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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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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w6tcn 浏览:9891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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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2-01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25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穗恒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完成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穗恒运及其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凯得控股”)、交易对象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区工总”)、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简称“黄陂农工商”)、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电力”)、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港能源”)、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简称“电力一局”)和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源润森”)构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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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解决部分房产权属瑕疵
1、在2011年12月31日前,直接办理或督促并确保下属恒运C厂、恒运D厂办理完毕相关经营性房产的房产证;2、督促恒运C厂以市场公允价值将其拥有的夏园恒运大厦房产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以解决房屋所有权瑕疵。
截至目前,1、恒运C厂已将其拥有的夏园恒运大厦房产以市场公允价值(919.72万元)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2、恒运C厂、恒运D厂相关经营性房产均已取得国有土地证,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房地产证,预计2012年上半年可办理完毕。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修订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市电力承诺事项的约束条款。具体包括:①如果市电力与穗恒运拟投资同一发电供热项目,市电力保证不损害穗恒运的利益,在穗恒运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应回避表决。②穗恒运就拟新投资建设任何发电供热项目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不利用其股东权利剥夺或限制穗恒运投资发电供热项目的机会。
截至目前,已履行完毕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解决部分房产权属瑕疵
1、将协调各相关政府部门,保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该等建筑物能够正常使用,并协调办理房产证消除权属瑕疵。如果出现因该等权属瑕疵而导致上市公司穗恒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2、恒运C厂拥有的夏园恒运大厦房产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房产证,穗恒运已承诺,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督促恒运C厂以市场公允价值(但不低于人民币912.09万元的评估值)将其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以解决房屋所有权瑕疵。如恒运C厂以低于人民币912.09万元价格出售夏园恒运大厦的,其差额由本公司补齐;如恒运C厂不能在前述承诺期限内出售夏园恒运大厦时,本公司将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以不低于人民币912.09万元的价格收购。
截至目前,恒运C厂已将其拥有的夏园恒运大厦房产以市场公允价值(919.72万元)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其他未违反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
在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包括其控制的全部属下企业:1、在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区域内,市电力除目前参股恒运C厂、恒运D厂之外没有发电供热项目,并承诺不另在前述区域内投资经营发电供热业务项目。2、在上述区域外,如果市电力与穗恒运拟投资同一发电供热项目,市电力保证不损害穗恒运的利益,在穗恒运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应回避表决。3、穗恒运就拟新投资建设任何发电供热项目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承诺不利用其股东权利剥夺或限制穗恒运投资发电供热项目的机会。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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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 限售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未违反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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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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