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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浙交所颁业务规则 设成长板创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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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浙交所颁业务规则 设成长板创新板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niu519 浏览:10513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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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后,浙江发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主要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将设立成长板和创新板。非上市公司申请在中心挂牌,可在成长板或者创新板挂牌。非上市公司申请挂牌需具备四个条件: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二,主营业务明确。其三,治理机制健全。其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股份挂牌交易的决议,同意公司到中心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解读:在新三板扩容,增加天津、上海、武汉等地之后,浙交所又设成长板、创新板,浙交所的交易时间与沪深股市同步,为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在分流资金的同时,浙江金改概念、券商股或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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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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