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前资讯】2013年12月06日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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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央行: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行情 消息 资金)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行情 消息 资金)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 【财政部加强监管国有金融上市企业可转债发行】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出,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产业发展前景、外部融资环境、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分析论证各种融资方式后统筹进行决策;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银行贷款利率、同类债券利率以及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券利率和转股价格;要切实维护国有出资人权益,保持国有控制力。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权后,原则上国有控股地位应当保持不变。 《通知》指出,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不低于公司发行债券1年的利息。 (三)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2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
◆ 【3月Shibor利率大涨近11个基点创6月“钱荒”以来单日最大涨幅】
近期,关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种种异动,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关注。而在12月5日更是异动,平日变动很少的3月Shibor利率竟大涨近11个基点,录得6月20日“钱荒”以来的单日最大涨幅,但同期3月回购利率却下跌了6个基点。 数据显示,从今年10月下旬至今,在18家Shibor报价行中,各行对3月期Shibor的报价迥异。多数时间,除了农行和交行每日报价在6%以上外,其余各家银行的报价均在4.75%左右,后者大幅低于同期3月回购利率逾200个基点。
对于近期Shibor异动原因,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3月Shibor性质与Libor相同,一个主要原因是影响利率掉期当期损益和估值。而对于3月Shibor利率大涨11个基点,市场人士猜测或与同业存单的推出有关。随着同业可转让存单业务日益迫近,利率市场化导致对未来3月Shibor上涨预期也在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