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麻真狠,中国未来有80%的人不能打新股?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ksleo
浏览: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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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1
推动存量发行
新规:鼓励持股满3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
亮点2
大股东不得“贱卖”股票
新规: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亮点3
发行方中介方误导须赔损失
新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亮点4
持有非限售股才能参与“打新”
新规: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配售应综合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购资金量,进行配号、抽签。
贵圈真乱,现在有资格申购新股的股民请举起你们漂亮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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