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证监会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改革 允许存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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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改革 允许存量发行
证监会4月1日晚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拟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挑选五到十名个人投资者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并允许IPO发行存量老股,增加流动性,但老股转让资金解禁有限制。意见稿拟解除网下配售三个月的锁定期。
意见稿显示,新股发行将扩大询价对象范围,除了目前有关办法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在配售方面,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以下称为本次发售股份)的50%。
另外,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正式披露后,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在询价结果确定的两日内刊登公告,披露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分析并披露该定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股东长期利益的影响。
为抑制三高发行,在发行价方面,发行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列为重点关注、监管谈话、认定为非适当人选等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为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将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