗憾,其实我也很清楚,即使是炒股二十年的老股民也没有几个人能够明白中国股市病入膏肓的症结所在,何况不炒股的证监会历届官员。也就是说:如果你从来就没有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赚钱,那么你根本就不了解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最关心和最痛恨的事情是什么,于是历届证监会官员(都是银行系统出身)即使是出于好心制定的政策也是一种“南桔北枳”“南辕北辙”的效果,或者说是令“亲者痛,仇者快”的效果。国家和股民损失十几万亿的财富,这是非常令人捶胸顿足的刺痛。
2. 我自从炒股以来就是看着李志林教授的文章成长起来的,其实他的思想已经在他的多年的文章中很清楚地,很大声地,毫不客气地表达出来了,我也觉得历届管理层和政府高层是有借鉴和参考他的意见的,但是我觉得总是没有科学严谨的,环环相扣的,令违法者没有漏洞可钻的形成系统的制度出来,总是感觉有明显的,令人不可思议的缺陷夹在其中。现在我宁可相信这些明显的漏洞是证监会某些腐败的官员为自己的私利而故意留的漏洞,那么今天在这些腐败官员被一一清除之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认真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股票市场游戏规则呢?当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的措施出台,不就是经过全国股民的反复讨论和建议之后才形成的“10送3股”非流通股东主动补偿流通股股东,以此来换得自己的非流通股解禁的权利的吗?所以我认为在现在用2年时间推进“注册制”法律条文的时间段内,我们仍然需要向全国股民征求意见,只有这样才符合新一届政府的执政为民的理念。
3. 李志林在本文中提出的中国股市最致命的缺陷其实跟“注册制”无关,这些制度缺陷跟随中国股市从一出生到现在,如果你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投资者,你对这些问题应该丝毫不感到惊讶,至少我20年来对这些致命的缺陷“耳熟能详”,“如数家珍”,因为我必须小心这些缺陷造成的陷阱,绕过这些问题地雷,我才能活到今天。所以我把李志林的这篇文章当作是对新一任证监会主席的柬言,内容非常专业和详细,我就不再论述了。我认为这些中国股市的顽疾在“核准制”下都没有解决,管理层谈“注册制”是不是大跃进?大跃进造成的伤害我想中国人都清楚。
4. 如果你搜索“2015年美国股市IPO数量”你就会发现2015年全年美国股市IPO数量170家,比2014年减少了38%,而2015年美国股市是创历史最高点。美国股市IPO是“注册制”,即使你亏损你也可以上市,只不过你能不能发行得出去是一个问题。为什么全世界最发达的股票市场,没有“审核制”的市场发行数量远低于我们的想象?因为美国的“注册制”不是不审核,而是审核你的公告披露的真实性和业绩披露的真实性,最重要的是,一旦认定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业绩造假,你会被小股东的“集体诉讼”制度罚得可能倾家荡产,而且股价低于1美元一段时间无法回升就会被退市。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个令中国股民想不通的现象:美国股市敞开大门,随便发行,业绩亏了也允许你发,但是真正敢发行的公司并不多。中国股市掩着大门,不能随便发行,要上市前3年业绩为正,3年连续成长幅度要达到一定百分比才能提交上市申请,但是想发行的公司上千家(也许上万家)。这种现象跟中国的大学考核制度非常相似,美国是“宽进严出”,中国是“严进宽出”,美国是进入大学拼命苦读,最后出来就可以立刻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中国是拼命苦读考入大学,然后就混“朝九晚五”,最后轻松毕业,出来立刻被社会拒绝,只好去摆地摊,开淘宝店。
5. 我们看到“第一财经”在采访专家学者的时候,谈到“证券法”对于中国股市的造假违规的处罚力度是公司最多60万元,个人最多6万元。那么请所有人扪心自问:你想不想上市圈钱?你敢不敢造假?这是一个用脚趾头都可以想明白的问题。如果不修改(加大)证券法的处罚力度(提高50倍甚至100倍),并且要像美国FBI(联邦调查局)那样介入证券欺诈案件,中国的公安系统介入股票市场的违法案件的调查,施行“小股东的集体诉讼制度”,那么证监会的任何监管措施都是作秀。
6. 我们面对成百上千的公司要上市,你怎么可能知道他的某一个财务指标在造假?我们不是简单地向上市公司喊话:不要造假啊!而是要表明一个坚定的态度:我是没有能力立刻看出你的造假手段,但是全体股民(包括媒体)日后一定会有人看出你的造假破绽,到那时你一定会为你的造假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你愿意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试探政府的打击造假的决心吗?欢迎!
7. 最后我强调,我写本文的目的是:政府现在的工作重点不是研究如何推行“注册制”,而是研究如何重新修改“证券法”的处罚力度,然后在700多家排队等待上会的公司和2000多家已上市公司中立刻施行,让所有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看到高层的决心和手段,那么中国股市最后迎来“注册制”的那一天,我相信跟美国的IPO数量相差不大,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害怕“注册制”呢?
参与人数 2奖励 +14 热心 +9 金币 +6 时间 理由
long66s + 6 + 6 + 6 2016-3-7 16:16 MACD有楼主更精彩!^_^
hjsying + 8 + 3 2016-3-6 18:27 MACD有楼主更精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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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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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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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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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取消ipo,所有新股都去新三板进行注册制上市,业绩好,分红多的,进入主板,借鉴巴基斯坦的股市涨跌制度,新三板上涨5%,下跌10%,主板里面亏损的,就转入新三板里面,主板里面不退市,新三板里面自由进出,这样新三板成为一个缓冲区。全面放开股票市场,开户就可以在三个市场里面自由买卖。

一个退市,一个分红,就解决了许多问题。


鼓励长期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分红多,送股多,持股几天的,不给,但是照样除权,直接打击短线炒作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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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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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技术分析)归技术,游戏规则也有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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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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