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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郭树清履新百日:股市政策密集推出 小牛姗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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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郭树清履新百日:股市政策密集推出 小牛姗姗来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lbs1109 浏览:8757 回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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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证监会第六任主席郭树清上任百天,新政频出。以公开透明为核心的改革,为资本市场注入一股清风。郭树清新政会带来牛市吗?

    而对于其主政的国内资本市场,日前有报道称,郭树清在上任不久之后的一次内部场合中曾抛出惊人之问:“IPO不审行不行?”这个问题当时抛给了证监会发行部官员和发审委委员,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被认为是国内资本市场改革最艰难也涉及既得利益最大的事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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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履新百日:股市政策密集推出 小牛姗姗来










证监会改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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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树清履新百日以来,一方面,IPO未见减速,股市未见起色,另外一方面,打击内幕交易,以公开透明为核心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推行强制分红政策,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首次解聘重组委员……一些列事件,让我们看到了资本市场的希望。







郭树清履新百日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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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大王刘益谦被罚

敦促上市公司分红

创业板首试退市

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清理整顿交易所

鼓励养老金入市

开出史上最严罚单

发审制度改革
履新当天 2011年10月29日郭树清任证监会主席 能否改圈钱市为投资市
履新第11天 11年11月9日证监会四大措施明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履新第12天 11年11月10日郭树清首秀不提A股谈宏观
履新第20天 2011年11月18日证监会推出六大监管措施 力促市场健康发展
履新第30天 2011年11月28日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 新增两大退市条件
履新第31天 2011年11月29日证监会开史上最严保代罚单 胜景山河保代被严惩
履新第33天 2011年12月1日郭树清首谈资本市场:六大措施推进改革创新
履新第33天 2011年12月1日证监会整顿重组审核 首次解聘违规委员
履新第47天 2011年12月15日郭树清呼吁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
履新第62天 2011年12月30日证监会要求IPO预披露时间提前1个月
履新第63天 2011年12月31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正式成立 身兼八大职责
履新第71天 2012年1月8日郭树清:资本市场改革五大思路 加强制度建设
履新第93天 2012年1月30日证监会:借壳上市标准与IPO趋同
履新第95天 2012年2月1日证监会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 详解10大环节
履新第96天 2012年2月2日郭树清: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在6月30日前完成
履新第97天 2012年2月3日证监会:加强新股定价监管 参照行业平均市盈率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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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证监会四大措施促上市公司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证监会出台四方面政策,要求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明确红利回报规划,包括现金回报方案和分配决策机制,这一政策将在IPO公司中首先执行。[详细]
退市
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出台
深交所拟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新增两个退市条件,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三次公开谴责以及连续20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详细]
披露
正式实施公司预披露提前制度
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并就审核次序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详细]
分红新政前:A股重融资轻回报 沦为圈钱市场
   1990年末到2011年11月7日,A股累计完成现金分红总额约2.05万亿元。如果按照一般投资者的持股比例30%计算,红利最高不过0.61万亿元,而同期两市募集资金高达4.65万亿元。
分红新政:四大措施明确现金分红
    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退市新政前:A股21年仅摘牌42家公司
    自A股设立至今的21年间,除了因吸收合并以及分立等特殊原因而退市的上市公司外,真正意义上因监管规则而退市公司只有42家。这一数据仅占目前上市公司总数的1.82%。
退市新政: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证监会新增两个退市条件: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和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分析认为,退市条件仍过于宽松。








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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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
证监会开史上最严保代罚单
胜景山河由于IPO造假,在上市前夜遭遇紧急叫停。证监会对此开出有史以来针对保荐代表人的“最严厉”罚单。[详细]
内幕
郭树清: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在这里,我们要郑重声明,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详细]
审核
证监会首次解聘重组委员
证监会宣布,对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实行解聘的决定,这是证监会对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并购重组委员开出的首例罚单。[详细]
时间案件时间案件
2011-12-08刘益谦连带被罚20万2011-12-16刘宝春豪赌高淳陶瓷被判刑
2011-12-16杨治山内幕交易遭调查2011-12-26东北证券一保荐人涉嫌内幕交易被批捕
2011-12-26证监会首披保代人涉内幕交易案2011-12-27银河证券肖时庆内幕交易被判死缓
2011-12-27大摩华鑫遭证监局调查2011-12-085人内幕交易佛塑股份受罚
2012-01-06辽宁森能董事涉嫌内幕交易被捕2012-01-09国泰君安前高管内幕交易遭重罚
2012-01-09保代内幕交易第一案6日宣判2012-01-18大商所对敲交易犯罪案
2012-01-20华鑫证券被罚款20万2012-02-02杜兰库因内幕交易被判刑6年








新股发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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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
证监会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现对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予以公示。[详细]
询价
证监会将加强新股询价监管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针对新股询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正研究加强询价过程监管,并敦促机构理性报价。[详细]
市盈
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作为定价参考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研究考虑召集一些机构研究已上市企业所处行业市盈率情况,为下一步询价机构报价提供参考。[详细]
IPO新政前:新股发行问题重重
   高发行价格、高市盈率、高超募额,2011年新股发行这“三高”直接导致大量新股破发,分析认为新股发行的流程设计上存在问题,需要在新股发行制度上进行系统性创新,才能彻底革除新股发行“三高”弊病。
IPO新政:密集推出新股发行改革新政
    继首度公开发行审核内部工作流程以及启动预披露提前新政之后,证监会将研究加强询价过程的监管,理性定价。另外,证监会研究考虑召集一些机构研究已上市企业所处行业市盈率情况,为下一步询价机构报价提供参考。








郭树清履新百日四大股指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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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履新百日IPO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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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改革需要均衡哪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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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抛出惊人疑问(惊人之处是当政者怎么会为最广大民众的实际利益,而改革限制调整与权力紧密联系的官僚权贵利益):IPO不审行不行?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来认识。我总是认为(自知不够全面),世上真正关心和研究经济、金融和市场的人,主要是两类人:①制定政策规则的人(维护秩序巩固统治);②使用政策规则的人(寻找盲点漏洞谋取最大利益)。至于这个“经济学家”,那个“金融专家”,等等,不过是他们的工具而已。
     
     从简单的事情所发现的复杂性,是人为利益的复杂性,并非事情本身的复杂性。而从极端复杂的事情中,揭示出的简单,则是追求利益的简单性。这些都是人类善于用旁敲侧击迂迥前进的行为特征所决定了的。
     
     掩盖利益诉求,而从另一种虚假的诉求,去实现其目的,已经成为人类的顽疾。事情的复杂性与简单,皆由人们的曲折诉求方式及程度来决定的。
     
     误导大众不仅仅是政权的任务,也是学者的职责。我们处在“误导环境之中”,因此,我们必须独立思考,自我发现,靠自己去寻找世界的真理和人类的真实。一旦人民大众觉悟,就是历史趋势!此水滔滔,势不可挡!除此,我们只能在别人的欺骗中,过着被奴役的生活!
     
     大家不仅对“郭树清建议四万亿养老金公积金投资股市”的动机和意图,提出了疑惑,而且,对他抛出的惊人疑问:IPO不审行不行?是否真有改革现在“低效高成本的行政监管模式”(产生权力灰色收入的关键)为“法制和社会低成本监管模式”的决心,表示了真诚的怀疑,很有见识!大家为什么总是喜欢质疑郭树清的动机呢,这从中国现在利益集团扭曲改革措施的机制上,可以得到实证。
     
     我愿意为大家的这一“见识”作历史的回顾,简述中国利益集团“扭曲改革措施机制”形成的过程,以及“扭曲改革的机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一般地说,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总会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过程:一个是“体制的变革”,也就是一套有关社会生活规则的改变;二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     
     
     但是,在社会变革的“不同阶段”上,这两个过程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而这种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会对变革的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
     
     概括地说,在1980年代的改革过程中,是“体制的变革”推动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即新的社会力量的形成,以及构成新的组合关系。具体表现,就是这些新的组合力量适应变革的体制。
     
     而在整个1990年代,两者的关系,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体制的变革仍在继续进行的同时,“新形成的社会力量及其组合关系”,已经开始逐步定型下来了,并且开始逐步有力地影响着改革的方向和实际的进程。
     
     其结果就是,改革的过程,越来越多地被一些社会力量集团(新的组合关系)所左右,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新组合关系的垄断利益更加突出),也已经在悄然形成中。
     
     在现实的生活中,总是有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种改革措施或一项政策出台前后,社会上,特别是学术界或政策研究者中,往往出现很大的争论,其中的一些争论,会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比如改革与保守、左与右等等。
     
     但是,在这项改革措施或政策实施之后,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
     
     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
     
     在这种现象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在主导。由于这样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的强势作用,甚至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往往在实践中,收到的却是加剧社会不公平的效果。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将改革的措施,转化为一种利益掠夺的手段。
     
     例如,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的改革过程中,出发点良好,且设计相对周密的改革措施,在实践中被扭曲从而走样变形,几乎成为一种通例。
     
     甚至,由于扭曲改革机制的强势作用,正当的改革成果,也会以畸形的形式呈现出来。这突出地表现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其私有化进程上。
     
     无论是从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还是从塑造新的市场主体的角度看,国企改革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事实上,国企改革,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成了对原有国企职工利益的野蛮剥夺。其他如人事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员工资改革等都是这样重蹈覆辙的。
     
     扭曲的改革机制,在最初的时候,还主要是发生在“政策实施”的“环节”上。     

     在中国,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偏离通常都比较大。改革前,经济社会生活程序化的程度比较低,社会动员,成为运作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主要是提出一些原则性的目标和要求,实际工作效果,主要看执行部门的落实情况。
     
     改革中,打擦边球、变通、打“左灯”向“右转”等等,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式,导致政策制定和实效偏离的程度进一步加大。这些方式沿袭下来,也就成为一种习惯。
     
     当社会中新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的时候,特别是某些层级的政府或政府部门本身,成为利益主体的时候,这些做法,就开始成为“扭曲改革的机制”。在那个时候(1995年至2004年),社会中的利益群体或个别政府部门,直接影响政策制定的能力还很小。
     
     而在最近几年,随着利益群体的进一步发育,其对政策制定环节的影响,明显增强。在一些重要政策的制定中,这些利益群体的影响和作用几乎到了举轻若重的地步了。例如最近几年(2007年至2009年)的房地产领域,这种现象就相当明显。同时,随着政府部门利益主体化,部门利益也开始成为影响决策,甚至成为立法的重要因素。
     
     由于这两个层面(①体制的变革,②社会力量新的组合关系)的因素,在最近这几年的改革中,已形成一种“规律”似的现象,我把它叫做“改革陷阱”。
     
     “改革陷阱”是指:为了克服某种弊端而出台一种措施,过一段时间后,弊端死灰复燃,结果是该种弊端,和为了克服该弊端所采取的措施一起,反而强化了原来的弊端。
     
     最近所进行的一些改革,很容易出现这种后果。例如,在医疗改革中,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需要降低不合理的高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象,同时,要相应提高医疗的价格。
     
     但是,最后却出现这样一种结果:短时间内,医疗价格上来了,药品价格下去了;过一段时间,下去的药品价格又上来了;结果是,由过去的药品价格高、医疗价格低,变成“医疗和药品的价格都高”,患者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公务员工资改革也是如此。按一些地方的做法,在制止非规范化分配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应当说这是一个好的设想。在短时间内,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确保不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式的工资上去了,但过一段时间,“非规范的奖金津贴又恢复了”。这就是“改革陷阱”。     
     
     中国现在的许多改革,都很难逃脱这种宿命。而背后的原因,无疑是利益关系和利益群体的作用。
     
     因此,不仅对“郭树清建议四万亿养老金公积金投资股市”的动机和意图值得怀疑,而且,他烧的那“三把火”(①颁布强制分红制度,②建立创业板退市制度,③向内幕交易开战),由于不改变中国式的这种行政监管方式,最终郭树清烧的那“三把火”也难逃“熄火”的命运。何况郭树清抛出惊人疑问:IPO不审行不行?改革难度更大!!!
     
     因为,我们目前所谓的“特色监管”,其实就是为了建立“灰色利益带”!所谓的集体负责制,本质上就是高智商地健全完善了“互相推诿制度体系”(“关键监管职责”选择“模糊”,方便推诿),也就是变相的“利益链体系”。
     
     例如:华尔街股市“监管”主要“靠市场成本”靠社会监督,而A股市场主要“靠行政方式”监督(只设计“老子”监管“亲儿子”制度,弱化社会监督)!因为只有弱化市场成本和法律成本的监督方式,才能不断降低“违规违法成本”,增加“维权成本”,才能更好地完善“割韭菜”式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从“源头”上有效支撑“灰色利益链带”!
     
     所以,特色也,难以言传的“灰色”也!也即“灰色”的精髓——现实中“敛大钱者”,绝对多数往往“灰色收入”(机关部门待遇福利、职权待遇福利、“长子”单位“垄断”的福利待遇、“项目”多层次多渠道等等福利待遇)都是远远高于“岗位工资收入”和“技术业务收入”的,这才是真正的“特色”之本之核心(政府的政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与民争利)。
     
     总结成一句话:“割韭菜”式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才是中国“灰色理论”最关键的监管模式。
     
     最后,要想彻底改变“扭曲改革措施机制”,我认为,就得下决心建立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全面的社会法律监管体制与机制(成本最小,效果却好)。
     

     通过以上对现实的描述和分析,大家对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最近抛出惊人疑问:IPO不审行不行的质疑,是有非常可靠依据的!郭树清是作秀,还是牺牲品,或是真正改革的实践者?2012年总是可以先看出端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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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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