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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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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浪应用第三定律: 只做有把握的
波浪理论的核心, 非常简单, 寥寥数语既可说完.
波浪理论的细则林林总总, 写上10部大作还不够, 仅仅艾略特和普莱切特的著作也不止10部.
普莱切特整理艾略特的书, 在<自然法则>的第11章, 十三年的三角形, 他写的注释比原作还长, 否定了艾略特的划分. 谁对? 我只能说他们对三角形的理解不一样, 如果使用普莱切特的对三角形的定义, 这个13年的三角形就是错的, 但是, 如果使用自然法则里面对三角形的定义, 未必.
13年的三角形是一个例子.
波浪理论经历了七八十年的发展, 已经在细则上出现新陈代谢, 即使是普莱切特本人, 他的不同版本的<艾略特波浪理论>在浪型和细则方面也有所扬弃.
作为分析师, 不更新, 不扬弃, 有些行情划分不出来.
作为投资者, 使用已经被抛弃的模式, 或者极其罕见的模式, 或者没有经过广泛检验的模式, 那要冒相当的风险, 相应的投资回报风险比不合理.
所以, 投资者应当选择那些有把握的, 宁要不能对99%的行情断浪, 不要随便划浪.
波浪理论可能是万能的, 一个具体的投资者绝对不是.
[ 本帖最后由 黑袍 于 2012-2-8 13:2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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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l
| + 2 |
2012-2-8 15:26 |
分析的有道理,学习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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