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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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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搞到了三个奖励!
四川人怎么说来着?
运气来了,门板都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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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dar 于 2013-12-12 14:48 编辑
michellebaby 发表于 2013-12-12 12:55
你吃得糖乐?昨天买乐什么?分享一下。

现在还不能说,美女的糖三角就一定吃不上。

目前,如果平台型修正浪的子浪b延长了,就会走出一个类三角形态,结构雷同,效果一致:那就仅剩下最后的“冲击”。

也可能直接走出三角形,3-3-3已经成形了,就看尾市的下行形态,以及明天开盘后上行形态了。

美女赌赢的面越来越大了#*d1*#

因此,按捺住中小游击的心态,等待大游击甚或歼灭战的到来,方为上策!

边走边看了#*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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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验告诉andar,三角形或类三角形的最后攻击常常会遭遇到趋势方的半渡袭击而溃不成军,不搞也罢!
爬山去也!
明天介入的机会应该不错#*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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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走的快的话,到今天的低点2199可能已经完成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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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andar 发表于 2013-12-12 15:01
经验告诉andar,三角形或类三角形的最后攻击常常会遭遇到趋势方的半渡袭击而溃不成军,不搞也罢!
爬山去也 ...

什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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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c1跌了17个点,c5跌了15个点,没创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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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宇宙兄,刚刚游泳爬山回来,让我喘口气,再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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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游击了再说!

昨天露怯,竟然没有看出上证至2214的攻击是1浪延长了的推动,要轻轻地自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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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港媒:中央正套开城镇化会议 聚焦2议题!
2013年12月12日 07:06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212/11259412_0.shtml

评论:城镇化,说白了,本质就是给农民国民待遇。过去困难,吃农民的,喝农民的,不打借条,现在有钱了,还白吃白占,就说不过去了吧!都二十一世纪了,一个国家仍然生生被人为粗暴残忍地隔离成城乡两块。城乡户籍制度本质上就是通行证制度,是同族隔离制度,必须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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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andar 发表于 2013-12-13 10:43
先游击了再说!

昨天露怯,竟然没有看出上证至2214的攻击是1浪延长了的推动,要轻轻地自抽一下!;TOUXIA ...

游击时机不错,自抽之后,要自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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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4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九论:粮食安全不是耕地红线好借口



  • 1中国人现在吃饭不成问题不是因为有18亿亩耕地红线,恰恰是因为其他红线越来越少
  • 2你有认真想过你自己的粮食自给率是多少吗?是零!你有因此感到粮食不安全了吗?
  • 3如果备着耕地能预防大饥荒,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房子夷为平地整成耕地以备不时之需?
  • 4融入全球大市场意味着粮食更安全,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搞得像个没出过门的山里人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九论”。
突破哪个行业的红线,哪个行业就繁荣
担心深化市场化改革会粮食安全不保,完全是无视历史和现实的庸人自扰。难道中国人现在吃饭不成问题是因为有18亿亩耕地红线?恰恰相反,是因为其他红线越来越少。继续深化改革,继续废除剩下的这些莫须有红线,只会让吃饭更不成问题,生活更美好。
财知道:《改革决定》提出不少令人欣喜的农村土地改革措施,主旨就是更为尊重农民的自由和产权,但现在也有一种舆论,就是担心这么改的话,18亿亩耕地红线会不保,从而导致粮食安全不保。你怎么看?
胡释之:不要再被这种莫须有的恐慌给吓住。对未来的恐慌是阻扰变革的最强大力量,大家会想,由自己来做决定太可怕,还是都交给政府来替自己决定吧。很多重要的改革,多年来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就是这种害怕变革的非理性情绪占了上风。似乎世道一变,政府一放权,人们的自由和权利更受尊重,政府不再替大家做决定,天就会塌下来,大家就会吃不上饭,穿不上衣,太可怕了。所以谁鼓吹改革,谁说由市场决定,谁就是不顾人民利益的人民公敌。
废除人民公社,农民不都得完蛋吗?废除统购统销,城里人还吃得起饭吗?废除纺织工业部,中国人还有衣服可穿吗?加入WTO,各行各业不都得被外资全军覆灭吗?等等。可事实呢?哪儿有自由,哪儿就有繁荣。废除哪行哪业的管制,哪行哪业就蓬勃发展。
所以担心深化市场化改革会粮食安全不保,完全是无视历史和现实的庸人自扰。难道中国人现在吃饭不成问题是因为有18亿亩耕地红线?恰恰相反,是因为其他红线越来越少。继续深化改革,继续废除剩下的这些莫须有红线,只会让吃饭更不成问题,生活更美好。
红线不是什么新东西,计划经济说白了就是个红线经济,处处是红线,稍微动动就触线,把你管得死死的。可结果呢?饿得死死的。想活命,怎么办?豁出去了突破红线,像小岗村那18户农民那样。结果呢?没几年农民就愁卖粮难,种粮开始不赚钱。为啥?粮食太多了嘛。中国人的人均耕地从来没有这么少过,可中国人吃饭也从来没有这么不成问题过。
谨防官员以改革的名义增加红线
要居安思危,就是要担心市场化改革假前进真倒退,担心红线思维又回来了,甚至变本加厉。以改革的名义,增加一道又一道的红线,中国就又会陷入短缺经济,粮食产业也不会例外。现在仍然还存在短缺现象的行业,无一不是仍然还有不少红线的行业。
财知道:现在确实吃饭不成问题,但难道不应该居安思危吗?
胡释之:当然要居安思危。就是要担心市场化改革假前进真倒退,担心红线思维又回来了,甚至变本加厉。以改革的名义,增加一道又一道的红线,中国就又会陷入短缺经济,粮食产业也不会例外。不信你去看看,现在仍然还存在短缺现象的行业,无一不是仍然还有不少红线的行业。
按照某些人的计划经济思维,光有18亿亩耕地红线哪能就粮食安全了呢?农民都不在地里干活,都外出打工,这哪行呢?所以还得有8亿农民红线和8万人民公社红线才行吧。听起来很极端吗?实际不过是这种红线思维的合理推演。检验一个人是否有基本的计划经济思维,就要看他是否认识到光有耕地红线还不行,还得有农民红线。当年密不透风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这么一道道红线一道道墙给垒起来的。
财知道:为什么官员喜欢搞红线?
胡释之:这很好理解。增加一道红线,就是增加一项实实在在的权力。官员不爱权就不是官员了。没错,东西是你的,但你的东西该怎么用,得经过官员审批。通过这些权力,名义上是你的东西,实际就变成官员的了,至少要与其分享。这对官员来说,当然是很爽的事。而且越是有很大市场价值的东西,比如土地,官员就越爱管,越爱与你分享。
要废除某条红线,这些官员就会把自己那点不正当的管制利益忽悠成全民利益,把因放权导致的权力收益损失,忽悠成全民利益的损失。可惜的是,很多人居然信了!
全球大分工才是粮食更安全的捷径
听到中国粮食自给率下降就吓得半死的人,你有想过认真你自己的粮食自给率是多少?是零!虽说是“同胞”,但中国农民种的粮也是他们自己的,可不是你的,你想要得买,但你因此感到粮食不安全了吗?你担心他们不卖粮给你了吗?没有吧。
财知道:很多媒体报道,因为粮食进口的增加,中国的粮食自给率在下降,粮食安全受到挑战,你怎么看?
胡释之:恰恰相反,融入全球大市场,不用全靠自给,意味着粮食更安全,也意味着国内的耕地红线更没有必要。如果只有河南产粮,河南如果遭遇天灾,河南人吃饭确实会很成问题,可因为有了全国大市场,风险小了很多,现在,因为融入了全球大市场,风险自然是小了更多。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把好事当坏事,搞得像个没出过门的山里人。
听到中国粮食自给率下降就吓得半死的人,你有认真想过你自己的粮食自给率是多少吗?是零!虽说是“同胞”,但中国农民种的粮也是他们自己的,可不是你的,你想要得买,但你因此感到粮食不安全了吗?你担心他们不卖粮给你了吗?没有吧,你还是在集中精力干好自己的专业,并没有分心去种地。为什么?因为你知道和他人分工合作才是让生活更有保障过得更好的捷径。那为什么会对更大范围内的分工合作感到恐慌呢?是什么力量让你从只相信家里人、村里人,到开始相信五湖四海的人,并放心地让自己的各种生活必需品依赖于他们来提供?又是什么力量让你对外国人的供应产生怀疑?
别老用一种敌视眼光看外人,以己度人,总担心别人万一不喜欢我了,不卖我东西了怎么办。自信点,只要你不妄自菲薄,你并没有你自己想象的那么令人讨厌。干好你自己的事,因为别人还依赖你的工作成果呢。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韩俊所说,“我们总担心,能买到粮食吗?巴西和美国担心,我们的粮食你们要吗?”少点自卑,多点互信吧。
财知道:你说的这些都有道理,但很多人还是担心,万一发生大饥荒怎么办?毕竟中国人有过很多次吃不上饭的阴影。
胡释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应该说中国发生大饥荒的可能性是越来越小。放眼全世界,现在只有那些整天瞎搞、整天破坏市场正常运转的国家才有饥荒可能。我们若不倒退回去,怎么可能再发生大饥荒?
另外话说回来,如果备着耕地能预防大饥荒,你为什么不从现在开始就把自己的房子夷为平地整成耕地,以备不时之需?城里人为什么不把公园弄成耕地准备着?为什么只让农民空着耕地来预备大饥荒的到来?
你也知道这么做不划算?代价太大?那为什么要强迫农民这么做?让他们把本来更有用的地定死在耕地用途上?让农民为了你的杞人之忧做出牺牲,你为什么没想为农民做点牺牲?为什么你可以有自由,农民不能有?多些换位思考吧,把自己设想成农民,然后再做出有良知的判断。你就会发现,粮食安全真不是一个维护耕地红线的好借口,而是既蠢又坏。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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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12-13 23:24:30凤凰网新浪微博网友:yujianme
有钱不一定买到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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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12-13 23:25:45凤凰网新浪微博网友:北斗星2894883643
你连社会分工都不懂…那就闭上你的肛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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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12-13 23:35:51凤凰网新浪微博网友:七星山
同样重量的可乐比大米贵,合理么?粮食便宜才被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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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12-13 23:38:46凤凰网新浪微博网友:行着孙
前两天觉得是愤青,今天一瞅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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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12-13 23:39:42凤凰网新浪微博网友:SMU-Richard
对于里面的理论和言论。我表示很无语。窃以为粮食安全是国家独立和统一的根本条件之一。若是有些人为了发表出格言论,bocai。那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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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简介

第179期粮食安全不是耕地红线好借口


你有认真想过你自己的粮食自给率是多少吗?是零!农民种的粮可不是你的,你想要得买,但你因此感到粮食不安全了吗?


往期回顾
第178期:张艺谋怎么成了“人民公敌”


第177期:比特币羞煞人民币


第176期:“谋”生不是特权


第175期:土地用途最该市场定


第174期:改革就是“大”产权


第173期:告别“允许”式改革


第172期:为市场化改革让路


第171期:决定性的决定



  • 下面哪个问题是你2013年最关心的? 货币政策会不会大放松,通胀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对出口影响,人民币能否继续升值 城镇化建设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商机 减税政策有多少好处能落到中小企业身上 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法等对用工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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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dar 于 2013-12-16 09:54 编辑

三论:告别“允许”式改革

1这次的《决定》有21个“允许”,而10年前的《决定》只有1个“允许”,这就是干货
2中国的改革没有脱离“可以可以也可以”的路数,始终是一种赋权思路而不是还权思路
3“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托官员的施舍,他收回施舍或少施舍一点也不是多大的事
4你不能约束给你自由的人,所以说好给你自由实际却没给,你不能抱怨,更别说惩罚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三论”。

21个“允许”

这次的《决定》为何让大家喜大普奔?因为大家发现一夜间好像自由了不少,官方思想的解放带给大家新解放。这就是大家要的干货,也就是行动的自由,“不允许”的减少。大家不需要政府给自己谋幸福,只需要政府少妨碍自己谋幸福。

财知道:《**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后,大家惊呼有干货,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次的《决定》为何让大家喜大普奔?因为大家发现一夜间好像自由了不少,官方思想的解放带给大家新解放。这就是大家要的干货,也就是行动的自由,“不允许”的减少。大家不需要政府给自己谋幸福,只需要政府少妨碍自己谋幸福。简单检索下,这次的《决定》有21个“允许”,而10年前的《决定》只有1个“允许”。

财知道:但如何保证这些“允许”得到落实呢?

胡释之:这确实是个大问题,“允许”有着太大的不确定性,除非对“不允许”有确定性的惩罚。

比如10年前的那个独苗允许,“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本就是个无需允许的允许,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还有什么不允许?但就是这样一个天经地义的允许,这之后又用了“老36条”和“新36条”加一起整整72条加以落实,可实际结果呢?想不允许还是不允许,口上允许,实际还是不允许。破解这种口惠而实不至的僵局,必须要有根本性的理念转变。

告别“允许”式改革

要树立恒心,建立恒产,必须进行“必须”式改革。为什么“必须”?因为这本就是大家的不能被侵犯的权利,是先于政府的。政府存在的意义只是保障这些权利不受侵犯,而不是创造、赋予这些权利,当然也就更不能侵犯这些权利。

财知道:什么理念转变?

胡释之:就是告别“允许”式改革,进入“必须”式改革。从包产到户起,中国的改革就没有真正脱离“可以可以也可以”的路数,始终是一种赋权思路,而不是一种还权思路。比如这次的《决定》里提到的依然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样的权利实际是一种特权,依托于官员的施舍。想获得,想有保障,就要让官员高兴;不感恩戴德,让官员不高兴,就可能被收回。对官员没有约束,你不能约束给你自由的人。说好了给实际却没给,你除了觉得这人怎么这么说话不算数,不能有更多抱怨,更别说加以惩罚。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越有可能说话不算数,反正说话不算数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本就是施舍嘛,收回施舍,或是少施舍一点,多大点的事啊。你想,如果都这么看待权利,权利哪能牢靠?行为不短期化才怪,只有轻信于人,头脑发热才会做长期打算。

要树立恒心,建立恒产,必须进行“必须”式改革。为什么“必须”?因为这本就是大家的不能被侵犯的权利,是先于政府的。政府存在的意义只是保障这些权利不受侵犯,而不是创造、赋予这些权利,当然也就更不能侵犯这些权利。所以过去的那些侵犯权利的做法必须改革,必须废止。而如果不废止,继续侵犯,就必须受惩罚,必须被法办。这就是法治政府的真正意义所在。

权利先于权力

这次的《决定》里就体现了不少可喜的转变。比如斩钉截铁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非常重要,不是规定你有什么财产权,而是规定政府不能侵犯你的财产权。权利先于权力,权力不得侵犯权利。

财知道:要实现这种转变,会不会太难了?

胡释之:应该说这次的《决定》里就体现了不少可喜的转变。比如斩钉截铁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非常重要,不是规定你有什么财产权,而是规定政府不能侵犯你的财产权。权利先于权力,权力不得侵犯权利。

比如这次把 “负面清单”管理写进了《决定》,全国推广。负面清单其实是用来约束政府的,规定好有哪些事是政府可以禁止你干的,而没规定的默认都是政府不可以禁止你干的。虽然现在负面清单还长得有些吓人,看起来似乎和以前没有太大差别,但背后的理念转变是革命性的。

再比如这次还提出了“权力清单”的概念。负面清单实际也就是权力清单。权力本质上是一种破坏力,是为了制止破坏权利的行为,才赋予官员以权力,一个“负面”的东西才有了“正面”意义。但如果对权力没有约束好,没有严格规定好,权力就容易越界,反倒成为破坏权利的最大杀手,成为一个完全负面的东西。所以权利其实无需允许,无需列举,无需有清单,但权力必须允许,必须列举,必须有清楚明白的清单。比减少审批更根本的是改变审批的对象,要审批的不是你的权利,而是官员的权力。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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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dar 于 2013-12-16 09:55 编辑

四论:改革就是“大”产权(转载)

  1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卖给城里人,自愿交易,因此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合法性
  2任志强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今天强奸,明天合法”类比不成立,强奸暴力侵犯他人
  3小产权房确实违反法律,但并没有犯罪,所以违法的不是小产权房,而是不合理的法例
  4中国改革就是个从“小”产权变为“大”产权的过程,期待小产权房合法化开启真改革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四论”。

  小产权房天然合法

  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卖给城里人住,自愿交易,没有强买强卖,没有暴力侵害,没有谁的正当利益受损,再合理不过。按理说来,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合法性,谁也否认不了。

  财知道:《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引发大家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猜测,你认为小产权房合法吗?

  胡释之:这个首先要问你认为小产权房合理吗?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卖给城里人住,自愿交易,没有强买强卖,没有暴力侵害,没有谁的正当利益受损,再合理不过。按理说来,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合法性,谁也否认不了。

  那为什么又出来一个小产权房合法化的问题呢?这就是因为政府的法例严重落后于时代,没有及时对合理新事物的合法性加以确认,以至于有着天然合法性的事物却违反了政府法例,尴尬地面临需要合法化的问题。

  和转型国家的很多新事物一样,所谓小产权房合法化,并不是小产权房本身需要做什么改变,而是政府的法例必须赶紧做修改,及时确认合理新事物的合法性,不再成为合理新事物的不合理障碍。

  要知道,法例本身的合法性不来自法例本身,不取决于是哪个个人或组织成功地把自己的意见写进了法例,而取决于这些意见本身合不合理,法例本身合不合理。法理,法理,法首先要合理。理才是最高法,才是评判具体法例合法性的依据。

  如果不对合理新事物加以确认保护,法例本身就会失去合法性,就是在打击合理事物,而保护不合理事物。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实质是政府法例合法化问题,必须尽快修改那些不合理的规定,解决现有法例的违法问题。违法的不是小产权房,而是不合理的法例。

  既得利益阻碍修改不合理法例

  不合理法例的背后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不正当利益。如果还有个法例保护这些不合理的事,他可以光天化日地干,那你说他会愿意这条法例被更改,他正在干的事一夜间从被保护对象变成被打击对象吗?所以阻力非常大。

  财知道:但做这种修法是不是会很困难?

  胡释之:当然困难,所以才拖了这么久。这也好理解。不合理法例的背后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不正当利益。你想,有很多小偷,明知在公交车上偷人钱包是不合理的事,而且法律也确认了这点,但他为了这点不正当利益还是愿意铤而走险。现在,如果还有个法例保护这些不合理的事,他可以光天化日地干,那你说他会愿意这条法例被更改,他正在干的事一夜间从被保护对象变成被打击对象吗?所以阻力非常大。

  经常说改革进入深水区,这就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不但要大家从认识上接受一些过去认为不合理的事物,还要破除既得利益,从法例上加以确认。这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因为现在的法例可比当年多太多。

  小产权房合法化才是真改革

  改革的过程实际就是一个政府和法律从侵犯产权变为保护产权,从“小”产权变为“大”产权的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政府和法律自身合法化的过程。权利不是谁赋予的,权利先于政府和法律,政府和法律因为对权利的保护而获得合法性。

  财知道:任志强强烈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他认为这就好比,“今天强奸,明天合法”。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个理由和类比是不成立的,是糊涂的。强奸行为罪在不合理,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权,有着天然的违法性,法律只是对此加以确认,当然永远都不应该合法化。

  但小产权房不一样,确实违反法律,但并没有犯罪,并没有暴力侵害谁,没有正当利益受损的受害者。所以有问题的不是小产权房,而是它所违反的法律。这些法律亟需得到修改,以确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不然这些法律自身的合法性会成问题。就像当年取消投机倒把罪,合法化合理的事物,才是法律尊严的源泉。

  比如李克强前阵和马云说,“坦率讲,你的那些公司,要是按照规定实际上都不合法,就到你网站注册一下就成公司了?现在合法了,取消门槛了。”这就是改革,认为有问题的是那些不合理的法律障碍,而不是老百姓的合理创新。

  也正如任志强自己所言,“中国改革过程中,恰恰是一些看似违法的事推动了改革,在理和法之间需服从理,如果法有不对,应该由理智推进法的改革。”所以我真是有点被他弄糊涂了,因为小产权房合法化就是典型地由理智推进法的改革。

  你要回顾一下中国的改革史,就会发现,其实就是从改革小产权开始的,小岗村就是最典型例子。改革的过程实际就是一个政府和法律从侵犯产权变为保护产权,从“小”产权变为“大”产权的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政府和法律自身合法化的过程。权利不是谁赋予的,权利先于政府和法律,政府和法律因为对权利的保护而获得合法性。我期待当局以小产权房合法化为契机,开启新一轮的真改革。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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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dar 于 2013-12-16 09:57 编辑


一论:决定性的决定  

2013-11-16 14:22:18|  分类: 最新政策 |字号 订阅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一论”。

“由市场决定”是根本性突破

这是一个有决定性意义的决定,正式确立“由市场决定”的原则性地位。中国30多年改革的过程和成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从由政府决定改为由市场决定,但一直缺少一个原则性表述,确立“由市场决定”的决定性地位。

财知道:**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是一个有决定性意义的决定,正式确立“由市场决定”的原则性地位。中国30多年改革的过程和成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从由政府决定改为由市场决定,但一直缺少一个原则性表述,确立“由市场决定”的决定性地位。所以每次减少一些政府管制,释放一些市场空间都被视为勇敢的思想和实践突破,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明来化解改革阻力。周其仁表扬过邓小平,说他分明有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看得见之手,却不遗余力地推动价格改革,要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己决定。但哪怕是邓小平这样强有力的政治家,在改革之初也需要用实践来证明自己,比如他1984年到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所以这次的这个决定有根本性突破,将带来根本性转变。过去,凡事由政府决定是原则,而由市场决定是例外,现在,由市场决定是原则,而干预市场决定是例外;过去,由政府决定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放松管制则需要有足够的理由和勇气,现在,由市场决定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干预市场决定则需要有足够的理由和勇气;过去,凡事都需要政府审批,每取消一项审批都需要有充分理由,现在,每保留一项审批都需要有充分理由;过去,是正面清单,每允许一件事都需要有充分理由,现在,是负面清单,每禁止一件事都需要有充分理由。可以设想,这次的决定得到全面落实以后,政府以后就不再需要发太多决定了,由市场自己去决定。

市场理念成为共识政府才能放权

民众尤其要学会独立,学会在市场中通过自愿的交易合作实现自我繁荣。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没有这种民意基础,政府想放权也是不敢放的。而对领导人而言,光是有好的理念是不行的,还得把这种理念变为官员和民众的共识。这就叫领导力。

财知道:那你认为这个决定怎样才能得到全面落实?

胡释之:首先,最重要的是理念上的认同,官员和民众都要充分认识到,由市场决定不但是最有效率的,也是最道德的。这样一来,官员会有动力主动放权,民众也会乐见官员放权,而不是抱怨官员怎么撒手不管了。自由的世界,是一个责任的世界,一群凡事指望别人替自己做决定的人是不配享有自由的,一群凡事喜欢替别人做决定的人是不会理解什么叫自由的。所以民众尤其要学会独立,学会在市场中通过自愿的交易合作实现自我繁荣。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没有这种民意基础,政府想放权也是不敢放的。而对领导人而言,光是有好的理念是不行的,还得把这种理念变为官员和民众的共识。这就叫领导力。

有了理念认同,改革的阻力其实就剩下不多了,配合一些制度性的手段就能加以解决。比如中央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由最高层来推进放权,谁要不肯放就有罢官风险。另外,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建立法治,把由市场决定确立为司法原则,谁敢滥用权力去干扰市场决定就要吃官司。

另外,落实的重要性在于,说好了由市场决定,但如果实际并没有由市场决定,而公众却误以为已经是市场在决定,那就会把改革不彻底带来的问题当做改革带来的问题,把干预市场带来的问题当做市场本身的问题,由市场决定就会成为一句让公众恐慌的话,改革和市场化就会成为让公众害怕的动词,说到做不到,反倒会成为启动真正市场化改革的巨大阻力。这是从过去得出的惨痛教训,所以一定要落实,一定要真改,真由市场说了算。

政府和市场不发生关系才是最好的关系

政府不再和市场直接发生关系,就像李克强所说:政府抓经济,不是当“司机”,不是直接开车上路,而是要管好“路灯”和“红绿灯”,当好“警察”。也就是做好守夜人,提供好产权保护这个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一切政府工作都要以这为中心。

财知道:由市场来起决定性作用后,政府起什么作用?

胡释之:政府回归本位,保护产权,保护市场。由市场决定其实就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产权人决定,政府也就要从过去越位,侵犯产权,强行替人决定或妨碍人决定,变为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决定权。政府不再和市场直接发生关系,就像李克强所说:政府抓经济,不是当“司机”,不是直接开车上路,而是要管好“路灯”和“红绿灯”,当好“警察”。也就是做好守夜人,提供好产权保护这个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一切政府工作都要以这为中心。违背这个中心,政府就是在自我否定政府存在的价值。

财知道:决定还提到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个表达的意义是积极的,就是更尊重农民的产权和决定权,尤其是土地买卖权,但隐含的逻辑是可怕的,似乎农民的产权是政府择机赋予的,那当然也是政府可以择机收回的。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成都搞“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的用词,叫“还权赋能”,即“归还财产权利,并赋予更完备的产权权能”。只有理念表达准确了,落实起来才不会南辕北辙。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赣西之子
曾  锋,歌曲作者,《花炮科技与市场》杂志副主编,上栗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是“疑商”概念和“人生成功的商树理论”的提出者,是家教教材《全才家教指南》主编,教师培训教材《班主任工作艺术》一书的作者,是“ 四步互动教学模式”的首创者,是《心中的歌》《勇敢去闯》《妈妈为啥爱唠叨》《背起行囊闯四方》《中国 挺住》《上栗 我的家》》《情醉上栗》《烟花爆竹之歌》《斑竹山》《相聚在东中》《七彩竺塘》《我真的悄悄地愛上了你》等歌曲的作者,有不少歌曲作品在《中国乐坛》《中国音乐》等专业杂志上发表......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独家:六大学者解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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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论:为市场化改革让路
朱海就

2013-11-21 13:25 来源:财知道  我有话说有4人参与
  作者: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

  1“决定”四次使用“决定性”形容市场的重要地位,明确“市场化”作为改革大方向

  2今后那些与市场化的目标不相符的体制,迟早是要被改革掉,要为市场化的实现让路

  3可行性方案不是凭空设计出来的,改革只是“发现”“认可”现实中已存在的好规则

  4与现实脱节的改革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容易沦为空洞的口号,反而增加改革风险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二论”。

  一个稳中求进的渐进改革方案

  认识到这次全会已经把“市场化”作为改革的根本目标,这一点很关键,因为这就意味着,今后那些与这个目标不相符的体制,迟早是要被改革掉,要为市场化的实现让路。所以,只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就不必太担心《改革决定》里提出的那些人们不那么喜欢的制度会长久存在下去。

  财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于15日公布,你怎么评价这份《改革决定》?

  朱海就:全会提出的是一个稳中求进的渐进改革方案,而不是一个激进的方案,与很多人的预期有差距,但还是要看到积极的一面。这个改革方案,既提出了“目标”,也提出了“保障措施”,即一方面,方案明确了“市场化”这个大方向,另一方面,也建立了改革领导小组,为这个改革目标的执行提供了制度、组织保障。这至少说明,在意图上,是决心朝着市场化方向前进的,这也是顺应当今世界潮流的。

  认识到这次全会已经把“市场化”作为改革的根本目标,这一点很关键,因为这就意味着,今后那些与这个目标不相符的体制,迟早是要被改革掉,要为市场化的实现让路。所以,只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就不必太担心《改革决定》里提出的那些人们不那么喜欢的制度会长久存在下去。

  与激进方案相比,我们应该更欣赏渐进的、有可行性的改革方案。有可行性的方案,不是凭空设计出来的,而是基于现实,改革很大程度上只是“发现”、“认可”现实中那些自发的、已经存在的好的规则,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是这样。与现实脱节的改革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容易沦为空洞的口号,反而增加改革的风险。

  财知道: 你觉得这次全会有哪些比较明显的进步?又有哪些遗憾?

  朱海就:《改革决定》四次使用“决定性”或“决定”来形容市场的重要地位,这是罕见的,明确地把“市场化”作为改革的大方向是最大的进步。市场化的根本就在于发挥每个人的企业家才能,而《改革决定》明确说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另外一种表达。那么怎么才能做到市场化呢?显然,正确地理解市场化的含义是前提,过去我们对市场化的理解有偏差,认为市场只是经济增长的手段,现在到了纠正的时候。市场化的核心是法治、财产权的保障,或简而言之就是“宪政”,这方面的内容在《改革决定》中已有论及,比如提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但与人们的预期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能否在这方面取得进展,将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最大的遗憾是在产权改革方面力度不够,无论是国企还是农村土地的产权改革,与人们的预期差距比较大,还有计划生育没有完全消除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思想还不够解放,在“软”的制度方面没有大的突破。

  国企与市场经济冲突

  这是个矛盾,不能同时做到。维护国企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冲突的,国企其实不是真正的企业,因为企业是企业家主导的,而国企是政府主导的,这意味着国企不承担市场风险,也就缺少将资源配置到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环节中去的激励,造成资源的低效使用。

  财知道:在《改革决定》中我们看到一些很矛盾的表述,比如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同时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两者能同时做到吗?这能深化改革吗?

  朱海就:这是个矛盾,不能同时做到。维护国企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冲突的,国企其实不是真正的企业,因为企业是企业家主导的,而国企是政府主导的,这意味着国企不承担市场风险,也就缺少将资源配置到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环节中去的激励,造成资源的低效使用。我们经济转型慢,或者说产业结构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调整,问题就在于国企缺少转型的基因,企业不转型,产业乃至整个经济都得不到转型,这个道理很显然。

  所以,假如是市场化改革,那么国企就应当私有化,切断和政府的瓜葛,这样才会有公平的竞争,才有可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也要看到,“说的不一定做,做的不一定说”,虽然《改革决定》中,给予了国企和民企“毫不动摇”的平等地位,在实际操作上,究竟更侧重谁有待观察,要看行动,假如真的是“市场化”改革,应该会侧重民企,这是毫无疑问的。另外,要注意的是,《改革决定》中再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 ”,会不会和以前的做法有所不同,比如允许私人控股的可能性,这需要时间来检验。

  政府没有资格赋予谁财产权

  农民的财产不是谁赋予的,而是农民本来就有的,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政府没有资格赋予谁财产权,相反,政府的权力是百姓赋予的,人们赋予政府权力,是要求它保护我们的财产权,而不是让它来赋予或剥夺我们的财产,这个关系不能倒了。

  财知道:除了国企,土地制度改革在会前就一直备受关注,《改革决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将对今后几年的经济发展造成什么影响?如果一个人的财产是被赋予的,自然也能被剥夺,怎样才能真正保护农民的财产?

  朱海就:经济发展的本质是“交易”的扩展,“市场”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一定的落实,农民有了财产权利才有交易的可能,有“市场”才有交易的条件。这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从“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向“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体现,过去多年,中国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拉动,这是不可持续的,只要市场主导才是可持续的。给农民财产权利、建立统一的市场,相当于消除农民进入扩展秩序的障碍,你想想,让这么多的农民进入扩展秩序,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多大的活力。

  这两个举措也将有利于消除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扭曲,使房价回归正常,以及使城市化走上正轨。这是为什么《改革决定》不提控制房价、城市化的原因,因为这些都只是结果,重要的产权、市场等,有了正当产权的保障和统一市场的基础,就不需要人为调控房价,也不需要人为推动城市化,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过程。

  农民的财产不是谁赋予的,而是农民本来就有的,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政府没有资格赋予谁财产权,相反,政府的权力是百姓赋予的,人们赋予政府权力,是要求它保护我们的财产权,而不是让它来赋予或剥夺我们的财产,这个关系不能倒了。因此,要保护农民的财产,落实法治是根本。

[责任编辑:蒋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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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论:土地用途最该市场定
?
1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作为重要稀缺资源,土地用途更应该由市场决定,以减少浪费
?
2规划别人土地的用途是耍流氓,农民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被征用后别人就能改,更流氓
?
3要阻止的是强制征地,而不是农民自愿卖地,农民要的不是谁为他作主,而是自己作主
?
4国外也有土地管制,简单地认为凡是国外的就都是先进的合理的,这本身就是种不理性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五论”。 农民不需要他人为其作主
规划别人土地的用途,实质是耍流氓。自己的地自己不能改作他用,被别人征用以后别人就能改,更是流氓得很。要阻止的是逼农民种房子,而不是农民自愿种房子。要阻止的是强制征地,而不是农民自愿卖地。农民需要的不是谁为他作主,而是自己作主。 财知道:《改革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近日指出,“在土地利用和农地规划领域,不能允许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显然是矛盾的,发出的信号是混乱的。如很多人指出的,三中全会《改革决定》的一个最重要突破就是把过去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改为起“决定性作用”。两字之改,针对的就是过去那些总是想方设法找各种理由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强调的就是今后不能再有任何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如杨伟民所言,“这一论断,是以后所有经济领域改革的突破口。”土地这么重要的资源,怎么反倒能够搞例外?最不该例外的搞例外,这样的原则以后谁还会信?改革还能有什么真正的突破?
财知道:但土地是稀缺资源,也不应该搞例外吗?
胡释之:其实既然叫资源,那就必然是稀缺的。稀缺资源是个赘词,没有不稀缺的资源,不稀缺的东西不能叫资源,不是人类经济活动要考虑的东西。也正因为资源是稀缺的,所以才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把资源配置好、利用好。不然反倒无所谓。
没有自由市场,没有产权人的自主决定和自由交易,没有不受干预的市场价格,资源的稀缺性和重要性反应不出来,就会被无知地白白浪费在并不能发挥最好作用的地方,不能被人类物尽其用。正如习近平对《改革决定》作的说明,“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所以越是觉得稀缺重要的东西,越要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它该由谁用,该用在什么地方。官员武断地、自以为是地划定某块土地就该用来干什么,比如就该由农民用来种一辈子庄稼,这是没有走出计划经济错误思维的束缚,既是对农民土地产权的粗暴侵犯,也是对宝贵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财知道:你怎么看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胡释之:这就是典型没有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武断地把活的资源定死在某个用途上,结果必然是资源未能用在市场价值更高的地方,造成无法估量的浪费。而且这种不合理的管制和对产权的侵犯,必然催生巨大的突破管制的合理力量,造成巨大的矛盾和冲突。
所以,如果真为农民着想,一方面要减少强征,减少对农民产权的直接侵犯,另一方面要取消耕地红线和用途管制,还农民以完整的财产权利,由农民自己根据市场供求来决定土地的用途。农民自己就是想用来种庄稼,你笑他傻,那也没辙。由产权人自己给自己作规划,而不是由别人来规划他和他子孙的未来。规划别人土地的用途,实质是耍流氓。自己的地自己不能改作他用,被别人征用以后别人就能改,更是流氓得很。要阻止的是逼农民种房子,而不是农民自愿种房子。要阻止的是强制征地,而不是农民自愿卖地。农民需要的不是谁为他作主,而是自己作主。

土地用途管制没有合理性
土地用途管制就属于这种,不是阻止你用产权地干侵犯别人产权的事,而是直接侵犯你的土地产权,你的东西由官员来决定该怎么用。这显然没有合理性,以此为由说突破这种不合理管制的小产权房不合法,当然是站不住脚的。
财知道:陈锡文认为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源就在于它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你认为这个理由成立吗?
胡释之:这还是要看政府的用途管制本身合不合理,是保护权利,还是侵犯权利。比如规定你不能拿菜刀砍人,这是为了保护他人的权利,防止你侵犯他人的权利,这当然是合理的。而且这种合理性不在于管制菜刀用途本身,而在于管制侵犯别人的行为,你拿别的什么工具或是赤手空拳去打人也都是不行的。但如果规定你只能用菜刀做中餐,这管制就只是在侵犯你的权利,当然没有任何合理性,也就失去合法性,这种管制本身要被管管,要被取缔。
土地用途管制更多就属于这种,不是阻止你用产权地干侵犯别人产权的事,而是直接侵犯你的土地产权,你的东西由官员来决定该怎么用。这显然没有合理性,以此为由说突破这种不合理管制的小产权房不合法,当然是站不住脚的。
财知道:有没有更好理解的原则?
胡释之:判断合不合理,有个简单的法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说换位思考。你不愿意被别人用菜刀砍,那禁止你用菜刀砍人就是合理的,不然别人同样可以这样对你。你不愿意自己的菜刀被规定只能用来做中餐,那禁止别人用菜刀做西餐就是不合理的,不然别人同样可以这样对你。你不愿意自己的书房被禁止用来睡觉,那禁止农民把耕地用来盖房就是不合理的,不然别人同样可以这样对你。理通天下,真正的理一定要是普适的,这才有正当性。不然都是没有正当性的歪理。
国外经验并不天然合理
国外经验本身没有天然的合理性,西方世界也不是一个至善至美的世界,也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事物,所谓市场经济国家里也还有很多反市场的做法。简单地认为凡是国外有的,尤其是国外政府有的,就都是先进的合理的,把实然当应然,这本身就是一种不理性心态。
财知道:陈锡文提到很多发达国家也有土地用途管制。比如日本《农地法》引入了《刑法》的内容,农民如果擅自使用自己的农地为自己修建住宅,必须责令拆除,并视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你怎么看?

胡释之:要拿国外经验来证明自己看法的合理性,就要首先证明国外这么做的合理性何在。如果不能有很好的证明,那举这些例子不过是在证明,其他国家的政府也问题多多,也有着不少愚蠢的不合理管制。我们在学习引进时就更要擦亮眼睛。
要知道,国外经验本身没有天然的合理性,西方世界也不是一个至善至美的世界,也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事物,所谓市场经济国家里也还有很多反市场的做法。简单地认为凡是国外有的,尤其是国外政府有的,就都是先进的合理的,把实然当应然,这本身就是一种不理性心态。这种智力偷懒,就常常会使我们更多把一些实际上是拖累西方国家进一步发展的愚蠢措施反倒当作是能帮助我们实现快速发展的灵丹妙药加以照搬。没有比这更傻的事了,我们吃了太多这种学而不思的苦,不要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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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论:比特币ivs人民币

1央行说“比特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好比王老吉说“加多宝不能且不应作为凉茶”
2比特币最特别之处在于近乎恒量,无人可以稀释币值,在法币膨胀的当下显得极为可贵
3M2十年间从21万亿增加到现在的107万亿,膨胀了多少倍,所以大妈不去炒作人民币
4若法币不停膨胀,强力打压比特币也没用,要根上打败比特币,人民币反要大力学习它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七论”。
货币发行也不该垄断
央行可以发表对竞争对手的看法,但无权强行加以禁止,不然就是侵犯私人产权,搞行政性垄断。而任何行政性垄断,带来的必然都是不公和产品的低劣,至关重要的货币发行市场也不会例外。行政性垄断也许“合法”,合政府法,但违背天理,会严重损害国民利益。
财知道:《改革决定》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与此同时,央行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表示“比特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你怎么看这事?
胡释之:比特币无疑是一种金融创新,而且丰富的是处在金融市场最上层的货币发行市场。作为政府的货币发行机构,央行实际就是一个从事货币生产行业的国企,它跳出来说“比特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好比王老吉跳出来说“加多宝不能且不应作为凉茶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到底能不能,应不应,谁才是正宗凉茶,还得由市场说了算,看使用者自己更认谁,也就是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央行可以发表对竞争对手的看法,但无权强行加以禁止,不然就是侵犯私人产权,搞行政性垄断。而任何行政性垄断,带来的必然都是不公和产品的低劣,至关重要的货币发行市场也不会例外。行政性垄断也许“合法”,合政府法,但违背天理,会严重损害国民利益。
财知道:《通知》称“由于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你怎么看?
胡释之:作为一种创新,比特币最后会不会被世人广泛用作货币,还有待观察,生死未卜。但以“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为由,就说它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这是严重缺乏货币常识的表现,简直是无视历史,颠倒黑白。
货币先于国家。真正意义的货币,是市场中人自发挑拣出来用的,而不是某个当局硬塞给大家用的,要靠强力维持的。真正意义的货币,都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比特币只会因为最后不被世人自发挑中而成不了真正意义的货币,绝不会因为没被当局硬塞给大家用而失败。强制大家用的,必定不是本该有的货币,说严重点,是伪币。在人类历史长河里,自由货币才是古老的传统,而法币才是新事物。比特币就是一种回归货币正统的努力。
比特币无通胀之忧
比特币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近乎恒量,如果被用作货币,那就意味着无人可以轻易稀释你的币值,无人可以用滥发货币来转移你的财富。在法币急剧膨胀的当下,这点就显得极为可贵。
财知道:很多人都在说比特币的各种缺点,但很多人依然趋之若鹜,比特币有什么特别的优点吗?
胡释之:比特币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近乎恒量,如果被用作货币,那就意味着无人可以轻易稀释你的币值,无人可以用滥发货币来转移你的财富。在法币急剧膨胀的当下,这点就显得极为可贵。
比如人民银行的《通知》一上来就说“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真佩服他们这么说的勇气。以人民币为单位的M2在10年间从2003年9月的21万亿增加到现在的107万亿,算算膨胀了多少倍?对得起人民吗?人民银行最该发布的是《关于持有人民币风险的通知》。
你想快速变穷吗?把辛苦工作赚来的人民币拽紧了。你想老无所依吗?把辛苦工作赚来的人民币拽紧了。剩下的事都交给人民银行。你想想,当年的万元户,如果把人民币压箱底等着现在老来用,是不是土豪老来变贫农?可他实际并没做错啥啊,他可是在全力维护人民币的货币地位啊。所以说,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辛劳对冲了老百姓多少汗水?提醒大妈炒作比特币有风险当然很对,但有没有想过大妈为何没想炒作炒作人民币?囤积居奇点人民币?
财知道:比特币是恒量的,很多人就担心比特币作为货币会不会不够用,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个不用担心,如果量太少,带来各种交易困难,比特币就不会被世人选作货币。货币不像别的财富,越多越好,而是够用就行。能被理性的世人自发选作货币用,一定是够用的。就好比世人过去会选黄金白银作货币,但不会选钻石作货币。
人民币要大力学习比特币
以法币计价,说房价是泡沫也好,说比特币是泡沫也罢,根源都是法币自身的泡沫。真想戳穿这些个“泡沫”,要先戳穿法币自身的泡沫。要从根上打败比特币,人民币要大力学习比特币,人民币不是越多越好。
财知道:你认为央行应如何保障人民币的货币地位?
胡释之:靠强力打压最终是保不住的,若法币不停地高速膨胀,就算彻底消灭比特币,也必会有别的自由币出现,不让兑换成别的自由币,大家最后只好放弃使用货币。没有谁会束手就擒,看着自己的财富被通货膨胀白白稀释转移掉,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痛苦地回归物物直接交换。法币的垄断和膨胀将人们推向这难堪的绝境。
以法币计价,说房价是泡沫也好,说比特币是泡沫也罢,根源都是法币自身的泡沫。真想戳穿这些个“泡沫”,要先戳穿法币自身的泡沫。要从根上打败比特币,人民币要大力学习比特币,人民币不是越多越好。所以,要保住人民币的货币地位,要靠政府和央行自律。但让大权在握的官员自律又恰恰是最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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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论:超生权利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八论”。

  张艺谋“超生”不是特权,只是特幸

  判断特权与否,不是单纯看一个人是不是不受惩罚,而要看他有没有先侵犯他人。若他并没有先侵犯他人,不受惩罚是他的权利,无端惩罚他反倒是侵犯他的权利。若其他人都不幸受到无端惩罚,他却有幸逃脱惩罚,这不是他的特权,这只能说是他的特幸。

  财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昨日在回应张艺谋超生问题时说,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权。你怎么看?

  胡释之:“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权”,这话说得很对,这就意味着,任何人,包括计生委官员在内,都不享受侵犯他人(包括张艺谋在内)的生育权利的特权。

  免于受他人侵犯,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根据正义原则,你若侵犯他人,自己就要相应失去权利,就应受到惩罚。你若可以侵犯他人却不用受惩罚,这就是享有不正当的特权。

  注意,判断特权与否,不是单纯看一个人是不是不受惩罚,而要看他有没有先侵犯他人。若他并没有先侵犯他人,不受惩罚是他的权利,无端惩罚他反倒是侵犯他的权利。若其他人都不幸受到无端惩罚,他却有幸逃脱惩罚,这不是他的特权,这只能说是他的特幸。所以张艺谋不是在享受特权,只是在享受特幸,他并没有侵犯谁,他只是幸运地没有被侵犯。

  “超生”不被罚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

  张艺谋这次的事件就是一个确立每个人自由生育权的最好契机。“超生”不被罚不应是招人羡慕嫉妒的幸事,而是理所当然,本该如此,你也该如此。而“超生”这种把人自愿生孩子当成偷窃的侮辱人字眼,是时候退出文明史了。

  财知道:你认为张艺谋应该被补罚超生款吗?

  胡释之:过去政府权力太大,干预管制太多,这也不让干,那也不让干,干点这也被罚,干点那也被罚,不让干,被罚成为常态,而让干,不被罚成为特例,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大家甚至忘记干这些事不被罚(比如生孩子不被罚)是自己和他人本来的权利,反倒认为这是腐败官员对某些人徇私给的干坏事的特权,是所谓原罪。人世间的荒唐莫过于此。

  “超生”不被罚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而不是干坏事的特权,没有原罪,不应补罚。相反,应取消和退还其他“超生”罚款。中国改革和进步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把被荒唐地弄成少数人特幸的天赋权利重新推广确认为每个人都有的人权。这个文明化的速度要加快点!张艺谋这次的事件就是一个确立每个人自由生育权的最好契机。“超生”不被罚不应是招人羡慕嫉妒的幸事,而是理所当然,本该如此,你也该如此。而“超生”这种把人自愿生孩子当成偷窃的侮辱人字眼,是时候退出文明史了。

  财知道:很多人也同意自由生育是人的天赋权利,也觉得张艺谋生孩子并没有侵犯谁权利,但仍然认为他做得不对,因为他违法了并试图逃避法律制裁,你怎么看这种纠结?

  胡释之:这就是不合理的法律法规搅乱了大家的良知,让大家面临守法还是守良知的尴尬和纠结。守法就认为他做得不对,守良知就认为他并没有什么错。

  合理的法律,保护大家的权利,打击侵权行为,匡扶正义,大家慢慢地就在心目中把法律和正义划上等号,法律获得神圣性。大家都认为应当守法,守法就是守良知,不能违法,违法就是干坏事,就是最大的不道德,就理应受到法律惩罚,而逃避法律制裁是可耻的特权。

  有这种对法律的认知和共识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至关重要的条件。如果大家对法律本身没有认同,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制裁才守法,配备再多法官和警察,社会秩序也是很难维持的,大家会想尽各种办法加以逃避。真正具有威慑力的是法条和强力背后的理,以至很多人不曾翻看学习过任何一部法律,却也可能一辈子不违法,他守着自己的良知就行,只要法律和良知是吻合的。

  可怕的观念陷阱: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要废除违反天理、侵犯天赋权利的恶法,让法律回归本来的目的,让守法者有良知,让守良知者不违法。而且法律越是违反天理,好人就越容易受伤害。所以越是好人,就越要积极推动废除恶法,因为你才是恶法的最大受害者。

  财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

  胡释之:对,因为现在的很多法律法规辜负了大家的这种信任,被塞进了很多违背良知的私货。你守着良知生活,却动不动就触犯法律。

  久而久之,大家就变成不是凭良知生活,而是比照法条生活,能看懂模糊晦涩的法条,能理清相互打架的法规,能跟进日新月异的司法解释,成为不进监狱的必要条件。久而久之,大家甚至忘记法律本来是用来匡扶已有的正义的,而认为所有正义皆源自法律,法律说可以干的,就是正义的,法律说不可以干的,就是不正义的。久而久之,大家甚至忘记法律本来是用来保护大家生来就有的权利的,而认为所有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只有法律说有的才有,法律说没有的那就没有,谁有谁就是特权分子。

  这是最可怕的观念陷阱。这样下去,想干坏事的权势者只要想办法把自己的坏心思巧妙地变成白纸黑字的法条,变成法律赋予的权利,过去不敢干的坏事从此就可以一路绿灯堂而皇之地开干。甚至受害者都会来为他辩护,并把试图逃避受他伤害的人视为藐视法律尊严、破坏社会根基的人民公敌,就好比公众现在看待张艺谋试图逃避计生官员的罚款那样。这些积极守法的良民可悲地成了权势者滥用正义和法律的帮凶及最大牺牲品。

  怎么办?就要确立“天理高于王法、王法服务于天理”的法治精神,就要用良知和理性来审视现有的各种人定法,你不能对别人干的坏事,别人也不能通过法律来合法对你干。要废除违反天理、侵犯天赋权利的恶法,让法律回归本来的目的,让守法者有良知,让守良知者不违法。而且法律越是违反天理,好人就越容易受伤害。所以越是好人,就越要积极推动废除恶法,因为你才是恶法的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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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论:“谋”生不是特权

1说张艺谋“超生”表明很多人没把生育看作与生俱来的权利,而是政府分配施舍的特权
2自愿生育不言而喻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该道歉的不是张艺谋,而是要罚款的计生官员
3如果法律本身就是恶法,还机械地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在强化恶法,强化不公
4人们守法是为了更安全地活着,而不是活着为了守法,漠视实质不正义,就是在纵容恶

编者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全文公布。这一《改革决定》会对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政策方向产生什么影响?《财知道》推出“十论改革决定”系列解读,本期为“六论”。

自愿生育不是特权

自愿生育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不证自明,不言而喻,不需要谁赋予。因为张艺谋自作主张生孩子,就罚他款,这是在侵犯他的权利。有问题的不是张艺谋超生,而是说别人自愿生的孩子是超生的无理政策。该道歉的不是张艺谋,而是要罚他款的计生局官员。

财知道:就在很多人为《改革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欢呼的同时,张艺谋“超生门”也进入高潮,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张艺谋近日发表声明向公众道歉。你怎么看这事?

胡释之:这说明很多人没有把生育看作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而是看作政府分配施舍的特权。权利与你具体是谁无关,特权与政府视你为谁有关。政府说如果你或你老婆没有兄弟姐妹,那么你的孩子可以有一个兄弟姐妹,这样一来,你就有了多于别人的特权,所以喜大普奔。政府还没有“准生”,张艺谋却自作主张生了,那他就是篡权,道歉也免不了罚款。如果政府罚别人不罚他,那就是对他个人开恩,赋予他特权,看起来确实很不公平。

但这种逻辑整个是错的,因为前提错了。自愿生育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不证自明,不言而喻,不需要谁赋予,先于任何政府和法律,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因为你和你老婆都有兄弟姐妹,你的孩子就不可以有兄弟姐妹,这是在侵犯你的权利。因为张艺谋自作主张生孩子,就罚他款,这也是在侵犯他的权利。有问题的不是张艺谋超生,而是说别人自愿生的孩子是超生的无理政策。该道歉的不是张艺谋,而是要罚他款的计生局官员。如果不罚他,不是在赋予他特权,而是在停止侵犯他的权利,就好比《改革决定》决定减少侵犯单独夫妇的权利。你该为他们高兴,并要求你的权利同样不可侵犯,共同铸造坚如磐石的权利屏障。

相反,如果认为权利来自政府,认为允许单独夫妇生两个是制造特权阶层,认为不罚张艺谋是赋予他名人特权,要求政府“一视同仁”地予以坚决打击,这是在积极地为自己和他人铸造密不透风的“公平”牢笼。

漠视实质不正义是在纵容恶

如果法律本身就没有公正性和合法性,就是侵犯大家权利的恶法,还机械性地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好比要求偷盗面前人人平等。这显然荒唐,是在强化恶法的危害性,强化它本来的不公。

财知道:那你怎么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胡释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是法律本身是公正的,是保护每个人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执法时当然也就要尽可能做到一视同仁,以尽可能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及现实的正义。但如果法律本身就没有公正性和合法性,就是侵犯大家权利的恶法,还机械性地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好比要求偷盗面前人人平等。这显然荒唐,是在强化恶法的危害性,强化它本来的不公。面对这样的恶法,尽可能地减少它的波及面,乐见有人逃脱,才是在减少它的危害性,才是在减少不公。

财知道: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就算是恶法,也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在没有调整之前,还是应该严格守法,这才是法治精神。你怎么看?

胡释之:这不是法治,不是正义至上,权利至上,而是法条至上,权力至上,荒唐地把手段本身当目的。人们守法是为了更安全地活着,而不是活着为了守法,甚至不惜受其伤害。恶法还不算太恶,或是还没有侵害到你的时候,你还可以淡定地等待修法,但很多人等不到那天了。

程序正义固然很重要,但要认识到,程序正义是服务于实质正义的,没有脱离实质正义而独立存在的程序正义。如果漠视显然的实质不正义,沉醉于作为手段的程序正义,是荒唐的本末倒置,是在纵容恶。教条如此,就会认为小岗村的村民罪该万死,也就不会有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

判定罪与非罪,有无损害实质正义,要看有无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如果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没有受害者(比如张艺谋自己生孩子自己赚钱养,有伤害到谁吗?),那伤害的就只是不合理的制度。这种情况下,有罪的不是违反制度的人,而是制度本身。

生育政策反理性

生育政策实际上是相当反理性的,它用一些自以为是的一刀切计划侵犯大家的生育自由,这就必然妨碍每个家庭制定落实更符合自身条件的理性生育计划,也就必然带来各种失衡和恶果。

财知道:你认为未来生育政策的调整方向是什么?

胡释之:是不再有生育政策。生育这么私人的事,怎么能被他人粗暴干预?精英也好,屌丝也罢,只要是人,就有不容他人侵犯的生育自由。你不想邻居否认你的生殖器属于你,视你为没有生育自理能力的废物,强行把手伸向你的裤裆,就也不能把自己的手强行伸向邻居的裤裆,或是鼓动他人把手强行伸向邻居的裤裆。

而且生育政策实际上是相当反理性的,它用一些自以为是的一刀切计划侵犯大家的生育自由,这就必然妨碍每个家庭制定落实更符合自身条件的理性生育计划,也就必然带来各种失衡和恶果。未来要建立真正的法治,正义至上,权利至上,有效地限制政府的好动之手,保护大家的自由,让诸如生育这样重要的事回归理性。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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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andar 发表于 2013-12-13 12:18
游击时机不错,自抽之后,要自励一下

开盘先出来看看,不要游击变成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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